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他叔叔
鸦青色(高H 伪公公儿媳) 作者:爱喝花茶的小酥肉
叫他叔叔
裴世将聚餐约在了某天的周五,那天朗景辉不需要上庭,也没有当事人需要面见。
两人早早下班回家,一道去了市场买菜,买了新鲜的一尾鱼,让老板宰杀好,回去做清蒸鲈鱼,挑了一只盐水鸭,让老板切剁好,青菜买了笋和豆皮回去煮干丝。
朗景辉特意约了银行的保险柜,取了一条裴世祖母带过的钻石手链,当作见面礼,送给未来的儿媳妇。
见裴世那么上心,自己这个做父亲的不能给他输阵。裴世的母亲现在在国外和自己现任的丈夫过得逍遥自在,朗景辉进入父亲的角色绝对迅速,他也乐得担此重任。
驱车一路往裴世家所在的小区赶,路上有些堵车,他发了微信语音留言。
裴世一边和童念手牵手往家走,一边划开手机听着里面的信息。
“爸说,路上堵车,要晚一些到。”
“正好,可以多给我们一些时间准备。”
男人擎了她的手,吻了吻,觉得婚后的模样也不外如此,有童念这么漂亮的妻子在家里等着自己下班是他的福气。
两人回家换了鞋子,洗手去厨房忙活。
童念没有裴世想象的十指不沾阳春水,刀工利落,裴世帮忙处理葱姜蒜,见她将鱼腌制一会,摆盘儿,撒了姜丝和青红椒在上面,开水后上锅蒸。
盐水鸭麻利儿摆盘,煮了一锅腌笃鲜,又做了红烧肉,干丝。
“你这做菜是跟谁学的?”裴世一面帮忙打下手,一面好奇。
童念微微一愣,用手臂撩了下发丝,男人细心的上前帮她拢到耳后。
“以前的监护人,家里有阿姨,但他有时也会露两手。帮我把鱼端出来。”
她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任裴世端了鱼出来,浇了滚油在上面,满屋子飘香。
门禁响了,裴世去开门,童念将做好的菜一一端上桌儿,一面准备碗筷。
朗景辉准点进门,
“好香啊,你做的?”
“爸,来了,不是我,是我女朋友,待会介绍给你认识。”他让门,接过父亲递过来的红酒。
“好啊,你小子,也长大成人了。”他熟稔地拍拍儿子的肩膀,脸上的表情全是赏识。
裴世开了鞋柜,为他取了一双男士拖鞋出来,柜子里没有花里胡哨,鞋跟儿高高,颜色各异的高跟鞋,倒是许多平跟球鞋和帆布鞋。
朗景辉心里琢磨,估计女孩子年纪不大,想着送人钻石手链,会不会太老土?
“童念,我爸来了,”
听到这个名字,郎景辉心里咯噔一下,下一刻就看到一个手长脚长俏丽的姑娘从厨房出来,
童念听到两人说话的声音,连忙洗干净手,摘了围裙,拉开厨房的拉门,抬眼就见到眼前再也熟悉不过的面孔,脸上的笑僵在当场。
站在自己面前,一身熨烫笔挺的西装,精致的袖扣,万年不变的眼镜,白皙俊秀的脸上,丝毫没有沾染半点岁月的痕迹,儒雅,斯文,丰神俊朗的男人,不是朗景辉又会是谁?
“童念,打招呼啊?”
裴世有些意外,向来落落大方的童念,脸上的表情怪异,而自己的父亲,脸色煞白,他敏锐的第六感让他觉察到气氛的诡异,但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朗景辉率先用手扶了扶镜架,
“你好啊,我是阿世的父亲,我姓朗。”
童念的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不上不下,她想开口,心里堵得难受,男人的眼神深沉,脸上是惯用的温和笑容,这会只让童念觉得虚假。
我姓朗,呵呵,真是无端讽刺。
他竟然会是裴世的父亲,这世界可真是太小了。
难怪她总是觉得裴世亲切眼熟。
她收拾自己的心情,脸上全然没了笑,心脏被人用力揉捏攥住一样,让她喘不过气来,她竭力克制自己颤抖的声音,让自己尽力保持平静,
“叔叔好。”
疏离又客气,不带一丝温度,漂亮的凤眼,深若寒潭。
她移开自己的视线,背了双手在身后。
他知道,每每她紧张到手足无措的时候,就惯用这个姿势。
郎景辉内心五味杂陈,裴世的女朋友,竟然是童念?
几十岁的人了,什么样的场面风浪没见过,大脑飞速运转,童念的脸上没有闪躲和惶恐,她和自己如初一折的惊诧。
显然,她并不知道自己就是阿世的父亲。
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自己找上阿世谈恋爱。
裴世接过父亲的风衣,挂进衣柜。
朗景辉和童念就这么面面相觑,他张张嘴,想要寒暄几句,问她这些年过得怎样,好不好,阿世对她好不好?
尽一个父亲的职责,说一些体己话,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走,坐啊,饭菜凉了。”裴世过去揽住童念的腰,这副画面落入朗景辉的眼里,格外的刺眼。
朗景辉主座,裴世靠在他旁边,而童念坐在裴世的下手。
一瞬不瞬地注视自己儿子亲切宠溺的为童念布菜,入口的菜肴又是熟悉的味道,朗景辉觉得味同嚼蜡,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
几年不曾见面,她愈发漂亮了,褪去少女时的青涩,没有当模特时美得那般惊心动魄,但一颦一笑,还是分外惹眼,像是清濯的百合,静静绽放。
昔日娇艳欲滴的少女像是晨曦沾了露水的玫瑰,闪动着大眼睛和自己告白的画面仿佛就在昨日,
他不曾忘却,他初占有她的那夜,她眼尾沁出的泪水,美好的胴体,手臂宛若藤蔓缠在自己的脖颈,一声声软糯唤着自己的样子。
坐在自己对面的这对年轻恋人,有一个是自己的亲生骨血,还有一个让自己牵肠挂肚,朝思夜想的佳人,眼前他们亲密画面又在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他们爱得是如何的情真意切。
像是利刃尖刀狠狠锥刺他的心脏,让他恨不能立时三刻剜了自己的眼去。
她是不是也在阿世的身下娇喘连绵,修长的手臂挽着他的脖颈,唤着他的名字,求他入得深一些,用力一些。
朗景辉,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嫉妒,甚至是嫉妒自己的新生儿子。
在她的眼里,会不会觉得自己比裴世老上许多,她现在喜欢裴世这样的硬汉,是不是早就腻歪了像自己这样的斯文儒雅?
叫他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