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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做我的见证 作者:陈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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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有一个很特殊的人物——101。即使相以沫后来知道他的名字是夏雨,但还是喜欢叫他101。很多人问为什么相以沫叫“相以沫”呢,“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句话相信每个人都不陌生,101的原型是最美的初恋,像《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张开如怀揣赃物的小偷般喜欢着阮莞,在我暗暗喜欢那个大男孩的几年里,我把泛滥的少女情怀当作天生的写作才华,写了无数篇女主角名字都叫“相以沫”的文章。中国人往往把重点内容放在句子的后半句或者干脆隐藏起来,所以相以沫便叫“相以沫”而不是“忘江湖”。(偷笑……)
时间若回到今年年初,这个故事完全不是今天这个样子,那时它就像一团混乱无比的毛线,几乎要被我遗忘了。特别感恩与乐清市前文联主席马叙老师结缘,他给了我很大的鼓励与帮助。马叙老师对我说:“小姑娘不要想那么多,描写学生时代的作品争取在学生时代就完成掉,不然多遗憾哩!”
《踮脚张望的时光》里林晓路过了很多年后才知道小小的佛头下刻的那句梵文的意思是“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光明的”,我花了那么多年的时间才明白:原来那样的一个我,只要努力,也是可以被羡慕的。
陈蓉蓉
2014年9月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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