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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兰陵笑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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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 作者:兰陵笑笑梦

    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兰陵笑笑梦

    第68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7

    郊外狩猎结束, 天色不早了,纨绔子弟们各有收获,纷纷散了, 各回各家, 各找各妈。

    盛宝筝抱着漂亮的小狐狸,高高兴兴地跑回府, 他花高价找来京城医术最好的兽医给狐狸治伤, 大夫经验丰富,拔了狐狸尾椎上的金箭后,便给伤口上药。

    一切动作都完成后,狐狸也清醒了, 伤药的味道刺激了他灵敏的嗅觉。面对盛宝筝伸来想抚摸的手,他警惕地竖起了瞳孔, 毫不客气地咬上一口。

    他可没忘记是谁,胆大包天射伤了他。当时围猎场内的青年才俊们,一个个都把他当做猎物在追逐, 玩弄于股掌之中, 皆做了以下犯上的罪名, 若让他逮到机会, 一定会大加惩处。自从失去灵泉, 他化为原形也不是一次两次,却从未像这次那么狼狈,有无数个瞬间生命濒临垂危。

    狐狸一个动作, 让身边的丫鬟仆子们都倒吸了口凉气, 每个人都围绕在盛宝筝身边,面带关切:世子没事吧?流血了吗?要不要给大夫瞧瞧?

    也不是他们大惊小怪,府上谁不知小世子是国公爷的宝贝心头肉, 但凡磕了碰了都要追究下人们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谁还敢懈怠?

    盛宝筝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咬,他愣了一下,可能是这只狐狸实在累极了,没有多少气力,咬他的力道其实并不重,手指也没有出血。

    但对于身娇体嫩的小少年来说,这样的咬已经足够疼了。

    看小狐狸满脸凌然傲气,盛宝筝嘟囔道:脾气还挺野,难怪遍体鳞伤。你可要搞清楚,如果不是本世子善良正直,爱护动物,你早就被其他人扒皮做狐毛围脖了。

    正因为是他猎中的,李长乡等人就算再垂涎,也不敢放肆。后面只敢满山遍野地搜刮,看看有无第二只漏网之鱼的白狐。

    盛宝筝本人想养一只小宠物,毕竟他从没见过白狐这种漂亮的小东西,但是这只狐狸貌似凶性十足,眼神还瞄着他的细白脖子,前脚根蹬着,嗓子嘶哑,似乎大有你敢靠近我,我就咬断你脖子的意味。

    让盛宝筝瞬间感到脖颈微凉。

    侍卫也劝道:世子,这野外的畜生都有危险,若想强行驯服的话比较困难,世子不如交给我等,待我等管教好了,它性子足够温顺了,再交给世子。

    他们知道世子年纪小,玩心又重,对这等阿猫阿狗没什么抵抗力,可这山林长大的畜生素来野性难驯,可不是寻常人家精细教养过的,这动不动一口咬下来,足以让人心惊胆战。万一世子受伤流血了,国公爷大发雷霆,他们可担不了这个责任。

    他们想去抓,但是那狐狸跟通晓人性似的,直接灵巧地避开了。

    盛宝筝摇头:不用了。等把它治好了,就放它走吧。这只小狐狸可能就属于自由自在的大森林,他刚刚看了一下,这是一只公狐狸,搞不好丛林之中有它的相好母狐狸等着它呢。生而为人,他哪里好强人所难。

    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盛宝筝对小狐狸进行言语安抚,都说情绪是会传递的,他摊开自己柔软的手心,以示自己没有危害生灵的想法。

    可惜小狐狸高冷得很,眼中的警惕虽散去,但依然低头舔舐自己的毛发,对他不理不睬。

    到了晚膳时间,盛宝筝被盛国公叫去吃饭,原来他才回来半个时辰,府上早已传遍了他今日狩猎白狐的事。再加上随行的小厮添油加醋,说他比秦小将军还早猎到东西,以致府上人人都夸他英勇无敌,有男子气概。

    盛宝筝差点就信了。

    他回房后,房内的丫鬟为他更衣,娇嗔道:世子,那只狐狸还在您屋里呢,您打算怎么处置?她发现这狐狸难搞得很,包扎不配合,喂东西也不吃,偏小世子喜欢,吩咐她必须小心伺候,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把这狐狸当第二个小主子对待。

    还能怎么处置,你们捡些叶子树枝,在院子里给它安个窝,先住着呗。盛宝筝不明所以地眨着眼睛,等进了里屋,才知道丫鬟为什么这么问,他的两米豪华雕花大床上,正中间躺着一只雪白的狐狸。

    对方窝在柔软的被褥上,慵懒地眯着眼睛,毛茸茸的尾巴柔顺地贴服在身体一侧。

    狐狸居然会睡床。盛宝筝吃了一惊,但他就算再喜欢宠物,也不会和宠物一起睡觉的。

    去去去,下去。他嘴噘起,做了个驱赶的口哨声响,本以为尖锐的声音,会将小家伙驱走,没想到却吹了个寂寞。

    狐狸翻了个身,一双黑亮的小眼睛冷冷地看他,那尖尖的耳朵倒是动了一下,是不耐烦的动静,似乎在嫌他聒噪。

    盛宝筝:

    他其实可以把这小家伙掀下床的,但看到这巴掌大的狐狸毛发上渗血的伤口,他莫名就心软了。在对视上那墨石般的眼睛后,似乎生灵的威严所摄,他更是无法拒绝。

    你少掉点毛啊,我有鼻炎的。他没什么威慑力地道,掀开床睡了上去。

    一人一狐融洽同床共枕,渡过了一个夜晚。

    盛宝筝的作息是睡到自然醒,他伸了个懒腰后,睡醒了才发现,那只捡回来的狐狸居然踩在帝王御赐的碧玉枕头上,当即脸色大变,顾不得狐狸会咬人,直接将它掀翻下床。

    狐狸果然被惹恼了,反射性跳了起来,尾巴跟炸毛似的竖了起来,似乎想抽盛宝筝一顿来解恨。

    盛宝筝抱着那个枕头,严厉批评它:这可是陛下御赐之物,我平日都不敢轻易使用,你怎么能随随便便用呢?居然还拿爪子扯枕头上的金丝线,实属胆大包天!

    抱着器物的少年约莫十四五,身量纤细,五官秀气,鼻子又挺又翘,发起火来,那双猫儿眼瞪得又大又圆,竟比宫闱内许多美人都要精致可爱。

    狐狸冷冷瞧着,看盛宝筝爱惜地摸了摸,把碧玉枕头叫人小心收了起来。见狐狸看向了屏风,他又大惊失色,这石榴美人屏风也是陛下赐下的,你可不能弄坏了。来人,快拿走。

    小动物懂什么呢,万一没大没小的在寝居内横冲乱撞,一不小心把屏风捅破了,消息传出去,盛国公可是会被常常闲着没事干的御史参上一本的。

    随着盛宝筝紧张兮兮的举动,狐狸眼风一扫,看向了屋内的其他摆设。

    果然都极为眼熟,确确实实都是他先前信手赐下的玩物,毕竟盛国公位高权重、为朝廷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他以殷凤渊的身份,逢年佳节赏赐对方一些东西也不奇怪。

    这些东西都宝贝似的,堆在盛宝筝的屋内,足可见这位国公府世子是多么的受宠。盛宝筝代表的是国公府,对方如此小心翼翼地呵护御赐之物,变相的也算对帝王的一种发自内心的敬重。

    发现这个细节后,小狐狸心头莫名舒坦了一分,这两日神魂出窍的暴躁有所缓解。

    连带着,他看盛宝筝的目光都顺眼了不少。

    盛宝筝醒了后,管事一声令下,流水般的丫鬟们一个个立刻端着净巾、水盆、衣袍入内,轮流伺候他穿衣系带、准备膳食,这阵势完全不输给皇亲国戚,盛宝筝不紧不慢地擦手,不慌不忙地执起锃亮的银器,用起了精美的早膳。

    什么蟹黄汤包、黄金鱼翅糕,酒酿糯米团子南北咸甜皆有,连早膳都捡着他爱吃的,唉富贵人家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而枯燥,难怪原主长那么大,连自己穿衣服束发都不会。

    盛宝筝不知道,自己的锦衣玉食、骄奢淫逸,通通都落在一双审视的眼睛里。

    等他慢腾腾吃完,小厮才前来禀报:世子,魏小侯爷今日带了几个商贾在厅堂坐着等您呢。他还说,想看看昨夜您抱回来的狐狸。

    紫延来啦?盛宝筝立刻就起身,听到后一句,犹豫了一下,试探性地去抱狐狸。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小狐狸居然挺温顺,不仅没咬他,任由他抱,还自发地在他怀里找了个位置,与昨夜的野性判若两人。

    盛宝筝受宠若惊,摸了摸那柔软的毛皮,啧啧称奇道:果然好可爱。白狐不少见,但如此漂亮的,实属稀有。

    阿筝,这就是你昨日猎的狐狸?看清盛宝筝怀里那一团雪白后,魏紫延晃了一下神后,坐不住了,羡慕地叫出了声。

    昨天在狩猎场,他们都见着了,这狐狸白是白,但身上沾着很多泥土和血,看上去非常脏,远却没有今日这般洗尽铅华后的出众。那身段比雪还白,似被精心梳理过,那毛发柔顺而服帖,一看就触感极好。

    更甚者,它的漂亮是那种贵不可言的稀有,很适合权贵人家豢养,宫廷内的人士都未必能拥有。平时若抱着它外出交际,那面上贼有光。

    跟盛宝筝的狐狸一比,他们昨天抓的兔子、大雕瞬间就不够看了。

    啧啧,如果李长乡昨儿见到这狐狸洗干净后竟是这样的标致,估计要酸得眼都红了。魏紫延摇头,他知道郑贵妃喜欢宠物,又一直想讨好七皇子,找不着机会牵桥搭线,这狐狸这么漂亮,正好适合献上去。

    盛宝筝挑眉:你可拉倒吧,你又不是不知道,郑贵妃私底下有虐待猫狗、拿它们发泄的癖好,小白狐送过去,焉能活命。

    还不如被他养,伤养好了放生,还算是日行一善。

    还有啊,这狐狸我养好了可是要送走的,还是昨日围猎的老地方,你可别说漏嘴了,万一我前脚刚走,李长乡那厮后脚就来。他真要送,哪怕是想讨要好处,以七皇子恋母成狂的性格,肯定也不会拒绝,那这狐狸我岂不是白送了?

    魏紫延扁嘴:知道了,我肯定守口如瓶的。

    听到熟悉的名字,小狐狸耳朵悄悄竖起,眼神流露出一丝严肃,留意起两个纨绔少年的对话。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盛宝筝和魏紫延两个纨绔少年,只要他们不为非作歹、作奸犯科,上流顶层人士从来不会把这两个没出息的放在眼里,帝王也是如此。可谁知道,就这两个并不起眼的小子,绣口一吐就是好几个宫廷辛密。

    郑贵妃有虐猫狗泄愤的癖好、他身为帝王都不知情,而她所生的七皇子有恋母情结,他也同样不知情,参知政事之子李长乡为了讨好七皇子上蹿下跳、不择手段,他更是被瞒在鼓里殷凤渊眉宇微微皱起,眼中闪过那女人每次见到凤帝时娇柔温婉的笑脸、七皇子那高大俊挺、风度翩翩的模样,和参知政事之子李长乡那恭敬正直的面容,突然有一种三观被重塑的冲击。

    两人还在闲聊,感受到怀里小狐狸突然变僵硬的身体,盛宝筝不明所以,揉了一把毛发,待怀中狐狸又软下去,他才问道:你今日带人来找我,所为何事?

    魏紫延:肯定不是没事找事,我这儿有几个商贾,他们想和你谈一笔生意,正在厅堂守着呢。你家下人估计都给他们斟第三盏茶了。

    那我现在过去。哪好意思让客人久等呢。

    哎不急,他们是末流的商贾,油嘴滑舌得很,你是身份尊贵的世子,他们有求于你,你架势得摆高了。魏紫延替他理了理衣衫,姿态很是不紧不慢,两位小奸商就这样交流了起来。

    所有谈话内容,某只狐狸全都尽收耳内。

    半个时辰后,盛宝筝姗姗来迟,那几位商贾立马围了过来,脸上只有激动,并无久等的不满。

    世子,小人是来与你谈笔合作的。

    什么合作?盛宝筝坐在上位,眨巴着眼睛,装作自己毫不知情。

    几人也算诚恳,立马就将来意和盘托出。原来是科举书的畅销,引起了各家的垂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普天之下众多读书人们的梦想,科举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可是芳华坊的科举书只在京城售卖,就京城的读书人有梦想,其他府州的读书人就没有梦想了吗?

    可他们买不到书啊,只能写信给京城的亲朋好友,托人千里迢迢去购买。

    这交通不便、山重水复的,等鸿雁传书一来一回,书本到手了,那三年一次的春秋闱估计早就过去了。

    连京城内的私塾书院,现如今去芳华坊买书都是一摞摞的买,需要提前预定,更何况其他府州的学子们?这其中就蕴含了一个巨大的商机,他们是不敢在京城脚下跟盛世子分一份羹的,但其他盛世子眼手伸不到的城市,还是可以争取一下。

    所以他们上门来,是想和盛宝筝谈合作,搞跨城售卖,将芳华坊的科举书卖到京城之外的其他城市。因为市场供不应求,哪怕书本跨城售卖价格翻两倍,都有书生心甘情愿掏荷包购买。

    这摆明了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他们本以为盛宝筝会答应,谁知道他们的话还没说完,少年就生气地打断:这是谁传的!什么叫翻倍售卖,本世子是那种唯利是图的人吗?

    他义愤填膺地拍了拍桌子,把桌上的名贵茶盏拍得噼里啪啦响,这不按套路的一招,把商贾们都吓傻了,世子,这

    盛宝筝一脸真诚:你们都误会我了,本世子开书局,不是为了挣钱,起初只是不忍芳华坊被人陷害,名声扫地,后来就是纯粹想为广大读书人服务,才出了这全套的科举书。我的目的不是为了赚取白银,也不是为了沽名钓誉,只是想跟广大读书人们交个朋友。

    商贾们:我信你个鬼哦。

    那你把自画像贴上面做什么,书页留白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招商引资、愿者上钩么?

    但人家打定主意这么说,科举书的版权全部捏在人家手里,现在摆明了要抬高身价,他们还有什么办法,只能捏着鼻子认了,甚至还得哄着:世子说的没错,是小人眼界浅薄,唯利是图。世子想将书售往别府,是为了造福更多学子,不是为了盈利。

    盛宝筝被夸得面不改色:你们没误解本世子就好,我信各位大人都是诚信之人,也相信各位这番合作的意愿,更进一步的合作请入内详谈。放在书页内的广告,我会择一二进行筛选,主要以高质量的文房四宝为主。但请不要忘了,我们卖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启迪民智,而不是让铜臭腐蚀了我们的灵魂!

    这顶高帽子扣下来,商贾们也只能唯唯称是,不停夸世子深明大义。

    小狐狸就那样冷眼看着小少年装模作样,本来还豆大的好感度,啪的一下又如泡沫一般碎了。

    如果不是他早在内堂亲耳听到对方的嘀嘀咕咕,亲眼看到对方笑得跟土财主镶金牙似的,他差点也要被这小财迷,此刻的一本正经给糊弄过去。

    第69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8

    双方谈完了合作, 商贾走了,临走前识趣地留下了一个匣子,说是献给世子爷的见面礼。

    匣子呈上来, 盛宝筝一打开, 那里头的光彩熠熠、乍然如明镜,令厅堂内的人都目瞪口呆, 无疑, 这是一匣子的金银珠宝。里头的白玉珍珠,竟比婴儿的拳头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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