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大作家(穿越)——夜听春雨(55)
虫族大作家(穿越) 作者:夜听春雨
虫族大作家(穿越)——夜听春雨(55)
雌侍的眼神极为复杂,他看着面前的幼崽,看了好半晌,才道: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从前我对你的疼爱,却将你惯成这样一个无法无天的性子。我,很后悔生养了你
听了他的话,凌秀韵终于彻底绝望了。他失魂落魄的站着,嘴里喃喃自语:我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啊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有得到原谅的机会。
何况他嘴里的知道错了,不过是因为那一笔留给他的钱财而已。否则,他还会觉得,都是别人的错,他是被逼的,是最清白无辜的一朵莲花。
警察上来了,雌侍冷冷的看着凌秀韵,指着他对警察们说道:我家雄主被杀害了,这只虫就是凶手,你们带走他,好好审问一下,就知道了。
雌父,你不能这么对我,你不能凌秀韵被警察抓住,崩溃的尖叫起来。
警察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深觉得豪门真是复杂。
这些豪门的虫们,为了钱财,还真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啊!还是他们小门小户的好,起码简单,不用勾心斗角的过日子。
哭得瘫软的凌秀韵被警察带走了,这个时候,他的雌父才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哭得不能自已。
对于自己养育了十多年的孩子,怎么可能没有感情?
他也够可怜了,在同一天,既失去了雄主,也失去了孩子。
走了一个吵闹的凌秀韵,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
外面雨声沥沥,寒气袭人。
屋子里冰冷而安静,让虫窒息。
凌熏慢慢的走到床边,半跪下去,握住了凌父冰冷的手。将脑袋放在床沿,久久没有其他动作。
方青辞在一旁陪着他,伸手放在他肩膀上,低声道:想哭就哭出来吧
有的时候,哭出来反而会好受一些。
凌熏将脑袋挪了一下,放在方青辞的手掌上。然后,湿润的感觉,弥漫在他的掌心之上。
方青辞一直默默的陪伴着他,直到夜色降临。
屋子里只有那盏台灯还亮着,就好像凌父还在一样。正在灯光底下,静静的安睡着。
凌熏靠在方青辞的肩膀上,低哑的说道:从此以后,我没有雌父,也没有雄父了
你还有我。
方青辞的手轻柔的拍着凌熏的脊背,给了他无限的安慰。
凌熏紧紧的抱住他,好像生怕失去他一样。别离开我。语气里,带着哀求。
永远不会。
两只紧抱在一起,墙上的影子,合为了一体。
三日之后,凌父被安葬在附近的高级陵园里。
又过了两天,凌秀韵的审判结果也出来了,死刑,立即执行。
听到这个结果,哪怕是早有心理准备,雌侍还是昏了过去。翌日起身,却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处理凌父的身后事。
他也算是个极为坚强的雌虫了。没有了凌父和凌秀韵,想必,也能好好的活下去。
凌熏跟方青辞商量,预备拿出一笔钱来,给凌秀云作为以后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却被雌侍告知,这笔钱将由凌父原本预备留给凌秀韵的钱财里支出来,就不用劳烦他了。
这样也好,凌熏没有坚持。
凌父留给凌熏的钱财很快到账,凌熏也全部交给方青辞管理了。
方青辞没有拒绝,他反正觉得,自己和凌熏已经不分彼此了。由谁来保管,都是一样的。
就这样,方青辞的账户上,又多出了一大笔钱财,多得让他都觉得麻木了。他索性找了专业的理财顾问来替他管理,也好钱生钱。
凌家的大宅子,也归凌熏了。雌侍干净利落的搬了出去,离开了本城,据他说,是投奔一个亲戚去了。
凌秀云也要搬出去,住到大学宿舍里面去。
你可以继续住在这里没关系。凌熏说道。
凌秀云摇了摇头,道:这个宅子太古老了,有种暮气沉沉的感觉。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里。宿舍挺好的,两只虫一间,一点儿也不挤。该有的东西,全部都有,我早就想住宿舍了。
凌熏选择尊重他的意见:这是我的光脑号,有什么事,你可以找我。
凌秀云与他交换了光脑号,眼里有感激之色:谢谢你,大哥哥。
古老的大宅沐浴在暮色里,一片苍茫。在这里面,也不知道埋葬了多少青春年华,多少爱情故事。还有,多少生命。
我想,我再也不会回到这里来了。但,我也不想卖掉它。
凌熏与方青辞携手站在大宅门口,眼神复杂的看向宅子。
该走的,全都走了。现在,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了。
那就让它留在这里好了,也许以后,当我们都老了,一切都已经放下了,还能再一起回来看看。方青辞说道。
凌熏抬眼看向他,笑了笑:这样也好。
我们回家?
凌熏点点头:好。
两只登上飞梭,设定好目的地之后,便瞧着飞梭流水一般无声的行驶出去。而身后,被夕阳之光笼罩着的大宅子,越来越远。
凌熏一直转头看着后面,直到什么都看不见了,才转过身来坐好。
城市夜色降临,华灯初上。
星光也出现了,与地上的灯光连成了一片。
各色的飞梭和飞船在高楼大厦间四处穿行,却都是安静无声的。方青辞看着窗外,觉得自己像是在看着一场默片。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
他转过头来,看向身边的爱虫。他静静的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长长的墨色睫毛底下,是没有休息好的青黑色。
或者,只有他,是真实的。
方青辞安静的看着他,看了很久很久。一直到飞梭停了下来,才收回了视线。
凌熏朦胧的睁开眼,声音喑哑:到家了?
嗯,到家了。方青辞的声音,温柔极了。
因为你的存在,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才有了真实感。
我们回家。
第87章 新文
晨光初现, 朝霞明艳。
方青辞坐在沙发上,打开光脑,开始码字。手边, 是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回到家中休息了一段时间之后, 他就开始准备自己的第三部 小说了。
说好了尽量不熬夜的, 总算是做到了。他为自己感到骄傲, 并且希望能够保持下去。
第三部 小说的名字一改之前的风格, 变得简洁起来:《挚爱》
狗血小说写腻了, 尝试一下小清新吧。
《挚爱》的主角,是一对青梅竹马。雌虫名叫林木,雄虫名叫费舟。
林木与费舟的家紧紧挨着, 两只从小就认识了。两家大虫的关系都不错,也乐见两只小的在一起玩耍。
林木与费舟上学在一起,放学回家还在一起, 感情可谓深厚。但, 这仅仅只是朋友之间的感情罢了。
随着时间慢慢的流逝, 林木对费舟的感情,发生了变化。他渐渐的发现,自己对越来越耀眼的费舟,感情已经不是纯粹的朋友之情了。
林木喜欢上了费舟。可是费舟,却浑然不觉,仍旧只是把林木当成普通的好朋友。
林木只是一只随处可见的普通雌虫, 而费舟则是越来越出众, 像是一颗璀璨的明珠一般,散发出独特的光华来。
面对着这样的费舟,林木越来越自卑,愈发不敢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了。
高中毕业之后, 费舟会留在本城上大学。而林木则要离开这里,去遥远的另一个星球上雌虫专门的军校。
在离开之前,他打算说出自己的心意。没有报什么希望,只是觉得,至少,应该说出来。
于是,在离开的前一天晚上,费舟花费许多心思做了一个小蛋糕,上面画上了代表费舟和林木的两只小虫,还画上了被一支箭穿过的两颗星。
很俗气,但是,却最能代表他的心意。
他在费舟的学校外面等着他,等了很久之后,却看到费舟与另一只外表非常出众的雌虫一起走了过来。
夕阳的光辉底下,显得那一对是那样的相配,完全不会有他的位置。
林木慌乱的背过身,一不小心,手里的蛋糕掉落在地,摔得完全没有了形状。
眼泪止不住的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视野。
就在他伤心欲绝的时候,听到了自己竹马的声音: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我去帮你打回来!
林木用力睁大眼睛,看到费舟温柔的看着自己,还伸出手,擦掉了他脸上的泪水。
林木觉得现在的自己一定很是难看,连忙止住眼泪,道:我没事,只是被风吹了眼睛对了,跟你一起的那只虫呢?
只是顺路走一段而已,我看到你在这里,就让他先走了。反正,我们也只是普通同学而已费舟一边说着,一边弯下腰,捡起了地上的蛋糕。大部分奶油已经糊掉了,但还是勉强可以看出,两颗心的形状来。
费舟捧着糊掉的蛋糕,笑看着自己的青梅:这个蛋糕,是要送给我的吗?
这个我看着这么丑的蛋糕,就好像看到了可怜巴巴的自己一样。林木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费舟看着蛋糕,道:这个形状,我很喜欢呢说着,他低下头,在那两颗心的地方轻轻的咬了一口。
腾的一下,林木的脸顿时火烫起来,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口了。
费舟看着夕阳下的林木,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我喜欢这个蛋糕,更喜欢做蛋糕的那只虫。那么,你呢?
听了这话,林木不敢置信的睁大了双眼,眼里是惊喜,惊讶,甚至可以说还有惊恐。
费舟看着呆住了的雌虫,笑眯眯的凑过去,低声的再问了一次:你呢,林木,你喜欢我吗?
我我我林木结巴起来,半晌之后,才终于一口气说出自己早就想说的话:我爱你,我早就爱上你了!
听了他的话,费舟脸上的笑容消失,深深的看着面前傻乎乎的雌虫。在看到他开始颤抖的时候,伸手拥住了他,在他耳边叹息着说道:我的傻虫虫
夕阳下,两只虫相拥在一起,许久没有分开。
而他们的路程,还才刚刚开始。或者以后的路途,除了欢欣和幸福之外,亦有孤寂、悲伤,猜疑但请相信,他们一定可以携手走过,直到白头。
深深的吁出一口气,方青辞放下了酸痛的手。
这一篇小说,就算是正式完结了。
比起之前的两部小说,这一部《挚爱》的字数几乎只有它们的一半,差不多才十五万字而已。用了三天时间,方青辞就爆肝的将它全部码出来了。
看看满满的文件夹,方青辞觉得很是满足,非常有成就感。当即打开网站,将小说一章一章的传了上去。
他觉得,这篇小说,应该不会像是之前的两部那么受欢迎。因为实在是太平淡了,几乎没有什么波折。就是简简单单的爱情,清清纯纯的青梅竹马,完美的结局。没有任何误会龃龉,干净至极。
可能喜欢这一口的会很喜欢,而不喜欢的,会很不喜欢。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这篇《挚爱》在全文完结之后,以火箭般的速度,冲上了总榜第二名。是他所有小说中,成绩最好的一本!
方青辞看着自己面前的榜单,露出一副黑人问号脸。
怎么回事?看来要找到答案,只能看看读者评论了。
本来已经对辛月的小说感到有些厌烦了,写来写去,都是那一套。但是,这一本小说,竟然让我感到耳目一新!原来,感情流小说还可以这样写的吗?厉害,不愧是感情流小说始祖辛月大大!
最近网站上出现了很多模仿辛月小说风格的书籍,还让我有些担心。这样的小说多了,辛月的路就不好走了吧?但是现在,看到辛月的新文,我再也不担心了!一个字,赞!
说实话,以前这个作者的书虽然受欢迎,却不是我喜欢的风格。里面的人物,都太作了。而这篇文里的两个角色,更像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会遇到的普普通通的虫。邻居啊,校草啊,都是可以联想到的,更加贴近生活,我很喜欢,已经二刷了
看我看我看我,我已经三刷了!太喜欢这种简单温暖的爱情了,不需要误会,不需要波折,更不需要什么第三者!这就是我理想中的完美爱情
呜呜呜呜呜,看了这部小说,我又相信爱情了
看了辛月的新文,真是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当时我打开这篇文的时候,是在一个温暖的下午。看完这篇文的时候,华灯初上,城市的夜色美好而孤寂。向来不相信爱情的我,也想要找一个温暖的虫,与他携手一生了呢
这篇《
挚爱》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喝了一杯香气馥郁的红茶。不是咖啡,不是酒,而是红茶,喝多少都没有关系。喜欢这种温暖虫心的感觉,希望辛月大大再接再厉,多多写出这样美好的文字来
以往方青辞的小说,都是毁誉参半的。像是《挚爱》这样一面倒的赞美的,还是第一次。
端起一杯刚做出来的奶咖,方青辞看着面前虚拟屏幕上的一行行文字,一脸的若有所思。
原来,虫族们比起狗血连篇的小说,更喜欢这种简单清新的类型。嗯,学到了。
其实他自己写这篇文的时候,感觉也很舒服。没有什么狗血误会,没有什么勾心斗角,就是纯纯的暗恋和爱恋而已。有时候写着写着,甚至嘴角会不由自主的翘了起来,心里觉得非常幸福。
一杯咖啡喝完,爱虫回家了。
方青辞迎上前去,伸手接过爱虫的军大衣和军帽,放在一边的衣架上,嘴角扬起笑意:欢迎回家。
最初的时候,凌熏怎么也不肯接受他接过他的衣帽挂上,觉得这不是雄虫该做的事。还是在方青辞的坚持之下,这个习惯,才得以在他们家保留下来。现在每一次进家门,看到方青辞的动作,凌熏就会止不住的感到温暖和幸福。
世上还有比他家雄主更好的雄虫吗?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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