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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为主》1-end+番外 by 苇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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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市,曹佩琛是个人物,这倒不是因为,他是本市乃至本省财政系统最年轻的副局长,当然更不是因为他本系统惟一一个任期之前妻子已经过世,任职之内却没有再婚甚至也没有绯闻对象的男人。曹佩琛是个人物,大家都知道,但是没有人说得上来他究竟厉害在哪里,当然,也许这就是他最厉害的地方。
曹副局长为人很低调,有一部车,但是普通的丰田;有一套房子,虽然三室两厅,又在本市最幽静的别墅区内,但是装修简洁,而且是他名下唯一的房产;儿子曹京十六岁,上的也是普通公立高中,不像其他那些红朝干部子弟动不动就上伊顿公学,常春藤联盟;虽然喜欢穿手工订制的西服,但料子用的却很普通,求的只不过是个舒服。
曹副局长笑得不多,但是笑起来的时候很亲和也特别有魅力,不过,也有一些跟他私下有些过节的人,这样形容:不笑的时候还好,笑的时候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曹京在本市第三高级中学读高中一年级,住校,每周六回家,曹佩琛固定会去接他下学。偶尔在门口也会遇到一些媒体方面的朋友,每当这个这个时候他总是会面露微笑,那种微笑,用本市晚报社记者蒋其昌的话来说,那是可比美日本第一推销员原一平的“百万美元微笑”!
每次看到父亲亲自来接,同学们都会羡慕曹京有个当大官的爸爸,不但长得帅人和气,还对他这么好。
其实曹京跟父亲之间的关系如何,只有他们两个人明白。四岁之前他都跟着妈妈在西南边陲某县城的农村长大,这个父亲对他而言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亲。
当年曹佩琛的家庭成分不好,在文革中受到冲击,父母下放的时候舍不得丢下才两三岁的儿子,只好把他带在身边。
到底是大城市来的,父母又都是当年大户人家出身的知识分子,曹佩琛从小在村里就是一个特殊的孩子。当然也有小孩因为他黑五类的身份欺负他,可是谁都知道曹家儿子又漂亮又聪明,妈妈还整天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跟那些穿着破旧的卫生衣拖着两条鼻涕虫的农家孩子相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有时候听他们一家人撇着京腔也让村民们莫名地觉得洋气。
虽然父母都是右派,但并不妨碍他们在农村干出点实质意义的事情。曹京的爷爷早年学的是水利工程,也懂一点无线电,一下去就帮村子装上了喇叭让大家每天都能听到最高指示,后来还组织人给村里修了个水电站,全村通电的那天公社党委书记和生产队大队长简直拿他当神仙。
奶奶下放前是个医生,村民一旦有个头疼脑热免不了都要来找她,这位大小姐虽然不习惯这种脏乱差的地方,可是遇到了这种倒霉事情事情竟也从不抱怨,良心又很好,村里没有西药她经常为了采一味草药走上十几里山路。
曹佩琛就是这样在各种赤裸裸的鄙视和暗暗的羡慕中长大。那时候普遍都看不起臭老九,可是天生的读书人曹佩琛却学习优异,公社党委书记从小就看好他,生怕他们家一旦返城这里一堆事就再也没人帮忙张罗,曹佩琛刚到二十出头就被迫娶了党委书记的女儿——就像一个和番的女人,如果他不这么做,父母就无法落实政策返乡回城。虽然现在看来就是一个笑话,但是那时候的机会却都是稍纵即逝的,没有人敢去赌。
后来曹佩琛顺利考上大学,找了这个光明正大的借口离开了那个地方和那个他根本不想要的乡下老婆。在北京读完大学被分配到南方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进了财政局,凭着他的能力和手腕平步青云。那个一直想从农村跑来投靠他的女人最终没能熬到老公的首肯,在曹京才两三岁的时候死于一场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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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说曹佩琛一定是当了陈世美,不过当那个前党委书记岳父找到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再婚。老头年纪大了,老太太又已经去世,舅舅舅妈看曹京如同眼中钉,再者说家里条件肯定也不如城市里当公务员的男人好。生怕亏待了外孙,商量只下岳父发现曹佩琛竟然并不反对带着儿子生活,虽然舍不得还是把外孙留在了城里。
曹佩琛时任财政局的科长,平时应酬不少,之所以同意收留曹京,其实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前岳父那老东西也是个有点小九九的人,来找曹佩琛的时候,特别挑他上班期间,跑到财政局大门口,自报家门是曹科长的老丈人,给他送儿子来。单位的人因此都知道了曹科长有个小公子,如果不收留下来,名声不好;另外一方面,曹佩琛有他自己的想法,四岁这个年纪正是上幼儿园的时候,他已经打算好,到时候把儿子直接往幼儿园一扔,也不会妨碍他工作。
有了这两层考虑,曹佩琛才接的“单”。
哪想到上学头天,他就发现自己想错了。
那个野猴子一样的儿子,打头一眼看到他皮肤晒得漆黑,眼珠贼亮,他就该知道,这是个不好收拾的东西。
话说这天,他大清早的,带了儿子去幼儿园报名,出门的时候儿子还没睡醒,迷迷糊糊的见到有人靠近,就叫了声外公。那土里土气的腔调,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激起曹佩琛一腔的怒火,他控制不住一巴掌打在儿子脑袋上――为了名声,他是不会打脸的――厉声说道:“不许这么说话!”
儿子开始有点懵,等反应过来自己挨打了,登时不答应了,一个鱼跃从床上跳起来,“草你先人的,龟儿子敢打劳资!”抓住他的胳臂就是狠狠的一口,咬着还不松口。
男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那小孽障从胳臂上甩下来的时候,发现手臂已经被他咬破了,一排整齐的牙印深深印在肉里,痛得简直钻心。
曹科长虽然小时候吃过苦,仗着父母比较受人尊敬,其实做过的粗活儿实在不多,皮肉娇嫩,这还是头一次被人咬伤,登时一把无名火烧起八丈高,也不管那孩子才四岁,将他抓起来朝着屁股上就是一顿痛揍。
哪知道那小家伙也不是省油的灯,一巴掌才落到他屁股上,人已经哭得三里外都听得到了。不仅如此,他两手两脚也不闲着,净朝曹佩琛身上招呼,脸上脖子上手臂上,又抓又咬,又踢又打。直把一场架打得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半小时激战下来,曹科长仗着成人的体力制伏了这野猴子,成功的痛揍了他一顿之后,给他换上干净的衣服,也不让他吃饭了,直接就拉出去,准备送去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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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曹科长家到幼儿园,走路要半小时。那时候曹科长还没车,就骑了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