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分卷阅读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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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片丛林中不止他一人。有一个人正在用堪比自己的凶残程度疯狂屠杀森林中的动物。

    英堂一刀拍晕一头野山猪,慢条斯理地解刨下一条腿。他可比沈诺挑剔多了,挑肥拣瘦地选出腿上的和肚子上的几块肉,把东西放进物品栏挥刀向下一只可怜的怪。又放倒一只野山羊,先前被人窥视的感觉越发严重了。繁密的树丛后,露出一只八卦的眼睛。

    “害死人?”

    “啥?”沈诺一激动从影影绰绰的树荫里伸出一只头,“你怎么知道是我?”

    虽然沈诺和英堂在一起的时候都是以老鼠形出现的,但只要有脑子的人稍加推理一下都知道,鉴于莱果村出现新玩家的可能性极低,除了离墨之外这张陌生的脸就只有可能是害死人了。

    “因为我有脑子。”冷冷地讥诮。

    “哦。”沈诺顺势接口,“僵尸没吃掉啊。”

    英堂扫他一眼,肢解了一头野牛。其实第一眼见到害死人的时候他还有点惊讶,没想到真人长得居然挺帅气,可对方一笑就暴露了他猥琐的特质。越看越猥琐,简直怀疑自己先前怎么会觉得这人长得耐看,一定是眼花了。

    沈诺蹲在地上啃一只果子,边啃边看英堂屠夫式的操作。看得英堂牙痒痒,恨不得抄手揍那家伙一顿。于是各种尸体以诡异的角度向沈某人劈头盖脸砸去。沈同志优哉游哉往边上挪了一步,继续看。英堂继续砸。终于某人觉得自己坐不住了。

    惯例恶心对方一番,拍拍屁股寻觅第二春去也。

    巧的是,路过一条小溪时发现几丛蔷薇。红的粉的都有,最让人眼前一亮的莫过于纯白色的小朵蔷薇。游戏里蔷薇又称为女神花,因为它是光之女神伊希娜的标记,也是光之女神的陆上化身。在王城的牧师总工会中就栽种着不少蔷薇。白色蔷薇之所以能备受宠爱被称为光之花,除去它洁白的外形象征光明之外,更重要的是不知为何白色蔷薇在游戏中的外形会有淡淡的白色光晕。对此有两种说法,无外乎鸡生蛋蛋生鸡的老问题,一方认为先有光之花的称号才会获得女神的独特宠爱赐予笼罩花束的光晕,另一方则认为先有光晕的存在才会被称为光之花,总之这是一场翻烂游戏史杂志《飘》都得不出结论的争论。

    沈诺第一眼做的不是赏其型,感其高洁;也不是嗅其香,叹其淡雅。他第一个干的就是土匪一样挑花骨朵大的拼命采,采完白色的又手贱地揪红色和粉色的花朵。连花带叶专挑肥嫩多汁的采,还想着回去送给兔子先生做手信,对方一定会感动地嗷唔一口咬掉整朵花。

    沈族长不过刚被允许出门放风一天,莱果村周边生态环境就遭遇到重大破坏。长此以往,如果他一天出门个两三次,那阿尼也不用请他祈福了直接一刀剁了,就算为民除害。

    当然沈诺是不会这么想的,他清空物品栏出门,又满载着整整一包裹的东西回家,只觉得自己左脸写着英明,右脸写着神武,离墨跟了他简直是太有福气了。就算把整片树林放火烧了,系统过一段时间一定会刷新出一个原样的。有系统的便宜不占,当他傻的么。

    族长小木屋里安心准备食材的离墨一抬头就看见仓鼠脸上带着中年妇女在商场抢到便宜货的满足神情,脚底轻飘飘滑进屋子。果然是提前步入中年期了么,他如是想。

    作者有话要说:

    回归大队伍的沈诺:兄弟,俺给你带手信回来啦!

    兔子先生:(挑挑拣拣)茎太老,花瓣不够多汁,颜色不够艳丽。垃圾货。

    沈诺:垃圾货你给我吐出来!吃那么快干什么!!!喂!

    兔子先生:(揉肚子)嗝。看在我俩的情分上,勉为其难地吃掉了。

    某菜:发觉最近评论收藏有点少,挥爪求一点,顺便不要忘记点一下作者收藏哦!话说兔几先森快回归卖萌大部队了,嘎嘎嘎嘎。

    ☆、离开莱果村天堂

    莱果村的族长小屋,从窗内传出一阵阵混合着不同食物的香气,一只仓鼠挺着肚子欲仙欲死。

    离墨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从阿尼那儿讨来不少陶土捏的迷你小碗,个头虽然不大,但足够盛上几根面条和一口汤供沈诺试吃。对此沈诺表示强烈不满,仿佛被人剥夺了撑死的乐趣。

    此刻他的面前摆了五六个小碗,贪得无厌的仓鼠抱着一根面条使劲吸动鼓动两颊囫囵吞枣咽下,又抱着小碗西里呼噜喝完面汤。迎上离墨期待的眼,挥了挥短爪,“大排面果然是经典,啊哈!”

    挺着肚子征服下一碗,一脑袋埋进海鲜面的扇贝壳里,叼出里面的扇贝,含混道,“海鲜是不是太平常了,莱果村可是鱼米之乡啊。附近河里也有小鱼小虾。”

    离墨用一块手帕包住他的脑袋揉了揉,吸走头上蹭到的海鲜面汤汁。

    “喂喂,我高贵的头颅!看不见了!”他高贵的头颅重见光明的第一秒,伸爪准确抱住一碗咸菜肉丝面。

    “这会不会太寒酸了?”咸菜面进肚,奔向肉酱面。“喂喂,这个会不会太洋气了?npc不会接受吧。”

    一旁料理烤肉的英堂抬起头冷冷看他一眼,“屁话那么多,不好吃你还吃那么多。”

    “谁说不好吃!”仓鼠回头咆哮,“那不是不合适吗!哎,那碗豚骨拉面拿来我尝尝。”

    美食家胖仓鼠在试吃小碗间左腾右转,肥胖的身体异常灵巧。离墨就在一旁撑着头无聊地注视他,等待资深吃货做出决定。

    终于吃货转过头两眼亮晶晶,“能再来一轮吗?我觉得我把前面吃过的味道快忘光了。”

    离墨一根手指把他按在桌子上,“别想骗我,你不是吃一口就不忘记吗?”

    仓鼠哀怨地吸着红烧牛肉面的汤汁,“泡面味,够过瘾。”

    英堂瞪他一眼,似乎是在抱怨他浪费时间,凶狠地一刀切断一只猪后腿。

    仓鼠慢吞吞揉着肚子打了个饱嗝,“还是大排面吧,经典。能再来块肉不?”回答他的是离墨无情收拾碗筷的背影。于是他果断张开四肢向另一个大厨扑去,“堂哥,我来品尝烤肉啦!”

    激动地搓着爪子,“不知道堂哥料理技能如何,我还没吃过你做的食物呢。”

    英堂正好在房间里生火,幽幽扫了眼刚燃起的火,又看看沈诺,“我还没试过烤老鼠。”

    “会拉肚子,真的。”沈诺一脸诚恳。

    “猫族一般都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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