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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兰陵笑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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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 作者:兰陵笑笑梦

    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兰陵笑笑梦

    落幕好几个月,民众聊起来都依然意犹未尽。

    大家都在说,这蹴鞠杯如此好玩,盛世子为何只举办一届,还是四年一届,习惯了如此热闹的东西,乍然回归平淡如水的生活,民众们怎么受得了呢。其他人也在说,这么挣钱的东西,还有了帝王的首肯,堪称一个躺着都来钱的聚宝盆,现在全京城乃至周边地区的人没事都在踢蹴鞠了,盛世子只捞一笔,几年举办一次还有什么搞头。

    盛宝琴也这样想。

    她万万没有想到,盛宝筝这厮说的四年一届居然没有说胡话,蹴鞠这玩意儿那么挣钱,正常人不应该想着长长久久的举办下去么?盛宝筝却是来真的,四年才举办一届,比科举考试还多出一年。

    物以稀为贵,那从此以后每一次诞生的蹴鞠魁首,名气岂不是等同于状元榜眼和探花?她这个嫡弟捧人的手段果然与众不同,难怪上辈子秦骁会同他交好,还担心自己手持兵权会功高震主,心甘情愿驻守边疆。

    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如今盛宝筝的言出必行,却打乱了她的计划,因为她在雀台附近盘下了一座客栈,随着热闹的赛事结束,原本雀台周边暴增的人流量全退去了,回归成了原本宽敞僻静的普通地方。

    因为雀台场地修建非常合理,时常被朝廷或者其他商贾租赁,用来练兵或者举办一些文娱活动,所以哪怕四年不开张,盛宝筝也不会亏本,甚至还有人上赶着替他保养场地。

    可她就不一样了,她的客栈就指望着人流量。

    如果人流量变少,那还有什么盈利的空间,所以蹴鞠杯的落幕,带给她的改变最大,她的客栈前从门庭若市渐渐变成了门可罗雀。哪怕她再大方加入灵泉水,但能带来的回头客依然很有限。因为不搞蹴鞠了,这个地方没什么热闹可看,平民百姓为何还要没事千里迢迢赶到这里。

    她的客栈盈利变少了,最直接的连锁反应就是她无法继续供应在城门口施粥的投入。可是施粥行为才进展没多久,人人都念着七皇子的好,一旦突然停止,那些习惯了每日去领粥的城外贫民就会抗议,很容易就会有七皇子假仁假义、骗取好名声的坊间流言出现,所以为了七皇子和她的未来着想,盛宝琴硬着头皮也要维持下去。

    可实在没有银两,城门口的粥,渐渐从浓稠、掺肉沫的小米粥,到寡淡稀释的清水粥,再到难以咀嚼下咽的黍米粥,最后去粥桶里搅拌,居然只舀出了米汤,几颗粥粒都见不到。

    如果没有经历过落差,贫民们还没那么失落。

    正因为经过落差,他们才更生气,更别提盛宝琴之前施粥不加筛选,一些懒汉为了能喝粥,天天扮贫民。这些人,一旦受了委屈,也是群体中最为理直气壮的存在。

    一时间各种流言都冒了出来,七皇子的名声好了一个月,再度被打回从前,甚至更加难听。盛宝琴纯属一片好心,却无意之中好心办了坏事。

    看着七皇子对她的态度从敬重到冷漠,她慌了神,赶紧站出来对民众说,这施粥都是她一个人的主意。七皇子被陛下关禁闭,好好地在皇子府内静思休养,是她这个妇道人家自作主张,张罗了这件事。

    结果说七皇子靠侧妃嫁妆赚取名声,靠一个女人养活的流言反而更甚嚣尘上了,名声更加不堪。

    这其中不乏有两位皇子的手笔,但七皇子依然气得冷落了她,很大程度上有迁怒的成分。无论她后来怎么样在食物和酿制的酒水里掺灵泉水,七皇子照吃不误,却再也不踏入她的房中,她再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以至于产生无限懊悔的情绪。

    当然这都是后事了,回到决赛那一日。

    待将赛事的尾声一切理完,不知不觉间,国公府又到了万籁俱寂的深夜时分。

    盛宝筝泡完脚就上了床,小狐狸已经自发的躺在被褥之上,蜷缩起一个角落,这一个多月,它就没有在庭院里睡过。

    盛宝筝把小狐狸抱在膝盖上,不顾对方的挣扎,仔细查看对方的伤口,满意道:真好,你的伤口已经好了。

    也许是夜晚,月光柔柔的洒进来,少年星眸生动,声音也格外温柔,一笑起来颊边就出现一对小酒窝。小狐狸也没再反抗,就这样被搂在怀里。

    距离少年的脸庞只有一寸,他能清楚的看清对方脸上的粉色绒毛。作为凤帝之子,少年姿容无疑是出色的,用清秀可爱形容半点不为过,此刻因为准备歇息,只穿了单薄的衣衫,颇有些引人遐想。

    几百年来,他从未和人如此近距离相处过。

    它浑身僵硬,无法维持日常的冷漠,但又怕被机敏的少年看出端倪它不太清楚正常的宠物被抱起来该是什么样的,只好软软的趴着,脑袋搁在对方的脖颈处。

    此刻非常安静,透过光洁的皮肤,都能感受到对方颈侧下血液流动的声音。然后不出三秒钟,小少年一边霸道地压着他,一边小小的鼾声如雷贯耳。

    殷凤渊没忍住抽了抽嘴角。

    他化为了原形,月色下的男人容颜宛若玉石雕刻而成,极尽华美,他剑眉入鬓,凤眸微敛,掩住长睫下的一丝湛然,眼角的红痣添了几分勾魂。

    他神色淡淡,眸如冰雪,却反客为主,将睡得死沉死沉的少年捞入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补更外加更新。

    如果主角此刻睁眼,那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第74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13

    这些时日, 芳华坊起死回生和成功举办蹴鞠杯的事,让盛宝筝大出了风头,一扭先前的纨绔草包形象。再加上他是盛国公独苗, 未来会不降级袭爵,俨然成为了京中极好的佳婿人选,上门求亲的媒人快要把国公府的门槛给踏破了,且花册上全是名门贵女、郡主级别之流,最次的也是腐书网。

    连带着盛宝义虽还没考上进士,但那身价也水涨船高起来。

    翌日一大早, 魏紫延兴冲冲地赶到国公府,他跟府上主子关系好,无需通报下人们都直接让他进去了。

    他踏入好友卧房, 却发现盛宝筝还在睡, 他撇了撇嘴,一个晃眼却发现纱帐内好像有人,一个绝顶出众的身影,再定睛一看发现不见了。

    他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心想难道是自己眼花, 赶紧冲过去, 掀开那绣有花鸟等图案的罗衾锦褥左右查看, 震惊道:阿筝,你房内藏人了?

    我滴乖乖, 都会金屋藏娇了。

    盛宝筝还在酣眠,魏紫延的大嗓门没把他吵醒,但他身上被子就被人呼地一声全部刮走,身上仅穿一件寝衣,秋风已经挺冷, 冷风倒灌进他的脖子,他缩了几下脖子,给冷醒了。

    他有些生气,赶紧手一伸,把被子抢回来,口不择言道:除了我,这屋内哪里来的人,你大早上的发梦吧?

    阿筝你别想瞒我,我分明看到了。魏紫延还不依不饶,一口咬定屋内有人,四处搜寻佳人的身影,可好友这卧房虽极尽富贵,但搜罗一圈后,一眼就能看到底。屏风是孔雀,墙上挂着海棠春睡图,脚下是青锦地衣红绣毯,并没有胭脂水粉的味道。床底下是实心的,无法藏人,他都不知道怎么看出有人影的。

    床上枕头也就一个镶嵌珠宝的翡翠枕,搁在盛宝筝脖子底下,那确确实实没有人在。

    不然他兄弟再怎么不解风情,总不能让美人没有枕头睡吧。

    他遗憾地收回手,把盛宝筝无语得不行,找够了吧?

    没曾想,魏紫延又在床上搜罗出一个证据,一根长长的黑色发丝,他信誓旦旦道:你还否认,这就是证据!

    魏紫延经验老道,根据一根头发丝的蛛丝马迹可以推测出,先前在好友房内的人芳龄几何,是否貌美。这根头发丝,看上去是自然落发,不属于断发,看上去很柔软,但从发根到发梢,又透着一股强韧漂亮。

    他决心劈开了研究。

    盛宝筝懒得理他,小小地打了个哈欠。

    屋内被折腾得够乱,他干脆也不喊人来伺候了,直接自己在凌乱的大床上找到衣服,慢吞吞地穿了。

    在摸到小裤衩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些分量,拿起来抖一抖,抖出一只白色小狐狸,那毛发胜雪一般的柔顺漂亮,吸引了魏紫延的注意力,他惊奇道:它还跟你睡呢。它现在伤好了,你还决定放生吗?

    他目光看向盛宝筝,没注意到狐狸冷冷地朝他瞥去一眼,似乎在嫌弃他一大早便如此聒噪。

    放。盛宝筝道,末了突然想起一件事,你来做什么?

    这天气开始转凉,幸好国公府是富贵人家,夏日用冰,冬日用炭,温暖的小火炉点起,哪怕寒冬将至,这日子也不难捱。丫鬟们听到动静,性子机灵的没有进来,但却默默为他备好了膳食。

    几个月下来,盛宝筝早已习惯了。

    被他这么一问,魏紫延放弃了研究,他也不拘束,跟着在席上坐下,一边递筷子,一边解释来意:你长得好,还能干,我好多姐姐妹妹都心悦于你,但她们到底是女儿家,不好直接上门跟你对话,只好拐弯抹角托我来问一问,打听你的喜好。

    说白了就是询问盛宝筝喜欢什么类型的,是否有心跟魏侯府结亲。

    魏侯府啥都可能没有,就是不缺漂亮的姐姐妹妹,环肥燕瘦样样都有,就是因为阴盛阳衰,在温柔女儿乡里长大的魏小侯爷从小就很寂寞,世俗之礼讲究男女七岁不同席,他长大了就不能和姐姐妹妹们相处太近。

    于是每天撒着蹄子在外面野,跟盛宝筝处得欢,大家伙儿也都能理解。

    敢情魏紫延早上那一通乱找,是姐妹还没嫁过门,就先操起大舅哥的心。盛宝筝接过递来的筷子,头也没抬道:让你那些姐姐妹妹都省了吧。

    为什么啊?魏紫延不满道,他跟盛宝筝是好兄弟,国公府和侯府也是门当户对,如果能亲上加亲,在世俗人眼中,自然是极好的姻亲良缘,平添一桩佳话。

    盛宝筝微微挑眉,理直气壮道:你都说了,我这般优秀过人,那我要的人,一定要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寻常人家喜好的门当户对和知书达理之流,我不一定追求,反正我也不懂诗词歌赋,他最好不要跟我谈这些;至于脾气性格,我也不强求,只要不是过于木讷呆板和冷若冰霜,能愉悦相处即可,他只要顶着一张脸,让我偶尔被管教几句,我也是乐意的。

    听着听着,魏紫延竟笑了:你这样怕是要天上的仙女才能满足你了。后面的都不需要再提,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前提是要绝世大美人。

    他也明白,好友这算是在不伤感情之下委婉拒绝了,就如同很多拒绝家里安排亲事的文人墨客,会说除非要娶的是洛水女神、湘江神女,否则宁愿一辈子孤寡,这都是推辞。

    盛宝筝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他还没说完呢,最后一项,性别必须是男的。

    吃完饭左右无事,两人又出城去踏青,盛宝筝抱着狐狸来到了当时围猎的场所,选了个清净的风水宝地,决定放生。

    小狐狸感觉自己被人抱起,对方下了马,把它放入了草丛,用一种不舍的口气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你去吧。

    回归你的山野大自然吧,你自由了。盛宝筝中二兮兮地想,这些日子帮狐狸养伤,也算是弥补了当初那一箭之仇。想当初他才把这只狐狸抱回来时,对方还奄奄一息苟延残喘的模样,这些时日在国公府休养得极好,毛发一片如云似雪的白,在艳阳底下泛着柔亮的光泽,这都是他的功劳。

    养了些时日放出去,还真有点老父亲放闺女嫁人的伤感。

    看着依依惜别的盛宝筝,小狐狸眼中似乎有些惊讶,它脱离少年那双温暖的手,被人放在干净的草地上后,并没有马上离开。

    快走吧。盛宝筝催促道,小心猎户的陷阱,也祈祷你别再遇到我们这群没事就喜欢打猎的公子哥,这天气挺潮湿,你快回森林里找你的相好,生一窝小狐狸崽,你眼光高一点,挑的对象不要选毛发不纯的,不然生下来的崽颜色会很奇怪。

    他叨叨絮絮了很多,狐狸都一直坐在地上,无语地看着他。哪怕小少年催促了好几声你快走呀。

    都待在原地没有动。

    魏紫延正面看着这一幕,突然冷不丁地来了一句:它是不是跟你处出感情了,舍不得你啊?

    会吗?盛宝筝低头,试探性地伸出手:小白,如果你舍不得我,你就把你的爪子放在我的手心里。

    小狐狸看了一眼魏紫延,又看了盛宝筝一眼,神情有些冷淡,不仅没有搭爪子上去,面对他伸来的手,还毫不客气拿尾巴甩了一下,然后端的是高冷逼人,不动如山。

    盛宝筝缓了好一会儿:你确定它这是舍不得我吗?

    可他起身,走了两步,预备着踩着马鞍跨上马,那小狐狸又优雅地踩着步子,跟了上来。

    魏紫延很有自信:它这样肯定是舍不得你,当然也保不准是舍不得国公府。

    盛宝筝用天真又疑惑的目光看他,这是何意?

    魏紫延立即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你还不懂么,若我是一只小狐狸,一开始野性难驯,本来在山林里清清静静还行,但被你养了十天半个月,发现外边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儿,天天不用担惊受怕屠户的黑手,还被你养得娇里娇气。那你突然让我回到山林里,从餐餐吃美味的大鱼大肉,到继续回去吃那野兔昆虫植物的,你让我怎么可能习惯呢?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你既破坏了它曾经的简朴清静,让它享了这荣华富贵,它都无法适应了,你怎么还能送回去,你得对人家负责。

    紫延,你说的好有道理,我要对你刮目相看了。盛宝筝赞了他一句,然后感叹地把小狐狸重新抱起,唏嘘道:哎想不到这年头,连山野小动物都流连这人间的荣华富贵。那我们回去吧。

    你才流连这人间富贵,谁同你们两个纨绔小子这般不思进取。小狐狸冷眼看他,想咬这俩自说自话的家伙一口。

    但你要说他为何不走,殷凤渊也说不出什么理由,只能归结于一个地方睡习惯了,他懒得挪窝。

    且盛宝筝是凤帝的血脉,他也算从品行道德和为政潜力等方面就近观察皇子,加之灵泉还不知遗失在何处,被何人所持有,为了能够更好的修炼,他还得找到为止,那待在性格外向、总爱外出厮混的盛宝筝身边,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他头脑很理智,想得很周到。

    只是回府的路上,少年似乎还是有些许在意,于是扒拉着怀中的小狐狸,唇角翘了翘,有一丝顽皮笑意:你难道就没有几分舍不得我?

    这问题实在有几分孩子气。

    殷凤渊凝视着这比自己胸口高的小少年,明明秋风瑟瑟却刮不走对方脸上暖阳的笑,瞧着分外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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