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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姥姥?”
“哎,乖孩子,赏你一颗糖。”她身子一荡,萧荀只感觉有一条绿影从自己面前晃过,手里还真的多了一颗糖。
仲声抄手在旁看着,那女子笑道:“左右无事,陪我去见你娘吧。”
“我怎地没听娘说她在长安有亲戚?”
“姑姥姥难道是凭空跳出来的吗?”她自顾自地转过个弯,好像对这家里已十分熟悉,王妃在水塘另一边的阴处伸手招呼道:“小姑姑!你怎地把荀儿也拐来了?”
萧荀这姑姥姥忽地腾空而起,凌空越过这不算窄的水面,落在了王妃身旁。她伸手掀开旁边那瓜形果盘的盖子,往里一望,俄而失望地叫道:“糖呢!是不是都叫那小混蛋摸走了?!”
萧荀忽地笑起来,道:“家里钱还够用吗?娘,我出去谋一份差事。”
王妃道:“你还懂得出去谋个差事?别是杀人越货的江湖勾当吧?”
萧荀摇摇头,道:“不是不是,从前一个朋友,在河内公手下做事,可以帮我一个忙。只是你……”
王妃叹气道:“我已经不想再看死人了,你忙你的去,莫要管我这老太婆。我还有小姑姑,可不像你,连个靠山都没。”
萧荀转身出门去了。
自元帝萧绎死后,王僧辩与陈霸先在建业立新帝萧方智,西魏在江陵立萧察,北齐在鄂州立萧庄,江南纷争不断,民生凋敝。大丞相宇文泰戎马一生,病逝家中,大权由其侄宇文护总揽。萧荀住在长安,颇受影响,其主河内公独孤信与柱国大将军赵贵密谋诛护,事发后,独孤信免官,萧荀也颇受影响。
过不了几日,宇文护始终对独孤信放心不下,逼迫他自杀,独孤信在家中自尽,家臣四散,萧荀又没了工作。
北齐意欲吞并南梁,陈霸先取梁主而代之,新朝建立的消息第一时间传到了萧荀这样的人耳朵里。
他撑起伞走出了酒肆,心想不知陈七寸选好卖命之人没。回家见向碎玉与陆亢龙来访,他便洗手切鱼,招待客人,席上话题大半围绕南朝新主。
萧荀讲了陈七寸的事,陆亢龙呵呵笑道:“这老不死的还在海上跑船,没见替谁卖命。唉,若是天下太平,谁想去拼命?”
萧荀喃喃道:“天下当真太平吗?天下已分了这样久,何时才能合而为一呢?”
向碎玉微微一笑,缓缓道明来意,萧荀方知向碎玉为陈留郡公府中幕僚,为着生计,他当即接受招募,加入陈留郡公帐下,不久,又招揽了独孤寿成,两人因勇武过人,后做了武将,随陈留郡公多次征讨北齐,独孤寿成身负血债,打起仗来奋不顾身,屡建奇功,终于第一个踏上洛阳城头,可惜他的仇人早已在十年前就死了。
南平王妃病逝于一个平静的冬天,下葬前一天,萧荀见到一个他以为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见到的人。
他见到了金铃。
金铃朝他笑了笑,他不禁揉了揉眼睛,上前一步,抓着金铃的肩膀,又这拍拍,那拍拍,不料手被人打开了。
“金大帅,摸够了没?”
他的眼珠子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方才打他手之人,不是别人,正是银锁。
“金铃、金铃,你没死?”
金铃摇摇头,浅笑道:“命太硬,阎王殿不收,只好活过来了。”
“娘说的竟是真的……她……天地之间,只怕光她一个信你没死、我、我去告诉……”
“义兄,留步,我本没打算告诉别人。”
“可你怎地,你怎地还是那副模样?你怎地,半点不见老?我儿子都这么大了,我那大女儿你见过吗?眼睛长得竟有些像她,你说奇怪不奇怪?”他指的却是银锁。
金铃温声笑道:“我知道,我都知道,我知你娶了一个胡女,生了一群小胡儿。”
她说着,反手握住银锁的手。
“对了,对了!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银锁取笑道:“金大帅还跟个小孩一样。”
萧荀蓦地红了眼眶,道:“娘临终前……临终前跟我说,你就是那当年的小铃铛,你是我亲妹妹……怪不得,我总觉得我那小女儿长得像你小时候……”
金铃指指银锁,道:“我见过,她也说长得像我。”
萧荀奇道:“咦?你二人早早见过吗?”
银锁从金铃背后探出个头来,“是,早就见过,比想象的早得多。那时她还叫小铃铛呢,我有一天一想,小铃铛不就是你和王妃私下里念叨的小郡主?我这么神机妙算,我一早就知道了。”
金铃笑得眉眼弯弯,戳着银锁的鼻子道:“是,你最厉害了,快给我娘磕个头。”
银锁盈盈拜倒,低声道:“娘,日后金铃就由我一个人照顾,纵使你今日仙去,天地间也总有两个人永永远远记得你的恩情……”
萧荀听出些端倪来,望了金铃一眼,金铃见他眼色,缓缓点头。萧荀长长嘘了口气,叹道:“原来如此,果真如此……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陈留郡公后因功封隋国公,病逝后由其子杨坚世袭爵位,这位小隋国公将女儿嫁给宇文家的小皇帝,最后接受禅让,建立了一个新的王朝。在这之后八年,韩擒虎撬开朱雀门,俘虏陈后主,天下终归一人之手。
萧荀再一次回到了建业,此处已然人事两非,王府早已成了别人宅邸,那眼硫磺泉也堵住了,只有那家“一人一口”仍开得兴亡,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做饭的人早已换了一个。他在城中住了一段时间,竟然先后碰到了许多老相识,许笑寒八十多岁了,身手仍然很好,但那“大侠”的称号已让给了后来人。
是个叫李图远的年轻人,听说他剑法惊人,又颇能服众,不过四十,已是武林盟主,大家都说可惜江南武林人才凋零,许多天才早早就死了,否则若是当年的金铃郡主能教出一个徒弟,兴许还能压他一头。
建业城中时时能见到一些穿着白衣束红腰带的人,他们来去如风,遍布各地,就因为这些人,他这几日常常想起那个总与金铃同出同入的小胡奴来,掐指一算,这已过去了四十年。他自己马上要活过七十岁了,最小的儿子都已和他当年一样大。
他回去的路上借宿一座小庙里,第二日上路之时,昨日接待他的小沙弥递了一封信来,说是师父给他的,他颇感奇怪,拆信来看,信上只言昔日旧友,相见是缘,不胜唏嘘。萧荀急急冲入大雄宝殿之中,周围和尚诵经之声不断,香烛燃烧的气息之中,嘤然成一种神秘安详的气氛。灰衣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