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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鳞(GL)——傲娇学姐(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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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鳞(GL) 作者:傲娇学姐

    逆鳞(GL)——傲娇学姐(76)

    她自称是一位双性恋者,能够小鸟依人的和男人去约会,偶尔也会从酒吧带同样火辣的女孩子回家。安之撞见过几次,她们住在相邻的公寓,经常会在电梯间和走廊中遇到。这样的情况难免有一些尴尬,安之默不作声的经过吻的难舍难分的两个人,就当什么都没有看见。可她又什么都看见了,她看到了Adele对她扬起莫名的笑意,笑的她心慌。

    你喜欢女人,对吧?

    一次相约在图书馆写论文的时候,Adele合上了电脑,对安之来了这么一句。

    太突然了,没有一点点防备,安之瞬间怔住了,又想否认又想掩饰,眼神慌乱中还有一点无措。她这副模样真的是可爱的不行,Adele双手捧颊,笑着问。

    要不要和我谈恋爱?

    我有点喜欢你。

    可能不止有点,但是Adele是不会承认的。

    我......安之下意识的想要拒绝,Adele对她来说只是一个朋友,而且安之现在也没有想要投身于下一段感情的打算。

    你有喜欢的人是吗?Adele看出来了安之的犹豫,十分贴心的问。

    一个人影迅速跳了出来,是黄昏时分,她站在教室的门口,逆着光,眉眼生动,鲜活的朝她走了过来。

    每一步都踩在了安之的心间,这个人踏着温暖的阳光,一步步的走进了她的心里。

    安之,我喜欢席沐。

    安之,你说席沐是不是不喜欢我?

    安之,席沐向我告白了。

    明明声音那么温柔动听,为什么说出来的话每个字都让她钻心的疼。

    安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行切断了混乱无序的回忆,她握着自己的手臂,回复Adele说。

    没有。

    我没有喜欢的人。

    那考虑一下我怎么样?Adele笑着说,有一个漂亮性感的女朋友不好吗?

    安之静静的看着Adele,她应该拒绝的,她本可以拒绝的,但是那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脸蛋,似乎和记忆中的人有些许的重合。

    鬼使神差的,安之点了点头,她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究竟做了一个什么样的选择,甚至下一秒就开始后悔,想要趁早结束这个荒唐的念头。可是Adele欣喜若狂的过来抱住了她,陌生的拥抱和体温让安之整个人都僵住了,她抬起手,还没用力推,耳边就响起轻柔的呢喃。

    安之安之。

    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那只手顿住了,而后无力的慢慢垂了下来。

    算了。

    就这样吧。

    给Adele一个机会,也给她自己一个机会。

    安之的人生至此翻页,在二十岁这一年,迎来了有些迟到了的初恋。

    尽管安之对于恋爱没什么了解,但也不得不承认Adele实在是一位贴心到极致的恋人,鲜花、礼物和约会一样都不会少。在恋爱的第一天,Adele就真诚主动的交代了自己所有的情史,包括那些性.伴侣,国外对于这一方面放得很开,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因为安之太纯洁了,过往的履历干净的像一张白纸,Adele少有的感受到了愧疚和压力。

    原本三天就能滚上床的,到了一个月,她们还只是停留在牵手和拥抱的程度。

    第二个月,Adele尝试去吻安之,被偏头躲开了。

    她察觉到了不对劲,只不过压在心底没有说,中国人含蓄保守是众所周知的事,Adele觉得可能是自己太着急了。安之很好,和以往的恋人都不一样,值得她一点一点的陪伴和等候。

    第四个月,她们恋爱百天纪念䴕,Adele邀请安之来到她的公寓吃烛光晚餐。红酒和牛排是标配,昏暗的灯光以及轻柔的音乐渲染着暧昧的气氛,像一场美好的夜晚的开场。

    安之不胜酒力,一杯红酒下去就已经染上了娇嫩的红晕,她的眼神变得迷离,像蒙上了朦朦胧胧的雾气,变得不真切。对面的身影也随之恍惚,她虚虚地瞧这那个人走了过来,是一张熟悉的面孔,有着精致的五官和冷然的眉眼。

    无论看多少次,都还是会如初见般惊艳。

    她是要吻自己吗?

    安之头晕乎乎的,她抬起脸,主动的迎了上去,轻声呼唤着她的名字。

    斯予......

    Adele如遭雷击,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她掐住安之的下颌,愤怒的质问道:你把我当成了谁?

    斯予又是谁?

    安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她轻轻的笑,同时流下了眼泪。为什么要问她呢,不要问她,她也不知道答案,斯予是谁啊,秦斯予是谁啊。

    她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

    那一天之后,安之就和Adele分手了,似乎这一段感情只是一场美好的误会,偶然的相遇。那个漂亮性感的女孩重新回到了以前那种放荡不羁的生活中,安之也没有再犯这样的错误。

    她的心太小了,装下一个人之后,很难拔.出.来,其他人也塞不进去。

    毕业、深造、工作,没有了感情这颗成功路上的绊脚石,安之往后的人生一直顺风顺水,平坦的让人羡慕。爱和欲这两样似乎从她的身体中完全剔除了出去,工作之外的休息䴕,安之不是去做义工,就是陪母亲到公园里晒晒太阳,买一份法国长棍,喂养着公园里面的鸽子。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成年以前,时间很慢,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有实质;成年以后,时光就像是手心中抓不住的沙子,不断的往下流。四十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安之的心突然空了一块,什么东西都填补不进去。

    安水的离开对她的打击很大,安之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她甚至尝试着在宗教里寻找着精神寄托。可是这一切都没有什么用,她肉眼可见的衰老下来,潜伏于身体内的各种疾病又开始复发,风湿、哮喘还有颈椎病,每一样都折磨的她痛不欲生。

    大限将至,安之回顾着自己的一生,遗憾太多,幸福太少,但也不能说是一段悲惨的人生。

    足够了,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足够了。

    临死之前,她想回西京看一看。

    离开时,安之十八岁,再回来,已经是五十年后。城市和街道完全变了一个样,陌生的让她感觉到了一丝害怕,安之凭借着记忆回到了曾经的家,小区早就已经被翻修过,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她站在楼下,看着属于她的那扇

    窗户,久久的没有动作。

    奶奶,你在看什么啊?

    安之低头去看,是一个五六岁模样的小男孩,眼睛里透露出一股子机灵的大胆,一点都不怕生人。

    奶奶在看自己的家。

    那为什么不回家呢?

    安之笑了下,她一向温柔,哪怕年迈也是一个优雅慈祥的老人家。

    近乡情怯。

    她拄着手杖,一层层的往上走,略微艰难的爬着楼梯。出乎意料的,属于她家的那扇门没有落满灰尘和蛛网,似乎是有人专门擦拭过。

    安之拿出钥匙,打开房门,里面像是被时光遗忘了似的,还是五十年前的布局。她走进去,发现玄关处散步着凌乱的纸张,大概是从外面塞进来的广告。安之拿起来看,第一眼,就凝固了目光。

    不是广告,是手写的信,每一封信的开头,都是她的名字。

    安之。

    安之。

    安之。

    安之。

    安之你去哪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和席沐分手了。

    你是不是生我的气,再也不想理我了?

    我好想你啊,你在哪,我怎么才能找得到你?

    这是第五年,还不回来吗?

    十年了,生气这么久,也该消气了吧,回来好不好?

    二十年过去了,你是不是已经忘记我,是不是已经和其他人结婚了?她对你好么,有我对你好吗?别这样,别这样对我安之,求求你不要这样对我。

    第三十年,生活对我而言变成了一种折磨,我最近总是想寻死,没有一了百了只是因为,下一世不想和你年龄差太多。你看,我连死都在迁就着你。

    第四十年,我恨你,我爱你。

    眼泪啪嗒啪嗒的落在了这六个字上,字迹被泪水晕染开,纸面透湿。一阵强烈的酸痛涌上心间,她的呼吸都是颤抖的,每一下心脏的跳动都是撕扯般的疼痛,痛的她喘不过气,痛苦的捂住了脸。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

    为什么啊。

    安之哭了很久,感觉要把过往的人生中没有掉落下来的眼泪,一次性流了出来。她将

    这些信整理叠好,收进了口袋里。

    她要去找秦斯予,她要去找秦斯予。

    拄着手杖颤颤巍巍的站起来,安之关上房门,她将手杖夹在臂窝中,扶着栏杆小心翼翼的往下走。一步一个台阶,脚步异常沉重缓慢。

    同样缓慢沉重的脚步声从下往上传来,一声一声,而后停在了拐口处。

    安之抬头,时光在这个瞬间似乎又回到了五十年前的那个黄昏。她独自一人走下楼梯回家,过程缓慢又艰辛,而秦斯予就站在不远处,静默的和她对视。

    少女已经不在,这里只有两个白发苍苍,年近古稀的老人。岁月在老人的脸上留下了残忍的痕迹,每一道,都让彼此血淋淋的疼。

    她们在人生中最美好的时段分离了五十年,临近死亡,才再次相遇。

    你回来了。

    秦斯予泣不成声。

    安之闭上眼睛,哽咽到说不出一句话。

    啊,我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都知道我一向比较宠粉,但是这一章我哭了有一个多小时,写着写着就哭,我真的,以后再也不能写这种真情实感的了。

    我一想到她们看到年迈的彼此,眼泪怎么都忍不住,打出这行字的时候,我依然在哭。

    齐霖和伊青不会再写番外,开文目前没这个想法,学姐对于百合有点,伤到了。

    这篇文收益不高,数据也不好,但我应该写不出来比这两个女儿更好的百合爱情故事。

    还有两章就会完结。

    谢谢各位的支持和陪伴,也十分感谢对这篇文的喜爱。

    那篇新文不一定写,介意的话可取消收藏。

    再次感谢,晚安。

    第92章 故事结尾

    晚年的时候, 秦斯予患上了阿尔茨海默氏症,很突然的,没有任何的预兆。

    一开始只是偶尔会忘了自己等一下要做什么, 很长时间都想不起来, 大脑像空白了一瞬;渐渐的,秦斯予连如何回家的路都忘记了, 就是那一个分叉路口,她不知道该往左还是往右,似乎哪里都对, 哪里又都不对。逼不得已,秦斯予给安之打了电话,有些委屈的让她来接自己回家, 也就是那个瞬间,安之意识到, 她的爱人生病了。

    这种病在老年人群体中很常见, 发病的因素有很多, 家族遗传、头部外伤、抑郁症等。目前来说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解释,但是这种疾病不会致命,照顾得好的话,秦院长就没什么大事,还请您不用过多担心。

    安之平和的点着头,她不担心, 她会好好照顾斯予的。但是秦斯予知道了自己的病情后,偷偷的哭了好几次, 她倒不是怕死,只是这个病到最后,她会忘记以前发生的一切。

    她又会忘记安之。

    没事的, 我还记得你啊。

    安之在卫生间里找到了还在掉眼泪的秦斯予,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么要强,不愿意当着安之的面哭。

    轻轻的擦拭掉秦斯予面上的泪痕,安之温柔地对她说。

    我知道你是我的妻子,知道你是霖霖的母亲,知道你是我唯一的爱人。

    斯予,不要哭,没关系的。

    我会替你记得一切。

    病情刚诊断出来的那段时间,秦斯予什么事都不做了,专注于写回忆录。她特意挑选了一本厚重的笔记本,翻开封面,在纯白的第一页写下这样一行字。

    你是秦斯予,安之是你的妻子。

    光是看着这行文字,她就已经产生了些许的安全感。记忆会消退遗忘,但是记录下来的文字只要保存得当,就能永久的遗留存世。就算以后秦斯予忘记了所有,当她翻开这本笔记本的时候,也能重新知道以前发生过的一切。

    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只不过实践起来,些许的费笔墨和纸张。一个笔记本对秦斯予来说根本就不够用,值得记述下来的美好回忆太多了,那都是她人生中的宝藏,秦斯予不想舍弃掉。

    期间齐霖回来了一次,她一个人,没有带伊青。这么多年过去了,齐霖总算是从人类的幼儿形态恢复到了成年人的模样,除了那双眼睛,哪里都像斯予。她一直忙,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两个母亲都很开心,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原本秦斯予的口味偏重,喜好吃辣,几十年过去了,也变得和安之一样寡淡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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