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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安若流水 作者:莫非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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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安若流水 作者:莫非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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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缺心眼来。对了,本座还听说,你女儿前不久又给你添了个小外孙女?嗯,女娃子更要好好教养……”指不定日后还要结亲家啊!童大哥的外孙和思远年岁相当,日后定能成为思远的助力和过命兄弟,而以他外孙女的年纪,日后要是长得随童百熊的女儿,那嫁给思远也未尝不可。但若是随童百熊……算了,还是别委屈思远了。
东方不败走了好久之后,童百熊还飘飘忽忽的。过了一会儿,他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不对啊,教主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看上他外孙女了?所以连带着还要关心下未来小舅子的教育?不行啊,等他外孙女长大了,教主也日薄西山了啊,教主怎么能这样老牛吃嫩草呢!不行不行,他得趁着教主还没挑明,赶紧把自己外孙女给嫁出去——这就是童欢(童百熊的女儿是招赘的)年仅六个月就定下了娃娃亲的原因,不得不说,脑补帝们都是很强大的。
等到春天来临时,大地回暖,山谷中的青草也都从土里冒出来了。应泽安就打算买几只鸡崽和鸭崽放在院子里养着,再圈个猪圈养一只猪,这样一来,自己一家子要吃的肉食就有着落了。而且,鸡鸭还会下蛋,土长土长的蛋刚好留给小思远和东方不败两个人补身子。只是,应泽安刚将这个向东方不败略提了提,东方不败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几日之后,我有事要下趟江南……家里养的东西太多了,到时候你就走不开了。”教主大人说,十分理所当然地为应泽安安排好了江南几月游。
应泽安先是一怔,随即犹犹豫豫地问:“你的意思是,要带着我和思远一起去吗?”
“怎么,难道你不愿意?”是不愿意和我一起去,还是不愿意离开山谷,这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要是是后者,东方不败想着要不自己也不去了,还是派个机灵些的心腹去趟江南算了。而如果是前者,东方不败的眼神黯了黯,他如今是越来越患得患失了。
“那、那什么……”应泽安忽然变得很不好意思,他犹犹豫豫地说,“我、我不会骑马。”
“可是,有马车啊!”绕是东方不败聪明过人,他也没想到竟然是这个理由。
“但是,我一直都很想学骑马。”应泽安偷偷朝不远处的马厩中那匹越养越肥的马看了一眼。在现代,骑马是一项高雅而烧钱的运动,应泽安只能望马兴叹。如今身在江湖之中,既然东方不败这个权威人士说了,他要真能学成盖世神功,那是不可能的了,那骑马总可以学吧?一人一马,古道西风,夕阳西下,想想这样的画面,就让人觉得热血沸腾啊!而且,“如果到时候你在前面骑马,而我和小思远却只能坐在马车里跟着,小思远一定会更加崇拜你的,我这个做爸爸的,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已经不能再降了啊!”
“这有什么,骑马又不难……只是初学者容易磨破皮,得结出一层茧子来才好。”东方不败笑着说。应泽安默默无语,脑海中顿时出现了一副,他因为某些部位受伤,只能撇着脚像蛤蟆一样当着东方不败的面走路的样子……应泽安一脸认真地对东方不败说:“我来做马车吧,我的建筑技能用来做马车再合适不过了,保证车内空间宽敞,还防滑防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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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睡前看到大家留言,于是来加更。谢谢凤皇、西城、我是潜水冠军的地雷哦,潜水冠军都冒泡了,抱着啃个。呵呵~
是手机上传更文的,要是有问题,我明天改吧。o(n_n)o~
35第三十五章
古代马车的防震能力真不行,因为木头的车轮总没有现代的橡胶轮胎那种缓冲能力,而且,古代的道路更是不能和现代的道路相比,应泽安一点都不想要在这一路上颠来倒去挑战自己的这把“老骨头”。所以,画设计图纸时,他就倾尽所能,能到正式开工做马车时,连东方不败都觉得,约莫传说中的鲁班在做木活的时候也不过如此了。都说认真工作中男人最有魅力,东方不败站在不远处,看着应泽安一脸严肃地敲敲打打,想了想,回屋做被子去了。
应泽安从仓库中翻出一顶游戏中的野外帐篷,里面有一个空间扩展的装置,正是因为这个装置,所以帐篷内的空间比外面看上去的要大得多。现在把这个装置拆下来,放在马车中,使得马车内的空间一下子变大了,虽然说也没有大到哪里去,但是却也让东方不败极为诧异。如果说,原本这样的马车只能并排坐三个人,那么现在三个人在里面打滚睡觉都没关系。应泽安极为得意,又做了一个小矮桌放在那车里,矮桌的中间有个洞,里面刚好可以放一个铁炉子,炉子中烧着炭,一来马车里因此变得温暖了,二来也能煮点茶,甚至做个火锅吃。
东方不败做的被子就派上用途了,在马车内一层又一层厚厚地铺起来,能有效地减轻很多震动。应泽安又多做了很多点心和熟食,放在背包这个全自动保鲜器中,虽然不能保证一路之上每一顿都能吃得好的,却也能保证,万一是在野外露宿到时候,也能吃上热的。
离开山谷之前,应泽安又用仓库中找出来的珍木做了一串佩珠,也就是戴着手腕上的佛珠。珍木量极少,应泽安手中的这一块还是之前公会中组织一起去推倒一个大boss时的掉落物。因为数目太少了,即使珍木很珍贵,也做不了什么大的摆件。当时,应泽安自认为自己作为一个辅助职业者,并没有做太大的贡献,于是这次推倒boss得到的所有东西中,他别的东西都没要,只要了这一块没显示任何属性的珍木。后来,厚道的帮主觉得过意不去,就叫副会长雨过天青又补偿了应泽安一颗属性不错的宝石,泪泽石,可镶嵌在医者法杖上。
珍木看上去并不像是木头,那色泽反而像是一整块的红宝石,但是颜色又要比红宝石更深一点,而且珍木的硬度很高。应泽安花了好久,才从这块珍木上取出十八颗几乎一模一样的圆珠,然后他又取出那颗宝蓝色的泪泽石用来做这串佛珠的主珠(也就是佛头)。应泽安用线将十九颗珠子串在一起。考虑到东方不败是习武之人,配饰什么甩来甩去总不好,应泽安并没有再放上其他的饰物。做完这串佛珠之后,珍木上坑坑洼洼的,只剩下两指宽的一小块还是完整的,应泽安想着,要是能从这里面取出一块小挂件,戴在思远脖子里,应该也很好看。只是,这珍木实在是太硬了啊,他估计自己雕不出什么好看的东西来。
应泽安将佛珠拿过去给东方不败,对他说:“你滴血认主试试看,这个的属性应该比那根发钗要好。而且,戴在手上的佛珠嘛,不管你是做男子装束,还是女子装束,都很适合。”不像那支明显女性化的发钗,要是换回男装,显然就不能用了。更何况,佛珠这颜色还十分适合东方不败,这串珠子戴在他的手上,将他的手都衬托得更加白皙了。
东方不败本身也是很喜欢这串佛珠的,这不像之前的那支发钗一样,因为是应泽安给他的才爱屋及乌,他本身一眼看到这串珠子,就觉得眼前一亮,便依言将血滴在了佛珠上。佛珠的形态因为这滴血都产生了一些肉眼可见的变化——不得不说,大概是因为珍木太硬了,虽然应泽安做得很用心,但严格说起来,还是有点粗糙的,而这滴血融入佛珠之后,整串珠子都灵动了起来,夺目眼目之时还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庄严之感。
不知道是因为这件饰物被做成了佛珠的关系,弗诛,不要诛杀生命,还是因为应泽安用了那颗可镶嵌在医者法杖上的泪泽石,总之这件饰物的防御力竟然十分强大。首先,在毒物面前,佛珠会慢慢变暖,用以起到警示作用,并且误中毒物之后,还能减弱该毒物百分之四十五的效果。其次,佛珠有一个护主技能,每次发动的时候能在东方不败周围形成一个保护罩,每次持续三秒钟,冷却时间六个小时。别小看这三秒钟,如东方不败那样的高手过招,三秒钟足够让形势逆转了,而如果是在面对漫天箭雨或者别的什么暗器的偷袭时,三秒钟的时间也足够让东方不败应对突发状况了。再次,佛珠本身还有治疗效果,虽然应泽安看到具体数值的时候抽搐了嘴角,每秒中回血10点,回蓝(对于东方不败而言是恢复精神力和体力)5点,在游戏中是十级以前的武器才可能会有的垃圾属性,不过也聊胜于无吧——应泽安默默地安慰自己。最后,佛珠还有一个被动技能,在东方不败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佛珠能替东方不败挡下这个攻击,且将对方施加给东方不败的伤害以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效果回馈到那人身上。不过,最后的这个技能一旦发动,佛珠也就再也不可用了。
总体而言,应泽安对这串佛珠的属性还是极为满意的,虽然说没加速度没加体质没加力量没加攻击,可是如今江湖上,东方一出,谁与争锋,他的攻击本身已经足够强大了。尤其是,上次阴差阳错喝下了猴儿酒,如今他的内力更加精纯。而且,应泽安相信自己身为医者的职业素养,既然游戏中的技能对于原住民也有用,作为一个合格的奶妈,只要他跟在东方不败身边,那么他随时可以给东方不败套上补益效果,然后给他的对手套上负面效果。
作为一个合格的奶,他会老老实实更在东方不败身后,随时给他奶上。
“而且,佛珠的寓意也很好,圆圆满满,了无缺憾,每颗珠子都是福气呢,你定能健康长寿!”应泽安喜不自禁地将佛珠给东方不败套在左手上,越看越觉得满意。然后他取出那块剩下的珍木,讨好似的看向东方不败,说:“那什么,这珍木太硬了,我本来想用剩下的这点给小思远雕个什么玩意的戴在脖子里……还是你来吧,反正你武功那么牛叉。”
“那给他雕个什么好呢?”东方不败问。
“哈哈,你要不给他雕只小猪吧,他是属猪的!”应泽安顿时化身为儿控,滔滔不绝地对东方不败说,“我儿子刚出生的时候,就这么一小团儿,整天吃了睡睡了吃……就跟一只小猪一模一样,我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贴着抱着奶瓶,就怕这小子半夜要闹吃的!”
“那你呢,你是属什么的?”东方不败不动声色地问。
“我?属兔子的!”应泽安毫无所觉。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东方不败似乎也没猜错什么。
东方不败抿嘴笑着,取出一根针,他的针都是银质的,虽然材质很好,但是银的硬度并不算高,不过只要融入内力,硬度一下子就提升上去了——想想看,人家教主是能够轻轻松松将筷子戳到铁桌子中去的。也因此,应泽安只看见眼前银白色闪过,红色的粉末纷纷扬扬地散落在地上,不多时,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猪和一只呆头呆脑的兔子就被放在了应泽安的手上。那只猪是真的可爱,可那只兔子……让人怎么说呢……应泽安哆嗦着手指指着东方不败,说:“你、你、你……”那分明就是上次他穿着围裙被迫长出兔子耳朵和兔子尾巴的背影啊!
等到小包子完成今天的抄写任务,过来找美人师父和爸爸的时候,他十分高兴地看到了他们给自己准备的礼物,并且兴高采烈地将那小猪挂在了自己的脖子里。而那只人形的兔子则被应泽安藏了起来,这种太过人、妻的造型还是不要轻易外露地好。
这是一个很简陋的茶摊子,摊主是个上了年纪的老汉。因为位于两个小镇中间,又在官道附近,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生意也不算太差。老汉正坐在灶头边,抱着吹火筒打盹,就听到车轱辘的声音,立时惊醒了。他揉了揉眼睛,正看到一辆马车在他茶摊子前停了下来,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人从车子上跳下来,喊了声:“有人在吗?”老汉赶忙应了声:“在的在的,这位公子可是要喝茶,我这儿的茶叶虽然都是自己一手采来一手炒出来的,比不得什么西湖龙井、白毫银针的,可味道也不差哩!又香又解渴,一大碗只要三个铜板!”
“好,那就劳烦老先生给我煮上一碗了。”来人正是应泽安,他又问了老汉去往下个村子需要多少时间,这才回身撩了帘子,对里面的人说:“这可不巧了,看样子,天黑之前我们是到不了下个村庄了。而且,这位老先生说,他摊子上只有一点粗干粮卖。我想着我们都是吃不习惯的,不如就去前面的林子,有林子总有小动物,我们自己抓一点来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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