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小麦要发芽(109)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作者:小麦要发芽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小麦要发芽(109)
一颗心立马提得更高,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眼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马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情侣座,服务员便按照情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爱长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子体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喷嚏也要紧张一番。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大帅的身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身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管手下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吹胡子瞪眼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
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点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
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跟傅程言点了下头,便继续跟儿子道: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
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点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软嫩了。
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感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处,始终没有上车。胡乱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子漂亮又可爱,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乱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
却不料唐浩初说到做到,当真开始追人了。
傅程言是中州人,顺兴商会的总部也在中州,他会出现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为这里最主要的一家钱庄出现了严重的账目问题,所以这几日直接住在了钱庄的后院里。今天一早钱庄才刚开门,就看到门外等着两个穿着军服的警卫兵,一个人捧着一束花,一个人手里拿着个食盒。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人能逃得过小大佬的手心2333
第121章 病弱的小恶魔
还沾着露水的红色玫瑰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娇嫩又艳丽,小兵满脸笑容地对傅程言说:这是帅府花园种的玫瑰,我们少帅瞧这玫瑰开的好,便亲手剪下来,叫我送到您这里。
他刚说完,另一人便立刻接上话:最近天气不是比较干燥吗,所以少帅让厨房煲了海蛎豆腐汤给您,这汤清热又滋润,味道绝对好,现在还是热的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两人笑容满面一唱一和,而且一副傅程言不接就绝对不走的架势,实在让人头疼。思及钱庄还要营业,一大早在大门口闹开了也不好看,傅程言犹豫再三,最终将其接下来。
接完就后悔了,因为下午又送来一套花束和食盒,只是花换成了紫罗兰,食物换成了能润肺的雪梨枸杞汤,而且一送就是整整六天,一天两次,一日也不曾间断。
但这六天里唐浩初始终没有出现。
因为唐浩初很忙,却不是在忙军部及工厂的事或者在查刺客,而是在处理他弟弟唐伟鸿惹出的麻烦。
至今为止唐浩初已经分别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最大的弟弟就是四姨太生的唐伟鸿,今年差不多快十二了,从小就特别怕唐立明,几乎跟老鼠见到猫似的,对唐浩初也尽量绕着走。然而父亲和哥哥一不在跟前,他就立即胆大蛮横起来,在外交了一堆狐朋狗友,还早早就学会了赌牌,去年便在学校打瞎了同学的一只眼,今年越发离谱,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偷了唐浩初房间里的图纸出去换钱。
是军用步枪的设计图纸,如今军工厂的资金设备和工人都到位了,已经开始大批量生产,若整个军队都换上新枪,战斗力能提高一倍。虽然唐浩初房间里的图纸并非最终制作图,只是他在构思的过程中随手勾勒的,非常杂乱和零碎,一般人看不懂,但真正聪明的人还是能从里面研究出枪支改造的关键。
所幸唐浩初及时将图纸追回,并发现此事和行刺的事还有一些隐秘的牵连。但他的遇刺和唐伟鸿无关,和四姨太也无关,这对母子倒是当真没有行刺唐浩初的胆子和想法,只是智商低到令人堪忧。
唐立明虽然是武夫,智商却是在线的,唐浩初坐在书房靠窗的椅子上,忍不住有些怀疑地问唐立明道:别人一挑唆就上钩,这智商真的是我亲弟弟?您给他做过亲子鉴定了吗?
亲子鉴定是去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词,但已经有医院能做了。唐立明一听,又开始吹胡子瞪眼:臭小子怎么说话呢,是不是我的种我还能不知道?老子再昏庸,也没到给别人养儿子的地步!
他年纪越大,嗓门就越大,所幸书房是关着的,隔音非常好,外面的人趴近了也听不到什么动静,何况还有副官王剑带着兵守在走廊上。不过没有王剑守着,家里也不会有谁往书房的方向去,书房向来是唐立明和唐浩初才会去的地方,这父子俩经常在书房商议事情,久而久之,就成了其他人的禁地。
唐浩初才不怕唐立明的大嗓门,还嫌弃地掏了掏耳朵,唐立明的声音因此而降下去,道:他母亲的智商实在是有点低,所以
唐浩初点点头表示理解,望向父亲的眼神随即带了一点八卦的色彩,智商低的话,要有很美的外貌才对,可我觉得四姨娘并没有二姨娘和三姨娘好看。您当初主要是看上她什么呀?是身材好吗?
唐立明的额角不由抽了抽,实在不想跟儿子说自己当初看上的除了胸大之外,正是智商低。那时候她刚满十八,比眼下的唐浩初还小将近一岁,满眼都是青春和天真,偏偏身段妖娆的要命,一出西厢唱得纯情又妖媚。那个年纪就算再蠢,瞧着也是蠢萌蠢萌的,如今上了岁数,却只剩下蠢了。
反正我也从来没对唐伟鸿有过什么指望,你就先忍忍。唐立明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茶,这一通刑罚也够他在床上躺两个月了,等他伤好了,就让老师给他在家里上课,什么时候长脑子了,什么时候再出门。
唐浩初嗯了一声,不再提家里的事,说起了北州军校。前段时间北州军校的主任退休了,唐立明便让唐浩初回去兼职做了个监督,人事方面也放手让他做主。众所周知北州军校就是北州将领的摇篮,所以唐立明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让唐浩初彻底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接班团队。
以前上学的时候,唐浩初只了解本班的老师和同学,任职监督之后,却对全校师生都能有清晰的了解,不仅方便发现和筛选人才,还能建立感情,和老师及教官是同事情谊,和学生们则是师生情谊,这些人就算将来去了别处,也会本能地对唐浩初保有一份信任。
其实唐浩初早在当年找官二代和富二代一起建工厂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默默选人了,如今负责新工厂统筹的朱泽亚与肖宇就是二代里可用的人才。
他们两个脑子灵活,忠诚踏实,还不钻牛角尖,凡事提点一下就能明白。唐浩初跟唐立明一一分析道:而军校的学生中,张旭和姜东生都不错,有勇也有谋,但实战经验不够,要多磨练。教官里我比较欣赏孔胜、徐兴福和李猛,其中孔教官曾跟您手下的王将军一起参加过青北战役的,战功彪炳,可惜性格比较执拗
唐立明认真听儿子讲完,又以自己的认知和了解帮忙分析了一番。但他只是帮着分析,并不会干涉儿子的选择和决断,对于孩子的私生活同样不会强加干涉,只道:我不管你交往多少人,也不管你交往的对象是男是女,但你将来必须要给我个孙子。
唐浩初迅速转移话题:崇州那边的探子传信来,说崇州大帅孔洪没几天了。
他立的那个小儿子根本撑不起场面,唐立明摇摇头,二儿子在暗中夺权,旁边的中州又一直虎视眈眈,怕是不等他阖眼就要乱了。可惜中州和崇州离我们都远
远也没关系,我们可以搞结盟。
唐立明也考虑过和崇州联盟,在中州攻打崇州的时候从背后夹击中州,却不料唐浩初说:和中州大帅江威结盟,他出兵打崇州,我们出兵打益州,各打各的,互不干涉。
唐立明微微皱起眉。因为江威十分多疑,不是可靠的结盟对象,益州又横在北州和中州之间,唇亡齿寒的道理对方不会不懂。但远交近攻,打紧挨着的他们的益州的确比跨过益州远攻中州来得轻松容易。
您放心吧,我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唐浩初自然清楚唐立明的顾虑,我有办法让江威同意。
待手头的事处理的差不多了,唐浩初才去找傅程言。
这几天傅程言依然没能把钱庄的账目问题理出头绪,正巧吴泽再次打电话约他,便到吴泽开的那间咖啡馆待了一会。在唐浩初一日两次的送花攻势下,昨日他搬出了钱庄后院,让人找了间客厅厨房和卫浴间一应俱全的西式公寓,回到公寓已经晚上六点多了,还没走到门廊,突然感觉有点不对。
公寓的门似乎被开过,屋里甚至隐隐有光透出来。傅程言立即起了戒备,一手探向腰间的自卫武器,另一手推开门,然后便愣住了,唐浩初竟然窝在客厅的小沙发里。
少年腿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抱着一本书,旁边开着一盏落地灯,身上没有穿军装,只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蜷在沙发里的样子乖巧安静的像一只小猫,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一样,心安理得又毫无戒备地窝成软软一小团。见傅程言回来,立即放下正看的书,抬头望着他,语气自然的说:你回来啦。
其实去咖啡馆的时候,傅程言就冒出了会不会再遇到唐浩初的念头,此刻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清什么滋味。一方面有私人空间被人闯入的不悦和不安,一方面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满足和欢喜,甚至有一种有什么人在等着他的家的感觉。
傅程言努力压住所有情绪,才冷声开口:敢问少帅怎么会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
小大佬没有答,只眨着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忙了一天,我饿了。之前请你吃了那么多东西,你不该请我吃一顿饭吗?
唐浩初说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却想起了前些天警卫兵送来的各种汤。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汤傅程言的确喝了,所以下意识抿住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他已经发话让钱庄的伙计将汤拿下去自行处理掉,却又将人喊住,让他们把汤留下来。他不愿意承认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归于不想浪费食物以及他母亲身上。
傅程言的母亲擅长做各种煲汤,在世时经常给他煲汤,所以他就养成了喜欢喝汤的习惯。他是个死脑子,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喜欢,比如汤,比如固定的房间摆设和衣饰搭配,比如人。虽然还没有过爱人,但拿朋友来说,只要是他认可的朋友,便会一直交往下去。
见傅程言不说话也不动,小大佬决定自己动手,掀开小毯子,光着脚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脚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哒哒哒地去往厨房,歪着脑袋一顿翻找,完全把这里看作自己家里一样坦然。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
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
顿时被吓了一跳,手跟着一抖,竟把小奶锅给打翻了。
一锅奶几乎全泼到了腰腹处,连胸口和裤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个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样有点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衬衫,衣料湿了之后,腰线便完美地勾勒出来,眨着无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个人像一块淋了牛奶的精致可爱又香甜软糯的小糕点,让人想把他一口吞进肚去。
傅程言连手脚都开始僵硬起来,掩饰性的移开视线,目光落到少年的脚上。有一滴牛奶顺着裤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着深色地毯的脚背,脚踝纤细又精致,莹白的脚背上能隐隐看到青色的血管,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还是他的肤色更白。
从懵逼中反应过来的唐浩初却只想着他的牛奶,一边把奶锅扶正一边道:全都洒了
傅程言沉默着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唐浩初身上,然后挽起袖子,一边夺走少年手上的小奶锅一边言简意赅的说:卧室的衣柜里有你穿的这种衬衫,换好衣服在客厅等一会儿,不要乱动,半小时后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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