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274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偏安一隅 作者:Shrimp

    第274页

    谈及羞辱,我认为他是睚眦必报,不是吗?一开始不会接受的人,就算至死都不会接受。每当我开始表达自己的对他的喜欢,他对此不屑一顾的神情从未改变和动摇。

    可我感觉自己像被疯狂按灭的烟头一样,火星还在,于是依旧不舍得被熄灭。

    后来他的偏头痛和心理问题越发严重,已经到影响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地步,终于去看了一次医生。

    我想他应该是终于决定放弃再跟过去的日子纠缠不休了。

    是真正意义上的准备放弃了。

    我真的很开心,我不是说我觉得他会给我机会,而是说给自己一个和解的机会。毕竟你看着一个好好的人就那样腐朽掉,那种心痛有时候是纯观赏性的,和爱情无关。

    在前年的时候,他遵从医嘱回国了一趟,我也偷偷跟着回去了。

    那时我跟踪他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我对我们无法前进的关系感到焦躁不安。他那种谁站在自己身边其实都无所谓的态度令人恼火,我尝试去窥探他的秘密,他手腕上的纹身,他头疼的原因,他不能忘掉的回忆和人。

    所以你能猜到吧,我为什么会知道你跟他在哪儿定情的,还能说得清清楚楚,的确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是我自己看到的,我算是一个亲历者吧。

    我根本不知道国内还有锦城那种小县城存在,我从小到大连火车都没坐过,何谈那种绿皮硬座的。

    对我来说是像噩梦一样的经历,糟糕的气味,难吃的盒饭,还有喧哗的环境,我除了喝水,吃饭之外一直捧着塑料袋,吃进去的都吐了,生怕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翻江倒海。

    李隅坐在走廊另一边,隔着我前两排的外面位置,我只能看到他搭在外面一只没有动弹过的手。

    他比我更牛,全程没吃一点东西。

    真是像疯了一样。

    那次好在是旅游旺季,实在是太多人了,我戴着墨镜口罩,没人会注意到我是在尾随。他在路边小口小口地喝糖水,我也跟着点一碗杨枝甘露。

    他在路边摊位上买一个银饰,我也买一个,然后混在各色旅行团中上山。

    讲道理,他的背影看上实在是过于不合群,在一群洁白羊羔里混着黑色的孤狼。

    上山途中,他在很多奇怪的地方停顿过。

    一棵歪脖子树,一块大石头,还有一汪潭水,他在那个潭水边久站约莫有十五分钟,倘若不是风吹动了他的头发,那的确就像时间完全静止,就在那个瞬间,他把买的银饰又丢进水里了,我忽然有一种抑制不住流泪的冲动。

    嗯,不在一个时空里,他停滞在自己的世界中,从一开始就是那样。

    他看着那层绿油油的水的眼神,让我差点以为他要直接跳下去。我怀疑他的初恋是在这里溺水死了,而不是把他甩了。

    我真想把墨镜摘下来,连同手中的伞一并像丢手榴弹那样投掷过去,然后大喊,操你妈,李隅你他妈去死吧!你这样折磨我,怎么不去死!

    但我也没有那么做,我只是远远看着,在大太阳底下迎风流泪和自我感动而已。

    后来再走上山顶的庙里,大多数人都去看罗汉了,但是他没去,只是去正殿里面跪菩萨。

    很少见到他那种虔诚的模样,他是不信佛的吧?但是却在蒲团上像一根倒伏的苇草那样跪拜,用时许久才重新站起来,连额头上都沾了一块灰色的印子。

    后来我看他拦住一个和尚交谈了几句,从他那里买了一串佛珠,一圈圈绕在腕子上离开了。

    为了弄清楚他们说了什么,我还买了同款,妈的,虽然钱对我来说俯拾皆是,根本不算钱,但请问是否国内景区的东西都这样贵得离谱?

    我现在几乎完全丧失任何耐心再继续写下去了,他们说的话我不会告诉你,毕竟是我花了大价钱的东西。

    这也算是我唯一能保留的了,就让你的拼图始终保持一个空缺。

    顺便说一句,就是在买了佛珠之后,他下山找了个店洗掉了手腕上的纹身。

    清洗代表着放下和遗忘,我知道他可以做到的,即使说那要花费很久很久很久的时间。

    不过要说我最不甘心的,或许是他竟没欠我什么东西,我的抉择错就是错了,没能在他孤独无助的时候抓住他,等他站得更高的时候,就更别提什么抓住了。

    我那个高杠杆收购来的文化传媒公司,只要顺着那些杂七杂八的交叉持股往下探查,不难能挖出来背后就是经手了白氏资本的地下钱庄。那段时间上市挂牌的公司背后几乎都是白氏资本,倘若不是李隅及时提醒我太过招摇,或许我可能得跟着我表哥一块儿进局子里。

    我曾询问他,这是否代表你对我有过一丁点的感情呢?

    他掸烟灰,说,不要再问这种问题,再说下去,我会后悔没有把你一起送进去。

    他真是耐性不错,一直以来和他所厌烦的环境与人相处,脸上都能带着毫厘不差的微笑。乃至于我竟产生错觉,以为他不厌恶我了,以为他忘记我给的那些侮辱,于是把他递过来的白水当做美酒痛饮下肚,自顾自麻痹了全部神经。

    他沉溺于自己的世界,我也是一样的。

    正确的爱的形式究竟是什么?或者他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我可能永远没办法理解。

    他的爱情是自己亲手打磨好的水晶鞋,太具有排他性,他会一直蛰伏在此,等待着别人过来,但只要穿不进去的人那就滚蛋。不论别人是切掉前脚趾,还是削掉脚后跟,流血?受伤?他并不会在乎,只是会站在旁边冷静地说:不是说过我找的人不是你吗?

    第274页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