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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甫洛夫与白月光——王孙何许(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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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甫洛夫与白月光 作者:王孙何许

    巴甫洛夫与白月光——王孙何许(37)

    他摸着鼻子笑。

    我向他伸出手:上来。

    他摇了摇头,意思是不用我拉,长腿一掀,也坐了上来。

    他轻轻晃着双腿,看着远方空茫的白雪,说:不知道路博文和小柯怎么样了。

    昨天不是刚视频过吗我也有点想它俩了。我说。

    他点点头,拿出手机,拍了一张远方的操场。

    有那么一会儿,我和他谁也没有说话,呼出的白气消失在风里,有一瞬间,我知道我和他想到了同一件事。

    你那把吉他还弹吗?他问。

    没有。没再弹了。我说,歌也没再唱给别人听,要我再唱一遍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摇头微笑。

    我也乐,说:好吧。

    不必再唱了,说点什么呢,好像也不必再说了。所有过往都在这儿了,我就和他一起看着。

    什么都静了,只有我们的呼吸声和一个人的踩雪声越来越清晰,有一个人向我们跑过来。

    是那个保安室的大爷。

    他越跑越快,边跑边说:哎,你俩,你们俩!

    不着急!慢点跑啊叔!我说。

    那大爷跑到我们面前,气喘吁吁地说:我才反应过来,哎,咱们这两三年前就高考改革了,哪还有文科班啊,你们俩到底哪儿来的?

    我和唐书禾对视一眼,扁了扁嘴,从单杠上跳下来。

    叔,抱歉啊,我说,我们俩都是三中的学生,毕业快十年了,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回来看看母校。

    啊?保安大叔看了看我们俩的校服,有点为难地跺了跺脚,你这个换平时就能让你们进了,不是大事儿,平时也总有人进来,就是刚才教导主任来了,我容易摊事儿,你们要不还是赶紧走吧,不好意思啊。

    哪个教导主任?唐书禾突然问了一句,还是那个王主任吗?

    哪个王王宏伟是吧?大爷说,他都升副校长啦!你俩还是赶紧走吧,从小偏门儿出去,那个没有人脸识别。

    我们俩翻墙不行吗?我说。

    大爷乐了:翻什么墙翻墙,老弟,你还当是你那时候呢,都安监控啦!

    好嘞叔叔。我拍了拍唐书禾的胳膊,走啊咱们?

    他点点头,说:走吧。

    我和他转过身,听见那个大爷在我们身后说:走了老弟,不好意思啊!

    管谁叫老弟呢大爷!我拉起唐书禾,拔腿就跑:快跑啊,教导主任来啦!

    我们两个向小偏门的方向跑,那里人迹罕至,只留下我们两个的脚印,唐书禾被我拉着,两个人在雪里跑得跌跌撞撞,我听见他在我身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心热热的,风把我们的头发吹乱了,雪被我们踢起来,在阳光下像碎钻一样闪耀地飞扬,在那些莽撞的、皎洁的旧光阴里飘了一会儿,又慢慢地落下去,轻轻地落回地上。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你看你看,所有过往都在这儿呢。《玉珍》福禄寿

    这本比较特殊,大概在番外写完以后完成度会更高,所以就不向大家乞讨长评了哈哈哈,等全文完结再说。

    谢谢大家,有耐心陪我讲完这个故事。番外见。

    第48章 番外一(一)

    他叫路怀,记住他,这是你记录这些东西的理由。

    你要记住的第一件事是你和他的第一次见面,这件事你绝对不能忘记,因为他不记得。这件事发生在你十六岁那年,你的高中举办的纪念曹禺诞辰一百周年戏剧节上。你的高中对于这次戏剧节非常重视,作为理(一)班的学生,你被派去给戏剧节的后勤帮忙,和几个同学共同负责管理道具。你待在候场室的角落里,演员们在候场室挤成一团,你看见一个男生,你的视线立刻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清瘦高挑,腰背挺拔,浓重的舞台妆使他眉眼的轮廓显得很深邃,在人群中出挑得让人移不开眼。你知道他扮演的是《日出》里的方达生,他穿着戏服,一袭长衫,仪态已然是一个民国的读书人,周围的演员们和他嘻嘻哈哈地玩闹,他一笑,你想起《日出》里的那句太阳升起来了。

    你的同伴拍了拍你,让你回神。

    那时候已经快十月份了,候场室气温很低,《雷雨》剧组扮演蘩漪的女同学的戏服只有一件薄旗袍,不停喊冷,演陈白露的女孩想把自己的毛披肩给她,被他拦下来了,他解下自己脖子上的围巾递给蘩漪,说这个你披着,蘩漪笑着摆手,说:你这条小围巾够干什么的呀。

    他双臂一展,把叠成长条的围巾抖成一张大方巾,说:没想到吧,这我妈自己拿毛线钩的,平时都盖电视上赶紧披上,别感冒了。

    他周围有人笑着说他不戴围巾这样像孔乙己,他就转过身去给他们比划着演示茴字的四种写法,等到《雷雨》剧组都上场半天了,他才摸了摸脖子,一跺脚:哎,她怎么把我们家电视罩穿走了!

    换场的时候蘩漪才捧着他的围巾匆匆跑到后台,连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太冷了,上台忘记了脱披肩,让他只能穿着长衫上台,可是大幕已经拉开,蘩漪又不好戴着妆乱跑,只好把他的围巾交到你手上,拜托你转交给他,你拿着那条围巾,怔怔地说,好。

    鬼使神差地,你做了一个决定或许不能叫决定,你只是那一瞬间遵从了本能,你抱着那条围巾,对你的同伴说你有事出去一下,然后你偷偷从后台溜了出去,猫着腰坐在了观众席上。

    你能立刻无比清晰地回忆起他那时的样子。明黄的追光打在他身上,巨大的光圈像人们的目光一样追随着他的脚步,他当时说的哪一句台词,你也还记着,他说:不,我不会成诗人,但是我也许真会变成一个傻子,不过竹均,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后来有女孩向他剖白,用了顾城的诗,我要你眼睛里的金子,这还是他告诉你的,你觉得这诗用得恰当极了。你无数次偷偷端详他的脸,他骨相俊秀,鼻梁很高,眉睫浓黑如鸦羽,双眼皮深而宽阔,黑眼珠也比平常人要大一些、黑一些,那是一双少年人的眼睛。但他好像不知道自己有一张在舞台上显得多么光芒万丈的脸,在私下里,他常常露出一些憨憨的轻狂表情,常常放声狂笑或者嘿嘿傻笑,那时候你总是想笑他,又想吻他。

    但是当时你坐在黑暗的台下仰望他,直到大幕落下,整个人傻在那。你捏着他的围巾,好一会儿才想起你应该做什么,你挪到后台,那里同样灯光晦暗,他匆匆走来,只看见了你手里他的围巾,笑着说了一句谢谢,接了过去往脖子上一搭,又匆匆走了。

    你那时不明白那种汹涌而来的陌生情感到底是什么,你只是站在原地,感到寒冷,感到胃部的抽搐,甚至有些眩晕,这种感觉几乎近似于恐惧,而你也木讷得近乎愚蠢。你浪费了太多时间去弄清楚这种情感到底是什么,尽管这种情感已经日益像野草一样疯长。直到这种情感快把你逼疯了,你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你决意转班,到他在的地方去,仅此而已。你为了那个决定,从卧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参加考试。你第一次那样做,过程还算顺利,只是扭了一下脚踝。而你第二次这么做的时候他就站在下面,张开双臂接住了你。

    他一直是这样的,他永远伸开双臂准备接住你。后来,他把什么都好好地接住了,尽管你从不敢奢求。

    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你知道的。他本来可以永远才华横溢,眼底无尘,是你把那些全毁了。第一次看见他的眼泪的时候你正躺在他的腿上,你看见他轻轻地抚摸你的伤口,猛地侧过头,青筋暴露地咬自己拳头的骨节,努力压抑着自己的哽咽,做出保护你的姿态,他说: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你抱着你和他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毫无尊严地活过了接下来的几个月。有一个男孩因为和你相同的原因被送来了这里,他来得比你早几个月,你生不如死地在束缚床上接受特训的时候这个男生偷偷来看过你,并拔掉了一个贴在你胸口附近的电极贴片,你非常感激他胸口被电击是最痛苦的,那能让你的心脏骤然收缩,产生濒死的感觉。他拔掉电极片以后,面无表情地低头看了你一会儿,他说:习惯就好了。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他后来出家了。

    而你的确以一种猪狗不如的方式迅速地习惯了那里的生活,代价是企图逃跑而被踢断了一根肋骨并关了整整七天的黑禁闭,那让你在以后的人生中睡觉必须面对着窗户,并且再也不敢拉上窗帘,但那不是最痛苦的,真的不是。最让你感到恐惧与绝望的是,你对路怀的感情开始身不由己地慢慢发生了变化。你一开始心急如焚,心想你的突然失联一定让他急疯了

    可是后来你背叛了他,也被自己彻底背叛。他们在进行厌恶疗法的时候拿他的照片在你眼前晃,照片是那年运动会上照的,他站在领奖台上,在风里眉眼弯弯地微笑。他们强迫你把痛苦的感觉与那样的他联系起来。一开始你愤怒,后来你恐惧、厌恶与恶心,再后来你几乎感到一种快意,你不再试图紧闭双眼,你看着他的脸,感到极度的痉挛、惊恐与反胃,你不再把它当成刑罚,你把它当成惩罚,而他在陪着你,这很好。

    □□的绝对痛苦足以碾碎一个人全部的精神世界,那年八月你毕业了以后,你终于相信了那句话。你打开手机,看见了这几个月他给你发的消息,你默默一条一条地读完,然后在不正常的精神状态下给他打了电话,幸而你当时还有余力维持一会儿基本的语言逻辑。

    听见他声音的那一刻,附骨之蛆一般的熟悉的疼痛迅速爬上你的脊背,但是与此同时,世界在你的脑中终于开始了正常的运转,人间被重新赋予声响与颜色。

    你说:我们别再联系了。

    他本来欣喜若狂,突然愣住,继而颤抖着声音疯狂地质问,你招架不住他撕心裂肺的盘问,有一瞬间,不,有很多个瞬间你几乎想把你遭受过的一切和盘托出,而在每一个那样的瞬间之后你都会意识到,你已经不能了。

    你已经不能了。从前你身在地狱,现在你自己就是地狱,他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跳下来的。

    他被养得太好,有点天真,对恶意没有很深的想象力,他只是一遍一遍地问你是不是被你父亲打怕了,你已经无法再进行完整的谈话,你想吐,神经性地恶心,于是你挂掉了电话,感到轻松,想死。

    最后一次电话,你听见他在哭,他还是忍不住去挽回,他甚至提出可以做你的地下恋人,你头痛欲裂,无法接受他为你变成这个样子。他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试探,像可能还有一线希望似的,小声问:那我们,就算是分手了吗?

    你说嗯。你坐在包厢洗手间的地上,四肢像被砍断了。

    在那之后你的精神彻底崩溃,最终不得不入院治疗。现在你在麦迪逊上学,考上这所学校已经是出院一年后的事了,在这里,你的精神科医生为了治疗你的重度焦虑,减轻你严重的自杀倾向,为你预约了MECT,这种疗法起效很快,而且对于你来说,某种程度上也算脱敏治疗。但它有副作用,可能会使你的短期记忆甚至长期记忆短暂缺失,因此你写下这些。这本笔记会放在你病房桌子上最显眼的位置,在它的下面还有一本笔记,上面记录着你学位论文的大纲、进度和引用的数据与文献。医生说就算真的发生了记忆缺失,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可逆的,不出意外的话,你会在疗程结束之后慢慢恢复。但你不能接受一丝一毫的忘记。

    你要记住。你要记住你第一次见他时候的样子,你要记住他第一次见你时候的样子,你要记住你炙热地爱着一个人,你也曾经活在阳光下,被人很用力也很温柔地爱过。你要记住你曾经是谁的爱人,他喜欢喝咖啡,喜欢喝黑啤酒,喜欢写东西,他会弹吉他,他总是熬夜,他胃不好,他叫路怀。

    作者有话要说:

    &,改良无痉挛电疗,治疗精神病的一种方法。

    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

    他没忘,他什么都没忘,没有失忆狗血剧情,诸位安心。

    第49章 番外一(二)

    我对自己说,如果我不能强迫自己以一张平静、温和的脸面对你,我就不来见你,现在,我能做到了。

    &没有导致你的记忆缺损,只是短暂地影响了你的记忆能力,这是很正常的,你的医生告诉你,这像电脑重做一遍系统,第一次开机会需要一点时间。

    人和计算机不太一样。每个疗程结束以后的一小段时间里你的大脑混沌一片,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你在麻醉状态下用中文母语说过很多胡话,第一次醒来你恍惚中以为还是那个路怀把你从家里救出来,在医院陪护你的晚上,你发现身旁空空,愣了一会儿,问那个白人护士:那个送我来的男孩呢?

    做无抽的医护人员听不大懂中文,而且对你这样的状况司空见惯,没有回答你。你被她推回病房以后才一点一点地发觉周遭的不对劲,然后你慢慢想起所有事情。

    刮骨疗毒不外如是。那种感觉很难挨,好在你症状终于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控制。药物让你变得麻木而迟钝,有一段时间你的注意力都极其涣散,甚至难以坚持专业课不到一个小时的lecture,这让你很难再对之前的事产生那么强烈的情绪,你的情绪变得很平缓,很空漠。这样不行,你开始试着回忆并记录一些当年的事,被你的心理医生制止了,她说:你不能让你的伤口一直保持开放状态,在它刚开始愈合的时候就去撕它的血痂。

    于是你不再记录。爱始终是让人愉悦的,你不要把这种挣扎和他联系在一起。你的舍友看你每天只待在宿舍里,坚决拉你去state street看看,你舍友讨厌逛街,拉着你匆匆走过那些服装店的时候,你无意中瞥见了橱窗里的一件衣服,一件肩膀裁剪很挺括的驼色大衣,安静地待在灯光下面,你突然想,这衣服路怀会喜欢的,很符合他的审美。

    那一刻你有了久违的崩溃的感觉。

    直到第四年你告别了药物治疗,接下来的四年里,脱敏治疗与其他方面的疏导情况基本如上,大致就是这样的八年。过多地回忆它们对你没有好处,因此不再赘述了。情况在最后的两年间几乎完全平稳,你想,是时候回到他的身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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