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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竹马骑士——步帘衣(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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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竹马骑士 作者:步帘衣

    我的竹马骑士——步帘衣(59)

    感情是否稳定,是公证处授予意定监护的考量标准之一,在媒体报道中,公证处有一个颇为主观的判断标准,那就是看双方相识有没有满七年。

    于是秦北辰耐心等到了同居四年后,和唐晋带着两人从小到大的同框毕业照,还有帮他们拟定了监护协议条款的陈律师,去公证处试试运气。

    结果很幸运地通过了。

    按照陈律师的说法,与其说是幸运,不如说是理所应当。像他们这样将对方确立为遗嘱受益人的年轻情侣,在异性恋中都是万里挑一,更不要说还是青梅竹马,这种感情基础都不给过,那就没天理了。

    无论如何,总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秦北辰把对外协议和公证书的复印件,在车上、公司办公室、差旅包等地方都备了一份。

    以防万一。

    *

    十四岁的唐晋,坐在地上,紧盯着对面那截爬满爬山虎的旧院墙。

    墙上有他和秦北辰的身高刻痕。

    这是秦北辰转学离开后那个暑假的第一天,唐晋从一大早就骑着单车四处游荡。

    他想找到秦北辰。

    如果可以,他真想像那些走丢了宠物的主人一样,将宠物的照片印成传单,贴满大街小巷,拿着四处询问:请问有没有看见我的猫?他长这样,很帅,一点都不亲人,没有吗?那如果之后看见他,请您打这个电话。

    可是不行。

    唐晋太了解秦北辰了。

    秦北辰不会喜欢被大张旗鼓的寻找,甚至不会喜欢被到处问请问你们学校有没有一个叫秦北辰的学生。

    他家秦秦就是这么难搞。

    唐晋心里清楚得很。

    所以,他不能问人,也不愿与外人详细描述自己寻找的是怎样关系亲厚的一个朋友,他便只能骑着单车,游走在S市的各个初中,像是流浪在盛夏的幽灵。

    唐晋骑单车离开家是清晨,再回小区时,已经是晚霞满天。

    骑着单车,一整天没有休息,唐晋浑身是汗。

    唐晋没有回家,反正家里一定是在吵架。

    他在小区超市买了面包和水,骑着单车深入小巷,一直骑到到旧院墙那边,将单车靠树停着,准备就坐在草地上吃晚餐。

    坐下的时候,唐晋忽然想到,如果秦北辰在这里,一定不许他随便坐在草地上,也一定不会同意他这样随便解决晚餐。

    但是谁让秦北辰自己随便离开了呢?现在秦北辰根本没有权力管束他。

    有本事立刻出现在他眼前啊。唐晋这样想着,狠狠咬了一口面包,象征反抗魔鬼霸权的面包,味道都好像变得好吃了一点。

    面包吃完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太阳雨。

    细细的雨丝,被盛夏骄阳染成金线,一束束金线飘飘荡荡,落在爬山虎上,落在旧院墙上,落在唐晋的脸上。

    他大睁着眼睛,看着这个流光溢彩的小世界。

    看啊,这里有即使下雨也不肯被乌云遮蔽的太阳。

    他不会放弃。

    他不会让自己更改,不会让太阳熄灭,不离开,不走远。用欢迎的表相拒绝一切,用被动的等待抓住主动权。

    唐晋毫无来由地认定,秦北辰一定会回到他身边。

    *

    十四岁的秦北辰,在拼乐高,是城市系列的八盒医院主题。

    事实上,他并不觉得乐高有太多乐趣,但因为这是奶奶送来的生日礼物,拼还是必须拼起来的。拼完还得拍照。

    他分析了最省时间的方案,按图索骥。

    反正暑假作业都做完了,权且当作放松。

    秦望川和程乘不知要出门去哪,路过儿子书房,秦望川笑说:秦秦还买积木玩哦,也长老高了,还是个小孩儿呢。

    秦北辰回过头去,看到程乘漫不经心地扫过来一眼,眼神不屑。

    秦北辰并不在乎,但不是完全的不在乎,他还是想赢过这两个人。

    是的,这两个人。

    他看着门口的两个成年人。

    他们有什么特殊的?谁的身体都有脑袋、四肢、躯干,归根结底,谁都不过是血肉、骨头、神经组织。谁都要经历生老病死。

    他们不过是两具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类躯体,颅骨里装着不到人类上限也不到人类下限的大脑。

    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他们的骄傲自负是平庸的,他们的冷漠自私也不过如此。

    他们和路人一样是灰色的。

    秦北辰礼貌地打过招呼,回过头看着乐高医院还没拼好的外景。灰色是垃圾桶的颜色。

    他把玩着手中的小垃圾桶。

    如果全世界在他眼里都是灰色,他会变成什么样?秦北辰并不太关心,也许那样,至少世界的色调是统一的,看上去不再那么噪杂繁乱而难以忍受。

    然后他想到,会不会有一天,唐晋在他眼里也会变成灰色?

    秦北辰愣住了。

    不会的。

    他闭上眼,回想那个吵得要命的笨猴子。

    现在笨猴子在做什么?也许,因为怎么也找不到离开的人,在哭鼻子吧。

    笨猴子是不会变的。

    秦北辰勾起了一瞬嘴角,最终,还是抿了起来。

    笨猴子该和动物朋友们快乐地生活在森林里。

    *

    他们几个没人喜欢喝酒,社畜应酬在所难免,朋友聚餐就不必勉强,所以桌上是两大瓶肥宅快乐水,唐晋和胖子是消灭它们的主力军。

    秦北辰在给唐晋烤肉。

    上好的五花肉红红白白,油脂分布漂亮均匀,在炭火的舔舐下烤出滋滋作响的油花。

    唐晋把秦北辰烤好的肉刷好调料,用生菜叶裹起来,白皙的手指握着鲜脆的生菜卷,啊着就要往秦北辰嘴里塞。

    秦北辰看着唐晋,他们今天的衣服是唐晋挑的休闲款,薄毛衣牛仔裤运动鞋,只有毛衣颜色不一样,唐晋身上那件是浅烟蓝,秦北辰的是浅烟灰。

    但其实与服饰无关,唐晋穿什么他都觉得好看。

    他的笨猴子在他眼中从未灰褪,所有颜色都切到好处,温柔纯净,熠熠生辉。

    于是他情不自禁,倾身一吻,才低头叼去唐晋手上的食物。

    秦总小气得很,从不当众亲密,今日难得表现,大家都Yooooo~了起来。

    唐晋开心得很,玩笑着去挡视线:看什么?看什么?不许看,我的,再看收费了!

    包厢内是热闹的朋友相聚。

    窗外秋月当空,将圆未圆,照着这人间烟火,安宁美满,幸福久长。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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