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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恶魔在虫族被万千宠爱的日子——基本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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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面恶魔在虫族被万千宠爱的日子 作者:基本演绎

    位面恶魔在虫族被万千宠爱的日子——基本演

    如此雷霆手段,贵族和政客们能不怕吗?

    国王想玩缝纫机就玩吧。

    德蒙来到他的工作间,外头天色尚蒙蒙亮,感应灯随之亮起。

    其实那件衬衫并不是德蒙最得意的作品,毕竟制式摆在那,要贴合将官的身份,不可以太过有设计感。

    不过阿斯塔贴身穿着,翻领内侧还刺绣了他们名字的缩写,也就算它勉强合格。

    德蒙哼着简单明快的小调,一张张翻看他的设计稿。

    这些概念稿子,大多以阿斯塔做模特儿,画的衣服也都是贴合阿斯塔形象身材的款式。

    他杂糅了翡茵传统男装与联合王国的普遍审美进去,设计出极有创意的漂亮服装,每一套都足够亮眼。

    老裁缝师从一开始的惶恐不安,生怕背上错误引导国王的锅,到后来真情实感将德蒙吹成举世罕有的天才,也不过短短的一周。

    德蒙自己受之有愧,面对老先生灼热的目光,往往落荒而逃。

    他哪里是什么设计天才,只不过化用了前人创意,又幸运的拥有阿斯塔,属于他的灵感缪斯。

    只要看阿斯塔一眼,就能带给德蒙无尽的奇思妙想。

    绘画上如此,音乐诗歌创作上如此,换成设计衣服也是如此。

    德蒙婚后这些年为阿斯塔谱写了不少曲子,流传最广的一首是为阿斯塔庆生时,全网直播下德蒙弹奏莱恩琴,为他的雌君献唱的那一曲。

    那填词真的极尽赞美,他把阿斯塔比作恒星,见到阿斯塔的第一刻,就照亮他的生命。

    他最喜爱对方冰川将融般的灰蓝眼眸,那是他此生见过最美的颜色。

    当时别说其他虫族,阿斯塔自己都傻了。

    德蒙的确喜欢弹琴唱歌给他听,但那都是用的德蒙的家乡语言,虽然翡茵语发音悦耳,但阿斯塔是听不懂的,只静静欣赏,然后为德蒙鼓掌夸赞。

    可那一次,德蒙的填词是浅显的通用语,随便来个没入学的虫族小幼崽都能听得懂。

    几乎可以说,德蒙是在全王国公民的注视下,对他来了个接近十分钟的深情告白。

    等诗歌唱完,阿斯塔整张脸都染成了绯色,直播摄像镜头很懂的对准了他的眼眸,让观看直播的民众们亲身体验了一下迷倒国王陛下的那道融化冰川。

    从此之后,这一类的灰蓝也被称作:阿斯塔蓝。

    无数虫族羡慕到发狂,他们可以染王后的发色,可以晒同样性|感的蜜色肌肤,将那一抹阿斯塔蓝复刻入自己的眼眶中,可能吸引到德蒙注意的,唯有阿斯塔一个啊。

    他们的陛下,在拥有了世上最瑰丽的冰川之后,还能看的下谁呢?

    民众们:哇的一声哭出来QAQ

    生日直播事件后,德蒙为阿斯塔创作的这一曲《阿斯塔》,也成为了经典之作。

    大众对音乐的兴趣空前提升,莱恩琴工坊的订单接到手软,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抱着琴的虫族。

    如果有那个雌虫能得到雄虫现场弹唱的《阿斯塔》,无论身份如何,都会一跃成为身边同伴最嫉妒的雌虫,没有之一。

    这可是能炫耀一辈子、下一代接着吹的啊!

    国王与王后的恩爱,带动了整个虫族社会的风气,大家都以模仿德蒙和阿斯塔这一对模范夫夫为荣。

    压榨欺负雌君,成了为虫族最不耻的事情。

    至少在曾经婚内暴力频发的首都行星,现在如果有谁对自己的雌君不好,街坊四邻都会指指点点:瞧那个脑残雄虫,还生活在过去的年代里呢。都不知道心疼自己雌君。

    德蒙整理完属于阿斯塔的设计稿,又开始看要明显矮一些的那摞。

    他喜爱笔尖在纸面勾画摩擦的感觉,很少用电子设备,所以手稿几乎都是呈现在纸张上。

    嗯,数量较少的那一摞稿子,属于爱德华多。

    德蒙给他的小王子也设计了不少新鲜有趣的小衣服,不同于阿斯塔走成熟潇洒那一派风格,他画给爱德华多的衣服画稿,很多都过分可爱了。

    比如各种小连体衣,兜帽带着毛茸茸长耳朵,屁股后头还坠着毛球小尾巴。

    爱德华多穿上后,配合漂亮无辜的小脸蛋,那效果真的炸裂。

    这孩子小时候会乖乖听话配合穿衣,可是越大越不好忽悠,后来不大肯穿了,让德蒙很是遗憾。

    爱德华多有了自己的审美,他想跟跟雌父雄父穿一样的衣服。

    德蒙想了想,一家三口穿同款亲子装,这主意也不错。

    于是就开始一张张的画稿子,希望能在结婚纪念日之前定下来最好看的一款。

    他专注地翻看整理,没察觉门口多了个小身影。

    爱德华多是个早睡早起的好孩子,他醒来后没有按铃叫仆从服侍,而是自己穿上了衣服鞋袜。

    他哒哒哒跑到雄父和雌父的卧室,先敲了敲门,没有回应。

    爱德华多推门一看,里头空荡荡。

    小王子脑筋一转,转身直奔雄父的工作间。

    作者有话要说:让你的名字,成为爱情的代名词,够不够浪漫!

    下一更在周末,躺平,我想多苟个榜单,就得压一下进度,下周换榜后日更到番外完结哈,鞠躬,本章给大家发红包。

    84、第八十四章 番外一:听说我们七年之痒了(4)

    爱德华多穿过长廊, 小皮鞋的鞋底轻快踩在地板上。

    四周静悄悄,除了他的脚步再没有别的声音。

    因为他的雄父不喜欢被过多打扰生活,所以内廷在这个时间段禁止侍从随意出没,长廊中只他独自快活奔跑。

    小王子几乎完美继承了德蒙所有的体貌特征, 包括那一头不怎么老实的黑卷发, 白皙的皮肤, 代表性的虹膜色泽,以及高度相似的五官。

    这无疑是个可爱到让虫族们心都要化了的小宝贝,他们错过了国王陛下的幼生期,却终于从爱德华多王子身上补足了这份遗憾。

    德蒙的成长过□□速, 从以亚成年的姿态出现在公众视野、到长成成年雄虫的模样,仅仅数月时光。

    倒不是说成年版的国王陛下不好, 可是, 大家也很喜欢小可爱时期的他啊QAQ

    等爱德华多一出生, 全联合王国的视线就都聚焦在兰廷宫。

    德蒙遮遮掩掩, 没有第一时间公布自家崽崽的照片, 民众们心急如焚, 盼星星盼月亮, 刷新网页的手都点抽了, 最终还是弗朗西斯科满足了他们。

    嗯,在星网上爆国王一家的私家照,也就弗朗西斯科这个宠臣干得出来。

    包括爱德华多这名字, 也是弗朗西斯科第一个透露出的。

    弗朗西斯科:我们的小王子爱德华多, 真的太太太可爱啦[小王子懵懂正脸]

    照片一出,弗朗西斯科立刻被送上热门。

    [虫神在上啊,我看到了缩小版的国王陛下]

    [这双眼睛!世间瑰宝的传承!]

    [让我溺死在小王子的眼睛里吧,啊我死了!]

    [弗朗西快放更多, 我知道你有,小皮鞭甩起来啪啪啪。]

    星网上的反应显然热烈非常,原因无他,爱德华多跟德蒙那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即使还是小小一只幼崽,却已经能看出德蒙的模样。

    民众们本身就对这个孩子的降生期盼已久,有叠加了从德蒙身上移情来的喜爱,爱德华多的讨论度立刻超过了他的雄父本尊。

    无数网民在弗朗西斯的星网账号下留言催促,希望他多晒点照片,恨不能把他头朝下拎起来抖三抖,看能不能多抖出些存货。

    毕竟,这家伙他有,前,科:)弗朗西斯科手里的料巨多,也巨能忍,巨能压。

    就拿德蒙还是公爵时候的照片说吧,弗朗西斯科明明手里一大把,他硬是稳得住,慢吞吞隔三差五的爆几张。

    民众们对他又爱又恨,没日没夜蹲他账号,等待新照片掉落。

    弗朗西斯科后画风一变,从摄影博主转型,出了以德蒙为主角的三本畅销书《我眼中的德蒙公爵》、《王储登基纪实》、《我在兰廷宫的一天》。

    第一本讲述他与德蒙在奎亚7相处的那段经历,包含了当时还是公爵的德蒙国王和阿斯塔的恋爱细节,内附海量私家珍藏图片,堪称图文并茂的一部德蒙情史。

    第二本则是纪录王储德蒙登基为王全程的纪实作品,从登基前夜到一切尘埃落定、德蒙彻底绑定在联合王国的战|车上,详实记录。

    更披露了只向国王好友开放的内部派对细节,大大满足民众对王储私生活的好奇心。

    第三本偏重德蒙国王一家的生活日常,在爱德华多小王子身上刻意着墨,掺杂了众多未公开过的小王子成长照。

    对于娱乐生活相对匮乏的虫族而言,弗朗西斯科的德蒙三部曲宛如三道惊雷,每一道都足够有震撼力。

    弗朗西斯科幽默风趣的叙述风格,其中夹带的大量独家摄影照片,以及与大众眼中德蒙有所不同的微妙形象差异,让虫族们欲!罢!不!能!

    这三本书一度长期霸占星网畅销书排行榜的前三,让弗朗西斯科收版税收到手软,国民知名度骤然跃升。

    当然,作为创作原型的德蒙一家也有不菲的进账分成,尽管身为国家掌权者这些收入对德蒙来说已经算不上什么。

    被全世界宠爱的爱德华多小王子,来到了德蒙的工作间。

    他放缓了步伐,工作间的门并没有关,爱德华多探头往里看,就见雄父正背对他伏案工作。

    爱德华多从门缝里悄悄挤了进来,踮着脚尖,打算来个小小的恶作剧。

    他已经很努力的屏住呼吸,降低存在感,自觉脚步轻得像羽毛落地。

    可就在爱德华多快碰触到德蒙靠着的椅背时,就听见一声调侃:让我猜猜,是哪个小调皮鬼溜进了他雄父的工作室?

    小王子顿时垮了脸。

    德蒙在爱德华多进门时察觉到了他,他放下笔,转过椅子面对自家崽崽,脸上不觉浮现出笑意。

    爱德华多也没犹豫,扑进他怀里,在德蒙脸上吧嗒亲了一口,然后一个劲的乱扭。

    这小家伙是个撒娇鬼,德蒙抱起他,让小王子稳稳坐在自己腿上。

    爱德华多搂住他的脖子,好奇的伸脑袋看德蒙工作台上的设计稿,还想去偷偷抓画笔,被不轻不重拍了下小屁股,就不满的撅起嘴哼唧。

    德蒙才不管他是不是不满意呢,在全兰廷宫从上到下都宠着小鬼的情况下,德蒙就决定做那个负责教育孩子的坏家长了。

    他道:不可以在雄父的画稿上涂鸦。

    小王子有点小委屈,他这次真没打算干坏事。

    雄父冤枉了他,爱德华多小脑瓜一转,就想找阿斯塔告状,于是问德蒙:雄父,我雌父呢?

    德蒙揉揉他的一头乱毛:阿斯塔有工作,他去了很远的地方。

    爱德华多蔫哒哒的哦了一声:雌父什么时候回来呀

    德蒙看他一下子没了精神,也有些心疼,在他脸蛋上亲了又亲,小声耳语几句,把小家伙哄得咯咯直笑,踢着腿要下去。

    回去洗漱,等吃过早饭,你的弗朗西斯科叔叔会来兰廷宫。德蒙说。

    弗朗西斯科是爱德华多的启蒙老师,爱德华多很喜欢这个叔叔,他总会给小王子带一些有趣儿的礼物,也会讲好听的故事。

    爱德华多想起没听完的故事,就高兴了起来。

    小孩子的快乐总是那么简单,送走了爱德华多,德蒙这样想。

    他心中已经有了衣服的设计雏形,那会是很简洁又不失优雅风度的套装,几处关键部位的剪裁需要用心琢磨,让穿戴活动更舒适方便。

    早餐时间,父子两个在餐厅又聚头。

    没有阿斯塔在的时候,爱德华多起码要乖巧听话四五分,毕竟他的雌父总是心软,最听不得小宝贝的撒娇恳求,会满足他几乎所有的要求。

    不过现在阿斯塔不在身边,坐他对面的是相对比较有原则的雄父德蒙,娇气包爱德华多摇身一变成了小绅士,一本正经的坐好吃饭,礼仪无可挑剔。

    早餐结束后,德蒙招手把爱德华多唤到身边,测量了最新的身体数据。

    爱德华多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上一次仔细量体还是在几个月之前。

    连想一下早上偷看到的设计稿,爱德华多立刻猜到雄父要给自己做衣服,小嘴叭叭叭提出一系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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