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页
和皇帝凑合过日子 作者:当归陈皮
第142页
他说:“我有。”却发不出声音。
人生的错,无法回头,再也没有重新选择一次的机会。有些人一旦擦肩而过,便是永别了。
门外的守卫发现谢柳依和沈臻的时候,屋内已是两具冰凉的尸体。
皇帝还没下旨杀他们,他们自己到底没有放过彼此。
半年后,京城开张了一家叫做人面桃花的胭脂铺,老板是一对表姐妹,姐姐姓齐,妹妹姓李。
开张那日,生意兴隆,热闹非凡,许多官家小姐、富商太太都前去捧场。
不知是谁,指着门口笑道:“我就说这家的胭脂做得好,你们瞧瞧,连沛国公府的二小姐曹瑾都来了。”
有人问:“我怎么没听说过,沛国公府还有位二小姐?”
“你们有所不知。听说这位二小姐体弱多病,一出生便被养在尼姑庵里,直到前阵子,身子大好了,才把人接回来。她姐姐宸妃,据说是因为舍身救父,为人所害,沛国公万分悲痛,幸亏,膝下还有这么个女儿。”
“这事我也知道,杀宸妃的,是谢柳依派的杀手。这女人可真坏,她就是个女魔头,我还听说,她那晚在宫中大开杀戒,有个才人,还有一个美人都是被她所杀。哎哟,可怜皇上,后宫嫔妃都被她给杀光了。”
“才不是,皇上情有独钟,他有皇后一人就够了……”
二位老板娘听着,默默相视而笑,她们正是恢复了自由,在宫外开始新生活的齐映月和李新柳。
开一家自己的胭脂铺,是齐映月的梦想,如今有了皇后的帮助,她梦想成真了。
谢柳依手里的人命太多了,添上两条不算多。还有姜浣雪,皇后再也忍受不了她那张爱搬弄是非,还会对人吐水的嘴,于是让人割了她的舌头,把她罚了去常伴青灯,诵经悟道。
曹瑾缓缓地走过来,二人笑着迎了上去。
“曹小姐,您需要胭脂,还是香粉?”
齐映月和李新柳认得出,曹瑾就是曹瑜,但是曹瑾看她们的眼光很陌生,她已经完全不认识眼前的人了。
那次头部受伤,她昏迷醒来,便忘了许多事。她忘了自己进过宫,嫁过人,也忘了自己为了救父亲,曾经出生入死。
她的身体没有以前好了,也不会武功了,她真的变成了世人口中,那个自幼体弱的曹家二小姐。
或许这是天意,又或者,是曹家祠堂的祖宗们在天有灵,希望她活过来,一切从头开始。
“这款胭脂,你喜欢吗?”齐映月拿了个很漂亮的小盒子,“这一款,是我为了妹妹出嫁特意准备的。我家表妹,下个月就要嫁人了。”
李新柳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嫁给安越了,安越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这辈子,还能等到这一天。
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苍天眷顾,也是帝后的成全。
曹瑾笑了笑,对着李新柳说:“恭喜。”
曾经在冷宫里,李新柳差点被她打了,所幸是被皇后拦住了。如今,物是人非,李新柳早已释怀了,她也遗忘了。
恩怨散去,同在后宫住过的人们,有的成了姐妹,有的成了路人。
齐映月试探着问:“曹小姐,你有喜欢的人吗?”
她拿着精美的胭脂,愣了愣,莫名地,她总觉得自己心里好像有个人,却怎么也想不起是谁了。
她终是摇了摇头,浅笑着,羡慕地看向李新柳:“我在等着那个人出现呢。”
大燕国天下太平,自从解除了内忧外患,朝堂上君臣同心,百姓们安居乐业。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皇帝的后宫,只有皇后一人,而皇后的肚子,又迟迟没有动静。皇嗣是件大事,对于江山稳固非常重要。
华梓倾曾经对皇帝说起过关于那碗汤圆的事,皇帝想了半天,拍了下脑门,转头问李成禧:“你每回把汤圆倒哪儿了?”
说来凑巧,原主爱吃汤圆,可他却不爱吃甜的,尤其汤圆这类糯食,他吃着就觉得腻。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他怕辜负太后的心意,硬着头皮吃过几回。然而,太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送,他实在腻到难以下咽了。
若是御膳房做的东西,他可以赏给别人吃,但是太后亲手做的,恐怕太后知道了伤心。于是,他吩咐李成禧,悄悄找地方倒掉。
那一回,是华梓倾凑巧来了,她又爱吃甜食,皇帝便没浪费。谁知道,一碗汤圆,让她吃出了太后的秘密。
李成禧听了他俩对话,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他也是个很执着的人,每次都把汤圆埋在养心殿后一棵小树下。一年前,树死了,他还把种树的奴才们骂了一顿,说皇帝眼前的树都能养死,忒不吉利。
现在,那块地连草都不长,光秃秃的。
严太医又来为皇帝请平安脉了,皇帝支开华梓倾,悄悄地问他:“朕什么时候才能让皇后怀上孩子?这么久了,你倒是努努力。”
皇帝倒不是担心没有皇嗣来继承江山,他只是记得,皇后喜欢孩子,她对沈娇的儿子金豆十分眼馋。若是这辈子,她没有自己的孩子,皇帝担心她会觉得遗憾。
皇帝自己也很想有一个属于他俩的孩子,无论男女,他(她)一定会继承爹的头脑,娘的身手,就算没有,也没关系,他(她)有爹娘的疼爱就够了。
严太医抚额:“皇后至今没有身孕,应该是皇上您多努努力。老臣……只能稍加辅助。”
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