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354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由于嫌疑人年龄较小,且巴伦城曾是“天使魔鬼案”的发生地,因此该案被称为“小恶魔案”。
    随着时间推移,小恶魔案的热度持续走高,线下有各城民众发起的请愿游行,网上严惩凶手的呼声更高,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家庭信息被曝出,案件细节传得真假莫辨,并引发一系列质疑法律公正和人性善恶的讨论。
    案件中的受害人,是单纯无辜且毫无自保能力的幼儿;而加害人同样是孩子,通常不会触发人们的警惕心。
    恰恰如此,也是这案件的恐怖之处。
    你意想不到的恶毒,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刺入最柔弱无助的要害,且没有理由。
    而行凶者很可能无需遭受惩罚,比如两人中十岁的那个,按照联盟法典的规定,刑责年龄最低为十二岁,十岁的从犯他还只是个孩子,监护人赔点钱就能领回家爱的教育了。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他的罪行甚至不会被公开,更无法被查询,只要搬个家改个名字,完全不耽误他今后再害别人。
    这谁看了血压不高?
    沈夜问:“这案子也不用我么?”
    白旸抽出纸巾抹嘴,若有所思。
    “十岁那个,似乎是障碍者?”沈夜没放弃,“正常这个年龄,精神力分化已经确定,普通人在十岁之后才精神力发育正常的不足6%,他是普通人的概率仅有障碍者的十六分之一,但是……他是特异者的概率可能是百分之百。”
    而能够区分障碍者和特异者的,只有沈夜一个人。
    白旸也在他对面打了一张光屏,内容是关于注册特异者管理方式的听证会,关系到数千特异者未来的人身自由和隐私尊严。
    “我纠结很久,你知道的,十岁的身份很可能对听证会结论产生决定性影响。”
    如果他是个特异者,公众对特异者的恐慌和仇视会迅速拉升至高位,那么沈夜曾经希望的对特异者“更加人性化和公平”的管理改变就不可能实现,保不齐听证结论会事与愿违变得更加苛刻。
    特异者向来是一个变数很大的群体,他们为善和作恶对社会影响的指数倍于普通人。
    又因为特异者易于隐身在障碍者之中,他们也间接决定着这两类数量占绝大比例人口的关系好坏,从而决定社会和谐与否。
    规则对特异者越苛刻,特异者也越倾向于对抗规则。
    何况,联盟注册的特异者仅是一少部分,更多藏于茫茫人海的特异者每时每刻都可能利用隐藏技能做大概率无法被发现的事。
    特异者究竟是朋友还是敌人,这很值得思考。
    朋友的脖子上不能套着枷锁,否则像“还乡团”“神社”之类的组织就永远不会消失。
    “但我觉得,很多人还是希望知道真相的,也有能力分辨‘真相’的真伪,尤其那些作为联盟脊梁的人。”
    沈夜说,“是看得见摸得着可怕,还是闭目塞听身处迷雾可怕?魔法能打败魔法,但真相才能支撑现实。一个利用虚景迷惑欺骗民众、把民众当傻瓜的联盟,就像一位谎话连篇PUA孩子的母亲,要么养废孩子,要么失去他们。”
    当晚,沈夜对白旸说的一些真心话,他后来同样在听证会上说了一遍,并获得了比预想更多的认同。
    很多人为了生存于世不得不戴上面具,但这世界也并非很多人想象中那么虚伪,只要有人率先亮出真心,总是不缺回应。
    沈夜参与了“小恶魔案”的侦办,乔装约谈十岁男孩后,确认他是个特异者。
    这项身份鉴定推翻了之前的案情,十岁男孩最终供认,自己才是凶案主谋。
    十岁和比自己大两岁的好友临时起意搞一场恶作剧,他俩用兔子糖从专注看光屏的父亲身边骗走了23个月大的幼童。
    当二人像曾经虐待小动物那样伤害幼童取乐时,十二岁被同类的哭闹和求饶吓退了,想放弃作恶逃离现场。
    十岁觉得他很废物,恼火他的背叛,于是使用精神力影响了十二岁,让他成为暴行的主要实施者,以此获得整蛊和报复的双重快感。
    二人最终将幼儿虐杀致死并焚毁尸体。
    警方侦查中,更多直接证据是从十二岁身上提取到的,那孩子因为害怕承认得痛快,但无法说清作案细节。
    十岁也表现得惊慌无措,总是痛哭,像个被带上歧路又迷途知返的懵懂孩童,后怕且悔恨。
    几乎所有办案人员都要被十岁成功欺骗了,他内心涌起强烈的满足和爆棚的自负,以一己之力耍得一群大人团团转,把锅甩给比自己大的蠢货,那些恨他恨得牙痒痒的除了喷唾沫敲键盘,真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呢。
    对了,警方还要硬着头皮忍着恶心保护他的隐私和安全,哈哈哈,实在太爽了,太好玩了!
    十岁每次接受问询都有家长陪同,问询结束就可以跟着大人回家,继续看动漫、吃快餐、玩游戏。
    他父母非常讨厌这种没意义的问话,翻来覆去总是同样的问题,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和交际,没时间浪费在小孩们的破事上。
    于是某次问询结束后,治安所新来的年轻胖警官周到提出可以开车送他们回家时,夫妻俩欣然接受。
    职场新人总是创造机会表现工作热情,十岁的父母直接离开警署去忙了,把十岁扔给了这发光发热的小警察。
    --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