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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顽帝辛宸(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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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顽帝 作者:作者:辛宸
    大明顽帝辛宸(45)
    只是当时因为有揽月罩着她,早就跟鸨母说过要替她赎身放良,鸨母才忍痛拒绝。
    可没想到,她没有在青楼里被人卖了,却在被赎回家中,成为良家女子后,被自己的亲人卖了。
    那盐商得意地告诉她,他只花了在青楼一半的钱,就从她亲娘手中买下了她,不光买下她的初夜,还要让她以后都成为最下等的贱妓,等他玩够之后,就会把她丢给那些运盐的苦力
    雀歌没听他说完,就用发簪刺穿了他的喉咙。
    他们都不知道,她跟着揽月,不光学会了琴棋书画,还学了一身武艺,光是用一根簪子,就能一招杀了这头肥猪。
    然后她去厨房,拿了菜刀,将那人的命根子剁了,那时他还没彻底咽气,只是无法发出声音,拼命地挣扎,血流了一地。
    雀歌的娘听到声音过来,发现她竟然杀了人,惊叫起来,要让人送她去衙门,免得她连累家人。
    雀歌当时就说,怕被我连累是吧,那我就送你们一家团圆。
    她亲手杀了那个给予她生命,又在她即将看到希望时毁了她的亲娘,还有那个拿着她的卖身钱要娶媳妇的兄长
    等到官府的人赶到时,她束手就擒,供认不讳。
    作者有话说:
    临睡之前打个补丁,雀歌的故事是宋元明笔记小说里的一个记载,原文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原故事结尾小丫鬟没雀歌厉害,知道自己没亲娘卖了就直接跳河自尽。她的小姐出嫁时还想着让人给她送喜帖,想要再见她一面,没想到人没了
    所以就想写这个故事,让她可以活下来,亲手替自己报仇,再见到真心对自己好的小姐姐
    第五十一章
    王守仁看到小太子气得小脸通红,两眼冒火,就差拿刀砍人的架势,也有些无奈。
    殿下请息怒,此案既已报至刑部审核,尚有商榷余地
    朱厚照一听,急忙问道:那能替她脱罪吗?若不是那些人趴她身上吸血还要卖了她,怎么会把一个小姑娘逼到这份上
    他一口一个小姑娘的语气,像个小大人一般,浑然忘了自己也是个孩子。
    更不像是一国太子,而是一个普通的,能感受到他人悲哀与无助命运的有血有肉的人。
    王守仁此刻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自家小辈一般,而非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
    事关大明律,便是太子殿下,也不可轻易替人脱罪,否则连殿下都枉顾法纪,众人效尤,后果不堪设想。
    朱厚照狠狠地一拳头砸在桌面上,难道就这样看着她死?
    王守仁摇摇头:那倒也不至于。
    朱厚照眼睛一亮,充满期盼地看着他:你有办法?快说快说!
    王守仁说道:此案不能从给雀歌脱罪说起,而是要从其母和盐商逼良为娼说起
    朱厚照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未来的圣人,深深感觉,难怪人家能成一代名家,成名成圣,自己却只能当个暴君,这就是说话的艺术啊!
    当年朱元璋为了制定《大明律》,耗费无数心力,几经删改后,最终定稿,发行之时,老朱同志就立下规矩,要子孙后代,务必以此律为本,不得擅改一字。
    后来他的子孙们的确没改《大明律》,但很多地方官员判案时,不仅依律,还要循例决定判词。这律是《大明律》,这例便是已有的案例。
    根据前人判定的案例,循例判决,简单方便,还不用担责,对于那些压根背不下来《大明律》的地方官员来说,循例比依律判决要省事得多,只要在判词中注明循XX年XX案例,便是送到刑部复核,也没有人会去仔细对照前一个案子判的到底是不是毫无破绽。
    反正前面的人这么做都没事,那我照着做也一样没错。
    到弘治朝初期,每年上报刑部审批的案卷当中,有七成以上都是循例判决,少数依律判决的,还是因为前例难找,或者案情简单。
    雀歌这个案子,当地官员也是依例判决,杀三人、重伤两人,当处剐刑。
    她认罪认得痛快,官员们判得也十分干脆,只要等刑部批文一下,便可秋后公开处决,以儆效尤。
    对于解州通判来说,这案子毫无悬念,人证物证俱在,凶手也供认不讳,根本就不曾想过还有翻案的可能。
    可王守仁告诉朱厚照:其实这不是一个案子。
    逼良为娼、女干赢(避免口口谐音字)妇女,按照大明律,亦是死罪。尤其是盐商明知雀歌已赎身从良,还故意诱惑其母卖女,枉顾人伦,其罪在一。
    雀歌之母早年卖女为娼,本已断绝母女恩情,后来连雀歌的赎身钱也是揽月出的。她把女儿卖出去十年,等女儿学得一身本事,养大成人,再骗回来卖与他人。其冷血无情,不配为人母。
    既无母女之名,以药酒迷女干,逼良为娼之罪,便可定她死罪,当处绞刑。
    朱厚照知道当年老祖宗生于乱世,见过太多黑暗,因此在制定《大明律》时,十分严苛,不但法度严明,条例繁复,最终的处罚也十分严厉,动则剥皮腰斩,各种残酷的肉刑令人触目惊心。
    他以为有严明的律法和残酷的处罚高悬于上,就可以让人心生畏惧,谨守法纪。
    要是严格按照大明律,贪污五两以上银子的官员都得剥皮实草的话,大明朝廷得少三分之二的官员。
    大明以孝治国,辱骂长辈,轻则杖刑,重则死刑。可事实上官员判案时,都会调查缘由,进行调解,并不至于一上来就给人依律判决。
    有了这样的先例,后面的人断案时自然会循例判案,久而久之,明律当头照,是非随前例,王守仁入职刑部以后,以原本就十分扎实的律法基础,很快就掌握了由上到下的官员们判案规律。
    朱厚照听得一愣一愣的,可他们都已经死了啊!
    人家包青天是日审人夜审鬼,你这王青天是要连死人都再判刑处死一遍吗?
    王守仁正色说道:不能因为他们死了,就无视他们之前犯下的错。律法面前,人人平等,死人也不例外。
    啊这,朱厚照明白人家能成圣的原因了,无他,这就是个狼灭啊!
    连死人都不放过难怪后来但凡有他指挥的战斗,敌方不光败得快,还败得一塌糊涂,调转枪头成为他的手下的也大有人在。
    雀歌娘和盐商犯罪在先,雀歌杀人,便是自卫,是除害,虽然手段过激,但一为自救,二为除害,能以弱质之身,成此大事,实为不易。然
    王守仁话风一转,说道:她当众杀人,影响恶劣,也不能不罚。
    哦,如果她偷摸杀了,是不是连罚都不罚了?朱厚照已经听得麻木,跟着点头就是。
    那又当如何处罚?
    王守仁一本正经地说道:她如今刚满十五,当杖责一百,流三千。
    杖责一百这里面学问就大了去。那些负责刑罚的差役,都练得一手好杖法。
    听说有的时候能二十杖下去,看着皮都没破,可里面的血肉筋脉尽毁,熬不过两天便会一命呜呼。
    而有的时候,一百杖打下去,看着鲜血四溅惨不忍睹,回家敷上药三五天便可下地,要不了一旬又可活蹦乱跳,一点事没有。
    而流三千就是流放到三千里外的边防卫所充军,男子为炮灰类士兵,女子为军户,耕种屯田,听起来挺好,可被流放的地方不光路程远,气候和地域环境都十分恶劣,加上路途劳碌还没有多少吃的,很多人走不完这流放之路,就会死在半道上。
    像王守仁上次带着李柠等流囚去甘州,若不是他一路照顾,那十几个流囚加上后来他一路剿获的贼寇,光是在路上就得折损一半以上。
    更何况,雀歌这样十五六岁的女子,要面临的危险更多。
    也罢,就先这么办,能让揽月去见她一面吗?
    朱厚照想想,有揽月的身份在那,锦衣卫的招牌放到全国任何地方都吃香,只要没有被刑部批下秋决,她怎么都能保住雀歌这条命。
    王守仁点点头:刑部已下文让解州将雀歌押送京城复审,应该三日后便可到京。不过
    他叹了口气,说道:蓝千户已经去解州了,她接下了押送的任务。想必也怕中途再生事端。
    一介女子,竟能为非亲非故之人,不惜大好前程,如此侠义之情,着实令人敬佩。
    说到底,他肯接下这个案子帮忙,也是听小太子说,揽月救回米鲁,化解普安州即将发生的兵祸,还查缴了安化王的死士和铜矿场,这些功劳累计起来,她能在锦衣卫中连升数级,便是留在京城也问题不大。
    可她竟然用这些千金不换的功绩,换取一个死囚的性命。
    而这个死囚,不光与她非亲非故,半年之前,仅仅是她身边的一个婢女,一个卖身青楼,待价而沽的婢女。
    在别人眼里,或许就是一个可以买卖的物件,可揽月却不惜为她付出自己的前程,若是小太子不答应,王守仁都怀疑她会不会去冒险劫狱。
    从她跟自己说起这案子时那充满怒火的眼神,就可以看出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锦衣卫密谍。
    等翻查了跟她有关的资料后,王守仁更加确定,如果不好生解决这个案子,揽月一定会闯出更大的祸来。
    小姐?!雀歌看到揽月出现在自己面前时,的确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第一时间就去看她身上有没有带刀,身后有没有被人追杀。
    小姐你怎么来的?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莫要弄脏了你的衣服
    雀歌,对不起,是我来晚了。
    揽月看到原本被自己养的粉粉嫩嫩娇俏可爱的小丫头,如今蓬头垢面地半趴在大牢的草堆上,脸上脏得都快看不出模样,若不是狱卒给她指了这间牢房,她定然认不出面前这人就是雀歌。
    我当初就不该让你跟那个女人回去,是我不好没查清楚他们的目的,就让你跟她走
    不不小姐,这不怪你,是我自己傻
    雀歌忍不住落下泪来,哽咽着说道:其实当年我被卖掉的时候,已经懂事了。那时我还求牙婆不要把我卖进楼子里,哪怕卖到个大户人家,我做十几年工,也能赎身可牙婆说,我娘说了,只卖出价最高的
    以雀歌如今的容貌,当初哪怕还是个幼童,也可窥见一二姿色,能出价最高的,除了青楼,还能有什么好地方。
    是我不好,我还心存幻想,以为她回心转意,真的是带我回家,一家团圆
    雀歌哭得稀里哗啦,伸手隔着牢房的栅栏抓住了揽月的裙角,明明小姐都说过会给我赎身,带我离开解州,可我没相信小姐,却跟那个女人回家她卖了我一次还不够,还要再卖我一次
    我杀了她,杀了他们,就再也不会有人来卖我,更不会有人用我来要挟小姐
    揽月蹲下身子,心疼地抽出手帕替她擦去脸上的泪水,傻丫头,小姐是什么人,你难道不知道?他们要挟你,你便带他们来找我,我还收拾不了他们吗?
    不是雀歌拼命摇头说道:那头猪还有我哥他们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脏了我不说,还妄想让我给小姐下药我已经被们毁了,他们还想毁了你,我不容许决不能让他们再活下去!
    小姐你要小心那些人,还有好多人,都妄想欺负你
    揽月恍然大悟,按照雀歌的性子,被父母兄弟出卖,还被那般糟蹋侮辱,只怕当时就存了死志,可她不容许那些人还妄想对揽月下手,所以痛下杀手之后,哪怕入狱坐牢,等待秋决的同时,也是等着再见她最后一面,提醒她小心那些险恶的人心。
    其实揽月早就知道,她这个解州花魁卖艺不卖身,一直是某些人的心头刺。
    对于那些有钱有势之人来说,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想要得到,不管用什么手段,反正他们有钱能通鬼神,总能解决善后问题。
    可他们并不知道,她可不是真正依靠青楼的普通官妓,而是从小就经过严格训练的锦衣卫密谍。
    花魁的身份,是掩饰,也是便与打探消息和接触各色人物的伪装。
    雀歌虽然知道她懂武艺,也有一些防身的本领,却不知道她的真正身份,才会替她担心害怕,不惜一死,也要杀了那些人。
    傻丫头揽月也忍不住落下泪来,我说过会带你去京城,就一定会做到。
    雀歌一惊:小姐你要做什么?万万使不得
    揽月破涕为笑,也不顾她身上的脏污,隔着栅栏轻轻地抱了抱她。
    你以为我要做什么?放心,我不会劫狱的,我本是解州锦衣卫千户,这次立功后,已经调任京都,这次来,正好负责押送你上刑部复审。
    啊?!雀歌呆呆地看着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锦衣卫?千户?
    这怎么可能?传说中那些锦衣卫大人,都是青面獠牙杀人不眨眼的凶神,怎么可能是小姐这般美丽如花儿一般的女子?
    揽月站起身来,拍拍手,拿出了自己的腰牌,刚才去核对文书的狱卒也跟着过来,两人办了交接手续,狱卒方才打开牢门。
    女囚雀歌,出来!
    哪怕踏出牢狱,依然要坐进囚车里,可是雀歌看着前面骑在马背上穿着锦衣卫飞鱼服,腰挎绣春刀的揽月,忽然觉得,原来外面的天空,真的也有一碧如洗的时候。
    又可以跟在小姐的身后,哪怕还锁着沉重的枷锁,哪怕过不了多久就要到秋后处决的日子,雀歌已满心欢喜。
    至少,在还能活着的日子里,可以看到小姐,可以看到她站在那样高高的地方,让所有人都得仰望她,畏惧她,不敢再打她的主意。
    那娇艳灿烂的玫瑰啊,终究要带着满身的尖刺,才能保留独自绽放的权利,而不是在刚刚开始绽放的时候,就被人轻易折断。
    作者有话说:
    晚上还有一更!
    第五十二章
    刑部的复审很顺利。
    因为解州那边虽然判了雀歌死刑,但对她的口供也查的十分认真,连带鸨母和盐商的长随都逮去录了口供,的确都能跟雀歌说的对上,那盐商早有预谋,在被鸨母和雀歌拒绝后,就找上了雀歌的家人。
    证据确凿,也是两方面都有,既有雀歌杀人的证据,也有盐商和雀歌娘勾结逼良为娼的证据。
    有了这些证据和口供,加上王守仁引用大明律中的条款,最终果然如他预料,不用小太子出面,也判了个杖责一百,流三千里外充军屯田。
    揽月终于松了口气,然后就开始发愁流放地的选择。
    三千里外甘州倒是不错,王守仁刚送去了大批流囚,那边正是开荒的时候,也缺人。
    可那儿绝大部分都是男子,女人不止是百里挑一,简直就是千里挑一,把雀歌这样的放过去她如何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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