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汴京风雨下西楼 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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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全彬轻笑一声,不理睬他的调笑话,说道:“不仅如此,那两个契丹使臣还责问官家,大宋为何屡屡欺压元昊,又陈兵契丹境上。说是遣使,实乃兴师问罪。”
    “这么嚣张!这真是……长卿,等哪年哪月你当了太尉,一定得去把那些颐指气使的夷狄都杀光了。这光有一个西夏,元昊已经嚣张得不得了了。如今看这架势,西夏竟和契丹勾结到一块儿去了。想来不出几个月,我们又得与他们打上一场大战。”
    “战事必然会有,也必然要有。”
    孙全彬给自己倒上了酒。
    林东是明白他的。
    战事必然会有,这是两国对峙使然。而必然要有,则是他之野心。
    本朝独有的“内臣监兵”一则,让他身为一个内臣,有了爬到众人之上的一条路。在宫里要熬出头实在太难,他要做的,就是靠沙场上的功绩,坐上太尉的位置。
    到那时,他这内臣,才算当到了登峰造极之处。
    林东前半生也曾想过自己去爬一爬,结果爬到一半,被个女人扯下来了。于是,他便把这份心思寄托到了孙全彬身上。
    替长卿做事,实也是为了让他与自己实现共同的抱负。
    “长卿,你等等昂,我去马车上拿个东西。”林东站了起来,莫名地出了门。不多时,抱了个简朴的木盒子回来。
    “拿着,这是给你的。”林东把盒子随手扔给孙全彬。
    孙全彬打开,看见个瓷像。
    林东笑道:“我去泰山求送子娘娘,大抵太有仙缘,道长给了我一个还不够,又再给了我一个,说要我带回东京,送给有缘人。我思来想去,还是给你好了。”
    孙全彬一口酒刚刚入口,被他的话呛得小咳了一声,抬眼看向林东,那不正经的模样几十年没有变过。
    他道:“你自己留着吧。”
    都是阉人,什么子不子的,说来也不怕笑话。
    林东却言:“哎,你生不了,总养得了啊。养子也是子嘛,这送子娘娘送的又不一定就要是亲子,也许你收了,正好给你送来点子缘。不然,你这不是绝后了么。”
    “……你也要绝后了,自己留着吧。”孙全彬又把瓷像扔给他。
    林东单手接着瓷像,往桌上一摆:“爱要不要,我反正给你放这里了。真不想要的话,那就扔掉好了。不过你想想,要是你将来真当了什么太尉,你儿子可就是衙内了。”
    林东甩甩袖子走了,将瓷像留在了雅间的桌子上。
    孙全彬看着这端庄美丽的送子娘娘,总觉得送子娘娘那双明眸也在看着他。
    他虽是内臣,但对泰山送子娘娘的灵验也早有耳闻。宫中曾有妃嫔与官家提过,要去泰山拜送子娘娘,却被官家以过于铺张而制止。
    其实这本不是什么铺张的事,无非就是一行人出个宫,去趟山东的事。
    官家担忧的铺张,乃是天下子民总爱效仿宫中人之行事。若是宫嫔们去拜了送子娘娘,子民们便会觉得送子娘娘一定是天底下最灵验的神仙,届时无论家财几何,都势必要踏破泰山的山门。群起涌入,也不是什么好事。
    身为内臣,他对子嗣无望,也不曾动过收养养子之心。曾有小黄门带着厚礼想要认他做干爹,他也都是一口回绝的。孑然一人,无有什么牵挂羁绊,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反而是好事。
    可看着瓷像,他也不禁起了好奇:送子娘娘的灵验,是否也会灵到他的头上?
    瓷像中,送子娘娘嘴角那抹笑意,又是什么含义?
    三月,殿试如期,御崇政殿,钦点进士杨寘为状元。
    新科状元不仅是殿试状元,更是省试解元、礼部会元。三元及第,风头无两,马上套着红花,绕着东京内城游了足足三圈,供东京城人仰瞻。
    因是状元,杨寘被授监丞、通判潁州,街巷之中,处处都是对这位状元之洪福的羡慕。
    有知道他的人说道:“这人真真是好福气,知道么,原本的状元其实不是他。他本是拟录的第四名,被官家调到前面去的。”
    “被调成了状元?这是怎么回事?那么原来的状元又是哪个?”
    当下说话的人,看着像个游闲的衙内,大抵是有父兄在朝堂做官,故而知道得清楚些。茶坊之中闲谈罢了,他也不跟旁人隐瞒,接着说道:“原来的状元,是从抚州临川来的,叫做王安石。他本来是拟录的第一名,却被官家和杨寘调换了位置,反倒成了第四名去呢。”
    “官家好端端的,调他们名次做什么?难道是因为杨寘的哥哥是杨察,而杨察又是主试晏殊的女婿之故?”
    “那可不是……”说者喝了口茶,笑道:“王安石这人,是个大才,文章写得好极了,可惜用错了典。他在文章里议政,写了句‘孺子其朋’,犯了官家忌讳了。《尚书》里头写‘孺子其朋,孺子其朋其往’,那是说当时的皇帝是个小孩儿,得和臣子们好好说话。如今官家都多大了,王安石还说‘孺子其朋’,这不是用错了典?就这么四个字,害他丢了状元呢。”
    “哦!原来如此!”众人都笑起来,“所以说,这典用多了,还不如不用呢!”
    闻喜宴上,进士们簪花乐饮,无人知憾失状元的王安石是喜是忧。一声“介甫”,两厢饮酒,此后王安石便是淮南节度判官。仕途如何,更待将来作为。
    春日回暖,东京城的百姓们才不再议论着这科之事。
    契丹的使臣们骑着马慢悠悠地出了城,他们本是来讨要关南之地的,可关南之地是燕云十六州的隘口,官家和朝臣们绝不允许契丹夺取。两国你来我往之间,又提起西夏的元昊叛乱。
    这下可好,等契丹的使臣走了,朝臣们便又开始吵嚷。一帮人说着要以礼义文学教化之,一帮人说着要痛击之,还有一帮人说着要仔细修筑防御,以待来日大战。
    孙全彬自然主张开战,但他并不能在朝堂中上章说话。轮值侍御,也只是站在官家身侧。哪知朝臣们谈论着契丹和西夏的国事,忽然就说起了他。
    谏院左正言举着笏板,气势汹汹地站了出来,说道:“臣要参劾内侍押班、并州代州都监、渭州兵马钤辖孙全彬失职之罪。”
    这站出来的人,便是当初内侍都知王守中病故,而上劄子反对官家厚赏王守中孀妻幼子的谏院大臣。这不是他第一次针对内臣,看来是早对内臣有许多不满。
    趁着如今朝臣们在议论与元昊的战事,忽然又站出来凶一凶,以示自己对内臣之鄙夷。
    官家微微侧脸,不动声色地看了孙全彬一眼,只见他面无波澜,似不曾听到下面弹劾自己的声响。
    谏官又高声说道:“康定元年时,元昊曾广派间者,摸入东京城中刺探消息。官家圣明,早早派出禁军,遍东京上下搜查,擒获间者若干,唯独跑走一少年。官家命内侍押班孙全彬亲往追捕,是乃要责,不可推脱,然孙全彬却失职,终不曾捕得此人。京城百姓终日惶惶,死了三个无辜平民,也有失大宋国威,终至今日西夏、契丹之张狂。”
    这是谏院的左正言,李诀身为御史台长官,对他多有些了解,知道他最看不惯内臣,尤其不赞成内臣监兵。可他这时说的这些弹劾之语,李诀却觉得未免夸大了些。几年前的事情,此时拿出来说,还说是这么件事造成了今日西夏之嚣张,实在也不算妥当。
    因事关孙全彬,而孙全彬又事关朝云,李诀难免上心,也悄然抬眼向上看去。孙全彬静静立在官家身侧,不怒不躁,自有一番从容。他站在那里,虽是内侍服饰,却比身旁别的内臣更加高大,身板亦是挺拔的。
    一派气势威严,不输朝上的武将。
    李诀低下了眸子,心中竟莫名生出几分遗憾:这样的人,若不是内臣该多好。
    这件多年前的事,放到这时候出来说,难免有翻旧账的意思。
    朝臣们心照不宣,知晓这是左正言在接机打压日益权重的内臣。不过自然有向来不喜内臣的臣子出面附和,一时间,朝中竟是一片对孙全彬的弹劾之声。
    官家咳嗽一声,让朝臣们先静一静。孙全彬就站在他不远之处,却始终没有一句辩驳。
    文臣们的弹劾是很难不搭理的,若是朝堂上不搭理,他们便会闯到宫门口请对。官家被臣子们堵在宫门里何止一两回,被大臣们的唾沫都喷过十来次了。
    他思索思索,随即说道:“既然卿等如此上奏,孙全彬想来也确有失察之责。朕谕,责令渭州兵马钤辖孙全彬即日赴本镇,非诏不还京。”
    群臣一片默然。
    赴本镇?
    对京官而言,赴本镇,便相当于被赶出了京城,去到自己领职之地就任去了。虽说官位不升不降,可此等责令,无异于贬谪。
    通常,只有身有罪责的京官,才会被责令赴本镇,离开东京。
    但群臣们又想:孙全彬如今领了渭州兵马钤辖,让他赴本镇,不就是让他去渭州去做钤辖渭州兵马么?
    渭州可是这些年与西夏交战之重地,战时让内臣监兵已是他们极力反对之事。孙全彬如今在东京,管不到渭州,在那里的钤辖官本是个虚职。但如今让他直接去那里做起了实职,岂非真要去主掌前线战事了?
    官家这一招,是明贬实升,又堵住了文官们弹劾的悠悠众口。
    孙全彬的脸上,总算有了一分波动:他深知,这是官家把前线作战的机会交给了他!
    他的时机,总算要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赴本镇,就是原本领了外地官职却在留京城工作的官员,此后要前往自己官职所在地去工作了。
    第115章 雁儿
    春日,朝云终日困倦。
    朝烟当年有孕时,从两三个月开始吐,一直就没停过。朝云倒是还好,稍有些显怀了,也并不干呕恶心,只是每日醒来不多时,就又觉得倦怠想睡。
    反正朝烟从早到晚都不许人放她出去,又拿走了她的抄本,她在屋子里头也没事情做,每日也就是吃吃睡睡。
    原本总爱和她说闲话的雪满安静地坐在地垫上,姐儿睡,她便也跟着睡一会儿。
    若是姐儿有什么动静,她随时便能醒来。
    自从当初姐儿在三清观出事之后,雪满的心里便总是充斥对姐儿的愧疚。若非她让白草去买羊肉汤,而她自己也下山去找白草,那郑迢就不会有此可趁之机,姐儿便也不会出事了。
    如今姐儿浑浑噩噩,白草魂魄归西,她实在悔恨难当。
    朝云在床榻上梦呓,呢喃着:“雁儿…雁儿……”
    雪满便想:姐儿这是想念雁飞了吗?
    雁飞从小就做姐儿的贴身女使,如今嫁到了外头,怀着身孕,要再回来探望姐儿未尝不可,只是有些麻烦。
    她不知道,姐儿梦到的,其实是天上连翩飞过的大雁。
    朝云又做了这个梦。
    有人送了她一匹烈马,要让她驯服。
    上一回做这个梦时,她并不知道那人是谁,也看不清自己身在何地。
    如今再把这个梦续上,竟然看见,自己坐在烈马之上甩动着缰绳,马蹄下踏过无垠的枯草。焦黄色的草场并无生机,却因这样的萧瑟而更添了豪情。
    她转过头,得意地朝着赠给自己马的人大笑:“长卿,你看,我还是能驯服得了它的!”
    赠马者身下也骑着一匹乌骓,一身甲胄曾在梧桐林中见过。遥遥地,朝云看见他那张面白无须的脸。那是孙全彬,她看得真切。
    孙全彬驾着马奔来,骑到了她的身侧。
    “可要当心,这马烈呢。”
    朝云并不当回事,仍旧飞驰。
    一阵阵专属于西北的寒风凌烈地吹打在她披散的发上,枯死的草混着浑浊的泥的气息自下而上地弥漫,铺进她的耳鼻。远处有牧民幽辽的歌声,像是要把这片草场上万年的往事,用风中含混的乐音讲述给烈马与野狼听。
    她抬起头,便是南飞的群雁。大雁的羽翼被它们以轻盈而苍劲的力道扇动,带起野草之上的尘泥与纤沫。
    朝云转头问孙全彬:“它叫什么?”
    问的是马儿的名字。
    孙全彬道:“它没有名字,你可以给它取一个。”
    “嗯。”朝云再一次抬起了头:“那就叫它雁儿吧。”
    他不必问为什么,看着天上高寒之处飞着的鸟,心与朝云的眼睛一样透澈。
    “好,就叫它雁儿。”
    “雁儿……”朝云摸了摸马儿的鬃毛,“雁儿,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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