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里禾火(14)
周四的一天 作者:作者:里禾火
全文里禾火(14)
如果日月轮换,岁月更替,春去秋来,我走到你面前,李四夕,你会不会认出我。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真的不圆满。
我们也真的不圆满。
第35章 第96封
李四夕:
展信安。
新年快乐,又是新的一年了。好久不见,见字如晤。
我在新的一年的第一天给你写信,很多年前你是否和我一样,也在这样遥远的地方给千里之外的我写信,只是这次我们互换了而已。我看着窗外有雪,我在远离家的异国,看了你偶像的演唱会。我还很想你。
我记得那次跨年是我送给你你的偶像的演唱会门票。我买的,前排,是可以直接对视的位置,抬头就可以看见你的偶像。你告诉我那个位置真的很幸运,他们在那块区域很久,你可以一直看着你的偶像。我也觉得你很幸运,哪个粉丝可以在演唱会上拿到偶像亲手送的礼物,还是官方纪念的项链。
对了,你看,又是新的一年了,你不在,我戴着你送的那条官方纪念的项链去看了你偶像的演唱会,也是很好的位置,前排,可以对视的位置。我可能真的不够你幸运,虽然是主舞台他们也没停留多长时间。但是我看见你当时说那个递给你项链的偶像了,和观众互动的时候,他下了台,我觉得他是看见这个项链了。对,他记得。他还问我项链的事,我觉得他记得你,对啊,你这样的人,谁见了都欢喜。我告诉他这是我很重要的人送给我的礼物。他问我是不是一个很爱笑的女生,他说你是个忠实粉丝,应援很给力。我知道那个人是你,他还问我为什么你没有来,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我就告诉他我们正在捉迷藏,我现在暂时找不到你。他回答我说你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一定会看演唱会的DVD,让我对着摄像对你说几句,他还把他的话筒给我,红色的,像你一样,那么热烈的颜色。李四夕,你一辈子都这么热烈。
我握着他的话筒,听见全场都在尖叫。她们一定很羡慕,我想要是拿话筒换成你,你一定早就高兴疯了,但是我却不知道说什么,我觉得我一点也不兴奋,脑子里一片空白,满脑子都是其它粉丝的尖叫声,你的偶像站在我面前,可我满脑子都是你的样子,他说放轻松,就像平时那样对你说话就行。
Iloveyou,mysoulmate.Ipromisethatmysoulwillalwaysbelongtoyou,whetheraliveordead.我记得当时我特别平静,但心悸的感觉好真实。
当时周围无数的尖叫声,然后我就看见我旁边的那个女粉丝一脸懵的看着我,我可不可以把它理解成她认为我的衣服很看呢?李四夕,衣服是当时我们一起选的,我的是驼色大衣,我记得你挑的是紫色,很孩子气糖果色系的那种带帽子的那种大衣。你其实不管穿什么我都觉得你是个孩子。对了,我还瞥到你的偶像很惊讶,我把话筒还给他,说了声抱歉。他像要说话的样子,但是没有说话。你说你的偶像是个十分吵闹的人,怎么现在我倒觉得不是了呢?李四夕,我很想你,
我还没有和你一起看过演唱会。
道安
罗朝暮
第36章 罗朝暮的自陈(3)
故事讲到这儿,差不多也都能够猜出来,这不是个美好的大结局,我们两个人没有长相厮守。
李四夕去世了,她一直胃不好,这点我知道,但我不知道会发展成胃癌,不知道那年的机场是我们见的最后一面。
十年,人一辈子有几个十年。前十年无比的美好,只是后来对于我们两个而言,都是无数的遗憾,光是我想起来,都是不能言说的遗憾。
哪怕我现在是打开最开始我们的信件,我想找一点回忆,但我都知道,我们故事的最终不是快乐的大结局。以前她总说等我们七老八十了,她就把故事写下来,但我们两个最终竟然是我来充当这个记录者的角色。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觉得我不应该呆在校园,在那里,年轻的孩子太多了,阳光的孩子也太多了,我觉得我看着他们总想起我的那个她来。十年前,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也是这样一个人,这样明媚。在那样的环境里,我总是容易想起我们,总是沉沦于过去。
后来我辞掉了工作,拿起了摄像机,开始全国各地跑了起来,以前高中的时候,李四夕总拿着我的地图册勾勾画画,说以后要去哪里去哪里,我留着那本地图册,它现在就是我的地图,以前她每圈过一个点的地方,我都去一次。在她想去的地方,呼唤她的名字。
他们说人死亡之后,身体会变成原子,在一定意义上,这也不算死去,只是换了一种活着的方式。我本来不相信这些的,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总得找点寄托吧。
我们两个人在最好的年纪认识,在非常好的一段年纪里面渡过了一段非常好的时光,人总是要怀念美好的时候,她留给我的都是些美好的记忆,在那段记忆里,我们逃过了世俗,逃过了所有的不愉快,我们两个细水长流的走到很远很远的路。
那条路通往我生命的尽头。
我不知道如何描述死亡和遗憾,如果是李四夕,她应该有一百种方法来形容这两个词,但她太美好了,这两个词不适合她,所以我来替她描述这两个词:李四夕,你的死亡给我带来了无尽遗憾。
我时常感慨于你寄给我的那些信,还有附上的各地的明信片。我对你怀着爱意,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我发现我如此爱你,如同你一般,所以我越来越像你,越来越想你,我有过找你的念头,但我觉得你不会喜欢,那非常不浪漫。我们换一种方式,即使朝阳永远看不见夕阳,那也只是时间问题。
无比感谢你过去十年里毫不掩饰的爱意,我们逃过了世俗,逃过了所有的不愉快,只是你输给了疾病,没关系,我们正相爱,永远相爱,你永远忘不了我,我永远怀念你,我的心脏永远为我们而跳动,我在你想去的所有地方呼唤你的名字。
如果你也想起我,那就明天太阳照常升起,那预示着我永远爱你。
第37章 第97封
罗朝暮:
展信佳。
不要惊讶我给你写信,我也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小四觉得她还有很多事好像没有和你讲过,所以让我来给你讲,当然我也可能记不全,讲出来也许是零星的小事,但我觉得当一个桥梁也不错,罗老师,多多担待。
你记得李四夕上大学开学时候腿打石膏的事情吧,根本就不是她和你说的去景山公园爬山太激动崴了脚,崴脚哪有那么严重还打石膏的,那是她和人打架从楼梯上摔下去磕到的,想知道为什么吗?我慢慢给你讲你不知道的故事。
叫她小四,不是因为她名字里有个四,是因为她在爷爷那边的家里就排第四,每一代的孩子按年纪排大小,她最小。我经常开玩笑还好她不是第三,否则就是三儿了。
上大学前一个月,她就去了北方爷爷家,从她三岁回南方算起,差不多是十五年没回去过了,李四夕两个姑姑,一个叔叔,大姑姑和一个带着孩子的人结婚了,小姑姑有两个女儿还都已经结了婚,叔叔有个儿子,大她五岁,那时候在英国念商科。小四的爷爷挺厉害一个人,在苏联留过学,白手起家,所以我觉得小四大学选工商管理是家族遗传,我还替她遗憾没有选择汉语言,浪费天赋。
那次是八月十九号,小四奶奶身体不好进了医院,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个小感冒。但还是吓得小四那英国读书的哥哥还飞回来。搞笑的是什么,是小四她大姑姑那个继子好死不死的来医院,他也不是什么好人,说白了那继子和他爹就是来惦记家产的,说真的,要是他们爷俩老老实实,说不定还能吃小四大姑姑的软饭,当时也是真狗血,小四听说她哥回来了,下去接他,医院电梯人太多小四就想着走楼梯吧,谁想到就听见那软饭男打电话在那聊天,聊什么不好,偏和他爸聊人死了家产怎么分。小四那个坏脾气直接就上去打起来了,那男的第一反应是跑,小四肯放过他啊,结果结果就是小四被那男的被推了一把磕到腿,那男的人还跑了。还好小四她哥也嫌弃电梯人多,爬楼梯上来的,正好就看见她被推了一把。这应该庆幸她是在医院摔了一跤,及时就医,笑死我了真是,她哥真是哭笑不得当时,回来看奶奶,奶奶先没见着,还得先把妹妹送去打石膏。
再然后,她哥把这事给家里讲了,全家和软饭男对峙,小四大姑姑快刀斩乱麻的离婚了,算是看清软饭男的真面目,果然,戏剧来源于生活,生活高于戏剧。
我是提前一个星期去的北方,隔了半个多月看见小四的时候,她坐在轮椅上,右腿打着石膏,一脸的生无可恋,那是她生日前一天,她本来还想着好好过个十八岁成人礼的,结果哪里也去不成。我还指望她给我当几天免费导游,结果是我和她哥用轮椅推着她,故宫,景山公园,颐和园,陶然亭,潘家园,牛街她倒挺开心的,也不用走路,想吃什么手一指就有人给买,唉,可怜我们俩,换着推轮椅。
我和小四一个大学,我学法她学商,两个学院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能算的上经常见面的。只不过开学报到的时候,别人都是步入大学步子轻快,她是被轮椅推着,帽子压的老低,辅导员看她行动不方便,她的东西都是别人给放好的,等我赶到的时候,她一个劲儿给学长学姐说谢谢。
报到第二天就是军训,军训第一天教官要点人数,不管你什么病都得队伍里站好,出示病例查验,一个一个查,小四讲他们班有个男生,开学前几天打球摔了,右手拍了片打了石膏,挺好一小伙子,就是挂着右手行动不便挺搞笑的,她一个坐轮椅的还好意思笑别人,不过他们两个打石膏的倒是一见如故,手断的推着脚断的去病号连。病号连在看台上,旁边就是主席台,看台要上楼梯,那手断的倒容易,小四就不容易了,她又爱逞强,死活要蹦跶上去,反正当时小四真的很可怜就是了。
搞笑的是本来小四是自己要转着轮椅到看台的,他们教官说同学要相互帮助,同学要相互帮助,结果就是那个右手打石膏的单手推着小四的轮椅,本来操场草地轮椅就不好动,单手推就更来劲了,轮椅坐出海盗船的架势来,还是前面的总教官看不下去,一把子过去双手推着轮椅把小四推到看台的,感谢那位四十多岁的解放军叔叔。后来小四他同学可能推出经验了,单手推轮椅完全不在话下。
就那样,第一天新生好几千人都知道他们经济学院有个班一男一女,男的手断了,女的腿断了,男的天天单手推着女的和轮椅去看台,然后女的再自己蹦跶上看台。这事儿我讲给准儿听的时候,准儿手里的一杯可乐起码洒出来半杯。
罗朝暮,现在我讲给你听,不是多好笑,是告诉你小四没有说给你听过的真正缘由。
大一下学期,小四被一个学长请吃饭,秉持我们不熟的原则,她二话不说把饺子钱转给了那位学长;大二上学期,小四被体育协会的一个乒乓球部长追求,小四本来人就可爱,性子招男生喜欢,真是没想到,那男买一堆吃的给她,小四本来还挺高兴,但转念一想又不对,那男的还真表白了,给她吓的啊,听她说她脑子里当时想的是拒绝的话会不会像新闻里那样被捅死。所以她当时想了个绝顶聪明的办法,把你和她的微信聊天拿出来,说这她有对象了,反正你们天天宝宝贝贝的叫着,谁知道呢,还真就这么解决了问题。
其实那时候,你就真是她对象了,我还不知道而已。
大二下学期,小四的全英赛赛打进了国赛,她老师特别严格,十月份就那一个月,光是我知道的,她就哭了有四次,次次都说不想学英语了。比赛那天有直播,前几天我们都被她叮嘱说要看直播要给截屏,结果到了比赛当天早上,她又发消息说谁都不准看。最后国奖,你当时祝贺她了,她很高兴。这个奖来的不容易,从一片英语专业的人里面杀出来,但从来没和你说过,她应该都是和你讲高兴的事情。
大四的时候,小四决定出国留学,曼谷朱拉隆功莫斯科国立,她就纠结这两个,人家读商科都是什么英国美国,她倒好,要么北纬六十度要么赤道附近。你们当时吵了一架,但小四根本没放在心上,她好像知道你所有的想法,她去俄罗斯那天,你去送了她。我后来也决定留学,不过是欧洲。
后来我和她进了公司,做生意向来讲究利益至上,罗朝暮,你不知道李四夕在这上面有多狠,她不留后路的,第一次商谈那个狠样,我从来没见过,但后来就很常见了,意气风发,她就该永远这样的。
有次我们在法国谈案子,真的特别难,但小四势必要把它拿下,有天我们抽空去吃了个饭,我当时说了一句;小四,这个案子谈不下来就放弃吧,那边会想另一个办法的。
她拿杯子的手立马就停下来了,很郑重的看着我问我;辛继,你相信我吗?
我承认我迟疑了,我当时没有回答她,我的潜意识里觉得我们不可能拿下的。
她看我没说话,喝了口水:辛继,信我,我会的,罗朝暮就很相信我一定会拿下的。
就那一瞬间,我知道我比不过你了,无论之前或者以后,罗朝暮,我知道我在小四那里永远比不过你了
小四去世那天,我看着她,像小时候一样,我总是看着她的,我那时候觉得你们可能并没有如此相爱,但我错了,是小四舍不得,舍不得你看着她先走,所以她换一种委婉的方式来告诉你,要知道,我从没有过这种待遇。
罗朝暮,我是很讨厌你的,我很讨厌你把李四夕抢走,我很讨厌她说她和你灵魂共鸣,明明是我和她从小就认识,从小一起长大,凭什么还抵不过你这个半途出现的人。
我曾经觉得你可能会和小四成为很好的朋友,也仅仅是朋友,小四她说她喜欢你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有病,我当时想的是我要给她找个权威的心理医生看看,但我没有,最后我自己去看了心理医生,她没病,是我病了,喜欢有什么错呢?谁都没错。
我的未来计划里是我和小四,她喜欢到处飞,我就陪她到处飞,她谈判,我收尾,我们俩如此默契,她一个眼神我就懂什么意思,而且我们的爸爸妈妈就是同学,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一起读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同一个高中,甚至同一个大学,连她三岁之后回南方以来的生日我没有一次缺席过,真的除了青梅竹马我再也找不出更好的词来形容我们两个了。但是罗朝暮,我的计划里是她,她的未来里是你,我们只是一起长大,而你们是天作之合,多讽刺啊。
或许像小四说的,我们是默契,仅仅是因为熟悉才养出来的默契。而你们,是共鸣,不用眼神,什么都不用,是灵魂互相吸引,默契怎么比得过共鸣呢?我或许就该勇敢一点,就一点,把小四抢过来,但我不能,不是什么君子不夺人所好,是我尊重小四所有的选择,她选择你,如此而已。
我曾经想过,要是你们两个挑战世俗,挑战所有的异样眼光,按你们的喜好,那结婚的地方应该选在云南,还应该选在春末夏初,还应该是个清晨,毕竟小四怕冷,又喜欢花,你又随着她,那云南真是个很好的选择。你们俩应该办西式的婚礼,在森林面前,在草坪上,走过用鲜花铺成的路,花瓣当然是白玫瑰最好,还应该撒上几朵雏菊,你们俩都穿着白色的婚纱,牵着手,一起走过那条鲜花铺成的路,走到路的尽头,然后互相交换戒指,这场婚礼没有司仪,没有神父,只是你们两个人,甚至都不用很多宾客,可能座位都只需要二十个,来的都是你们的朋友,他们每人带来一束花,而我,放上一朵小小的波斯菊。
我是有多可怜啊,光是想起来,都是遗憾。
道安
辛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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