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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个黄毛小子还把我的眼睛捂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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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真不需要这份好心。
我真想看着谭女士死亡的那一刻,血液将她的身体染成和她最爱的红色指甲一样的颜色,看她那翻着白眼、形容枯槁的样子。
这样说在别人也许是大逆不道。但是谭女士被撕票的那一刻,我真的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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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被张新源先生接了回去。
他似乎也不那么忙了。也会早点回来,对我作着无谓的关心。
可是我对气味很敏感,在他身上总能闻到其他男人的烟草味,那不是他平时会吸的烟。
这时候,我明白了,他昨天晚上又和不知道哪个野男人去厮混了。
被其他男人按在胯下,操着他已经松弛的屁眼。
真希望他这么滥交,哪天就能得艾滋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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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又说粗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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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我便发现我的身体有些不对劲。
有时候,我总能发现我穿着女性的衣服,躺在我自己的床上。
有时候,我闻着我的指尖,会闻到淡淡的烟草味。
可是我不穿女装,也从来不吸烟。
有一天,我偷偷让人在我房间安了个摄像头。我便发现,我有时候会变成另外几个人。
那完全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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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一定是病了。
精神病大概也有家族遗传的趋势吧。
我曾经一个人去看了精神科,结果没说几句话,就被张新源先生发现了。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有精神病,便谎称我只是失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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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那几个家伙不常出现。
我知道他们一定知道我知道他们的存在了,他们也知道我做了什么。
我警告他们不要做过火了。
幸好,那两个家伙还算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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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后来,我离开了家里所在的城市,去了其他省份上大学。
本来以我的高考成绩,上国内的top2学校是绝对没问题的。但是我不想呆在那个令我抑郁的城市了。
我稍微降低了点要求,去了s市。
s市挺好的,天气不干燥,雾霾也没有家乡严重。
就是冬天冷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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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也挺好的,室友也不错。
尤其是睡我下铺那个家伙,我早就注意到他整天盯着我了,他还以为我没发现。
我知道他和我一样,是同性恋。
但是我并不是很想和人谈恋爱。
更准确地说,我这辈子只想一个人过。
有过那样糟心的经历,我再也不想和任何人有亲密的关系了。
是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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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真的挺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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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以为我和所有人都会这样相安无事地过着四年大学生活的时候,在大三那年终于发生了变化。
那个没文化的流氓,还有那个死娘炮,在我不在的时候,和我下铺那家伙发生了关系。
还不止一次。
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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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当下铺那个家伙透露出要追我的意图时,我不知道我内心是什么感觉。
我有些害怕,又有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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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知道真正的我是什么样的时候,你还会待我如初吗?
作者有话说:第一次尝试这样写
这章算是说明了攻为什么会有多重人格的原因了吧……
电脑还没拿回来,很不方便qaq
☆、第十五章
王小风醒来时,感冒已经好了大半。不过他总感觉头有点晕,肌肉酸痛,就好像昨天被人翻来覆去操了一天一夜似的。
这让他又想起昨天晚上那个迷幻香艳、却真实到有些不可思议的梦。
然而他清醒时发现自己衣冠整齐,身上清清爽爽的,仿佛昨日的旖旎都是他的臆想。他对着镜子前后左右看了半天,也没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奇怪的痕迹。虽然后穴残留着轻微到忽略不计的异样感,但是按张宣平时那股横冲直撞的劲儿,不应该仅仅是“有点不适”而已啊。
王小风从浴室中大剌剌地走出来,不着寸缕,除了腰间围着的一条浴巾遮住下身。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在他眼皮子底下消失多日的屋主兼室友——张宣竟然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来得真不是时候。”王小风想着。
虽然他脸皮厚,和张宣也裸裎相见了好多次。但是大清早的,突然被让撞见几近全裸的自己,还是非常窘迫的。更何况,平时对面这个对什么事情都表现得很冷淡的正主,今天看向他的眼神却锋利无比,如芒在背,让他浑身不适,只想逃离这尴尬的境遇。
“张宣,你老盯着我干啥?”王小风转过身,正好撞上张宣毫不收敛的眼神。
张宣闻言,见自己暴露了,立马垂着眼帘掩饰自己的心思,淡定地说道:“没什么。”
王小风见对方又是这样一副让人火大的、云淡风轻的神情,也不想理他,瘪着嘴转身回房间了。而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张宣正对着他后背上的一个红印若有所思。
话说回来,因为开学之期将临的缘故,王小风的实习也随之结束了。老板人非常nice,实习结束时,不仅表扬了一下王小风的工作能力,给他多发了工资,还笑呵呵地邀请王小风毕业之后可以考虑他们公司。
不过在这方面王小风另有打算。
——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早在前几天,王小风已经开始盘算着搬出张宣的公寓了。毕竟他表白被拒,还寄人篱下,结果弄得两个人都很尴尬,不太符合他行事的风格。可是还没到开学,宿舍还不能搬进去,而连住好几天酒店也太贵了些,这让他有些为难。
不过最近,他和一个朋友聊天时,不小心透露出自己想找个地方借住几天的意图。结果那朋友就非常仗义地表示,自己家可以让他借住几天。王小风原本还是挺犹豫的,然而现在看张宣这反应,还是搬出去为妙。
虽然让他借住的朋友,之前曾经是他的固定炮友,还对他表白过。
没错,就是前文提到过的那个小0。
钟歆,也就是王小风这个朋友,和王小风约在了今天见面。旧情人再会,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总要打扮得光鲜亮丽一点,以彰显自己现在过得比对方更好。
出于习惯,王小风提前了十分钟在定好的位置上坐着,边玩手机边等人。而没几分钟过去,只听见对面的椅子被拉开的吱呀声,他抬头一看,发现来人虽然还是熟悉的轮廓,气质却已经变了许多。
一两年前,那个年纪比他大,却还会哭着拉扯他的袖子,低声下气地让自己接受他的男人,如今也戴上了金丝边框的眼镜,即使在闷热的夏天仍穿着铁灰色的正装,一副商场精英的样子。
钟歆已经不再是他印象中那个脆弱的小情人了。
王小风看对方脱下西装外套,挽起衬衫袖子,手腕上戴着的精致腕表起码也要万把块。甚至连原本瘦弱的体格,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