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页
快穿之回收女配金手指 作者:办小年
第173页
看来她这个朋友家里没有精灵窝呀,苏湄幺这般想着,却总感觉自己好像忘了点什么,好像按照往常她的脑海里应该会多一个叽叽喳喳的声音, 是谁的声音呢?苏湄幺揉了揉太阳穴,她怕不是喝酒喝傻了,她一个精灵又不学魔法,脑海里哪来的乱七八糟的声音?
正想着,余光瞥见床头还放着一套很合她口味的长裙,显然是为她准备的,她就往身上一换,是她的尺寸没错了,果然愚蠢的人类魔法师还是很会照顾人的,今天开始要对愚蠢的人类魔法师好一点。
她这样想着,就轻快了起来,扑棱了一下身后的小翅膀,刚扑棱在半空中,她就觉得有些饿了,然后一抬头,就看到了穿着一身白袍的愚蠢人类魔法师走了过来,俊逸清隽,她一下子就想起来了人类魔法师的名字,是沈修麒,是她在公会里知道的笨蛋。
一个专接魔法公会里超难度任务的笨蛋,明明是个魔导师级别的魔法师,有的是轻松又赚钱的任务,还成天往危险的地方跑。
她就不一样了,她这么聪明的精灵,向来都只做符合精灵身份的任务,轻松又快乐。
她是三个月前刚到魔法公会了,明文规定,每个公民成年后都必须要有一份工作,她就是三个月前刚刚成年的,被姥姥扔了个包袱赶出了树窝,到了城里。
城里可真好玩啊,四个轮子滚来滚去的小汽车,咿咿呀呀唱着歌的电视机,空中嗡嗡嗡飞的魔法快递小飞机hellip;hellip;就是吃饭太贵了,没有工作还办不了居住证,办不了居住证就只能租房子,租个漂亮又舒适的精灵窝可太贵了。
因此,她背着小包袱到了魔法公会报道,讨一份工作,成为了魔法公会里初出茅庐的魔法使。
而在公会的榜单里,排在最前头的就是愚蠢的人类魔法师沈修麒,一个到处往最危险的地方跑的家伙。
她每天都可以听到公会里的人一边喝着酒,聊着天,一边嘴皮子里就钻出了沈修麒的名字。
公会那群闲着没事就说书似的一直八卦的酒鬼,最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三个人,其中之一就是魔导师沈修麒。
她只闻其人,却不见其人,昨天好不容易见到了,却嗅到了蜂蜜酒的香味,出了精灵之森之后,荷包瘪了一大半的苏湄幺,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这么香的蜂蜜酒过了,随便和这个大名人打了声招呼,就跑去喝酒了。
现在看来大名人虽然有点傻乎乎的,但是人还是很好的,默默给沈修麒发了张好人卡的苏湄幺,飞在半空中,就扬唇一笑:谢谢你昨天晚上的照顾,我请你吃早饭吧,我知道街口有一家豆腐花超好吃!rdquo;
清隽冷淡的人类魔法师,点了点头,手指微微一捻,就给小精灵戴上了一个草帽,然后一本正经地道:防晒。rdquo;
正经的模样,根本让人没法发现他默不作声地往草帽里加了个变换气息的阵法,他知道没法把她藏多久,他只是私心里想多和她呆一会儿,一会会儿也行。
苏湄幺饿得满脑子都是鲜香的豆腐花,揪着一根沈修麒的头发,就让沈修麒快点,晚了就没得买了。
而此时,城里正热闹着呢,据说十年一度的魔法盛典就快要开始了,到处都装点了起来,比较让众人兴奋的是今年大魔王和光明神使也要来,为此王高兴得让全城人都可以在盛典的时候多放假两天。
大魔王和光明神使就是另外两个常常被公会里的酒鬼们挂在嘴边的知名家伙了。
大魔王是西北大陆的王,统领着暗之渊的生灵,因为本身是个魔族,纯正的赤瞳白发是他的标志性特征,因此东南大陆的人都乐于称其为大魔王。
据说大魔王本来是个魔族的一个亲王的私生子名为苍熙墨,结果血统却纯正得比嫡子都还要更加纯正,天赋超绝,魔族又是个以实力为尊的种族,于是苍熙墨一跃成为了魔族的王,西北大陆又是个典型的实力为尊的资本主义大陆,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苍熙墨就统领了西北大陆,成为了西北大陆的王。
至于光明神使则属于神教,神教教徒遍布整个大陆,东南大陆的种族崇尚光明神、精灵神、生命之神等等,西北大陆的种族则信仰魔神、地狱之神等等,这些神的传话都是由神教传达的,神使则是出生就有神迹显示的,神教的教皇发现神迹就会把神使接回神教中,悉心栽培。
神使每一百年只会出现一个,出现哪个神的神使都是随机的,每一个神使都是天赋绝伦的,拥有的相同技能都是预言,因此神使也被人们称为预言家。
如今这一百年的神使则是光明神使宗政黎,宗政黎出身不凡,不仅天生是神使,同时也出身王室,是个正儿八经的小王子,只不过神使天生就是感情淡漠的,对王室也是一视同仁,从小在神教长大,鲜少回来。
这次的盛典,却能让这两个大名人统统吸引来,大家都暗戳戳地觉得今年盛典肯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一个一个都期待得不得了,魔法网里什么样的帖子都有。
有的阴谋论说西北大陆和东南大陆可能要大战了,直接被人喷个半死,谁不知道西北大陆和东南大陆常年有人通婚,关系好着呢,有的言情看多了,瞎说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霸道大魔王爱上我》或者是《冷情光明神使放开我之逃婚一百九十九次带球跑》,这样瞎写的帖子,还有不少跟帖的呢,点击率持续飞涨,一路飘红,个个都是脑补的人才。
第1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