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中原逐鹿(28)
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 作者:中原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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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从声音听起来,这只猫的毛发蓬松,细软。
天啊!好想rua!
林添想着想着,就下意识睁开了眼睛。
结果,正对上陆凛那只满是刀痕和干涸血迹的手。
林添:
完了,他不该因为一听到猫就睁眼!
这下真要晕倒了!
他有罪,他以后再也不骗顾延了!他明天就去找顾延忏悔!
作者有话要说: 顾延:呵,小妖精,要不是有案子我早就¥E%#^$%#
添添:嗯?可是陆陆也是只个孩子,嘤嘤婴~~~
我怀疑你们在养肥我呜呜呜,不要养肥我,我尽量五千起步(除了下章)嘤嘤婴~~
☆、第 32 章
陆凛没料到林添会睁眼, 结果对方就这么直挺挺地倒下来。好在他反应够快, 及时接住了他。
但因为是下意识反应,他用的是右手,林添的重量硬生生压在了伤口上。
陆凛倒吸一口气,不禁蹙眉。尽管这样,他还是舍不得放手。
哎呦!这都快成血人了?一个三十多岁穿着白大褂的男人沿路跑来,还喘着气, 看起来平时不怎么做运动, 这得吃多少猪肝才能补回来啊!
陆凛把林添抱住, 往自己身边移了移,并警惕看着面前的男人。
男人看见了他的小动作, 解释:我是这儿的医生, 叫陈宇, 是顾延打电话给我,说有两个倒霉孩子受伤了,其中一个还一胳膊血哟,就是你吧!快进来吧,我给包扎一下,看着都疼!
陆凛这才点头:谢谢。
陈宇往前走, 听到后面有些缓慢的脚步声,回头看,陆凛正把刚才就一直处于晕迷的男生打横抱起。
手上的血已经干涸了,但伤口很深,里面的嫩肉都翻出来, 伤痕可怖吓人。
你这手还挺能。他伸手过来,好心搭把手,却直接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少年脸上没有展现一丝疼痛的表情,眼神坚定。陈宇也不再勉强,三人一会儿就到达了前面的屋子。
方才从外面看这栋房子,外表破损不堪,但进来却发现里面装修还挺干净雅观,没有医院那些刺鼻的消毒水味儿,布局跟一般小诊所没什么区别。
陈宇把人带进了一个小房间,里面有张折叠床,你就把他放那儿吧!晕血还去打架,也不知道现在孩子心里都怎么想的。
他又抬起头,看到陆凛的眼神:哎,我说这孩子呢,你瞪我干嘛?快把人放下来,你自己手比较重要,男人少了右手能行吗?
陆凛:
他收回眼神,把林添轻轻放在床上,又怕房间里的温度太低,便展开旁边的薄被,盖在对方身上,最后把一直挂在肩膀上的两个书包放下,关上了门。
陈宇已经拿好了医药箱,招呼人过来坐着,一边处理伤口一边开玩笑:你这是用刀自己划的?
陆凛抬眼:不小心划到的。
陈宇早就从顾延那儿把情况摸得一清二楚,但也没拆穿他,只继续处理,边处理还要边絮叨两句。
陆凛乖乖把手放在那里,任由对方摆布,手上血迹已经干涸,清洗的时候伤口被蛰得比受伤时更痛。
陆凛眉头轻蹙,嘴紧紧抿住。
疼吧!下回多打点架,多流点血,习惯就不疼了。
陆凛:
这医生嘴好毒。
虽然诊所不大,医生废话也太多,但整体业务水平不错,对方包扎的动作很流利,一看就是老手了。
陈宇把纱布系上结,嘱咐道:行了,一会儿给你开点药补补血啊。
陆凛拒绝:不要。
陈宇:不要也得要。我亲手熬得阿胶,放心,又不要你钱,都记老顾账上了。
陆凛继续拒绝:那也不要。
哎,你可别倔啊!陈宇把医药箱收拾好,直接坐在那儿跟他吹起来,你认识顾延吧。知道他为什么一把年纪了还没对象吗?
陆凛抬起眼皮,显然想听下去。
陈宇挑眉,故作玄虚:就是因为他,干警察干这么多年,血流得太多,俗话说,一精抵十血,同理,十血一滴精。他怕是把他这辈子的精都给流完了!
陆凛:
片刻,他顿了一下,语气生硬:阿胶我自己付钱。
陈宇笑得捧起肚子,前俯后仰。
陆凛这才意识道被人耍了,黑着脸起身。
陈宇边笑边擦眼泪:哎,你干嘛啊,就这么进去了?你那小同学一会儿醒过来,见你这一身血,还不得两眼一闭又晕过去?
陆凛低头看自己衣服,上面的血迹已经变成了褐色,看起来污浊不堪。
他不想让林添看见这些。
陈宇:我一会儿给你拿两件衣服,你换上,顺便给你那晕血的同学也换上,他衣服上不也沾着血呢吗?放心,钱都记在顾延身上,包括阿胶。
陆凛现在不想听见阿胶两个字。
他跟着陈宇去拿衣服,对方给他的衣服有点奇怪,两件一模一样,白色的短袖上,正中央有个大大的爱心。
看起来,不太像正常人会穿的衣服。
陆凛皱眉,往挂衣杆上那一排衣服望去,发现都一样,顿了一会儿,沉声:这附近有商店吗?
你还嫌弃?这志愿者的衣服,可不得要有爱心吗?多好看啊!陈宇把那两件白T硬塞给陆凛,我去睡觉了,药我放桌子上了,走得时候别叫我。
陆凛推开门,林添还在躺在床上,连姿势都没换。
阳光从旁边的玻璃窗倾斜而下,洒在床上,给林添的睫毛镀上一层光泽。陆凛不知不觉走到跟前。
他坐在床边,掀开那层薄薄的被子,盯着林添的脸。
从眉骨,到鼻子,再到嘴唇。
这地方处于闹市,隔着窗户就能看到摩天大楼,和写字楼高层上反射得日复一日冷漠的光。
可整栋屋子静谧的很,有鸟叫,清脆而不吵闹,还能闻见夏日里树叶花草被晒得焦卷的气息。
林添身上的衬衫,血迹到处都是,凌乱不堪。
那是他抹上去的。
就像是宣誓主权一般。
不知道过了多久,陆凛才收回视线,伸手解开林添身上的扣子。
他右手被纱布缠绕,左手解扣没那么利索。手指温凉,时不时触碰到林添润泽的皮肤时,会引起对方的一阵轻颤和几声呓语。
陆凛有些怔。
扣子已经被解开三颗,少年毫无防备地躺在那里,露出的皮肤白皙,锁骨分明,腰看上去很软。
陆凛眼神说不出的晦暗。
接着,他对上那块深深凹陷下去的锁骨,慢慢靠近,直到嘴唇完全印上去。
触碰的一瞬间,身下的少年无意识得往后仰,脖颈和喉结紧绷,形成一条漂亮的弧线。
嗯~~~
林添发出轻声呻/吟,尾音上挑,仔细听还不时发颤。
陆凛的心脏用力跳动着。
三年来,他都没有过这样的感受那是证明自己还存活的证据。
陆凛稍微往上,顺着那条线,一点一点吻过去。直到碰到那处略带柔韧的喉结,两人都不禁发出一声喟叹。
半晌,陆凛才坐直,缓缓褪下对方带血的衬衫,换上了干净的。
他起身,把那件带血的衬衫叠好,放在了书包里。
林添睁眼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周围很陌生,他吓得一跃而起。
还好!肾依旧在!
醒了?
林添被吓一跳,才现在陆凛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穿着带爱心的衣服。
有点好笑。
林添实在没忍住,噗一声笑出了声。
你这个衣服他也觉得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表现成这样,赶紧给对方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笑,你手怎么样?
没事了。陆凛举起右手,厚厚的纱布缠绕着。
看起来很严重,估计短期好不了了。林添担心道:医生有没有说什么注意事项?
陆凛:忌口,别碰水。
林添稍微放下心,看到外面天都黑了,惊讶:现在几点?
屋子里没挂钟。陆凛起身,将手机从黑色书包里掏出来:八点半。
卧槽!八点半了?他这么能睡?是猪吗?
林添赶紧起身,结果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被换了。
看着自己胸口那个和陆凛一模一样的爱心,林添有些欲哭无泪,尬笑了两声,这个是这家医院的病号服?
陆凛看出对方的不解和尴尬,解释:你衣服上沾了血,我帮你换了。衣服已经扔了。
林添点头:谢谢。随后叹口气,我应该是赶不回学校了,都怪我,太能睡了。
陆凛举起手机:我已经叫了车,今晚去我家。
谢谢你。林添觉得陆凛人太好了,但又不好意思夸出口,不经意间瞥到了对方的手机,你手机屏幕怎么碎了?
之前在巷子里打架的时候,陆凛一举扔了书包,手机应该就是那时候摔碎的。
没事他刚开口,却发现林添已经从床上起来,光着脚跑到桌子旁边,衣服下角被掀起,露出一截细白的腰。
陆凛移不开眼睛。
林添起来的动作过□□猛,头还有点晕,刚才看到陆凛手机屏幕碎了,他想起来自己今天多买了一个手机壳。
啊!找到了!
林添拿出手机壳,转身,却发现陆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身后,惊讶往后退了几步,却直接碰到桌沿。
陆凛扶住他,没事吧。
两人之间距离近的,可以感受到彼此的气息。
林添摇头,站稳,把手机壳递给他:我今天出去买手机,正好多买了一个手机壳,送给你了!
陆凛接过,上面是一头斗牛犬。
林添观察陆凛凝重的神情,恍然明白过来,喊他,陆凛
陆凛抬头,嗯?
林添:或许,你知道《猫和老鼠》吗?
陆凛顿了一下,接受着对方同情目光的洗礼,不太清楚。
林添心中感慨,这孩子,连童年也没有?太可怜了。
说不定这个世界有凤凰传奇,但只是对方不知道。
他又拿出自己的手机,将后壳那一面展现给对方,看,我的是小老鼠,可不可爱?
陆凛盯着他的脸,可爱。
看着对方把手机壳套上去,林添满意了。穿好鞋后,两人在外面等出租车。
大概十分钟后,一辆黄绿色的出租在他们附近停了车。
两人并排坐在后面,空间不算小,但林添莫名觉得,陆凛挨得很近,胳膊贴着胳膊,他都能感受到从单薄的布料下散发出的腾腾热气。
林添偷偷往里面移了点,可是不管用,对方的胳膊依旧若有若无的挨着他。
他抬眼往陆凛那边看了下,发现原来是对方的右手安静搭在座位上,占了不少空间。于是暗自唾弃自己
怎么把人想得这么坏!陆凛是那种人吗?
怪就只能怪他遇到的男人太奇怪了,都有点后遗症。
可那轻飘飘的触感实在让林添浑身不自然,发痒,心乱,于是没话找话:你的手是那个光头干的吗?
陆凛:嗯。
林添想了半天也找不到解决办法,毕竟当初他也是靠转学来解决问题。总不能让陆凛重新考大学吧。
于是只能安慰:他们总有天会受到惩罚的。
也许是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出来太没有什么说服力,林添心虚得脸红,伸出手,覆在上面:你别怕他们。
陆凛盯着两人交叠的手,沉声:嗯,我不怕。
林添没再说话,他不知道的是,从一开始,就是陆凛先挑衅那群人的。
前排开车的司机大哥从后视镜看到两人搭在一起的手:
没眼看。
现在的孩子你偷偷牵手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穿一样的衣服?穿一样的衣服就算了,为什么品味还这么差?
算了,听点歌吧。
于是,他打开了车载CD。
一首民族风的音乐顺势而起,在空荡的车里,悠扬盘旋。
林添差点没跳起来:!!!
那啥传奇!
他兴奋地晃着陆凛的胳膊:上回跟你说得那个!你听!是不是特别大气、高亢!特别是你骑上摩托车的时候!!!
陆凛:
他眉心跳了下,声音僵住:我下回试试。
半小时后,两人下车,并排走着,夜风吹得舒爽。林添展开双臂,在单行路上欢跳:这感觉太爽了,一点也不像夏天。
陆凛的声音却在身后响起:我喜欢夏天。
林添回头:为什么?有空调?
陆凛却没解释,转身按电梯:进来了。
两人进了屋,林添放下书包,发现自己手机没电了,幸好他带了充电器。
刚充上电,陆凛就喊他去洗澡,还贴心准备好了睡衣。
他没来得及看未接来电和消息,就跑过去,拿了衣服进浴室洗澡去了。
陆凛拿上书包,进了书房。听到浴室响起水声后,才拉开书包拉链,拿出放在里面的带血衬衫。
他仔细理了一遍之后,视线落在书柜里一个小木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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