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阻止我攻略男主(56)
在她面前,王上就像是只温顺的猫。
没走多久,便看到细雨停下,天色也不再阴雨蒙蒙,太阳虽已落下,天边却升起一道曙光,勾勒出蔚蓝色光景。
天空飘着夜光云,虽是夜晚,但这曙光能让人看清一切。
这是白夜,仿佛来到了人间的尽头。
周围没有山,只有茫茫无际的平原,和一条蜿蜒的长河。长河边种着大片大片的红色彼岸花,曼珠沙华,妖冶而华贵。整个场景,暗暗隐藏着一种诡异的美感。
这是忘川。敬长生手指向远处,那边是奈何桥,有些远,这里看不见,李思念想去看么?
原来他当真立于枯骨之上,做了这阎罗十殿的王。
但对于李思念而言,长生就是长生,不管他做什么,变成什么样,都是长生,她喜欢的长生。
先不了。虽然忘川很吸引人,她看到一个更感兴趣的东西。
指向不远处的竹屋,那竹屋跟人间那个很像。
我想去那间竹屋。
敬长生点点头,我正想带你去那里。
离竹屋还有一小段距离,他边走边说,冥界的土壤只能开出这种花,即便把人间的土背来,也不能开出别的花朵,而且这种花还只能在忘川河畔开。不知你喜不喜欢。
喜欢,很喜欢!长生种的我都喜欢!李思念超级捧场。
彼岸,美丽而又残忍的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见。如果长生知道这花的寓意,不知还会不会种。他只是单纯地想种花给她看而已。
幸好,他们并不像这花。
见思念开心,长生也开心,颇有些邀功地说,还种了西瓜,只不过还没熟。
他眼睛很亮,嘴角浅浅地笑着,好像在说,快夸我呀。
自然看得出他的心思,李思念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落下轻轻一吻,好棒!
得到夸奖,长生也拉着她跑得越来越快,三两步便跑进竹屋中。
竹屋里的陈设跟她离开时一模一样,墙面上甚至还贴着摇摇欲坠的囍字。
你把家搬到这里来啦。
嗯!敬长生笑着,用力地点点头,它会一直陪着我,李思念也会,对么?
不用担心,这次真的不会再走了。思念捧起他的脸,额头贴着他的额头,让他慢慢安心。
不希望他每天再担惊受怕,担心她到底会不会走。她要给他肯定的答案不会!
耳鬓厮磨,长生向来相信思念说的话,思念用这般肯定的语气教他安心,他怎么能不安心呢?
长生肉眼可见地由沉闷变得活泼,因为李思念不会走了,永远都不会。
你的衣裳湿了,换身干的吧,我给李思念准备了好多好多。
嗯嗯。思念笑着点头。
以为前面就是衣柜,她顺手打开,结果却看见里面堆满了画纸。
画纸太多,这柜子已经塞不下了,一开柜门,数以万计的画纸便从柜子里飞出来,若不是敬长生拉着,她一定会被埋在这画纸下。
纸上画的是她,各式各样的她。
李思念在吃饭,李思念在睡觉,李思念在扎头发,李思念在捉蛐蛐,李思念在煮面条,李思念在教他写字李思念在做各种各样的事。
最开始,敬长生画得并不好,眼睛跟眉毛连成一片,简直都不像一个人,这画要是被李思念看见,定是要追着他满院儿打的!
但后来,因为不停画,不停画,画技暴长,那画中人竟然栩栩如生,仿佛呼之欲出。
最开始画得不好的时候,他很着急,笔触混乱。他害怕自己画不出李思念的样子,如果画不出李思念的样子,在李思念还没回来的时候,他岂不是见不到她了么?
所以他只能一直画,一直练习,如今,他成了画李思念的一级大师。当然,这位大师除了李思念,谁都不会画。
这样的画,还有几柜子?看到眼前这般震惊的场景,李思念嘴唇不由颤抖。
很多敬长生小声说,那些日子,嗯太无趣了,我只能画这个。
李思念走到另一个柜子,打开,依旧是满满一柜子的宣纸,不过那纸上不是画,而是字。李、思、念,三个字,她的姓名,被他密密麻麻写满数万张纸,字迹从龙飞凤舞变成了瘦金小楷。
李思念说我的字写得像鬼画符,我这是在练字!敬长生目光看向别处,俊俏白净的脸颊越来越红。
滔天的爱意可以自己说出来,但要是被她发现,那就不太妙了。
哦,练字啊,长生练了几个字?李思念笑着拿纸笔写下一个字,我来考考你吧,这个字念什么?
她在纸上写下一个饕餮的饕。
嗯食?
李思念:认字认一半,搞半天这么长时间只写过她的名字。
让众鬼臣服不需要会认很多字,但需要会画符,更需要一些手段。不过敬长生还是想跟着李思念多学几个,主要是想要她多陪陪他,这才是最终目的。
以后每天都会教我练字吗?
当然!每天都会!
敬长生忽然看着她笑。
你笑什么?看着他笑,李思念也想笑。
我发现,我果然很喜欢李思念。
那你有没有发现,李思念也很喜欢你?
他扑过来,一把将她抱在怀里,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发现了。
始终穿着湿衣裳终归是不舒服,几只剪纸小人提着件干衣裳嘿咻嘿咻地飘过来。
它们看上去也很想念她,飘在她周围转圈圈。
长生,你也快把湿衣服换下来吧。
他小声地嗯了声,可是却始终没动,像是在犹豫。
看出端倪,李思念直接把他的衣襟扯开,雪白的皮肤上,竟是纵横交错的伤痕,旧伤已经淡去,又叠着新伤,如此反复。六枚铜钱被红绳挂在他的脖子上,与伤痕放在一起,显得诡异般凄美。
六枚铜钱是她送给长生的红包,他居然还留着。
可是这伤呢?扯在衣襟上的手在颤抖,指着那伤痕明知故问 ,这是什么?
是我在想你。敬长生把脸别向一边,不去看她,不敢去看她。
李思念不知道,三千年究竟有多久。他的声音轻而缥缈,就像是山涧的雾气。
实在是太久了,久到让他几乎快要把李思念忘记,久到让他们的过去成为历史,在史书上留下寥寥几笔,一翻页,便没了。
时间能抹去很多事,包括记忆。在这样长的时光中,他能忘记很多事,可独独不能忘记李思念。每当发觉到自己快要想不起来李思念长什么样时,便在身上划一刀,然后是,两刀,三刀,四刀,每划一次,便增加一刀。
有时他想,李思念是不是不会回来了?如果会回来,他还要等多久呢?经常有纵身越下狱火池的冲动,那火能将灵魂烧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毁灭。
可是,他还想李思念,李思念说过这次不骗人。是李思念让他重新活过来,所以不想杀死李思念给他的灵魂。
他不过与她朝夕相处一年,却要用三千年的等待换来一次相遇。
那一年跟三千年比起来是多么渺小而短暂。
一位少女抱着罐蜜糖,看他可怜,心生怜悯,所以才蘸取一指蜜糖放在他唇边。可是少女抱着蜜罐一阵风似的走了,他想再感受一次那份甜蜜,却要接受无尽的等待。
很少有人会对那一点点甜蜜惦记一生,但他不是正常人,他的感情是暴风雨来临时的海面,而且永远不会停止。他只会爱上一个人,涛涛爱意不止不休。
而李思念是海面上的灯塔,无论波涛如何汹涌,她都会立在那里,绝对不会因海浪太过猛烈而退却。
三千年究竟有多久?李思念当然知道,从殷商到满清那么久,这中间改朝换代二十个。只是,这太抽象了,她能想象出来,却感受不到那漫漫岁月里无尽的孤寂。
四年已经很长了,有时她甚至会想不起长生的模样,只能用力去想。事实上,人的一生很短,怎么可能忘记对自己重要的人呢?或许面容会模糊,但绝不会忘记他的存在。不过李思念想要一直记得长生的样子,她不想忘。
可是书里过了三千年,三千年,她甚至能忘记自己是谁。这不是时过境迁,而是沧海桑田!
长时间疯狂地等待并没有夺去敬长生的灵气,反而让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在看向她时,变得越发热忱。
嘴唇颤抖,她俯身去亲吻那伤痕,一道一道,每一处都不落下。
痒他轻轻哼唧一声。
等这么久,一定很辛苦吧。
辛苦?辛苦是什么?
还好他并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她希望他永远都不要明白。
辛苦就是李思念停顿半晌,决定换个解释。
直接扑在他身上,把他扑倒,扒开衣裳,从下到上,亲吻伤痕,最后咬住他的嘴唇。
纤细的女孩子能有多大力气?只不过是他在放任李思念对他这样做而已。
为了让你不那么辛苦,我决定这次在上面。她在他耳边悄悄说。
李思念想要我。他喃喃自语,然后恍然大悟般笑道,可以啊,李思念在上面。
李思念想怎样都可以。
双手掐住她的腰,好让她别倒下去。
如今鱼儿岿然不动,倒是那池中的春水,四处涤荡,哗哗哗。
掐腰的手顺着腰线下移,从大腿摸到小腿,最后捏住脚腕。
那枚苗铃银镯呢?叮当叮当的声音很好听。
在包里在那边戴不太方便。李思念气喘吁吁。
果然,在上面是要比在下面累一些。下次还是在下面吧
我想给李思念戴上,以前都会有这个声音。
嗯。说起这个,她脸有些红。
叮当叮当,铃音乱响。这次的铃声要小一些,但高低起伏,依旧错落有致。
李思念。长生喊她的名字,声音很轻,喘/息着,如雾般缥缈。
嗯?
我想,我大概不是喜欢你,而是爱。
李思念停下来,静静地看着他。
是爱。他忽然变得狂热,我爱李思念,永远永远。
因为爱你,我会拥有永恒的生命,而我会用永恒的生命去爱你,如此往复,便是永远永远!
只有爱你,才会让我活过来。
枯骨生肌,贫瘠的灵魂开出花朵,一俱行尸走肉才会有生命的方向。
长生为何长生?这便是原因。
[嗨皮恩钉系统主动为您服务,让我来测一测他的好感度。]
[嘶烫烫烫烫烫!!!冒烟了冒烟了,呼呼呼]
[早上中午晚上好,除了你们两个!有事才叫我,没事别乱喊,再见!]
看着长生狂热的模样,思念笑起来,眸光晶莹,似是有泪。
俯身吻住他的唇,我也爱你,永远永远。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啦!我打算写个平行番外,就是长生没等那么久的现代篇。最近三次元比较忙,可能得周五才能开始更,到时候再见哈~~
还有,思念你写饕餮给小病娇认,也太为难他了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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