第 3 部分阅读
有人自七岁等你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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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七岁等你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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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相爱,又何必逃避,她未必就能束缚你的自由,是你自己太过敏感。”
他说:“我不想想起她,可是,越不想想起她,就越想起她。我总是想逃离她的身边,但是一旦看见她就在那儿,我又会窃喜和心安。尽管我总是在内心极力否认,但是那种情绪一旦过去,我便清醒的认识到,我一直都在等她追上我,我一直都希望她在我后追着我,然后等我再一次抛弃她。这样猫捉老鼠的游戏中,我已经分不清究竟谁才是被捉的老鼠,谁又是纵容一切的猫。我因为她,变得如此懦弱,如此卑鄙,如此狼狈,在她的面前,我永远只是奴仆。我对她的感情,即使曾经有爱,现在也只剩下恨和难堪了。人生并不只有爱情,还有很多东西,支撑着我们的生命,阳光,骄傲,尊严,自由,还有无拘无束的快乐。我不想带着镣铐被爱情拥有,我只是想,走在阳光底下,做一个自由的流浪者。”
程烨,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呢?当爱情变成一种难堪,又是谁在欠着谁,谁在伤害着谁?
v天涯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4:17
我的身子一天天好起来,却再没恢复成以前的样子,神谷说,我这次元气大伤,必须得好好调养。弗吉尼亚修女是个非常好的人,她的年纪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年轻,但是她的唠叨功夫,让我叹为观止,而她的热情,就是沙漠里的一把火,并且有越烧越旺的势头。
可能是被程烨冷落惯了,突然有这么一个人这样对我,我一开始并不适应,但是如果不接受她的热情,我又会有一种辜负人心的罪恶感。好在神谷很是善解人意,每次都能把弗吉尼亚修女糊弄走。
约翰教父我只见过一面,他的样子很平常,正是因为这份平常,所以才更得常人亲近和信赖吧。他似乎是不苟言笑的,我向他问候的时候,他也只是对我说了一句:“愿主保佑你。”但是,我却非常快乐,我想,大概是因为我被祝福了吧。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我在这儿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日三餐,都是和他们一起进行的,这儿的人并不多,我也没有多少精神与人打交道,只是她们做饭的时候,我会帮忙。我会做西餐,甚至西餐比中餐做得更好,我炖汤也是非常好的,因为程烨平常工作非常忙,应酬也多,在外面多是吃中餐,我想给他换换口味让他有胃口一点,于是就千方百计弄着各式花样,甚至特意去西餐厅跟餐厅的师傅学过一段时间。每次他把我做的饭菜吃完,我就非常的开心。他有的时候吃完会说,你除了会做菜,还会什么。我就是这么无能,结婚前,除了学习好,什么都不会,结婚之后,除了爱他,为他做菜、等他,什么都不会。以前,我还觉得自己就算什么都不会,至少这方面我还是胜过别人。后来,看他在各色人中周旋我才知道,他从来不缺少仰慕者,想为他做饭的人,多的是。我不过是借了婚姻的便利,所以才能有这个机会为他做这一切,不是他应该感谢我,而是我应该感谢他至少愿意娶我。
养病的时候,我开始抄写《圣经》。有些来教堂的人,会请求带一本《圣经》回去,有书局出版的精装版,也有义工或者虔诚的教徒亲手抄录的手抄本。我反正也是闲着,于是便抄一抄,一方面为教会做点事,另一方面,也有静心养神的效果。
有的时候,抄着抄着就睡着了,睡着的时候,也会开始做一些好梦。我以前每天晚上都是一片困苦,梦里不得安宁,现在,可能是因为心境平和了些,所以梦里也会有些许快乐的时光,那些时光里,有我尚且年少青涩时的幻想,有一家人和乐融融时的温暖,虽然清贫,却也开心,还有那些迷梦般的午后,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窗口有一个画一般的少年。
我的房间很小,但是采光效果很好,风从窗边路过,撩得书页哗啦啦的响。有时,午后一梦方醒,总有一种不现实的感觉,心,不知飘在何处,那种平和之下,我不知自己到底在寻找什么,也许我知道,但是我不愿意去深究,我宁愿糊涂。
偶尔,我也会出去走一走,听那些唱诗班纯洁通透的声音,发出对上帝由衷的赞美和对人世爱与希望的信任。庭院里栽种的有一些花,园圃很是整洁,拙朴的篱笆护住一方灿烂,海蓝色的鸢尾,金黄色的向日葵,一种是沐浴月光开在墓园里的花,引导逝者向着天堂而去,一种是立在天光下向阳而生的花,永远绚烂鲜活,鼓励那些失去信心的人放下灰扑扑的过往,向着阳光微笑,永不言败,活出自己的璀璨人生。
神谷还没有走,我不知他为何还在这儿盘旋,也许他自己也正在寻找答案。他白天的时候在这个城市流浪,晚上的时候,他便回到这儿。有时,向晚之际,他会携带一身风尘回来,将晚霞踩在脚下,有种浪子归来的忧悒和倦怠。微风吹过,花朵舒展,他便靠在树干上,安静地画画,像一个孤独而深邃的画梦师。教堂里面偶尔传来诵读诗歌的声音,有读《圣经》的,也有读叶芝的《当你老了》和阿多尼斯的《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的,那个时候,他就像中世纪的欧洲大教堂里的宗教油画:离天堂很近,却向往人世;离人世很远,又不在天堂。
有一次,他刚开始画,我们便听见一个女孩的声音,那个女孩的声音很平淡,却有一种对爱情的眷恋和对生活的期盼,她读的是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情诗:
我看见,那欢乐的岁月、哀伤的岁月——
我自己的年华,把一片片黑影接连着
掠过我的身。紧接着,我就觉察
(我哭了)我背后正有个神秘的黑影
在移动,而且一把揪住了我的发,
往后拉,还有一声吆喝(我只是在挣扎):
“这回是谁逮住了你?猜!”
“死,”我答话。
听哪,那银铃似的回音:
“不是死,是爱!”
他的头颅高高地扬起,似是在追寻那爱情中的声音,又似是在聆听主的教诲。风吹起来,将他手中没有抓牢的纸页吹起来,在空中飞旋一会儿,然后落到了我的笔记本上面。
那张素描纸上,是一个容颜栩栩的女子,她穿着雪白的婚纱,手里是纯白的玫瑰,她的唇美艳,血汁饱满;她的眼深邃,黑光流转;她的脸容娟好,酒窝微嵌。她的身边没有人,但是你一看就知,她的微笑是为身边的人而发的,只有被人爱着,才会有这么幸福的微笑。
那是我见过他所有的画当中唯一的一幅工笔肖像图。他在一首情诗的时间,画出一个梦想。
我有些为他悲哀,公主是公主,王便是王,你可以拥抱公主牵着公主给她怀抱,你却只能拜倒在王的脚下。你有你的骄傲,她也有她的骄傲。
那时,正是夕阳与云朵暧昧。的时候,画上的女子从远方走来,向着他走来,独立而美艳,向着他走来。她没有走近他,她就站在离他不远不近的地方,刚刚触摸得到,却不可以挽留,不能一把拥在怀里。
那个女孩,高挑,干净,有一双乌黑的眼眸和流丽的长发,长得妧媚不可方物,比我之前见过的所有女人都要美,表情却很冷漠。她站在那儿,双手插在灰色的风衣里,像是秋天爽朗明澈的天空,有一种孤独而大气的美。她的身后,巨幅蓝天背景将她的轮廓衬得萧肃寂落而又风姿飒杳。
神谷就站在那儿,闭着眼睛闲适慵懒地靠在树干上,嘴唇微微翘起,是一个微妙的弧度,介于嘲讽与亲吻之间。他黑色的风衣衬得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透明的苍白,他的眉关轻轻锁着,似是在犹豫和轻愁:今天要去见心爱的恋人,该送她一束什么样的花才好呢,什么样的花才能不会愧对她的美丽?
她就站在他的面前,静静地看着他,一动不动。茂盛的树冠为他们撑开青绿屏障,恰好适合别人偷窥,却又不能走近打扰。
她就那样凝视着他,以荆棘的姿态,开出玫瑰的妖娆,安静而骄傲。
他们在一个时间,站在两个世界,一个聆听,一个凝视,一般情浓,两处相思。
我坐在窗边,抄我的《圣经》。
不知过了多久,我闻见一阵香水味,没有任何侵略性的诱惑和旖旎的暗示,有一种谁都无法模仿和模拟的独特,说不出的风情才是最好的风情,不是么?
“不必了”她拒绝,我把那张画递给她,她没有接。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颊,道:“很漂亮,但是不是我。”
我知道她不是对我说,她只是想说,所以就说出来了,我永远做不到他这么潇洒和勇敢。
她的恣肆,是一种本能。
我说:“他是个风一样的浪子,风是不会为任何人停留的。”
她看了我一眼,又看向他,声音像玫瑰花开:“如果他是风,我便是山川,如果他是水,我便是河海,如果他是鹰,我便是森林。我不阻止他,我也不会挽留他,我只是让他栖息。有家不回的人才是浪子,无家可归的人是孤儿。他是浪子,不是孤儿,我就是他的家。他总有一天会回来,我会在他知道的所有地方等他,等他老,等他倦,等他无处可依,等他回家。”
我本想问问她:你这样不会一直走一直走,何时才是尽头,哪儿又是你的家?
我没有问,答案就在那儿,没有必要说出来。
她离开的时候,双手还是插在风衣口袋里,走得决绝又嚣张。她从他的身边走过,没有停留,笔直地向前走去,步伐坚定,背影像一个战士。她没有带来什么,也没有带走什么。她的来去,从来都像是一场王的盛宴,在所有的喧嚣中,一个人,俯视众生。
神谷那天晚上也走了,他没有向我告别,带走了我未抄完的那本《圣经》,还有我未写完的一本书。
他给我留了一行字:也许以后都不会相逢,死亡会让我们再见。
第二天早上,我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和庭院,次想我的归宿。我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我在这儿已经住了一个月。
我向神父请求,让我再在这儿停留一段时间。神父答应了我的请求,他没有问我什么。
一个月后,我问神父:还未出生便已死去的孩子,他们会不会在墓地飘荡徘徊不得安宁,上帝会不会遗忘他们,冬天来了,他们会不会受冻?
神父说:不会的,你的孩子便是上帝的孩子,上帝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不会让他们找不到归宿,让他们在外飘荡,天堂是他们的家,他现在很好。
我说:有时候我会做梦,梦见孩子满身是血,他的眼睛都还没长开,向我哭泣,他很冷,也很痛,他怪我没有保护好他。我很怕,很怕看见血淋淋的一片。
神父说:那是因为孩子觉得你们现在的爱还不足以给他足够的安全感,所以他又回到了天父的怀抱。他只是胆小,并不是抛弃你们。等你们真正相爱,并且能够给予他足够的爱与温暖,他就会重回你们的怀抱了。
我在教堂里,看着那些来来往往向上帝祷告的孩子,他们有娇嫩的皮肤和黑葡萄一般的眼睛,他们用稚嫩柔软的童音呼唤自己的母亲,他们叫他们的母亲“妈妈”,他们在耶稣面前祈求上帝的恩赐和护佑。
眼泪如一场潇潇暮雨,将我的人生淹没。
v回家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4:50
又一个月过去,转眼已是寒冬。
这一个月内,我跟着教堂里的其他神职人员去做了义工,我为孤儿院的孩子做菜,教他们唱歌,给他们讲故事。我要走的时候,他们会走出来,叫我“姐姐”。可是,我多么希望,几年后的某一天早上,我醒来,阳光底下,有一个小小的身子扑进我的怀里,用齿音模糊的声音叫我“妈妈”。
那天晚上,我在教堂里坐了一晚上,我向主忏悔,我还是忘不了他,我还是爱着他,我要回去,我要回到我们的家。上帝创造了亚当,又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我是他的骨中骨,离开他,我会死。
上午,我去教堂祷告,并且与他们告别。
我那天来这儿时穿的那件雪纺裙,衣服被弗吉尼亚修女洗干净了,上面还有阳光与清风的味道。那条裙子,我本想扔,免得自己看着伤心,却还是带走了。天气变得越来越冷,前几日还有太阳,昨天便有雨雪的征兆,温度在不断下降,昨天我穿着棉服都还有点冷。
弗吉尼亚修女给我拿来一件风衣,正是神谷那天穿的那件,我穿上太长了,几乎拖到地上去。他的身材瘦长,所以风衣倒不是很大,却也还是空荡荡的,我里面穿的是雪纺裙子,中间套了一件宽松的白色针织毛衣。
“你看起来还是不好,现在简直像是一个吸血鬼,你太苍白了。”弗吉尼亚修女真的是一个很爱唠叨的天使,“你身上没有钱吧,温迪给你留了一些钱,他这个人什么都坏,就是喜欢讨女孩子的欢心。”
温迪是神谷的英文名,就是风的英文单词,倒是很适合他。我不用收拾行李,因为我当时几乎是被神谷抢过来的,什么都没带,钱,手机,衣服,什么都没有,甚至连家里面的钥匙,我都没有。
弗吉尼亚修女从上午叮嘱我,直到她不得不去准备午饭,我保证以后一定每个星期来着这儿和她一起做饭,做祷告,给她带各种各样好吃的,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我两手插在衣袋里,这使得我不至于两手空空,又不知往哪儿放,看起来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失意人。但是,我本就是一个失意人。
我把头发都盘上去,使自己看起来精神点。风吹到脖子里,有些冷,带来阵阵侵入骨髓的寒意。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我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我看见他的脸。
我以前很少到公司里去,除非他让我去,我怕他看见我不高兴,所以我不会主动站在他的面前,拥有一个妻子应该拥有的荣光。
我刚进公司,保安处的人就露出惊讶的表情,接着就开始激动地为我开门引路,我对他点点头,径直向前走去。
就在电梯口,我突然遇见了一个人,她穿着紫色的大衣,黑色半身长裙,白色的高领毛衣,一双奢美的高跟鞋,头发松松的挽起来,侧脸精致。她急匆匆地从会议室那边跑出来,将我一下子撞得坐倒在地上,我痛得说不出话来,她放下捂着唇的手,张大了嘴巴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脸色惨白。她的眼睛很大,还是红的,有泪水划过脸庞的痕迹,耳边飘着几绺柔软的发丝,使得她看起来楚楚动人,惹人怜爱。
“梅绿开?”她有些怀疑地看着我,似是在试探。
“是,杨小姐,是我。”我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虽然我不喜欢她,却还是对她道:“你要不要擦一下自己的嘴,你的口红晕到外边了,看起来不是很好。”
她一愣,突然恨恨地瞪了我一眼。接着,她又偏过头去看身后,她看向空荡荡的走廊,十分失望,美丽的眼流下泪水。
我站起来,并不觉得有什么,她与我无关。
就在他要离开时,走廊上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看见程烨急急地往这边走过来,他走得那么匆忙,仿佛他的爱人就在前方,而他,再也无法忍耐别离。
杨菲一看见他出来,就立即站起来,向前面跑去,言情剧里的经典戏码。
我向他走去,脚下一片冰寒,这才发现,自己的一只鞋子已经被刚才的冲撞给甩到后面去了,我只得去捡,我总不能光着脚去见他。
我向前走了几步,弓下身子去捡,那是一只黑色的高跟鞋,是程烨给我买的,因为我的脚比较小,是他对我全身上下唯一比较满意的地方,所以我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我买一双鞋子。
我弯腰,把鞋子拿在手里,脚似乎是扭到了,我揉揉脚踝,正要穿的时候,程烨已经从我身边过去了。我刚想喊他,他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向前走过去了。
我想喊他,他已经到了楼梯的转角处,他的背影颀长挺直,我没有喊他,我想,他是去追杨菲了吧。既然我永远都阻止不了他,我为什么还要总是挑战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那是自取其辱,我还是去他办公室里等他。
我穿上鞋子,正要走的时候,突然一只温暖而熟悉的手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他握得那么紧,我的心似乎都被扯疼了。
我转过身来,看他,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没带家里面的钥匙。”
他没有说话,只是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我,我想他是生气了,他的身体都气得微微发抖。我只能深吸一口气,将袋子里的手帕掏出来,然后递过去,尽量心平气和道:“你的嘴角有口红,你要不要擦一下,等一下你的下属看见了,会不好。”
他的眼里又燃起与那个雨天一样的光,黑阗阗的眼死死锁住我,我总是学不乖,明知道哪儿是他的逆鳞还要不怕死的往刀口上撞,尽管我知道我这回并没有做错,但是还是惹他生气了,他的阴戾总是来得莫名其妙。
我收回手帕,垂首道:“好吧,随你吧。”
“你怎么不死在外边,你还回来干什么?”
他突然朝我大声吼,我被他的吼声几乎震晕了。身旁有员工经过,被吓得身子一抖,立即跑远了。
我不知道我应该说什么,因为有很多都可以说,“我爱你”“我想你”“我离不开您”“我舍不得你”“我只有你了”“我原谅你了”“你是我的丈夫”“我想家了”“我从没有想过要离开家离开你”“我只是在外面散散心”“。。。。。。”
我说不出口,最后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他,轻声道:“我要回来。”
他一下子把我拖到他胸口,他的力气是那么的大,我几乎是被他提起来的,他又比我高上很多,我只能仰望他。
“我想回来。”
很久过去,他还是抓着我的手,公司里的员工远远看见都躲开了走,不敢过来劝,他生气起来无人敢劝。
我与他商量:“你要是生我的气,我就回去,我在外边等你。”
他的脸冷得像块冰,有些扭曲,很久,我的手都被他握得麻木了,我才听见他沙哑低沉得不像话的声音:“你怎么瘦成这样?”
我的鼻子一酸,赶紧低下头去,两颗眼泪直直地掉在地上。
因为这句话,我原谅他所有的错,我一把抱住他,他一把抱住我。
我也想问他:“你怎么也瘦成这样?”
可是,我没说,我只是使劲地抱住他。
“饿不饿?”他放下我。
“嗯,我走了很久,把钱都花光了,中午还没吃饭。”
“去吃饭。”
“好。”
“你不是说要帮我擦口红,怎么还不动手?”他突然问我,直直地看着我。
我愣了一下,反问道:“你要我帮你擦么?”
他刚缓和的脸色又阴沉起来,我瑟缩了一下,他突然又把表情放柔和,“你是我的妻子。”
“哦”我拿起手帕帮他擦嘴角的口红,我把用过的手帕紧紧攥在手里。
“你觉得脏?”他问我。
“我。。。。。。”我低下头去,却还是没把手帕放回口袋里面去。
在他的眼中,简单和愚蠢是划等号的,甚至,简单更可恨,因为她们本来是可以变得聪明的,但是她们安于现状,很不幸,我便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人,所以,他总是一眼便让我暴露无遗。
“你为什么不问那个口红是谁的?”
我攥紧手里的手帕,道“算了,我能怎样。”
他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对我道:“你是我程烨的妻子,怎么就这么不争气。”
“抱歉,让你失望了。”
“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这样,除了对不起,你就不能对我说些别的吗?”
我很无奈,只得道:“我知道那是杨菲的口红,因为刚才我看见她了,但是我能怎么办,我除了是你的妻子之外,什么也不是。”
他看着我,眼里闪过震惊和一丝歉意,嘴唇抿得紧紧的。
我看见他这样,心里难受起来,对他微微笑道:“没关系的,我把手帕丢掉了就是。”
不远处就是垃圾桶,我朝他一笑:“你等等我”,然后把染了口红的手帕扔到了垃圾桶里。
他走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我惊讶地看着他,这是以前一直没有过的事情。我想抽出手来,他却把我的手使劲一捏,我咬了一下牙,道:“我的手很冰。”
“我知道”他的语气凶巴巴的,但是又不是生气。
“总经理好,夫人好”路上员工一直偷偷盯着我和他看,他看起来有些烦躁,我道:“要不你还是放开我吧。”
他踢了一下栏杆,狠狠瞪了我一眼:“你闭嘴。”
我不再说话,只是像个犯错的人被他拽着往外走。
v十年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5:31
走出公司的时候,外面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
“好大的雪”我有些开心,我很喜欢雪,不过很冷。
“你怎么穿的这么单薄,像被虐待了一样。”
“我没有其他的衣服,他们把我自己的衣服给了我,我将就穿一下还行,可以御寒。”
“这件衣服是谁的?”他突然停下来,问我。
“。。。。。。”我这个人,从小到大,很少撒谎,因为我的谎言总是很容易被戳穿,太拙劣了,而且不能自圆其说。对他撒谎,我却是因为不敢。
他没再说话,只是开始剥我的衣服,他也不管这是人流集中的大街。我冷得发抖,他一把将我抱在怀里,用他的大衣裹住我,温暖舒适。他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人又高,穿上竖领大衣,非常的英俊挺拔,像行走在街头的英伦贵族。
他把那件衣服卷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箱,我埋头在他的胸口,笑得像只狐狸。
“你想吃什么?”他关上车门,问我。
“随你吧。”
低缓的音乐在车内轻轻响起,是陈奕迅的《十年》。
我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看着他的侧脸,突然就有些悲伤,道:“二十年了啊。”
“什么二十年?”
“我们从认识到结婚啊。”
车子猛地停了下来,我顿时醒了过来,赶紧道:“不,我说错了,是十年了。”
“什么十年?”他转过头来,不解地看着我。
我一愣,脱口而出:“咱们结婚啊。”
他也是一怔,脸上很不自然,转过脸去:“没有十年。”
我这才回过神来,距离我们订婚有十年了,我们结婚,却才是七年。
“都说七年之痒。。。。。。”说到一半,我又闭上了嘴。
他重新发动车,我看看他的脸色,不是太糟糕,鼓起勇气问他:“你的伤有没有事?”
“什么伤?”
“就是上次。。。那个。。。在车子里。。。”
他的脸顿时阴云密布,我胆战心惊,急忙问道:“该不是真的很严重吧,有没有碰着旧伤口,会不会有后遗症,我看看。”
他又是一个刹车,警觉地问我,目光像一只狼,“你怎么知道我的旧伤口很严重?”
我正想着怎么组织语言,他的目光就逼过来,“不要欺骗我,你没有那个本事。”
我一急,顺口道:“我摸到的。”
他不相信,眯起眼,哼笑道:“摸到的,嗯?”
他的声音,让人无法抗拒。
我的脸烫得要烧起来,使劲点了点头。他只要使出一点点手段,我便像个初尝爱情滋味的懵懂少女,对他这样久经沙场的毫无招架之力。
他俯过身子来,贴近我的脸庞,在我的耳后吹出暖融融的气,,像个恶作剧的少年,低低笑:“什么时候摸到的,嗯?”
我的头完全低下去,躲又躲不开,只能紧紧闭着嘴巴,脸红得不像话。
他没有再逼我,只是得意地看着我,嘴角微微翘起,没有平常半分冷酷的模样。他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
他最后带我来的,是一家火锅店。他其实非常不喜欢吃火锅,因为吃完火锅,全身都是火锅味,整个人像是从汤锅里面涮出来的一样,但是我却非常喜欢。
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里面有很多特色火锅店。周末的时候,便会和朋友同学一起去火锅店痛痛快快地吃一顿,冬天寒冷的时候,吃火锅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我总想在冬天的时候,自己去超市买食材,然后回家煮火锅,我们一边吃热腾腾的火锅,一边看电视聊天。我就是这么容易满足的人,我要的很简单,只要爱和生活。可是,他不喜欢,所以我自结婚以后,几乎再也没吃过火锅。
“怎么会想到来吃火锅?你不是不喜欢么?”
“我今天想吃。”
服务员拿来菜单,他点了一些东西,又递给我。我看他点的,多是荤菜,我便点了一些素菜。
等到火锅端上来,菜也全都下好了的时候,他却只吃了一点就不吃了。
他没什么胃口,我一个人,也没吃多少。点的二十多盘菜,也就吃了两三盘。
“你是不是没吃饱?”他问我。
我摇了摇头,道:“已经很好了。”
其实吃火锅吃的就是那样一个气氛,如果没有气氛,火锅吃起来就非常没味道,就像夏天的汽水冰凉的喝起来才会爽快。
“你是不是要先回公司?”
“我先送你回去。”
“没关系的,你给我点钱,我打车回去。家里是不是没有菜了,你想吃什么,我去买,下午回来吃饭吗?”
“上车。”
我们直接回家,家里十分冷清,空荡荡的。我把灯全都打开,又把空调打开,冰箱插上电源,电视打开,沙发上的啤酒瓶和桌子上的绷带扔的到处都是。
“怎么喝了这么多啤酒,你的胃本来就不好,应该好好吃饭的。”我把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扔进垃圾桶。
冰箱里空荡荡的,我去抽屉里拿了一点钱,程烨正在浴室里。我对他喊了一声:“我出去买点菜,马上就回来。”他正在冲澡,水声很大,似乎没有听见。
我罩上一件呢子大衣,便出去了。
我买了些排骨,牛肉,蔬菜,水果,一大袋子,沉甸甸的。我喜欢把冰箱装满,那样,我会觉得家里的人总是回来的。我还买了很多零食,几乎没有人会相信,程烨是个零食控,他星期天的早上,总喜欢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拿着手提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工作,身边堆了各式各样的零食。
我拎着东西到快到门口的时候,就看见程烨正急匆匆地往外走,我喊住他:“程烨,你要出去么,什么时候回来?今天下大雪,路上开车小心点,我在家等你回来啊。”
他看见我,首先是一愣,然后把刚打开的车门用力一甩,车子晃了两下。
“你他妈的能不能不要总是这样,让人找让人着急很好玩是吧,你下次再这样,就永远不要回来,你当谁稀罕你得很。”
我一头雾水,不知道刚才还是好好的,怎么突然又发起脾气来,竟然连粗口都爆出来了。程烨是个素养很好的人,他读过很多书,是学校的雄辩高手,他骂人也许引经据典广征博引冷嘲热讽,却从不会口出脏语。
“程烨,我只是去买菜”他转头就走,我提着一大袋东西,手僵得快要断了,在后面解释:“我刚才跟你说过了,你在洗澡,没有听见。”
他根本不听我的解释,家里的门是开着的,他怒气冲冲地直接进去,一把把门关上,我被关在门外边。
“开门,程烨。”他不肯开门。
我不明白,程烨现在的脾气怎么现在会这么糟糕,以前他只是冷漠,不会无缘无故发脾气,喜怒无常,现在,他简直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我无奈,只得先把东西放下,然后想起还有很多东西因为刚才提不动所以没买,就打算再去一趟,等他气消。
“程烨,我还要出去一趟,你。。。。。。呀。。。。。。”
话还没说完,我的手一阵疼,接着,我就被他拉到了屋子里,他的脸色铁青。
“菜还在外边”我赶紧又打开门,把菜拿进来,放在冰箱里,分类码齐。
厨房里也是一片狼藉,覆满了灰尘,垃圾更是扔的到处都是。我把排骨和萝卜放在火上炖,然后开始清洁厨房。
程烨在客厅里躺在沙发上,他穿着睡袍,修长的双腿搭在木几上,一直在按遥控器,似乎很烦躁。
“你刚才出去怎么也不关门,这样很危险。”我换下家居服,在他身边坐下,轻轻戳了戳他。
他突然转过身来,眼眸漆黑,平静地看着我,道:“下次你再无声无息的走,我便把房子拆了,炸了,反正你不稀罕,我又何必在乎。”
我只得认错,包容他的无理取闹:“不会了,再不会了”我深吸一口气,抱住他的手臂,道:“我只有你,只有这个家,我很珍惜,这个家有你,是我的全部。”
我次对他说这么大胆的话,我一说完,就觉得窘迫难堪。
我刷的站了起来,仓促道:“我去看看排骨炖得怎么样。”
他用腿将我一勾,我倒在他的身上,他的手指抚摸上我的脸,我一口咬住,他颤了一下。
“你刚才说的话,我很喜欢”他的眼眸亮晶晶的,像星光闪耀的夜空。
“对了,我先前扔了好多绷带,你的伤真的没事吗?我看看,行不行?”
他握住我的手指,表情却是闷闷的,我知道那段记忆,对我们来说,都是太难堪了。
他没有反对,我立即坐起身来,去看他脑后,还好,没有疤痕,也看不出来有伤过的痕迹。我松了一口气,刚想离开,手指却在这时触到一条细长的疤痕。
“会疼么?”我问他。
“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早就不疼了。”
“可惜疤痕消除不了”我把手指放上去,轻轻摩挲,道:“幸好。。。。。。”
“坦白从宽,说,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反身将我一把抱在怀里。
他吻去我眼角的水珠,那是雪融化后的水。你看,只要温柔,便会融化。
我痴迷地看着他,手指抚上他的脸颊,喃喃道:“我知道,我就是知道。”
次,我主动吻他。
我们没有j□j,只是抵死缠绵般拥吻,恨不得将对方嵌入自己的身体,灵魂在一起燃成一把灰烬,分不出你我。
我爱这个男人,这一生,我只能爱他这一生。
我的人生已不长。
v人世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7:45
自我回来后,程烨回家变得很规律。这于我,不得不说是一件很愉悦的事。语言上或是行动上,他都表示他想要一个孩子。是的,他开始想要孩子,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开始想要这个家。但是我不愿意,每次我一闭上眼,就是血淋淋的场景,我害怕,我怕我会憎恶我的孩子,我怕我会被自己逼死。程烨没有勉强我。
我是回来后的一个星期才知道,那三个月,他几乎是将整个市掘地三尺,神谷将我藏得太隐秘,上帝照耀之地,无人得见。
我想,我终究是在他的心里留下了印记,即使只是恨,我也很高兴,让自己爱的人在意、着急、记住、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有时候自私的想一想,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我走到上次那人坠楼的地方,血迹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人来人往,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过。
十年前,我的父亲从那上面坠落下来。
十年后,杨菲的父亲从那上面坠落下来。
中央广场上的大液晶屏幕上正在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重播杨氏集团是如何从鼎盛走向全面覆灭,天宇集团又是如何的卧薪尝胆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将杨氏集团改装换面纳入自己的旗下,一个王朝的覆灭,必然伴随着另一个王朝的兴盛。
程烨的脸出现在屏幕上,谈吐轩然,目光坚毅,眉目间,是睥睨一切的骄傲与沉稳,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自信,像一个挞伐无情的帝王,冷定从容,志得意满。是谁说,男人都是爱好征伐的,他若是对你深情,那是因为他需要你的柔去磨砺他的刚,像剑需要水与火的淬炼,像战袍需要丝与手的缠绕。
我不懂商场的角逐,风云诡谲,你死我活,我只知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法则,这个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我只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一个人,便能占据我的一生。
接踵而来的是娱乐新闻,主角是刚才的新闻的继续,只不过父亲换了女儿。天之骄女瞬间跌落尘埃里,曾经的锦衣玉食众星捧月如今像一场笑话,家破人亡,东奔西走。
曾经纯洁无暇的百合公主如今深陷权色交易的丑闻,她开始穿艳丽火辣的红裙,裸背行走在各个权力的持有者之中,风尘浸染。眉梢眼角,万般风情,举手投足,千种缠绵。无数变幻的酒杯,一个不变的容颜。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他的辉煌,她的沦落。他站得有多高,她摔得便有多惨。他曾有多爱她,她如今便有多恨他。
那个孤独沉默、嚣艳不羁的被抛弃被伤害的少年行走在岁岁年年的变迁中,一颗心,坚硬无比。他已然拥有巨大的能力,再也不会让别人掌控自己眼泪,只会让别人的眼泪为自己掌控。得到的,失去的,浮浮沉沉,古人说,春梦无痕,醒来一切皆非,大家都不是当年模样,一颗心,也早已蒙上尘埃。程烨,我多想问问你,如果现在给你一颗剔透亮无尘的心,你还会怜惜么?
雪下得很大。我撑着伞,一转身,就看见新闻里的主角正站在雪地里,雪肤红唇,妖娆妩媚。她一身火红的貂皮大衣,看起来是那么的华美,艳丽无双。整个雪地,仿佛都被她踩在脚下。她与我相望,我们像是镜面的两端,照见自己的过往,一般的可怜人。
我们就那样望着对方,没有说一句话。
“嘟——”车子在我们之间停下。程烨下了车,走了出来,像一个临巡后宫的帝王,只不过,曾经得宠的如今矮到尘埃里,曾经失宠的如今还在他身边,一切都颠倒了。
“怎么又穿得这么少?”他把我裹进他的大衣里,可以称得上是温柔地嗔怪。
我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的薄羊毛衫,一条短裙,围了一条围巾,外面套雪白的呢大衣。其实,我平常都是在家,也就是买菜的时候才会出来,出来也是坐车,所以倒也不冷。
我转头去看杨菲,她的脸煞白,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
她比我冷。
我轻轻摇了摇头,推开程烨。我向她走过去,把她掉在地上的伞捡起来放在她空空的手中,她的手是那么的冷,比我的手还要冷。我看着她怨毒不甘的眼,道:“我爸爸从上面跳下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他身边,我当时被他骗去学校,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只能捧着他的骨灰看着他的遗像,一遍遍的告诉自己我在这个世上从此就是一个孤儿了。而你的父亲,至少,曾经在他离开的时候,有人拥抱过他,为他流过泪,伤心过,你的身边还有疼爱你需要你的母亲,上天并没有完全抛弃你。我们都是一样的人,谁比谁更可怜,谁又比谁高贵,不过有时被人爱,有时被人恨。爱和恨都是有时限的,缘起缘灭,一念之间,没有什么是不变的,你看看你自己,看看我,谁又比谁好到哪儿去。想开点吧,别人对我越不好,我越要活得好好的给人看。”
她盯着我,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满是泪水,却倔强的不肯掉下来。她挥开我的手,冷笑道:“你很得意吧,连你都可以来奚落我怜悯我,我不需要你假惺惺的善良,不要自以为是的很懂我。”
我很想笑,真的,我不会对她说,我曾经有多么羡慕她,可以被那个纯粹的少年那样的爱着;我曾经有多么喜欢她,即使她那样伤害了程烨,世界上就是有那样的人,他们犯下错,但是他们自己不知道,所以你还有理由原谅她,只要她真心诚意地对你笑一笑,你就不忍心责怪她;我曾经又多么理解她,因为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我们的父亲都走向同样的毁灭之路。
她曾经拥有幸福,我什么都没有,所以,她站得越高,就跌得越惨,那种痛苦我知道的,让人绝望,连哭都哭不出来。而我,因为从不曾得到,从不曾奢望,所以我的痛苦是漫长的,但是也是细微的,温水煮青蛙,死的时候你感觉不到痛苦,那样,想必也是一种幸运。
我对杨菲道:“我不是来取笑你的,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与我无关,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只是看见你,想到了过去的自己。与其说我在怜悯你,不如说是我在怜悯自己。只是,我已经走过来了,你却用自己去惩罚别人。但是,我劝你一句,若是他在乎你,那么,你的惩罚还有报复的意义,若是他不在乎你,你的惩罚就只是自以为是的独角戏。”
杨菲的嘴唇微微颤抖,像是承受不了雨雪侵袭的玫瑰。我侧身要走,她突然笑得尖锐:“可笑,我以前还觉得你可怜。”
我停住,抬头看落下的雪花,笑了起来,“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但是我是心甘情愿的,也就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我和他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吗?”
我呼出的热气消散在空中,我看着那转瞬即逝的温暖,笑道:“不必了,没用的,杨菲,我没必要选择让自己难过,而且,你也说了,那是曾经。。。。。。其实,你若是说了,我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因为你并不是我的什么人,我不在乎你,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在意。这个世上,只有他才能让我难过。你不是他,你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杨菲的脸有些扭曲,她看着我,露出嘲讽的笑:“是我以前小看你,以为你懦弱无能,今日才发现,你还真是隐而不发,铁嘴铜牙。”
我不再看她,转身要走,她在我身后道:“我要和程烨谈一谈。”
我没有停下,只是道:“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情,你应该问他,不该问我。”
程烨的脸铁青,我还没走近,他就一把搂住我,掐住我的腰,我一个趔趄栽倒在他怀里。
我把手撑在他的胸膛上,仰头对他道:“我去前面买点东西。”
他看着我,表情冷若冰霜。我撑开伞,转身离开。
v对峙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8:22
我走在街上,雪下得很大,路上的人比往日少了很多,三三两两的撑着伞匆匆走过。已经是晚灯初升的时候了,我在一株圣诞树前停下。那棵圣诞树很大,高高地耸入昏昧的天空,商场里飘出“叮叮当,叮叮当”的歌曲。很多年轻的女孩子围着厚厚的围巾,带着暖和的雪帽,由男朋友陪着,在圣诞树上挂上一些小饰物,还有的挂上了买来的巧克力,圣诞树被打扮得非常热闹。一个女孩笑得很开心,他的男朋友抱着她转圈,街上有商家正在搞促销宣传,员工穿着圣诞老人的服装,给路过的行人发玫瑰,男孩得到了一枝玫瑰,非常绅士地将花献给女孩,低声道:我遥远的、秘密的、不可侵犯的玫瑰呵,你在我关键的时刻拥抱我吧。女孩笑骂他:你真酸,酸死了。话是这样说,却一把抱住了他。我突然有些羡慕和感动,她的爱情是如此的健康而鲜活。
灯已经全部亮起来了,色彩流离的光将街道照得温暖而斑斓。我双手擦在衣服口袋里,仰头看夜空,有烟花拭去的痕迹,像天空的残妆泪痕。有一群女孩在一起唱着《难忘今宵》,十分的青春活力,十年前,我也是这样的年纪,有过快乐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在思念。她们站在彩灯下面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摆出搞怪而夸张的造型,十分的快乐,一个女孩跑过来,向我请求帮助,“姐姐,能麻烦你一下,帮我们照几张吗?”
“好的”,我点了点头,接过相机。
我和程烨是很少照相的,我们的相片多是宴会上的合影,私底下,我们没有照过相。结婚之后,我们从未一起去外面玩过,他喜欢自己一个人,或是和两个要好的朋友。他从不带我出去,因为他觉得我就只会烦他。他出去玩的时候,我便在家等他,翻看他小的时候的照片,再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就会觉得他怎么变得越来越不可爱。
“谢谢你咯,这个送给你,圣诞节快乐哦。”她从福袋里掏出几个巧克力送给我,我把相机还给她,她们笑着走了。
我剥开一颗巧克力,浓郁的甜香在口中蔓延开来。其实,我更喜欢吃没有甜味的黑巧克力,带点苦涩,像是将寂寞的夜晚含在舌尖品尝。
“我要一些雪糕和冰淇淋”我指着冰柜对售货员道,商场里面很暖和,冰柜一打开,一股冷气扑了过来,我选了不同的口味,去饮料区拿了几瓶鸡尾酒,又去巧克力专柜挑了几盒黑巧克力。旁边的书架上列着市场畅销书,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列在最前面,其实,我不喜欢这个故事,很多人为里面男主人公压抑的守候所感动,我却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被辜负的爱情故事,我挑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和古戎的《嫁给风的女孩》。
我走出去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我走在大街上,手里是一支打开的雪糕。路上的行人惊讶的回头,大概是觉得我疯了,这么大冷的天竟然吃雪糕。
可是,我很喜欢在不高兴的时候吃雪糕,大冷的天吃雪糕,倒行逆施总是会让自己感到疼痛的,就像我的贪婪,我的婚姻,我的人生。
我的样子一定很可笑,手里提着塑料袋,踩着高跟鞋在飞舞的大雪中旁若无人的吃着雪糕,伞也不撑,头发上肯定落满了雪。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看见了程烨。
他就站在灯火阑珊处,身姿挺拔,眉目如画,身边的人来来去去,他坚毅,孤独,站在风雪中,没有任何遮蔽,似是在看着黑夜,又似是在看着黑夜中的我。
“这些烟都是你吸的?”
他的脚下躺了一地的烟蒂,乱七八糟的,很多只吸了半截就被他踩烂了。
“你怎么吸了这么多烟,对身体不好。”
他将烟夹在手指间,没有扔掉,也没有再吸。
“咳。。。。。。”我刚想说话,一股冷空气和着烟味直直地往我的喉咙里冲,我立即咳了出来。他见状,将烟远远地扔到街边。
“你怎么了?是不是很冷”,他的脸苍白得吓人,我想去摸他,但是我的手也冷得不行,所以只得拉着他的衣袖,向他解释道:“我以为你们会谈很久,在这边转了一圈,没想到,这么晚了。”
“你不会给我打电话吗?”他突然问。
我一愣,脱口道:“我怕打扰你,你也没有打过来,我还以为你回去了。”
他如果明确表示有事情的话,我是不敢给他打电话的,他这个人不喜欢解释,不喜欢照顾人,最烦被人打扰。
他也是一愣,然后表情有些阴郁,道:“我在这儿站了很久。”
“啊。。。那很抱歉,我在超市里耽搁得太久了。”
“你买的东西就是这个?”他盯着我手中的雪糕,很是不理解。
“呃。。。对,我先前特别想吃。”
“神经。。。。。。”他脱口而出,却没有说完,伸出手来将我手中吃了一半的雪糕拿过去,然后扔到地上。
“不好吧。”
“你是找病吧,这么冷的天吃雪糕。”
“我是说,你乱扔垃圾。”
他眸光一闪,我瑟缩了一下。
“可是我买了很多。”
“你可以留着明年夏天吃。”
“那我们回家吧”我说。
他把我的东西扔进车里,我赶紧抢过去,看酒瓶是不是被砸破了。
“那个,我买了一些酒,要轻点,会被砸破的,把座位弄湿了就不好了。”我把东西放好,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他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罩到我身上,我本来想说不用的,看见他微微别扭的样子,默默地把它盖在身上。可能是今天走得太累了,我歪在座位上直接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到了床上,程烨就在我的身边,他没有睡着,眼睛睁着,有些出神,不知在想什么。
“几点了”我借着壁灯一看,竟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卧室门是打开的,客厅的光照到了门外,我揉揉眼睛,想起程烨还没吃晚饭,赶紧下床。
“我睡过去了,现在就给你做晚饭,你想吃点什么?饺子好不好,这个弄起来会比较快一点。”
“我不饿,也不想吃东西。”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把玩我的头发。
“怎么会不饿呢,今天你还没吃什么,晚上肯定会饿的,你长期三餐不规律,胃又不好,再不注意,以后就麻烦了。我去做一点,要不,你说你想吃什么,我去外边买,冰箱里的东西剩的不多。要不,我给你煎小羊排吧,你不是喜欢吃那个吗,我上次特意去学了,保证是你喜欢的那个师傅做的味道。”
“你去跟欧之蕾的那个师傅学的?”
“嗯,学了很久,反正我坐在家中也没事。那个师傅很有耐心,我学东西又慢又笨,他一点儿都没嫌弃我,很认真的指导我。他是德国人,汉语说得很溜,他说他记得你的名字,你经常去那儿点餐,点的最多的就是羊排。我说我是你的妻子,想为你学着做羊排,刚开始经理不肯,后来他就为我说情,看在我一片诚心的份上,愿意手把手教我。所以,他算是我的师父了,我的手艺,得他真传,应该不会差到哪儿去。”
他表情复杂的看着我,突然逮住我的头发,我去掰他的手抽出头发,他就是不让。我放弃了无奈道:“你不放开我,我怎么去做饭。”
“我不饿,不想吃。”他坚持。
“那我去给你热杯牛奶。”我打了个喷嚏。
“你感冒了”他把我又拖回床上,盖上被子。
“没事,就是打了个喷嚏,不是什么大病,我从小身体就很好的”我挣扎着起来。
他皱了皱眉,道:“我说了,我不想吃,你就不能好好躺着么?”
我重新躺下,“那好吧,等你想吃了,你就叫我。”
“知道了。”
我躺下又睡不着了,但是又没话说,气氛有些尴尬,我只得闭上眼,酝酿睡意。他一直在旁边,将我搂在他怀里,我们就这样,各自安静地发着呆。
“我不吃,所以你也不吃么?”片刻的寂静后,他问我。
我闭着眼睛,道:“麻烦得很,不想起来。”
“你不饿吗?”
“还好,反正买的有巧克力和饼干,饿了的话就吃那个,很抵饿的。”
“以前我没回家吃饭的时候,你就不做饭吗?”
“我都是煮好了等你,你不回来的话,我就一个人吃。”
“每天都这样吗?”
“嗯,因为怕你万一回来,我又没有做饭,你就得挨饿。一个尽职的妻子是不应该让丈夫挨饿的,一个体贴的妻子是不会让丈夫没有饭吃的,不是吗?”我笑着往他的怀里靠。
他的手臂将我搂得紧了一点,嘴唇在我的头顶印下一个吻,温暖而舒适。
片刻之后,他又问:“你不问问杨菲和我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吗?”
我沉默了,无论是在理智上还是在情感上,我都应该说:是的,你应该告诉我,你是我的丈夫,我是你的妻子,你是我爱的人,我是爱着你的人,你欠我一个解释。但是我选择沉默。
沉默了很久之后,他说话了:“你在害怕我?”
我还是没有说话,我记得小时候,表姐冤枉我偷了她的东西,我明明可以告诉她她的东西就在抽屉里,但是我就是不告诉她,不是想报复他,而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正从学校回来,处于一种很累的状态,所以瘫倒在床上懒得开口。她站在我面前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又累又懒,就是不说,即使我只要动动嘴皮就可以消除误会,但是我就是懒得动。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那样做过了。
“你觉得我是个很可怕的人。我曾经把杨菲捧得那么高,现在,我把杨菲踩到了地下。我以前发过誓,定要让她为自己的错误付出千万倍的代价,如今,我做到了,但是,我并不觉得高兴,虽然我也不后悔。”
我不是怕他,我只是觉得很累,脑子很清醒,心却特别想睡觉。
他问我:“你怕我吗?”
我不知道,那一刻,我真的不知道。
他没有得到回答,并不放弃,一边吻我,从额头到嘴唇,带着深惜和微盼,低低地一遍一遍地问我:“你怕我吗?”
我的眼睛闭得很紧,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的是什么。以前,我怜惜那个少年,现在,我心疼这个男人,但是,我却不知道如何去纾解他的不安。也许,只是需要一个吻,也许,只是两个字,但是我就是不想动,全身的骨头似乎都瘫痪了,舌头和嘴唇失去了感应语言的能力。我在黑暗中,只想聆听他的心跳,感受他的体温,其余的,我什么都不想做。
“你怕我吗?说,你怕我还是爱我?”他诱惑我,他用他燥热的唇舌诱惑我,鼓动我,挑衅我。
我竭力克制自己呼吸的频率,任他花样百出使尽手段,就是不张开眼睛,装作睡着了的样子,身体一动不动。这样拙劣的演技,无人会信。
他的意志力是可怕的,我的忍耐力是惊人的,他苦苦追问,我守口如瓶,我们都是一样偏执的人。
我最后被他弄得晕了过去,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我醒过来的时候,反而将一切都想明白了:我不是怕他,我是在生气,我生气的是他明知道我不是怕他,只是爱他,他却还要逼我。
我不能够忍受自己所付出的爱被要挟,可以不要,可以漠视,可以践踏,但是不能侮辱。
我想,程烨也许是明白的,只是他的不安,让他无所适从,所以他需要一个着落的点,而我,是离他最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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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我生了一场病,也就是一个感冒而已,并不严重,却又是打针吃药,又是住院,竟然拖了很久才好。程烨很是苦恼的对我说,好不容易养的胖了一点,又瘦了回去,你是属气球的吧。他很少有那么柔软的时候,我感到非常的快乐满足。
圣诞节前两天,我去找了程烨的律师,在股权让渡协议上签上了我的名字,将我名下天宇集团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全部让渡给程烨。这是父亲留给我的,他用自己的死亡来换取我生存的资本和尊严,如今,我也将用不着靠它庇护。
程烨从未问过我股份的事情,他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很执着的骄傲,他不会觊觎,他只会凭自己的手段去争夺去征伐,他说,那是男人之间的战斗,你们女人不懂。可事情的发展总是超出预期,我不得不提前早做打算,程烨又是那么出色,我这个妻子在事业上对他无所帮助,这次,便算我送他一份足够分量的圣诞礼物。我从未送过他圣诞礼物,因为他不过圣诞节,但是我其实是非常想在他的袜子里面塞上千奇百怪的东西的,我觉得他恼怒又害羞时的表情可爱得让人想在他的脸上咬一口,这是我送他的份圣诞礼物。
我想,大概他不会签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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