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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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娘子 作者: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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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娘子 作者: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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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李伯仲到这儿来干嘛……

    郝亥的手在半空中比划了两下,他是想问他这个李伯仲跟汉北那个李伯仲是不是一个人,可又不知道该怎么问。

    李伯仲呵呵笑了起来,“兄弟们,对不住,我跟大家瞒了件事。”

    而且还是件大事——白卿默默在心里给他补了一句,随即伸手舀了半勺酸梅汤给刚睡醒的儿子,小家伙酸得眉头皱的老高……

    真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跟这些人解释。

    傍晚,夕霞异彩,柳梢挂风,走在溪水浸过的卵石上,白卿不得不抓着他的衣袖来平衡身体,免得一脚踩进水里。

    他说很久没看风景了,让她陪他看。

    他要看风景的地方一向很难抵达,总要经过一番折腾才行,但——每一次他都不会让她失望,当年在南历山如此,这一次在秦川也是如此。

    站在断崖上,向西眺望,夕阳下,浓绿辽阔,山水相依,像极了一幅着了色的江山水墨。

    他独爱这种登高望远的方式,尤其是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往前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却又是无限辽阔的风景。

    见他的脚尖踩在断崖边沿,再往前一步就是无边的深渊,白卿下意识地攥住他的手指。

    他没回头,只是反手握住了她的手,倒退半步,仍旧站在悬崖边缘。

    晚风起,两人的衣裾翻飞纠缠着。

    “为什么把那些花还回去?”看了半天,他终于回过脸,夕阳给他的侧脸上镶了一层红晕。

    “那些花要好久才能开,等不到,所以只有还回去了。”早上她在花市买了好些香菊,吃过午饭后又都还了回去。因为她本来是以为他们会在这儿待到秋天的,可他却把身份都暴露了,向来应该不会在这儿待久才是,所以她就把花苗都还了回去。

    “喜欢就买,等不到,也可以把花带走嘛。”

    “还是算了吧,移了根,未必能长出好看的花来。”

    “那就在这儿等到花开为止。”

    白卿笑,“连风景都看了,还能等到花开的季节吗?”这男人看风景都是选时机的,看完风景他就要照着这幅风景拼杀一番,怎么可能有时间陪着她等到花开的季节?

    李伯仲笑一笑,伸手将她揽在身侧,她一直都很了解他,从天认识他开始,她就知道他什么是时候高兴的,什么时候是生气的,有时连他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情绪太过外露。

    “你要是个男人,我非杀了你不可。”他不喜欢被人看透的感觉。

    “这么说来,那个方醒岂不是该死?”那个人也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一样。”方醒猜到的只是他的打算,却不明白他的一颦一笑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是每件事都能猜对。”她也只是跟在他身边久了,看着他久了,才会明白一些事而已。

    “还是不一样。”额头抵在她的额上。

    “……”白卿失笑,这个人高兴过头了,就会胡言乱语,看来他又要做什么大事了,而且把握还非常大。被人挤兑、胁迫了这么久,终于轮到他翻身了。

    四十八 大秦川 四

    在秦川的西北,有个名叫晓立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桂树,房前屋后,山坡路旁,每到三秋之际,便是四野芬芳。

    就在这样一个桂花飘香的季节,白卿跟儿子被送到了晓立,然后他离开了,没说要去做什么,只说少则七八日,多则半个月,他就会回来……

    这是老头次现身于李伯仲面前。

    他们俩曾多次“合作”过,当然,是李伯仲吃亏更多一些。

    不过今天就另当别论了,今天是老头亲自上门“拜会”,因为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他的东立突然有些失灵了,不但遍及各地的消息网渐渐不再有消息传回来,甚至连人都不见了,就在他信誓旦旦的打算把李伯仲终结于秦川时,自己却被莫名奇妙地绊倒了,栽了个至今还不知道有多大的跟头。

    “王爷的命比在下的值钱。”老头其实并不老,三十不到的年纪,面貌清俊,一头银发,满身的阴郁之气,说话声音还有些沙哑,此刻他正坐在李伯仲的对面,他的身后站着东立的两大高手,而李伯仲的身后也有两个人,一个是垂首侍立的雷拓,另一个是半倚在椅子上的银翼,这四个人已经完全处在勃 发的边沿,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引来一场生死之战。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句话?”李伯仲吹了吹茶水里的茶叶沫,饮下一口。

    “不,我来是想跟王爷说,杀你,不难。”就是此刻,他依然有胜算。

    “这话我不只听过一次了,说点新鲜的听听。”

    两人相视,长久的静默……

    最终还是李伯仲先开了口,“我来秦川并不是为了你。”这一点他还不够格,“不过你是挺让人不喜欢的。”所以,他要杀他。

    老头那清俊的笑纹更深了几分。

    李伯仲继续道:“本来我挺赞赏你做事的手法。”果断、狠厉,还带着九分的精明,“可惜,你太贪财,眼光也不够高。”他曾想过也许可以不杀他,他喜欢有才有魄力的人,这人有才,只可惜没有魄力,而且过于贪财,这样的人容易变节,容易临阵倒戈,不值得大用。

    “所以,王爷打算杀了我?”

    “对。”他没理由让他活下来,让他活下来,就意味着他跟他身边的人将会面临更多的危险。

    “就凭他们两个?”眼角扫过雷拓和银翼。

    李伯仲笑笑,没答话,起身离开——他还有一场更好的戏要看。

    老头怎么可能让他这么轻易离开,今天他既然来了,就做好了打算,即使谈不拢,也不能让这姓李的走出秦川半步。

    李伯仲一跨出门,门便哐当一声合了上去——被人踹的。

    雷拓、银翼,一个是李伯仲最近身的护卫,一个是东立曾经数一数二的杀手,身手当然都不弱。

    而老头跟他的两名手下也不是吃干饭的,刀光剑影之中,小楼的门窗四散飞落,楼里的人也接二连三跃了出来。

    老头的最大目标是李伯仲,但被银翼缠着,他一时半会儿也抽不出身,待到终于能抽身时,急速倒退数十步,来到李伯仲身前,抬起左手——他左手擅使一种钩状利刃,总共四条,绑在手腕上,形同手指,此刻直对李伯仲的前心刺去——

    李伯仲并没有闪躲,兵刃闪烁之间,他厉目望进老头的眼底——

    十步开外的雷拓因为担心,稍稍有了些松懈,被对手一剑刺中了左肩。银翼也侧过来一眼,因为老头的动作太快,他也来不及阻止。

    都以为这下李伯仲不死也会受伤,可没有,就在距离李伯仲的前心不到一寸的位置,老头突然反身跃后了一步,他的脚一着地,三支弩箭也随即定在了离他脚下一尺远的草地上。

    也就是说,刚才他的刀一旦插入李伯仲的前心,那三支弩箭也会定在他的身上,所以他放弃了,放弃了跟李伯仲同归于尽的机会,同时也失去了杀李伯仲最好的时机。

    李伯仲好笑地看他一眼,他果然没有猜错,这个人没有魄力,不值得留他。

    当然,接下来依旧是一场恶战,李伯仲有埋伏,老头也不可能没有埋伏,李伯仲的人是训练有素的护卫,而老头的人则是武艺高强的杀手,谁会赢呢?

    两军对阵,毕竟不比单打独斗,勇猛之余,还要讲究应对之策,东立的人确实个个都是高手,但他们毕竟不是对阵的军人,不懂配合,而且最要命的,他们的血肉之躯再强壮,也强不过射程五十丈的弓弩。李伯仲身边的每一个护卫,几乎都是从他的东军亲自挑出来的,他要求的件事,就是全部人都必须擅骑射,因为他们不只是他的护卫,他们更是汉北的军人。

    踩着打斗声,李伯仲跨上黑鬃马,顺着小道往北奔去。

    此刻,就在山的另一边,一场真正的大战正在进行,这可比小楼外的打斗有看头多了。

    李伯仲之所以来秦川,最大的目的并不是众人设想的那样——他被东立逼急了,要彻底灭了这个小组织。

    他是要灭了这个组织不错,但还不值得为它大老远跑来秦川晃荡,老头的脸还没有这么大。他真正的目的是来观战,并顺便搅和的。

    在秦川的这几个月,他明目张胆的加入东立,引来的可不只有老头的视线,还有汉东、东齐的视线,堂堂的汉北王突然出现在秦川,怎能不让人不挂心?所以东齐暗中来了,汉东也悄悄送来拜帖。

    东周被李伯仲拖残了,岳东一代的势力也紧跟着均衡了,势力一均衡,就有人开始想入非非了,汉东、东齐在秦川的问题上开始摩擦不断,李伯仲挑准了时机在摩擦最激烈的时候来到了秦川,因为他要跟人结盟,他还要让岳东一带不得安宁。

    只有岳东一带不安宁,汉北才会安全,因为没人还能顾得上他,而汉北安全了,他才会有时间存钱存粮,存实力。

    汉西笑话他们汉北没本事赚钱,那他这次就学一回娘舅的本事——跟人做买卖,别忘了他身体里也有一半赵家的血统,他们能做得事,他也会。

    既然汉北除了铜矿什么都没有,那他就拿这些铜矿来交换。白铁虽是好东西,但东西太少,尚不成气候,刀枪剑戟等军需之物仍然以青铜为主,要打仗,要争天下,必然要购得足够的青铜矿石,一旦岳东一带乱起来,各诸侯必然要跟着储藏军备。

    他的钱,就要从这些诸侯的身上掏出来。

    因此,他一定要把岳东一代搅乱。

    跟在李伯仲身后观战的是郝亥这班人,在得知李伯仲的真实身份后,这些人待他都毕恭毕敬的,只有李伯仲丝毫没改变,依旧与他们兄弟相称,让这帮混混们受宠若惊。

    “郝兄,坐。”李伯仲拍拍身边的石板,示意郝亥坐下。

    郝亥憨笑两下,盘腿坐下来。

    “想请郝兄帮我个忙。”看郝亥的视线依旧很温和。

    “李……李兄弟,你只管说。”叫李兄弟还真是不顺口,而且没底气。

    “我在秦川待不了多久,可能没几天就要离开,我想把‘东立’交给郝兄来管。”

    “……”东立……东立交给他?郝亥呆若木鸡,他不过就是辽远镇上的一个混子,哪能管得了东立,“我……这怕管不了吧?”

    “管得了,郝兄为人仗义,对秦川大大小小的帮派、暗门都很熟悉,笼络起来比较容易,何况此东立非彼东立,不再是杀人买凶的组织,用不着多么武艺高强,不用紧张。”拍拍他的肩膀。

    “不杀人买凶,那——东立要做什么?”东立几十年来可都是做这个的啊。

    “买卖另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李伯仲笑笑,稍稍凑近郝亥的耳侧,道:“消息。”

    “消息?”

    “对,消息,诸侯高官、王庭军帐,什么消息都行。”诸侯之乱即将开始,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知己知彼”可不就是消息嘛,买卖这东西不但能赚钱,还能让他掌握到各诸侯的动向,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没有把东立全部摧毁的原因。

    他跟郝亥入了东立,把老头的视线引到了他的身上,趁着老头捉摸不定之际,把东立外面的网络切了个干净,重新换过血之后,编成新的东立。他之所以费这么大劲,就是想它为己所用。

    而之所以把这个新东立交给郝亥,不只是因为他对秦川的熟悉,还因为他忠诚、仗义、唯才是用,他甚至能将自己的位子让给别人,这一点他很赞赏,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他需要一个能镇住秦川的汉子,这一点,他很看好这个郝亥,他有那股气概。

    “这么精细活,我怕做不来吧?”郝亥有些不自信,他毕竟就是打家劫舍的主。

    “没关系,会让人来帮你,总能学会的,郝兄你只记着一点就行,不管汉东还是东齐,秦川不属于他们任何一方。”只有这样,他们才会争执不断。

    郝亥不是太明白,但又有些明白,处在模棱两可之间,“非要让我来吗?”

    “非大哥你莫属!”

    郝亥听罢大笑,生平次听人说“非你莫属”,真够提气的!

    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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