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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食色——英杜_/英渡(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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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食色 作者:英杜_/英渡

    &人间食色——英杜_/英渡(86)

    谁知海湾不仅不怕,反而转身笑道:诶,那敢情好哇!

    也不害羞,果然学坏了。迟归瞧他乌溜溜两颗眼珠闪闪放光,脸蛋像只熟透的桃子,嘴巴也似樱花粉粉嫩嫩,一时情难自已,拉起他,低头吻了下去。

    海湾被他牢牢抱着,一点点攫取口舌之间的甜蜜,像颗泡在酒酿里的小圆子,昏昏软软地醉了。

    从冰场出来时,他还做贼心虚地一个劲儿向后看,生怕衣服、脸色带出丁点痕迹,被人发现他们刚才做过的好事。

    迟归看他这副样子便好笑,牵着他的手说:是不是水土不服?到这儿来反而更傻了。

    你昨天还说我聪明呢,就知道是骗我。他们前天便已抵达英国,现正在伦敦四处闲逛。

    海湾的酒店经过前番闹剧,阴差阳错打响了知名度,开业第二天客人蜂拥而至,日入住率远超他们预期,不出半月竟已步入正轨。

    海长生的案子关于他的部分业已审清,距离开庭时间还长,王昆仑初步估计可能会获刑三到五年,如果表现良好,再减去判决生效前的羁押期,两三年就能出来。

    而陆远舟的酒馆受海湾酒店酒水供应的影响,短时间内效益翻了几倍,正准备将一杯无扩大规模再开分店,也好给陆远舟父母一颗定心丸,让他们慢慢接受林城。

    雪消冰融,朔风远去,春夏的脚步悄然而至。

    如今万事均已落定,海湾也与工作室提前解了约,迟归趁着那两张拍卖会的入场券还未过期,赶着带他来了伦敦参加入学考试。

    英国纬度高又临海,气温向来偏低,尤其是在冬天。虽已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海湾还是冷得一激灵,紧紧外衣缩在迟归身边问:回家去吗?

    前天下了飞机,迟归直接带他去到郊区一所棕色石头垒的房子里。海湾自从认识他后,心里对金钱的定义坐着火箭一路高攀,现在也能宠辱不惊,看见他遍布世界各地的房产而不惊讶了。

    此刻他说回家,自然是指那套房子。

    迟归却摇头道:下午有个拍卖会,先带你去转转。

    拍卖会有什么好转,肯定要花很多钱。海湾登上副驾驶,笑问:你是要给我买宝贝吗?

    怎么,很想要宝贝?迟归勾勾嘴角,发动车子道:待会儿看到喜欢的告诉我,我买给你,权当是礼物。

    海湾丝毫没意识到他话中的玄机,兴奋地点了点头,乖乖坐好说:谢谢老板打赏!

    拍卖会开在郊外的一座庄园里,这座古老的双塔城堡始建于十四世纪,规模并不大,既不似温莎城堡那样闻名遐迩,也没有爱丁堡那般地势险要。

    它周围是一望无际的田野与四季开不败的野花,绿油油的草地上种满粉红色蔷薇,清风拂面令人心旌摇曳,就像它曾见证过的爱情。

    十四世纪黑死病蔓延,国王爱德华三世颁布的最低工资法令更让民众的生活苦不堪言。当人们看不到希望、内心被恐惧席卷的时候,往往会倾向于追求精神娱乐,欧洲大陆也在此时刮起了文艺复兴的风潮。

    阳光穿透云翳,笼罩在城堡上空,旁边教堂里不时穿出声声赞美诗,童音清越、赞歌圣洁,令它看起来崇高而遥远。

    迟归停下车,执着剩下的半根雪茄,娓娓讲述那个穿越时光的古老故事:相传这座城堡里住着一个领主,他有神明一样的智慧,雕塑一样的相貌,更有万千少女的喜爱。

    但是领主却有一个怪癖,他年近三十而不娶,身边环绕着无数莺莺燕燕始终不动心。于是渐渐的,人们开始揣测他的生活,试图将这一切归因。

    有人说他是真正的慈悲者,在黑死病到来后周济穷人,反对初`夜权,为底层人民谋求福祉。也有人说他有隐疾,不近女`色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然而无稽之谈终究是捕风捉影,只有领主自己知道,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喜欢男人,在那个年代这是一种疾病。他心里的寂寞就像压在塔顶的雪,一不留神便会从高空坠落,摔得粉身碎骨。

    就在这时,城堡外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在风雪交加的夜里晕倒在庄园门口,浑身上下只有一件单衣。领主命人将他救回城堡,给他灌下热汤,救活了他。

    他是谁?海湾忍不住问。

    迟归吐出一缕轻烟,道:他是这座城市里,无数因不堪忍受最低工资被迫下岗的工人之一。失业后他走投无路,参加了起义军,然而却被大领主的军队所镇压,打得七零八落。

    他没了安身之所,开始四处流浪乞讨,从战火硝烟中一路奔逃,来到了领主管辖的地域。由于多日水米不进,身上伤势严重,兼之衣衫单薄,饥寒交迫之下才昏厥在城堡外。

    领主听说了他的遭遇,亦无可奈何,命人给他准备食物和衣服,让他留下养伤,待病愈后再选择将来何去何从。就这样,年轻人留在了城堡里。

    一开始,他对领主充满了憎恶,那是剥削他的人,尽管救了他也无法改变这一点。但慢慢的,年轻人发现领主并非他想象中的贪婪无情,他时常周济穷人,为他们的权益奔走。

    纵然不能改变现状,在领主羽翼的遮蔽下,凡生活在他所辖地域里的民众,生活至少都还过得去。年轻人看在眼里,对领主的感情从憎恶,逐渐变成了信任和仰慕。

    而领主却正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因为他发现,在不经意间他似乎爱上了这个有着一头亚麻色头发的、美丽的年轻人。他热情勇敢,比领主见过的无数贵族都灵动、纯净。

    可他又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安,在他看来,用他的权力与财富强行让一个别无选择的人接受他,是件不道德的行为。年轻人对他的崇拜是不成熟的,盲目的。

    他不能确定,他是因为他的人格魅力,还是因为他的附加条件而仰慕他,也不确定如果没有这些附加条件,他的魅力于他而言是否还存在,更不想用强制的手段胁迫他。

    何况在那时,同性之间的秘密轻易宣之于口,是件极危险的事。领主陷入了痛苦,一方面他迫切地渴求灵魂的交流与安慰,一方面又难以对年轻人付诸行动。

    他的状态年轻人也有所察觉,他天真地以为那是领主讨厌他,所以他也开始黯然神伤。就在这时,起义军向领主的地域发起了进攻,民众却大出他们预料,一边倒向着领主。

    起义军发展到这一步,性质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内部领袖从穷苦民众摇身一变拥有了权力,也成了剥削的人。在他们的命令下,起义军联合另外两地的势力,开始攻打城堡。

    这场战争是乌合之众对抗有组织的军队,最后自然是领主一方取胜。起义军内有不甘心的人,谋划要来刺杀领主。关键时刻,年轻人舍命相救,替领主挡了一箭,自己的生命却危在旦夕。

    奄奄一息之际,两人终于坦诚相见,吐露了平时不敢说的爱意。领主后悔莫及,他在教堂里彻夜祈祷,请求上帝给他们一个机会,放过这个可怜的孩子。奇迹居然真的发生了,年轻人活了下来。

    海湾听到此处,长舒一口气,道:幸好,幸好!我还以为

    迟归又吸了一口雪茄,蹙眉说:他们经历了一段令人称羡的日子,年轻人和领主躲在城堡里,像一对隐世的鸳鸯,自在地生活了几年。

    然而好景不长,前番起义军的首领在招安之下,辗转多地做了大领主身边的幕僚。他一直记恨当年在攻打城堡时,领主一箭让他变成了跛子。

    被压制者的反扑是致命的,尤其是心胸狭窄之人。他多年来收集到许多关于领主和他爱人的生活细节,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将他们之间的爱情公诸于众。

    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人都以为是丑闻,甚至连领主帮助过的人也唾弃他们,诅咒他们下地狱。大领主和教会很快对他们进行施压,要求领主交出年轻人。

    他们要绞死年轻人,并让领主接受所谓的治疗。领主当然不肯,年轻人没有看错人,他是值得信赖的,甚至做好了孤军反抗的准备。但年轻人知道,鱼死网破的下场是两个人都活不了。

    所以他选择了自己承担,尽管这让他感觉愧疚,这么多年都是领主保护他,这一次他希望保护领主。他在城堡的塔顶,与领主最后一次温存,然后灌醉他,和信任的仆人一起离开自首了。

    年轻人揽下了所有责任,声称是他勾引领主,也是领主派人押他来自首。大领主虽然不信,也没有反驳的证据,何况他也要维护自己阶层的尊严,最后他放过了领主,在万人面前对年轻人实施了绞刑。

    领主醒来后发现异样,慌忙赶到广场,留给他的只有爱人被石块砸得血肉模糊的身体,和他用血渍在地上留下一行字(永不后悔).

    他的表情还笑着,仿佛从未感觉到痛楚。领主将他带了回去,安葬在旁边的教堂里,从此一个人生活,日复一日种着他生前最爱的蔷薇花,直到漫山红透、生命终结。粉蔷薇花语,爱的誓言。

    迟归掐灭雪茄,转过脸去,只见海湾怔怔坐在窗边,满脸泪痕,眼睛里汪着一湾化不开的愁。

    他将人拉到跟前,手背拭去他脸上的泪水,道:有时候凄美的结局更让人觉得刻骨铭心,好像花的动人,除了本身的姿态美丽,还因人们知道这美丽太短暂,它迟早是会凋谢的。

    这是时代的悲剧,就像梁祝,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由,我们都有权力去追求,不分性别。万幸你我生在今天,而不是当年。

    海湾闻言,喘了口气,哽咽道:可是梁祝最后还化了蝶,凭什么领主和年轻人什么都没有?这一点儿都不公平!上帝就是这样对他们的么?

    谁说他们什么都没有?迟归指着外面含苞待放的蔷薇花,微笑道:你看那些花,不正是他们留给这个世界的刻痕吗?湾湾,生命会随着时间而消逝,或早或晚而已。但是爱不会,爱是永恒的。

    可是可是海湾想说什么没说出来,抽抽噎噎地挥舞了两下拳头,泄愤说:打死那个坏蛋首领,呜呜讨厌鬼!

    迟归闷闷笑了笑,抱着他哄道:好好,我们湾湾打死他。无论是大领主还是起义军首领,都已经死了,宫阙万间都作了土。不要哭了,咱们进去吧。

    他带着人下车,向城堡那边走去。抵达会场时,里面已经熙熙攘攘挤满了人。他们在贵宾席落座,不多久大家便安静了下来。

    今晚的竞拍都是古董,海湾还沉浸在方才那个悲伤的故事里,恹恹的不肯说话,看什么都没兴趣。

    迟归有些后悔给他讲述城堡的历史,只好耐着性子逗他:湾湾你看,那块红宝石澄澈透明,像不像一滴血,把它买下来给你做袖扣好不好?

    不好,哼!海湾的情绪一时回不来,有点迁怒他,信口胡说道:我要大翡翠,镶嵌到我的王冠上!

    哪知他一语成谶,偏巧最后一件拍品是块古老的翠玉。据说它是宋朝的宝物,后曾经慈禧之手,八国联军侵华时被抢出来流落民间,最后让英国的收藏家买了去。

    海湾不懂玉,什么冰种糯种一概听不明白,远远看着那块石头绿油油、水汪汪,像一滴泛着油光的水,入眼便知不是凡品。

    迟归一圈看下来都没有喜欢的东西,刚好海湾说要翡翠,他也觉得眼前这块玉难能可贵,遂决心要拍下来。熟料对面却有一个人紧紧咬着他的竞价不放,好像非要与他一较高下不可。

    拍卖师叽里咕噜说着第一次、第二次的英文,眼看要花落别家,迟归再次举起牌子,室内顿时引起一阵骚动。

    海湾听不懂他们的话,但看众人反应,想来是很贵的,忙扯扯他袖子道:别乱花钱,我不要那个!

    钱就是用来挥霍的,货币只有在流通中才有价值,否则就是一堆废纸。迟归拍拍他的手,非但不听劝,反而又举了一次牌子。

    随着小锤敲出啪的一声响,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他们拍下了这块价值连城的翡翠。

    办理过户手续时,海湾脑子里还在嗡嗡耳鸣,看着他手写下那一串数不清多少个零的数字,只觉得气血上涌,也要学年轻人晕倒在城堡门口了。

    拍卖师交给他们拍品,用一口伦敦腔英语笑说:gratulatioiful love!(恭喜。绝美的爱情)

    迟归点点头,带着看傻眼的人走出城堡,在阳光充足的草地上打开盖子给他看:的确是我见过成色最好的玉。喜欢吗?给你镶上一个底托,做成蝴蝶领结的装饰好不好?

    浪费。海湾怨怪地嗔他,花了这么多钱,能不好吗?

    至坚者是玉,它象征着永恒不灭的爱情。迟归宠爱地捏捏他脸蛋,笑着拥住他说:至贵者是宝,你就是我永远的宝贝。

    你怎么回事呀?海湾没想到一向含蓄内敛的人今日如此直白,禁不住红了脸道:甜言蜜语的。

    因为我要做一件事。迟归放开他,整整精心装扮过的西装,从怀中掏出一只天鹅绒的小盒,单膝跪在了草地上,湾湾,接下来的话,我可能只会说一次,希望你不要打断我。

    我很紧张。他以为自己能从容不迫,不想事到临头也这样忐忑。

    海湾如被雷击,彻底愣在当地,瞪大眼睛语无伦次地道:你你你你要求、求婚?

    是的,我要求婚最好不要拒绝。迟归深呼吸,仰视着笼罩在光芒里的他,认真地说:一个不够优秀的平庸之人没有生存的意义么?从前的我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我的中立其实是默认的另一种委婉表达,我不愿意深思人生的意义,因为人生的意义本身是虚无那时的我没有信仰,对世界充满了冷眼旁观的绝望。

    但是遇见你之后,我发现我何其浅薄,从你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傲慢与偏见。无论贫富、不分贵贱,我们都生活在沟渠里,每个人都要抱残守缺,带着不完美去生活。这是你教会我的。

    也是你让我重新审视自己,审视我这三十多年来的人生,我意识到我是如此失败。普通人的生活固然是泥淖沟渠,那些所谓上流的生活,又何尝没有污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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