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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一万个夜晚中的水上灯与梦 作者:凯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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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走了。我说。
再见了。艾伦坚持说。
我本来想叫他不必等,可是说了也没有用处,还会叫他伤心。我想他应该会伤心。
他在我身后说:我祝愿您能够得到一切您想要的。
我渐渐地走远了那栋小楼,当确定离开了艾伦的视线后,我抬眼看了看天上,在夜晚升起的第一颗明亮的星星下,用猎/枪对准了太阳穴。
终章与后记
104、终章
五个世界过去了,正在五个夜晚之间。
与艾伦的告别是我经历过最平和的一次,我醒来后,真似做场美梦,里头充满了一些美丽的事物。艾伦的情感称不上绝对正直,他自有其偏执之处,却从不强迫,恰好提供给我休憩安定的时间,让我回想起最初的心境。我想就算此后我忘记具体经历过什么,一旦想到这个世界,总会有些特别的心情残留。
之前的世界给我了太多印象,我承认迷失过一阵子,现在呢,我不确定,但肯定比遇见艾伦之前稳定得多。我的心绪重新平静,找回了一些最初的状态。这是我最感激艾伦的地方。
从这个世界,我学到一点:世界是个广阔的概念,远比我想象的复杂得多。人世间没有那么好,也未必那般坏,在我琐碎的生活之外,还有太多打破认知的存在。
我自认为经历得多,到头来回想看,那只胜在生命的长度,而非深度。我逐渐孤僻,倾向于独自生存,反过来说就是把自己孤立,无论活了几个世界,我都蜷在自己打造的坚固的壳中。
说到底,是我先给自己竖起了屏障,丝毫没有主动探索整个世界、与别人接触的念头。当我关闭自己,世界便在我面前关闭。艾伦使我看到了一种可能美好的东西总归是有的。我不该用过去的眼光衡量将来的所有事物。我走过了再多地方,不与人真正交流,就不算真正的游历。
重要的事并非是将自己的经历原原本本写下来,储存过多的记忆对我没好处,累计过多负面的能量也是。
所以第五个世界之后,我决定不再记录。就算无法切身体会,也至少多去了解另外的生活,这比一味抱着过往不放更利于成长得多。
醒后世界的阳光不比别的任何地方灿烂,景色也不特别美,它平平无奇,就像我经历过的任何世界一样。很难讲出这些世界的差别,或者它们压根没有差别,真实或者虚幻,你意识所在的地方就是身处的真实。
我不思考复杂的哲学问题,现在留给我的路径只有一条搞清楚我这样无尽旅行的原因。之前我以为我只想自由地活下去,可是那样还不够,我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没有目标,没有方向,这就让我极其容易迷失,一旦遭受打击,就容易性情大变。这样不是办法,假如这种改变一直持续下去,总有一天还活着的那个人将不再是我。
对于宇宙,我向来抱有一种不可知论,我也许直到真正死去也无法了解自己漂泊的意义,所以在那之前,我决定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准则,指导我如何面对接下来的旅行,以此保证我最核心的部分不被磨灭。目前看来,我认为最有用的就是保持作为人的身份认同与道德准则,我必须与人结伴同行。
我可以改变,可以因时制宜,但是总有些界限不能跨越,一旦我将身边的人类都视作草芥,我将陷入无尽的傲慢与没有同类的孤独,并且将人格在孤独中彻底锈蚀磨灭。因而从某些角度来讲,我应当感谢艾伦,他提醒了我人性中闪光的部分,叫我从僵冷的心态中走脱,尽管他并不能够完全算作人类的一员。
好的品质,就像一件温暖的旧毛衣。你可能发觉它不那么酷,甚至有点过时,但是那种柔软的感触、给你提供的温柔的慰藉。如今我确信情感淡漠并非全无感情波动,那么我就得守住底线,这能帮我走的更远。
我偶尔还会做关于深海的梦境,它们日益清晰、真实,有时让我感到我就置身于海底的某一处,沉睡着清醒,直到灯光闪烁,我挥臂上潜,与众多的自己一同浮往水上。这些奇怪的梦好像与我的命运息息相关,驱策我翻阅各种各样的书籍资料。科学我姑且指望不上,神学倒偶尔给我有趣的假说。
有的神话说,整个宇宙都是神的一梦,当他睡着,芸芸众生历历在目;当他睁开长睫覆盖的眼睛,万物随之湮灭。
这是一种说法。
还有的说法是,某些古老的旧神在海底沉眠,不灭的精神丝缕会为最偏执、扭曲的灵魂吸引,它会前往,收集这些灵魂,将其碾碎吸食。
擅自将自己代入到神话中,幻想是神化身的一缕游丝.听起来着实自大,只是这些故事的某一线索偶然会与我的经历重合,我不知道对错,不知自身来由去向,有时候多做些调查和幻想也无可厚非。
而此刻,我正走在洒满阳光的街道上,手中端着一杯冰饮走过广场。一个小女孩拽着红气球从我身边跑过去,满地鸽群纷纷惊飞。她的母亲缓步跟在后面,鬓发挽成发髻,容颜秀美,笑容冷淡,某个侧面看起来像是良子。她们都从我旁边过去了。
喷泉前穿绿裙的少女在等人;年轻的父亲扶着儿子骑脚踏车,上面的辅助轮还没有拆掉;街边有个中年的女人推着小车售卖黑米糕。我在花坛边上坐下,静静地欣赏这些平淡的图景,直到夜幕如期而至。
不久以后,又是入睡的时间。
我将再从海底清醒,仰望海面明黄闪烁的盏盏灯群,与另个世界产生羁绊。而我并不畏惧,正如作家所说:没一个地方不让他厌倦,他便一直前行;正因无处可去,他哪里都去得。且总在星光下行进。
105、后记
后记
时隔许久,终于把这个小说搞完了。两三年后还能看到结局的各位,不必多说了,都是缘分啦!
很感谢一直在评论区留言的各位,我是个没什么积极性的人,假如没人在看、没有人在催,我就会丧失写作的紧迫感,变本加厉地懒散下去。即便现在更新也很慢,我心中还是时时有意识,有时间就必须要写下去。所以很感谢互动的大家!
或许这个结局对一些同志来说会显得仓促,但我从原本就打算没头没尾地写五个世界,然后就此搁置,不再继续交代一切事实,而让所有未知的东西归于未知,留有遐想会更有趣。
一开始是作为习作发出来的,越是写越是感受到笔力薄弱的地方,最大的问题有两个:
1.写完一整个故事后回头再看,就会猛然惊觉桥段、情感、细节都不自觉与喜爱的书类似,即便我写的过程中完全没有翻过那些小说。
这一点经常能在评论见到有说的,开头像人间失格;第二个故事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呼啸山庄;第三个有搏击俱乐部的影子。这完全都是写作不成熟的表现。
我至今还记得卡罗尔中的一段话,大致意思是没有经验的写小说的人,会从记忆中衔来碎片筑巢,事实上你的成果都是从别的作品的印象中拼凑出来的。就算勉强成一篇故事,也会处处有别人的影子。
从那以后我就尽量回避在写的过程中回想到看过的小说,并且一旦意识到这种情感、桥段都是前人写过、且写得非常出色的东西,就会改掉。不过这样又出现了一个问题:
2.讨厌动脑筋,所以一旦构思情节,不假思索脑子里就会出现一些想当然的老套主意,所有的想法都是可以轻易预见的,毫无新意,这样写出的东西自然也不会出色。
我很不擅长动脑筋,写作文时候也是先兴冲冲写个开头,随笔写到哪是哪,但是要写个故事不是那么简单,必须要先列出大纲才能够总体把握情节和情感。另外少用第一时间跳到脑海中的俗套的情节或笔触。
这是我个人的毛病,之所以写出来,也是想假如看到这里的各位中也有对写东西感兴趣的,如果能对您有一点点触动就再好不过了。
接下来我还是想写下去,即使懒惰,但一长时间不写就觉得抓心挠肺,必须要整点什么出来。这篇因为主角性格的原因,做不到太激烈,很多地方又有点故弄玄虚,下一篇我想写个性格更锋利的主角。
想他更疯一点,拥有残酷的个人意志,干什么都无所谓,做一切都为了好玩。冷酷,笑起来却很可爱。不惮于演戏,一举一动都有吸引人的特质,他不是故意为之,但是别人的眼光就是会看向他,既觉得他乖张暴戾,又觉得他让人怜爱想要掌控。
下一篇文案已经开放了,感兴趣的可以看一眼。那么这篇文就到这里,同志们也可以来我的大眼仔养生号:凯奥斯Chaos。不定期诈尸。或许今后会发一点平时在看的书上去。
因为有盆友问到,下面列出一些我个人特别喜欢的小书。
牛虻
卡门
呼啸山庄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受戒
山月记(推荐果麦经典的版本)
银河铁道之夜
狂人日记
搏击俱乐部
心(夏目漱石)
阴阳师(梦枕貘)
世上最美的溺水者
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作品啦。其实我看书极其分裂,要么是纯粹宁静优美的作品,要么是情感极端激烈的,故而推荐的也差不多是这两类。
那么就,下一本见啦~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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