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我要得到她
我的绝美房东 作者:风中的阳光
第1116章 我要得到她
宋旌旗的双手指尖,即将碰到包着那轮圆月的衣服时,王美娴却纤腰一扭,从他胳膊肘下逃走。
只留下迷人的香气,和吃吃的娇笑声:“小坏蛋,你真讨厌。”
又是这样。
又是这七个字!
每次都在宋旌旗即将抱住师母时,她总是泥鳅般的逃走,吃吃娇笑着说这七个字。
四年。
整整四年了,宋旌旗每每做出同样的动作,却收到同样的效果,听到同样的七个字。
难道,他被拉进这个神秘的组织内,就是为了听这七个字?
当然不是!
如果不是这个女人,宋旌旗早就和权妍姿结婚,成为汉城三月集团的女婿,在商场上大有作为。
可就是因为心怀得到她的梦想,宋旌旗抛弃了正义……也眼睁睁看着权姿妍当众坐在沈岳腿上,给他戴上一顶色彩鲜艳的大帽子。
最终因慕容娇颜的无情打击,豪门女婿的大门,轰然关上。
再也推不开。
确实,宋旌旗早在十五年前,就曾经孤注一掷,要在承平山庄强行非礼九岁的蔺香君,希望把生米做成熟饭后,成为沈家的核心人物。
他十六岁时,就已经很清楚,无论姑母宋惠有多么溺爱他,姑父也把他视为己出,但这都无法让他彻底踏进沈家的核心圈。
所以,他才剑走偏锋。
宋旌旗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他想让西省宋家再次崛起。
为了让宋家再次崛起,宋旌旗不惜去做任何事!
但为什么,在他认识了这个女人后,却忘记了肩负的重担,只想成为她的入幕之宾?
是王美娴太美?
肯定不是。
别看宋家已经没落,宋旌旗要想娶个极品美女,还是特轻松的。
那么,宋旌旗为什么会把得到王美娴,成为他活着的最终目标,为此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王美娴的身上,有股子他无法形容的气质。
如果把她比喻成是磁铁,那么宋旌旗就一根绣花针。
磁铁对绣花针的吸引,压根不需要任何的解释。
可他这根绣花针,却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始终没机会“刺”进磁铁。
他不是没想过放弃。
更清楚只有放弃,他才能得到更多。
道理如此简单,宋旌旗又是这样聪明,更无比努力过,结果……一切都是徒劳的。
只要这个女人随便给他打个电话,冲他笑笑,抛个媚眼,宋旌旗所有的决心,就会崩塌。
王美娴其实很可怕。
无论她在人前,是多么多么的端庄,妩媚,让人随便看她娇躯的哪个地方,都会迅速联想到床,她都是一个可怕的人。
她现在的样子,是假象。
那个有着无比成熟的娇躯,晃着一条白色狐尾,确实一个黑皮骷髅头的王美娴,才是真正的她。
宋旌旗明明知道王美娴特可怕,纯粹就是个怪物,那么他怎么还如此疯狂的爱她?
原因有三。
第一,王美娴背后的势力相当大,要想帮宋旌旗让西省宋家崛起,不说太简单,也不会太难。
第二,许仙和白娘子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能流传千年?
那是因为他日了蛇……
宋旌旗如果上了狐狸精,就算不稀罕这段爱情能被后人广为流传,他也有种说不出的骄傲。
第三,就是宋旌旗在看到王美娴的第一眼,全身的细胞,就开始疯狂呐喊:“她是你的,你是她的。命中注定,永世不分离。”
其实,何止只有宋旌旗有这样的想法?
几乎所有的男人,在看到王美娴时,都会有这样的念头。
不过王美娴看不上他们,所以懒得用那种眼神看他们罢了。
那种眼神,是什么眼神?
那种眼神,是王美娴只看宋旌旗一眼,就能让他想到绝美的娇躯横陈,想到被她带着在云端里飞翔,想到她隆起的肚子,想到呱呱坠地的孩子……
宋旌旗现在已经知道,王美娴看他的那种眼神,其实就是一种邪性的幻术。
明知道那是幻术,却无法离开她,只想生生世世都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脚趾,才是最可怕的。
当然也是最让宋旌旗感到骄傲的。
因为他认识王美娴整整四年来,她只用那种眼神来看过他。
但很快……宋旌旗知道,王美娴很快就要用那种眼神,来看另外一个男人了。
沈岳!
在餐厅食堂,看到王美娴主动和沈岳握手时,宋旌旗的潜意识内,就知道她想用那种眼神看看他了。
绝对没错。
王美娴在餐厅和沈岳握过手后,又在办公楼大厅门前,再次主动和他握手,更加证明了宋旌旗判断的没错。
王美娴和沈岳两次握手时,宋旌旗压根不用掰开他们的手看,也知道她在缩回手时,会用小手指勾他的掌心。
用小手指勾男人的掌心,让他心中一荡,立即想入非非,然后等俩人第三次握手时,她就会用那种眼神看他的全过程,宋旌旗全知道。
他就是那样走过来的,深陷泥潭,无可救药的爱上了王美娴。
尽管宋旌旗也知道,王美娴那样做,就是在筛选对他有用的男人,给她当狗,帮她做事。
可她选谁不行啊。
为什么偏偏选沈岳?
沈岳,可是破坏他追求蔺香君,当面夺走权妍姿给他戴帽子,最终让他被所有豪门都拒之门外的罪大恶极之辈。
宋旌旗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再串在铁钎上,撒上孜然细盐烧烤吃掉。
沈岳真要被王美娴掳获,那么就会成为她的“新欢”,他宋旌旗就会被踹到一边去,被打进冷宫。
这辈子就算完了。
王美娴为什么要掳获宋旌旗?
还不是看中他想让宋家崛起、不,只是看重他背后的沈家。
她那个谁都猜不到的终极目标,需要大把的金钱,尤其权势。
李国建这个黄土埋到脖子上的老东西,为什么能成为王美娴名的丈夫?
就是因为他是知名教授,手中握着让普通人无法想象的科研经费。
王美娴嫁给他后,通过李国建拿走了多少科研经费,宋旌旗都想象不出来。
李国建就是这个女人的提款机。
有了钱源后,王美娴才开始找上宋旌旗,希望能通过他,来获取权利。
可是宋旌旗在承平山庄上的表现,简直是太差劲。
王美娴无比的失望。
却也无比的兴奋。
没错。
不是高兴,就是兴奋!
因为在宋旌旗失败后,王美娴遇到了沈岳。
沈岳不但有钱,更是京华沈家的嫡系大少,这就代表着权势。
别看京华沈家不许沈岳正式认祖归宗,王美娴也有绝对的把握,暗中运作,让他最终成为核心一员。
如果把宋旌旗当作一只土鸡,那么沈岳就是一头小肥牛啊。
王美娴的胃口那样大,怎么可能放着小肥牛不吃,却抱着土鸡、不,当宋旌旗被豪门群体拒之门外后,连土鸡都算不上了。
最多,他也就是一只麻雀,这还是宋惠在期间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假如宋惠对这个侄子失望,或者被沈老大约束,不许她再关照他,宋旌旗就会成为一条可怜的蛆虫。
原本,宋旌旗可以成为汉城三月集团的女婿,在商场上自由自在的翱翔,结果却因王美娴的运作,他变成了一条蛆虫,早晚都会被她厌恶的一脚碾死……
换谁,谁能受的了这个下场?
假如能够睡了王美娴,失去利用价值的宋旌旗,被她一脚碾死,也还罢了。
问题是现在他连那轮圆月,都不曾碰过啊。
“我为了她,失去了一切。可到头来,却什么都没得到!我、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在王美娴游鱼般从他指尖溜走后,宋旌旗就站在酒柜前,呆了不知多久,心中狂吼起来:“这个表字,表字表字臭表字!我要得到她,此时此刻。”
热血上头的宋旌旗,蓦然回头时,已经忘记了王美娴要想杀他,绝对是碾死蚂蚁那样简单的惨酷现实。
他已经被愤怒全部控制。
他回头时,王美娴已经坐在了沙发上。
她那双长腿上的黑丝,已经随意搭在了沙发扶手上,秀足搁在案几上,雪肤白,嫩的让人眼疼。
沙发上,还有一个精致的束腰。
宋旌旗知道,那个不知道什么材料制成的束腰,就是把王美娴那条蓬松狐尾,固定在肋下,让她可以像正常女人那样穿裙子的不可或缺。
只是那玩意穿着肯定不舒服。
王美娴也只有在家里和这间地下室内时,才会解开束腰,让那条狐尾出来透透气。
玉雕般的左腿上,还缠着一圈薄薄的黑纱绷带。
宋旌旗知道,绷带下,是一条长长的血口。
那是沈岳用黑刺,给她留下的印记。
无论王美娴的体质多好,所用的中药哪怕堪称灵丹,伤口恢复速度惊人,但都会留下长长的伤疤。
毕竟,沈岳给她留下的伤痕,太深了。
那条伤疤,仿似美人鼻尖上长了个大黑痣,破坏了美。
沈岳伤害她那样深,她还要兴奋无比,处心积虑的要掳获他。
贱人!
当这个字眼从心底蹦出来时,宋旌旗终于失去了理智,受伤野兽般的低吼着,张开双手,猛地扑了上去。
他要得到她。
他要把被豪门拒之门外,失去蔺香君和权妍姿,当众被戴帽子的全部怒气和耻辱,化为无边的动力,狠狠的践踏她。
宋旌旗扑上去的速度很快。
可他倒飞回来的速度,则更快。
砰!
宋旌旗好像看到那只秀足晃了下,就感到小腹剧痛,嗖地倒飞出去,重重砸在冰箱上后,才落地。
“贱人,表字!”
宋旌旗大吼着,爬起来,再次扑了过去。
也再次飞了回来,落在地上。
“贱人,表字!”
宋旌旗大吼着,爬起来……
这次,他没有被踹回来,而是被那只秀足勾住脖子,猛地按在了地上。
耳边,传来王美娴的声音。
她的声音,还是那样的温柔。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闭着眼听她说话,很快就能判断出,她是站在师母的角度上,温柔却又不失严厉,劝说做错事的宋旌旗:“旌旗,以后千万别这样了。你这样子,师母会很伤心的。”
“贱人,表……啊。”
宋旌旗拼命吼出这几个字后,脖子上传来骨骼要断裂的咔咔声。
五根泛着幽兰光泽的钢爪,狠狠刺向他的脑袋。
第1116章 我要得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