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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外星系本来就是帝国一部分驱逐犯的汇聚地点,这样的混乱,自然会让一部分人有机可乘。
比如现在安然坐在酒吧角落里的黑发男子。
黑发男子头发半长,卷在脖颈,侧头拿起酒杯的时候隐约漏出了白脂一样细腻的皮肤,一点红痣如同朱砂一般祸人。
还未等他手中的酒杯放下,旁边进来了两个体格健壮的男人。浑厚的哨兵信息素扑面而来,黑发男子依然称得上姿态优雅地品着酒,劣质的马基安酒,被他喝得如同国宴中的上品五星酒。
那两个哨兵风尘仆仆的进来,酣畅淋漓的管酒吧老板要了两杯黑啤,对干了一杯,才松懈下来。其中棕发哨兵先道:“我说,你说的那个消息,靠谱吗?”
另外一个矮个哨兵又要了一杯啤酒:“你说下周中央军队过来的消息?”
“是呀。番红这边虽然条子是多,但是整装军队可不常见。派过来是要干什么啊?”
“谁知道啊!中央要干嘛谁能知道,听任务处的人说这次是精英兵,保不齐有什么大人物过来呢!”
“嗨!大人物还能来番红这小破地方,不直接去驻扎桉叶吗?”
“这个你不是也知道?桉叶最近不知道为什么,驻扎进了一大批部队,基本把桉叶军站占满了。我估计是没地方才……”
“喔!兄弟,别吓我,这么快就把桉叶的驻军站沾满了?这也太多了吧!难不成,这边是要发生什么事情?”
“我哪里知道啊,咱们有啥可担心。就算是虫族来袭,咱们都是哨兵,打不过还跑不过吗?哈哈哈哈!”
“也是,也是。”
两个五大三粗的哨兵勾肩搭背,正要走出这酒吧。棕发哨兵突然鼻子一动,表情惊讶,转头看向了一个角落:“哎呦喂?番红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向导?”
角落里的黑发男子,正是霍曼,玩味的努了努嘴角,抬起了头。
未成年的时候,他吃药吃坏了身体,对信息素并不是很敏感。而自己身上的向导素味道也相当不明朗,淡得他都不用想办法伪装,百分之90%的哨兵就都问不出他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只要不亮出精神体,根本没有人知道他是向导。
但是却没想到,这个棕发雇佣兵竟然能发现他?
外星系的向导非常少。
至少霍曼来到这边,见到的向导不出一只手。
作为稀缺到奢侈的资源,向导自然就不像内星系那边一样,得到良好保护。如果单独外出,就很容易受到袭击。雇佣兵团如果有一个向导,那根本就是镇团之宝的存在。因此就算有向导,除开必要任务,都想方设法的隐藏着自己,或者被自家兵团保护,哪有人大喇喇的坐在酒吧里喝酒啊?
因此还没等霍曼反应,棕发哨兵先惊讶起来了:“这是真向导还是假向导?”
这些亡命天涯的雇佣兵,哪想过这辈子还能和向导结合?那矮个哨兵一听朋友这话,眼睛也有些发红了:“你说哪个?哪个是向导?”
霍曼晃了晃酒杯,长久不见太阳的雪白皮肤在一群暗扑扑的人群中像是一道两眼的风景线,让棕发哨兵奇怪刚才怎么会没发现他。
就算不是向导,单纯从美色上来说,都不是一个基准线上的。
“黑头发那个。”
神奇的是,这话一出。除他俩以外的两三个哨兵,竟然没有丝毫感兴趣的表情。
酒吧老板迪诺叹了口气,看了看黑发常客,赶紧对新来的这两个哨兵说道:“这黑发的叫霍曼,他是向导。但是之前吃药吃坏了身体,所以根本没什么向导的功能。连精神触手都没有,别说结合了。”
矮个哨兵奇了:“你诳我呢?还有向导不会精神治疗?”
迪诺一脸老实:“哪能啊!我就一普通人。哪敢骗您啊!”
棕发哨兵叼着烟斗,狰狞一笑:“我就不信这个邪了!让哥哥我今天见识见识没有精神触手的向导!”
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个!万一是个能用的向导,就算匹配度不行,绑回去团长不也得赏他一笔?
端着酒杯的霍曼叹了口气。
想好好品个酒都不行,真是运气差。
棕发哨兵放出了他的精神体,一头体型中等的史宾格犬,磨刀霍霍的过来了。当然不是打架的势头,对于霍曼这么一个纤细的向导,怎么看都身无二两肉的,哪能用对付哨兵的办法?
怪不得,原来是狗鼻子,还是鼻子最灵的品种。霍曼抬起下巴,给了他一个标准的微笑,靠在软椅上,一伸脚把酒杯踢向了棕发哨兵。
棕发哨兵侧头避开,歪着嘴笑了几声:“呦呵!还挺烈性!”也不再小瞧霍曼,脱了外套冲了进去。
几分钟后,迪诺酒吧大门一开,被扔出两个浑浑噩噩的哨兵。他们表情痴呆,眼神迟疑,缓慢的冲着一个方向走了去了。
迪诺点头哈腰的谢着霍曼,送了他一瓶免费的诺琪酒:“真是谢谢了!我还说把这两人先糊弄出去。就怕你在我酒吧里干架,弄得锅碗瓢盆碎一地。没想到你居然用暗示……你还以为你不太会用,从来都动手……没想到你精神力还挺强的,竟然能放倒哨兵……”
霍曼眯眼一笑,并没有太多表情,喝完了酒,离开了迪诺酒吧。
他走后,一个不明觉厉的普通男人侧头拽了拽老板迪诺:“哎?他是谁啊?真的是向导?”
“哈哈!你也是新过来的吧?刚才那个家伙,我也不知道名字,不过他在番红还是很有名的雇佣兵。明明是向导,除却攻击性的精神袭击,拒绝为任何团队,或者任何人做精神辅导。非要把自己当哨兵用,可是偏偏,我还没见过人能打得过他的。再有,听说他的精神体是一只鸟,所以,这一带雇佣兵都叫都叫他‘逆反的荆棘鸟’。”
确实。现在的霍曼是一个自由雇佣兵。
自从来到了外星系,为了搞清楚情况,混口饭吃,他先是半加入了伊布雷的猎头公司,后来又嫌弃低薪而无聊的工作,离开了木棉,走过了几个小行星,最后定居在了番红。
俗话说得好,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至今,霍曼都觉着雷厉风行的离开了银蔷薇,是他做出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走过这么多地方,看过这么多事。
经历太多,反而明白了本身尝过的苦,实则并非苦到痛彻心扉。
哨兵,或者向导又有什么分别?
是王子,或者不是,又有什么分别?
纠结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