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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放心大胆地教了起来。
齐欢觉得这样也不错,自己已经20多年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了,虽然不难,但是比起整日里泡在题海中的范文还是少了很多的感觉,现在有范文天天往自己家跑,就等于又得了钱又找了个家教,对待范文也就更加和颜悦色了。
范文走后,齐欢将翻译好的稿子装进袋子里准备明天带到学校去。看到齐锦还端端正正地做着写字,就说:“今天就到这里吧,一直坐着对眼睛对脊椎都不好,效率也不高。”
齐锦虽然还想接着写,但是他一向听齐欢的话,嗯了一声乖乖地把书包整理好。
☆、第十三章
“哥,吃苹果。”齐锦将苹果切成两半,递了一半给齐欢。
齐欢蹲着身子一边点蚊香一边转头咬了一大口,大半个苹果下了肚。
齐锦早早地穿好了鞋子蹲在他身边“卡擦卡擦”地咬着另一边苹果等着他。
“好了,走吧。”齐欢拍拍手,站起身。
“看着点脚下,别摔了。”楼道里的电灯泡不知道又被谁给拧走了,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屋外的路灯透进来一点光线,但也只能照见楼梯模模糊糊的一点轮廓。
“嗯。”齐锦跟在齐欢身后小心翼翼下了楼。
夏天的夜晚小出租房内总是异常闷热,蚊子也多得吓人。所以齐欢总是先点上好几盘蚊香熏一熏,带着陈锦出去逛一圈后再回来。
通常都是穿过附近的一条相对而言比较繁华的路,看看街边小贩卖的小玩意,偶尔也蹲在摊边讨价还价买点生活用品之类的。然后在一个小公园里逗留一会儿乘个凉,有时候吃根冰棍儿,再原路返回。
“哥,苹果。”齐锦举着被齐欢咬掉大半个的苹果看着他。
齐欢接过苹果三两口啃了个干净。
今天他没有按照原来的路线走,而是带着齐锦去了一个大超市。齐锦虽然有些好奇,但是什么也没问,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边。
进到超市里面的时候,齐锦的眼睛显然不够用了,明亮的灯光,琳琅满目的商品。
没见识过多少东西的他一边紧紧抓着齐欢的手,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齐欢在一个摆满瓶瓶罐罐的货架上停了下来,齐锦站在一边也不敢乱动。
他知道这些都是奶粉,当初他家里也有,是给小妹妹喝的。每次闻到那香香甜甜的味道,齐锦就特别想尝一口。一次,小妹妹剩了半奶瓶不要了,齐锦趁着没人注意就悄悄给喝了,结果嘴巴被袁宋英拧得三天吃不下东西。那时候也是齐欢给他抹的药。
齐欢挑了一罐青少年奶粉,齐锦看到了,知道是他给自己买的,忙拽拽齐欢的袖子:“哥,我不喝,而且这个很贵呢。”
齐锦知道齐欢挣钱不容易,批发东西到学校里卖,翻译英文有时间要到半夜……家里一切的东西都要花钱,齐欢还总是给自己买这买那的。
“你瘦的跟只鸡仔似的,总也长不高,喝点奶粉对身体好,也不容易生病,如果生病了还得花钱买药吃,你觉得哪个合算些?”齐欢记得上辈子的齐锦似乎连一米七的身高都没到。 从小就营养不良,后来又不知道对自己好……
齐锦蹲下身看着价码牌上的数字,还是有些心疼,齐欢卖出去一支笔也就挣个几毛钱,这么一罐东西得卖多少支笔呀。
齐欢摸了摸齐锦的脑袋:“给你喝的,不算浪费。”
齐锦心里又是甜蜜又是心疼,五味参杂。
“齐欢!真巧啊,你也来逛超市?”宋乐乐热情洋溢地和齐欢打招呼。
宋乐乐是典型的都市女孩,肤色白皙,扎着马尾,穿着讲究,看起来落落大方,让人很有好感。
开学第一天,她一眼就看到了在人群中的齐欢,虽然穿着普通,但是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吸引人眼球的地方。旁边早有女生叽叽喳喳地讨论开了,猜着他有多高,读的什么专业,有没有女朋友之类的。宋乐乐虽然表现地比较矜持,但是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随着齐欢移动。后来知道齐欢和她是同一个系的,宋乐乐感慨真是缘分啊缘分。
她是学生会文娱部的部长,招新那一天眼巴巴地等着齐欢出现,但是从头到尾连齐欢的影子都没有见到。不免有些失落,自己好几天前就想着如何和齐欢“搭讪”,好把齐欢纳入自己旗下,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她压根没想到齐欢根本对这些不感兴趣,连个面都没见到,郁郁寡欢了好几天。
直到有一天,她们寝室楼下出现了一个卖小零食的男生,在女生里人气特别高,她的室友天天都以八百米冲刺的速度第一时间冲下去。
宋乐乐为了保持身材从来不在晚上吃零食,对于那个什么“零食王子”不感冒,甚至觉得特逗,这是什么名啊这是,听着就可乐。
室友见到宋乐乐整天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世外高人模样,就怂恿着宋乐乐一起下去看看,说是绝对符合她的口味,宋乐乐也就勉为其难地赏了个脸。
待看清被女生围在中间的男生的脸后,宋乐乐掉头就往回走,怎么是他呀,怎么是他,早知道就先洗个澡再做个面膜了……等到她打扮妥当再出来的时候,人家早走了。
齐欢在他们系里还是挺有知名度的。外形优秀的人总是比较惹人注意的,齐欢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下了课就走,不住校,不参加任何社团或部门,更是添加了那么一点点神秘感,极易引发女生的好奇心和探索的欲望。再加上成绩又好,英语说得是一溜一溜的。
比起二十郎当岁有点本事就爱显摆的毛头小伙子,齐欢这个有着大叔灵魂的壳子更是显出了那么些沉稳的气质来,在人才济济的x大中也是深受女生青睐的。当然谁也无缘得见齐欢臭显摆的那段时光……
苦于找不到人所以无法进一步表现自己的宋乐乐,在知道齐欢天天在自己寝室楼下卖零食后,每天晚上都打扮地美美的,虽然昏暗的灯光下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是宋乐乐在心理上觉得自己比别的女生更有优势,天天殷勤地跑下去买零食,也不呆多长的时间,就是瞅准机会和齐欢说上那么一两句,适时地展露一下自己。
她是个极会和男生打交道的人。长得漂亮不一定追求的人就多,还需要时不时地稍微若即若离一下,让人觉得他有机会,又不会让自己表现地太露骨。这个度是非常难把握的,过了会让人觉得轻浮,不及,又会给人不近人情的感觉,就像你是一个冰山大美人,整日里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也是想的人多,行动的人少。
宋乐乐男生缘好,以往都是男生追的她,答不答应还得看自己的心情。现在自己主动抛了个绣球,想着齐欢还不是手到擒来。可是经过了她这么久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