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苏聿(15)
南潮 作者:作者:阿苏聿
阿苏聿(15)
周鸣鞘想起那只小猪。
周念亲看他的眼神那般高傲,满是不屑,将他的所有自信都坚定地践踏在脚下。
他一瞬间动摇了。觉得自己像掉进冰窟,浑身僵硬,动弹不能,连挪动脚步离开这个地方的力气也没有。
但几乎也是同一瞬,他眼前闪过穆阳的脸,闪过穆阳那双炽热的、明亮胜繁星的眼睛,想起他一滩春水似的看过来,恣意轻快地露出笑。
想起那些同床共枕的夜晚,想起并肩坐在屋顶上说过的那些话,想起坐在他摩托车后座上吹过的那些风。
他再度坚如磐石,毫不犹豫地相信一个萍水相逢的人。
相信穆阳不可能出卖他。
于是他眼神骤然冷厉,平静说:穆阳不可能出卖我。
周念亲掸了掸衣领:他缺钱。他父亲打工不易,他读书也要钱,他
霍然起身的动作打翻了碗筷,然而周鸣鞘立在那里,一字一句:他、不、可、能、出、卖、我。
忽地笑起来:他是穆阳。
周念亲沉默片刻,摇了摇头:居然骗不过你。
周鸣鞘一怔,才知道方才那些话,都是权术上的试探。他虽然坚定相信穆阳,但这一瞬间,还是松了一口气。身体软下来,风钻进衣衫中,将棉布吹得鼓鼓囊囊,心里又自嘲:我该信他,还是不信他?我完全不怀疑他绝非小人,更不会出卖我,因为我们有那样的感情,那样的但一时间又觉得惶恐。
穆阳若真完完全全地又为什么要把他推开?
要狠心赶他走?
周念亲叫他坐下,周鸣鞘后退一步,心事重重地坐了。
风扇吱呀地响,周念亲开口:我们到那间小阁楼里堵他,他身手不错,险些叫他逃掉,幸好三儿反应快,一把给他拽住了。才肯和和气气地和我们坐下说话。提起你,他反口就说不认识,可惜,眼神出卖了他。
周念亲说:你们之间有什么,我知道个七七八八。于是我像你父亲一样,用钱、权哄骗。我知道他缺钱,一眼就看得出来。可是价钱开到五位数,简直是一笔横财,他也咬死了不松口。
少年人沉默不语。
周念亲有些出神:我有些嫉妒你。人与人,终究是不一样的。这样的人难有,绝大多数时候一辈子也遇不到。你啊,是什么运气?
周鸣鞘抬头:那您是怎么找到我?
西装革履的男人神色终于软下来,遥遥望着夜色,听着寂静中,时不时传来电车铃响,以及狗的低吠。他说:下三滥的路子,总是很多嘛。明的来不了,就上暗的。
周念亲忽地倾身,笑眯眯看着他:他偷了你一张照片,你居然不知道?年轻人啊,无情反被多情误。他说,他其实舍不得你,却硬装出铁石心肠赶你走。过了几天,忍不住,还不是偷偷来找?
他把港城跑遍了,一路摸到十三涌。远远地看见你,看见你找到沈银珠,却不去和你说话。我们远远跟着他,然后找到了你。你走后,他把这张照片交给你母亲,可惜,被我要来了。
口袋里摸出一张照片,八九岁的稚嫩的孩子依偎在母亲身边,有些惶恐地看着照相机。母亲还扎着长辫子,笑得露出酒窝。周鸣鞘打眼一看,愣住了,立时摸出钱包。结果钱包里,原来宝宝贝贝供着那张照片的地方,此时霍然一空。
原来那个早上,肌肤相亲后的那个早上
穆阳做了偷心贼。
周念亲把照片放到他手里:我们约定的是,你被我逮到,从此听我的,任我驱使。这不算我逮到你,算穆阳的功劳,我不能作弊。周鸣鞘一怔,看见小叔已然起身:吃吧,吃完了,该去哪去哪。这个晚上我不盯着你,明天开始,继续猫抓老鼠的游戏。
周念亲做事从来不拖泥带水,三言两语吩咐完,也不管小孩子想明白没有,转头就走。因此走到门口路灯下,周鸣鞘才豁然开朗,猛地喊:小叔!
周念亲回头。
为什么帮我?
他看着已与自己一般高的年轻人,半晌笑了笑:因为我被人出卖,失去一生的自由,到头来,还是爱她。若我明知道她会骗我,明知道没有好结局,重来一次,我还是想去县城,还是想去她的路边摊,坐在灯下和她说话。
人一生怀念的岁月其实不过寥寥两三年。那两三年,捉住就是捉住,溜走就是溜走。我不希望你像我一样,到老了,太过遗憾。
第27章 27
暴雨忽然倾盆而下,周念亲消失在巷子街头的时候,雨劈头盖脸打下来。周鸣鞘杵在店门口,没有伞,被浇成落汤鸡。店老板招呼他,问他饭还吃不吃,好心拿了毛巾,叫他进来擦一擦。
但他只是野兔似的,忽地蹦起来,掉头冲进雷电里。
要去见一个人时,千刀万剐也拦不住。
穆阳为了找他走遍了港城,今日,他为了找穆阳,也迎着风雨跑遍了大街小巷。他去穆阳家敲门,没人;去他平时看别人打电动的地方,没人;去他们窝在一起喝橙味汽水、黑暗□□同看盗版王家卫、翻过围墙打篮球的那些地方找,都没有人,最终冷静下来,知道穆阳一定是去喝酒。
他太了解穆阳,于是到街上酒吧里挨个地找。
他找到穆阳时,穆阳正坐在卡座尽头,伸着长腿,沉默蜷缩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中。他脖子上裹着一圈绷带,想来是心情不爽又和谁干架了,微长的头发依旧死皮赖脸地不去剪,狼尾巴一样垂在耳后。鼻梁上贴着一只创可贴,隐约露出结痂的伤疤。
他皱着眉头,懒洋洋陷进沙发里,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烈酒。
那是他行尸走肉一样苟活在这个世上的第三天。三天前,他偷偷跑去见周鸣鞘最后一面,他把那张照片交还给周鸣鞘的母亲,觉得萍水相逢也就这样了。一生的缘分到此为止,从此陌路,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于是他的一身骨头像是被人剥皮吸血,抽走了似的,再提不起力气。他想让脑海里那个名叫周鸣鞘的混蛋滚出去,但是做不到,没有办法,只能靠酒精麻痹。
狐朋狗友陪他来喝酒,一个关系好的铁哥们揽他的肩膀:阳哥怎么有空来喝酒,新鲜事喔!我请我请,喂,看不见是谁啊赶紧去找几个好看的过来啊!
这人姓曾,大家叫他阿曾。阿曾是没钱还要装阔的色/鬼,所以只能算花花乞丐。
从前穆阳偶尔也会来喝酒,不过只是陪他们高兴,绝不和陪酒的女孩多说话。他虽然混,但是记得小时候阿公的一些教诲。人是最难缠的,惹什么都可以,不要招惹人他当时招惹周鸣鞘的时候怎么没念着这句话?
不过这次大跌阿曾的眼镜,因为穆阳居然主动和女孩喝酒。阿曾笑得恶心,给女孩抛媚眼:他好不容易给面子喔,这么帅,你有福啦!
穆阳不训他,只是一杯一杯喝。
于是那时,那个穿一身闪闪发光的亮片吊带裙的女孩给他开了第三瓶,倒满推到眼前:看你的样子,像是很喜欢你说的那个人。喜欢就去追回来啊,她托着脸的手上指甲极长,红艳艳的,大不了低个头认个错,女孩子嘛,哄一哄就好啦。
做这行的女孩心都很细,再加上借酒浇愁的人心事多,三言两语,她们总是能把别人的秘密都骗到手。穆阳也无法招架。
他没和陪酒妹解释,他口中的那一位不是女孩,也不想反驳她说的像是很喜欢,沉默片刻,只是闷闷地答:我没错。
女孩切了一声,往后一仰,锁骨上搽着粉,亮闪闪。脖子上廉价的塑料项链亮闪闪,嘴唇上一枚银唇钉亮闪闪,眼皮褶子里涂的闪粉眼影也亮闪闪。她整个人闪着光,好像不会难过似的。她说:你们男的都这么说,没错没错,其实都是你们的错。再说了,就算不是你的错,你也要会哄人。
穆阳有点醉了,执拗起来,红着脸发酒疯说:我就是没错!
说完微微抿了嘴,委屈得可以挂油瓶。
好好好,没错就没错嘛,女孩没见过这种认死理较真的客人,只好反过来敷衍他:是她的错,她不知道珍惜。她觉得自己简直犯贱,为什么要帮客人解决情感问题。
结果穆阳说:不是我推开他的。我是下水道的老鼠和蟑螂,系乐色,不能挡他的路。他该有很好的人上人的生活。
女孩沉默片刻:你是乐色,我是什么?
穆阳抬头瞥了她一眼。他的眼睛很漂亮,女孩有一瞬的怔神。
穆阳没有说话,他的思绪在这一瞬间游离,飘去了很远的地方。他望着窗外,冷幽的月光被五光十色的街道扑在身下,影绰照进酒吧里,人们身上的汗珠和脂粉一样闪烁,他一瞬间想起两个多月前,他第一次见到周鸣鞘,他们像小兽一样撕咬着打架,互相绊倒在马路中央,身上也是这般。
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赶周鸣鞘走。那是一种介乎少年的顽固与青年的冷静,是做出的象征着成熟的选择。他太清楚自己是谁,知道他能望见的天空只是阁楼顶上那小小的一片,连一只完整的月亮也盛不住。可周鸣鞘像一只鹰,鹰击长空,本该有更高阔的天与地。
所以归根到底,只是因为
夏天要结束了。女孩忽然说。
穆阳一惊,因为她居然说出了他的心声。夏天要结束了,一个情迷意乱的夏天要结束了。夏天结束,热浪褪去,他们不能再在沙滩上裸泳,白色的鱼会纠缠着渴死。
但女孩只是说:你的眼睛好漂亮。我以前有个好朋友,也有一双这样的眼睛。但她是女生。
穆阳示意她继续。
我那时还在上初中啊,很小吧,现在我听起来都觉过分,她狡黠地笑起来,细长的眼睛弯如月牙,雀斑浮到腮红之上,但当时不会想这么多。
她说:我和一个女孩在洗手间里接吻,记得天很热,身上会出汗,衬衫湿透了,头发一丝一丝黏在额头上。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知道人的身体很软。原来是那么软的。
女孩不会被怀疑啦,上初中谁不是和闺蜜手拉手?感觉做什么都要粘在一起,吃饭只要一只勺子、一双筷子。她撑着下巴,耸了耸肩:我们还约好说初中毕业一起要考某所高中,她学理,我数学不好要去学文,这样高中也在一起,四舍五入,一辈子都可以在一起。
不过没有那一天。女孩招招手,要了一杯新的薄荷酒,我出钱啦,这杯不算你账上。
但穆阳摇摇头,将钞票放在桌上:买你的故事。
女孩一顿,露出笑容,桌下的小腿来回晃。
嗯那是在初三吧?有一天上自习课哦。好像也是一个夏天,不记得了,但是印象中树冠间隙中的阳光像蝉,蝉鸣在响,然后天暗下来,晚霞铺过来,像火舌一样捧着那颗太阳我们互相看了一眼,觉得好热,好躁,然后躲进卫生间里。
在那种地方还能做什么?接吻而已啦。她说,没想到那天卫生间里有个变态。他躲在旁边摆弄照相机,偷拍,咔嚓一声,然后全校都知道了。
女孩沉默了一会儿,回忆像雾一样把她拢起来。
片刻后,她干笑,撩起了耳边的一缕头发。这时,她那些鲜艳美丽的指甲忽地黯然失色。
她是个很好的人,我舍不得啊。被停学了一周,最后那天的晚上,她跑到我家楼下喊我。我住二楼,其实很矮,伸手就能碰到她,但是我躲在走廊下,蜷缩着,没有露脸。因为她说叫我和她一起,离开这个地方。她什么也不怕。
穆阳将面前的酒杯举起,仰头喝尽。这时乐队跳起来,吵闹的声响充斥着每个人的大脑。穆阳的声音便显得遥远:你不去,是对的。
我那时也自以为是地这么想。女孩说,所以第二天,我去和老师说,是我强迫她,是我哄骗她,是我勾/引她反正都是我的错啦。然后老师心安理得地把她摘出去,把我开除。我觉得挺好的。
穆阳垂眼。
后来她去了我们说的那所高中,学了理科。成绩一如既往地好,是那所学校第一个考进北京的人。前两年她还一直来找我,但我一直躲,后来换了手机号,换了住址,去别的地方打工,她找不到我,就不再找了。女孩握紧了酒杯,我听人说,她毕业,又考了研究生,然后去银行上班,然后去一个什么叫投行的地方我也不懂,反正过得很好,有车有房,女强人。我一直以为她过得很好,把我忘了,不再和我纠缠,当然会走得更远
但三个月前,她跳楼了。
女孩的身体抖起来,涂着鲜艳口红的唇瓣颤动着,露出不再是铜墙铁壁的白牙。
她说:他们去整理她的遗物,只找到我的电话号码,只能联系我。然后告诉我,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的照片。只有和一个人的泛黄的书信,只有一个人送她的幼稚的内衣和廉价的化妆品只有一个人。
只有我。
是我害死她的吧,我一直这么想。她一定恨我恨透了,恨我为什么那么残忍,一句话的机会也不留给她。女孩吸了吸鼻子,把眼底的泪光藏起来。她故作轻快地耸了耸肩,但这些事情我都不会知道了。她已经死了。错过就是错过啊。
我只是个初中辍学的打工妹,每天只会陪一些无聊的男人说无聊的话。但你不一样,你让我想起她,让我想起我自己大道理我不懂啦,但是,我总觉得
你和我做的事,并不对吧。我们没有资格放弃一个人因为爱是狡猾的、脆弱的、根本不能弥补的东西啊。
第28章 28
酒吧打烊,穆阳付清账,送女孩到门口分开。狐朋狗友们喝得上头,揽住他的肩膀:喂,怎么放她走啊,虽然长得一般,但身材很好喔!
穆阳没吱声。他低头,把下巴藏进衬衫,借领口遮掩湿红的脸颊和眼底,半晌冷不丁出声:还喝吗?
阳哥好兴致喔
人家想的开啦,这个不行换下个嘛,总有更靓的。
喝啊,为什么不喝?转场就好啦!
叽叽喳喳,于是到了更热闹的夜店。
夜店里野猫更多,都近乎赤/身裸/体,蛇一样在彩色的碎片一样的灯光下扭动。穆阳依旧不参与,孤零零地坐在一旁,只是一杯一杯喝得更凶。
周鸣鞘就是在这时找到他。外面的雨已经很小了,但他湿漉漉的走进来,一言不发,人看到他,都后退一步。他一眼就看见了穆阳,他坐在灯下,灯火点缀着,这一片红,那一片绿,鼻梁上的浅黄色的月亮一样的光晕,眼眶下的青色的雾一样的阴影。他太漂亮了,周围有人献殷勤,男的女的都有,手一伸,给他点酒。
穆阳来者不拒。
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递来一杯鸡尾酒,金丝边眼镜泛着冷光。穆阳只是瞥了他一眼,勾起嘴角,几乎冷嘲热讽的笑,看穿了那杯酒里暗藏的存在或者不存在的恶意,但是没心没肺一般,仰头就要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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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