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说她非我不娶(GL)——梦里呓语(83)
师姐说她非我不娶(GL) 作者:梦里呓语
&师姐说她非我不娶(GL)——梦里呓语(83)
因此后来秦珊珊离开的时候,杜云歌反而是最舍不得的那个了,拉着秦珊珊的衣角抽抽噎噎的,说玛依拉,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忘了我,你以后一定要回来继续找我玩啊。
秦珊珊笑着摸了摸杜云歌的头发,不着痕迹地往薛书雁那边看了眼,觉得自己的示威肯定恰到好处,肯定能够让薛书雁自己识相地不要再跟自己抢小门主了:
她不好看,至少按照中原人的审美来看,这可不是什么能让人生出亲切感和依赖感来的面相;她口齿又不伶俐,不会说好听的话,别说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自己相比了,就是跟普通人比,薛书雁也是寡言少语的那种家伙;她又没什么身家,在妙音门里完全就是个外人,根本就不可能攒得下来迎娶妙音门门主的资本。
种种因素罗列下来,秦珊珊得出了一个很轻率的结论:
薛书雁不是我一合之将。
于是她放心地走了,心想只要她平定了乌扎卡族,她就年年都要把杜云歌接到自己的身边来小住,这和走婚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只是秦珊珊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去,便是数年。
在这数年里,明明说好了一定不会忘记她的杜云歌,竟是半点音讯也没有往乌扎卡族传的意思;反倒是秦珊珊安排在中原的人,老老实实、源源不断地为她一直传送着妙音门门主的情报。
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负责传情报的人兢兢业业,不管多小的事情,只要与杜云歌相关,便必然要呈给秦珊珊看;可最让秦珊珊生气的是,但凡是跟妙音门门主有关的事情,便肯定跟薛书雁这三个字脱不开干系。
这三个字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秦珊珊的眼中钉肉中刺,气得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那叫一个不顾形象、咬牙切齿,心想这家伙怎么隔了这么多年,还要如此锲而不舍地给我添乱!迟早有一天我要亲自去拐走云歌!
秦珊珊和薛书雁还是有那么几分相像的。
不是说容貌上,而是说性格上,毕竟薛书雁的那一半的胡人血统和纯血的秦珊珊还真有那么几分渊源。因此在看着源源不断送入乌扎卡族的、关于杜云歌和薛书雁的情报,秦珊珊一时间恨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心有不甘:
我不比那个死人脸好吗?我难道不比她好看一万倍吗?凭什么她就能陪在云歌的身边,她的名字就能够和云歌的永远都相提并论,而我只不过是塞外的圣女,恐怕还早早就被她抛去了脑后的那种?
对于自家圣女有的时候可以在奇奇怪怪的地方究竟有多执着,乌扎卡族的部分老人们可了解颇深。可是再怎么执着,咱们眼下式微,又不能冲进中原去把人家的门主给绑过来,没办法,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在秦珊珊的耳边劝:
圣女啊,小不忍则乱大谋。
先不说你到底能不能真的去中原抢人,就算能,也要看看人家愿不愿意跟你走吧?
再说了,你喜欢什么东西,也不过是那么一两天的事儿。你对人家妙音门的门主念念不忘,无非是因为她是你得不到的东西就是了。如果你真的去把人抢过来,保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像对那些你喜欢过的名琴古画、金银珠宝之类的一样,把人放在一旁晾着,那反倒不美了。
秦珊珊心不在焉地嗯嗯嗯点着头,阳奉阴违的本事已经修炼了个十成十:
我知道。
知道归知道,心里怎么想,就又是另一码事了。
再往后那么多年,从中原往塞外草原传的消息越来越多,可杜云歌还是一封信都没给秦珊珊寄过。
也不知是因为年岁渐长,慢慢地忘记了儿时的玩伴,还是因为薛书雁已经在悄然间默不作声地把她整个人的时间都占据了,让她就算记得秦珊珊,也没空写信过来。
秦珊珊对自己的心机程度很有信心,于是她单方面认定两者皆有。
人的记忆是最靠不住的东西,有的时候秦珊珊自己都会觉得,那短暂的、曾在忘忧山借住过的日子,只不过是一场过分美好的、虚幻的梦境而已。
时间到了,梦就该醒了。
可是她在案牍间一抬头,便能看见关于妙音门的情报摞得越来越高,便又咬着牙开始劳作,也不知道是为了自己,为了整个乌扎卡族,还是为了去中原把那个说话不算话的小姑娘拎过来,揪一揪她的小脸儿问道,你是不是忘了你的玛依拉呀,我的小门主?
有的时候她实在累了,不想再去应付那些似乎无穷无尽永无休止的事务了,便会去河边散心。
通常这个时候,塞外第一美人就会完全不顾形象地恹恹趴在河边的大青石上,闷闷不乐地往河里丢石子儿砸鱼,一边砸一边念叨,说小骗子,杜云歌你这个小骗子。
可等到秦珊珊长到这个能被冠以塞外第一美人的年纪的时候,有些应酬,她也终究无法脱身了。这些应酬来得急,又避无可避,所以一旦看见帐子里没人,乌扎卡族的老人家们就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叹着气出门找人了;等好容易找到之后,少不得又是一通抱怨:
我的好圣女呀,您怎么也不梳洗梳洗?瞧瞧你现在的样子,怎么能出去见人哟!
秦珊珊看着遥远的黛色的天,突然就很轻很轻地笑了一声,都带出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来了,可是最终还是放缓了语气毕竟她知道自己不像自己的那半个血亲那样,是真的打心眼儿里喜欢杜云歌自己的喜欢更类似于一种执念,或者就像明察秋毫的老人们说的那样,是想要去拥有漂亮东西的本能。
这便让她不管想说什么,都有点理不直气不壮的意味,最后也只能抱怨了声:
有什么梳洗的必要呢?来来回回也就是那些人。
杜云歌这个说话不算话的小骗子终年不至,她塞外第一美人便终年素颜朝天,间或蓬头垢面,心若蓬岛。
那时,她还不叫秦珊珊。
直到后来,她惯用了的那个汉人琴师特别会察言观色,看她对中原文化喜爱得很,便打着方便圣女日后和门主亲近的旗号,给她用那把琴的名字起了个汉人名: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何用珠玑相映照,用来形容美人再合适不过了。圣女请看,不如就叫秦珊珊如何?
秦珊珊当时已精通汉文,一听就觉得这个名字起的真不错,心想这个琴师一看就是有大学问的人,便挥了挥手,让人赏给了他不少好东西。
结果她心头上的这点子高兴劲儿还没完全过去呢,转眼将便看到了下一句话,当场就扎得她心里生生一疼,五脏六腑都要抽搐着纠结在一起了:
韵胜形清,自有天然好。
这话说来别有讲究,一切的起因,都只不过是那把九霄环佩。
秦珊珊一直都有点心虚,因为这把琴不是她的,便连带着这个名字也似乎不是她的了一样;而以后等她把乌扎卡族管理好了,能得空偷闲去中原,再用这个名字结交到的杜云歌,这么算来,岂不也不是她的?
自有天然好不管多好,却终究也不是她的好。
她喜欢的东西可多了去了。美人美酒,名马宝剑,还藏了把从中原流落到了塞外的天下第一琴九霄环佩,世间诸般事物样样都是好的,即便她再念着杜云歌,无非也就是一种习惯性争抢之下的求不得就是了。
若杜云歌真的应了她,她欢喜吗?
那自然是欢喜的,只是这欢喜最多能维持多长时间,便很难说了。
一念至此,秦珊珊便又突然觉得即便杜云歌在她和薛书雁的中间选择了薛书雁,倒也没什么可难过的;毕竟按照薛书雁那个认准了什么事便死活不会更改心思的性子,怕是真的可以跟杜云歌一生一世一双人,这才是最好的。
可是当薛书雁和杜云歌的喜帖,不远万里地传到了乌扎卡族的圣女桌上之后,秦珊珊刹那间只觉周围所有的声音都远去了,只余一片虚无,一片死寂。
而在这万籁俱寂里,她只能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眼眶好像有点湿,便咳了一声,对那个来来回回传了这么多年消息的信使道:
日后
她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嘶哑得好像下一秒就能哭出来一样,就又努力咳了一下,才让她堪堪维持住了乌扎卡族圣女最后的体面,继续波澜不惊地吩咐道:
不必再传消息来了。
这人为难地看着秦珊珊,几经斟酌之后,最终还是把他酝酿了一路的话说了出来:圣女,这妙音门门主的大婚,您不该去。
她是汉人,和咱们胡人的交际本来就不该太多。再加上她带走了那个叛族的混血,眼下人人都对妙音门的心里憋着一口气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参加大婚,委实不太适合。
秦珊珊身为一族圣女,她能不懂这个道理么?
只是这么番撇清干系撇清得过分厉害的话,一从外人的口里说出来,她就觉得心里不好受得很。电光火石之间,她终于暗暗地在心里做了个决定,虽然表面上完全不显就是了:
你说得对,且下去吧,我要想想以后怎么办。
这人恭敬地行礼告退,可秦珊珊的心思,哪儿还在面前的那堆需要她处理的事务上呢?
不过说她净在那儿走神,那可属实冤枉秦珊珊了,因为她的确是在想以后要怎么办。
依水草而居、常年靠天吃饭终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还是应该想个办法去和汉人合作;而且今年冬天又要来了,如果老天不给面子,又来一场白毛灾的话,乌扎卡族撑过去是能撑过去的,可万一有人不服管束,又偷偷去边界抢劫汉人,就又是个□□烦
种种纷杂思绪之下,猛然间有一个念头窜进了她的脑海。
不,也不能说是窜进来的。就好像她其实已经偷偷在心底把这个念头酝酿了千万次,眼下只不过是等到了一个最适合窜出来的时机而已:
她想要去看看杜云歌和薛书雁的大婚。
也不一定非要见到杜云歌本人。只要看到她们婚事的布置,只要亲眼确认一下这份喜帖的真实性,只要得知最后能够娶到妙音门门主的,的确是那个被她小看了的混血,那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也就心甘情愿地认输。
说干就干一直是胡人的秉性,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的。于是秦珊珊捡了几个心腹交代完要紧事之后,当即便飞身上马,星夜疾驰,也不知道活活跑死了多少马,终于在大婚当日,赶到了忘忧山的山脚下。
远远看去,便是十八里的流水席,堂皇富丽之处自不必说。大红色的灯笼高高点缀在树梢,沿途的树上都系上了明艳的红色锦缎,好给来宾引路。
哪怕通往妙音门的详细道路早就被多年未曾来过这里的秦珊珊给忘了个一干二净,沿着这些装点的指引,她无须问路也一路到了山脚下,也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少人在看到她的装扮的时候,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敢在人家大婚的时候前来,却又穿一身红,你究竟是来抢亲砸场的还是专门来给人添堵的?
秦珊珊突然笑了起来。
她完全无视了面对迎上来的妙音门弟子,遥遥地看向远处,忘忧山的主峰,恍惚间似乎都听到了喊礼的声音了,便当场拍开一坛酒,痛饮起来:
一拜天地
第一拜的声音在她耳边恍惚响起的时候,她心想幸好这个墙角没被我撬了去,要不按照我喜新厌旧、玩心太重的性子,怕是也不能好好对这位中原第一美人的。
二拜高堂
她可不想改。她为什么要改呢?
大家生来就是自由身、自由人,塞外草原的儿女更是不计较那些虚名。看对了眼,便一拍而合;感情淡薄了,便好聚好散,要什么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新人对拜!
要什么三拜高堂结发,从此生死不离呢?那未免也太麻烦了罢。
不过摸着良心说的话,秦珊珊还真有点羡慕,但是细细想来,要是为了这么点东西就改变她自己的性格,便也不羡慕了。
还是喝酒罢。
秦珊珊一仰头,就把手里提着的那个酒坛子给饮了个底朝天。她喝酒的时候喝得有点急,那些价值千金的陈年佳酿便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她的衣襟上,可是她浑然不觉,只是开开心心想着:
她就这么醉倒过去,哎呀哎呀,也是真真快活的!
她就算没有中原武林第一美人陪着,也是那个自由得像是掠过浩瀚长空的风一样、快活又漂亮的草原姑娘,管他圆满不圆满、眷侣不眷侣的。
反正总归问心无愧,总归一辈子都快活,总归扬名立万就是了。
如此说来,真真大善,果真当浮一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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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恋花 佚名
急鼓初钟声报晓。楼上今朝,卷起珠帘早。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何用珠玑相映照。韵胜形清,自有天然好。
莫向尊前辞醉倒,松枝鹤骨偏宜老。
第98章 番外秋云归
秋风起兮白云飞, 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新任的秋护法是从夏夜霜门下选出来的姑娘。
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常理来说吧, 一般跟在哪位护法门下的弟子,便自然而然会带上点这人的特征。因此当秋月满的位置空了出来, 杜云歌发话要从全部弟子里甄选新一任的秋护法的时候,还真没人能够想到, 这个位置会落到除秋护法一脉之外的、别的弟子手里。
更别提这一脉的护法夏夜霜,还是个成天调弄药材、阅读医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一辈子都不会跟铜臭之物打交道的人;再加上秋云归这姑娘本身不引人注目的特性, 硬生生在夏夜霜的手下默默无闻了好久, 才终于在秋月满骤然落下秋护法这个位置的时候, 平日里因为不引人注意所以没什么交好之人、得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各种技艺的她,便理所当然地挑了个尖出来。
不光夏夜霜也没想到自己门下竟然能够有如此出色的人物, 原本是秋月满门下的那帮人也没想到。
不过比都比完了,技不如人,所有落败了的人都没话讲。于是杜云歌便翻了翻书, 指了这个名字给她, 末了还要不确定地看一眼薛书雁, 意思很明显:
师姐帮我拿主意,这个名字好不好?
但凡是杜云歌的东西,薛书雁从来就没有摇头的时候。
且不说秋云归这个名字半点可挑剔的地方都没有;就算不是秋云归, 而是秋老虎、秋灯虫草儿这样乱七八糟的名字,薛书雁也会板着那张看上去十分有威慑力的脸, 斩钉截铁地说, 很好, 完全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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