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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换而言之,他不太希望被打扰。
敲门的手指有些不自然的颤抖,很久不见,上次在雨中之后就没有再见过他了,他害怕再见到他,一抬眸,满满一目柔光,全是难过与无望。
害怕他哽咽着问自己究竟是真的还是一时兴起。
毕竟现在夜黎,说不上来。
手指落在门上,却未料轻轻一推就开了,他在等人?
包厢里的音乐声很大,虽然播放的是古典轻音乐,听着也极不舒服,水晶桌上放置有序的冰岛红茶和其他,窝在沙发上的人似乎在睡觉,垂下的手臂软软的,没有力气。
这是他们又一次的单独见面,情绪却依旧那么浓烈,浓烈到想通过拥抱来表达。
他放轻了脚步走进来,再确定锁上门。
“来了。”轻柔的声音算不上温和,舒格懒懒的坐起,也不看夜黎一眼,径直的开了一瓶白酒,不经意的冷哼一声:“你料到我看了拜帖就会来?”
夜黎握住他的手指,攥住酒瓶,放在一旁,“你根本没有看拜帖的机会吧?”
舒格挣开他的禁锢,那封拜帖确实是他偶然看到的,胁迫下,前台人员面面相觑的才给了他。
“喝酒了,就不好谈生意了。”
“你我还有生意可谈?”
“不谈怎知没有?”
舒格不说话,端正的坐着,也不去碰酒,双腿交叠,白色的衬衫让他看起来有些疲惫。
“我们来谈笔生意,关于你心中那个人的。”
舒格不明所以,这话听着是越来越有趣了,他没想过他和夜黎之间有任何可谈的生意,还是关于他心上人的。
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近得可以数清彼此的睫毛,却都默契的把视线放在唱k的屏幕上,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泄露了自己的情绪或者决定不再那么坚定。
坚定的划清距离。
怎么开口,怎么说?舒格终究垂眸,挑起唇间绽放一抹类似敷衍的笑意:“你知道?”
紧张,无比紧张,夜黎一直都是知道的吗?知道他喜欢舒玖暮?知道在夜黎喜欢舒格的时候,舒格喜欢的是舒玖暮?
夜黎伸手,忍不住摸上他的脸颊,声音里淡淡的落寞:“心如明镜。”
“我,无话可说。”
无话可说,无可辩解。
“你说过,你喜欢我的。”夜黎靠在他肩上,清冷的冷水在鼻尖蔓延,恍恍惚惚的格外梦幻。
收拢的手臂揽住他整个人,静谧安好,温存相依。贪恋温柔是人的本性,一旦知道了孤独为何物,一旦抓紧了便想生死相依,以命作证。
这种感觉,好的可怕。
“嗯。”舒格温柔的轻抚他的后背,就像哄小孩一样,夜黎,你这样,怕是要他的命,他也毫不犹豫的点头吧?
周而复始,只要你给,我便收下,不管是温柔还是伤害。
坐在车里的付岭惊讶的看着夜黎扶着昏睡的舒格进入车里,这一会儿功夫,什么情况?
“胶囊。”夜黎让舒格靠好,向付岭伸手。
付岭应言,一粒红蓝胶囊放到夜黎的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杯温水,“他没醒,怎么吃……”药字卡在喉咙里,就震惊的无话可说了。
夜黎把药放在舒格嘴里,喝了口温水,以亲吻的方式给他喂了下去。
这么简单黄暴!夜少也不避讳着点?付岭接过杯子,晕着的人乖了很多,这么久不见,风华不减当初,啧,人的口味与记忆无关,即使治疗能摧残人的心智,暂时忘记一段往事,可潜意识不会忘记。
夜黎就是个最好的案例。
付岭忽然很想做一个这类的案题,很有意思。
☆、不为人知
林伯很久没有看到少爷了,干净的屋子几乎给他养老了,只是主卧室是夜黎的罢了。
“夜少?”
吓得老年人差点跌了眼镜,这是?
“林伯,麻烦你了。”夜黎扶着舒格躺在沙发上,那一下还真不轻,白皙的脖颈处一块淤青,怎么下手就重了呢?
若不是要锁好舒格,他也真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地理偏僻的私宅,虽然只有林伯一个人住。
“夜少爷,你…他……”
林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夜黎第一次把舒格带回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场景,扶着一个瘦弱的男人进了屋子,他以为是夜少犯了事情,却没料到……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怎么了?我这几天要去趟佛罗伦萨,就拜托您了,千万不要让他离开半步。”一旦跑了,就很难再这么轻易的逮到了,夜黎暗自忖度,心里还是不□□宁,“他有点发烧,已经吃了药,睡一觉应该没事。”
迈出门就有些后悔,不省心的男人。
夜黎返回那辆黑色车里,付岭心照不宣的啥也不提,还能说什么,“直接去机场?”
“还是让陆骏玮来照顾他,我比较放心。”林伯未必斗得过他,夜黎想了想,最终交代陆骏玮从沐城赶过来,顺便支了盯自己梢的保镖,应该万无一失吧?
付岭眉间一抽,妈的能不能爷们一点?
佛罗伦萨之行没有那么顺利。
这个位于意大利中部的一个城市,托斯卡纳区首府,处在亚平宁山脉中段西麓盆地中,十五六世纪曾是欧洲的艺术中心。气候温润,夏季炎炎,热情的阳光如白种人金色的头发般耀眼迷人,可惜这里的夏季缺乏盛行风,燥热的让人几乎抓狂。
粉色衬衫的男子无奈的再次擦净脸上不止的汗珠,白皙的脸上明媚的笑意,淡淡的给人以明朗的感觉。修长好看的手指握着湿巾。
身旁的朋友们友好的交谈些,时不时发出愉悦的笑声。
像,太像了,若不是亲眼所见。
欧式城堡的建筑风格给人很精致的感觉。从雕刻着鸢尾花的窗子望了下去,便可以看到远处的桥塔。碉堡(?)里冷气打的很足,玻璃杯里是淡紫色的饮料,冰块逐渐的融化,而在杯口飘荡着寒气。
他夜黎啊,最讨厌的就是,借他人之手来做事的人了,尤其,是借错了人。
“夜少,估计不能久留,你爹比你先一步到的佛罗伦萨。”
夜黎扶额,这个老头子,有时候真的出现的不是时候!
“无处不在!”
夜黎换下一身西装革履,清凉的印花汗衫,米色的休闲长裤,再戴个太阳镜,俊朗的五官整个一花花公子模样。
比起那副正经的拥有极好家教的少爷身份而言,似乎多了一些吸引力,眉宇间竟有几分挑逗。
“安,你打算待多久?”
粉色衬衫的男人终于摆脱了他的朋友,美术馆的暗道口非常适合见面。
对方有些不耐烦了,去年冬天的时候他就觉得不能再等,否则安家的一切都会毁在安小姐和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