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分卷阅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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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严毅醒来没有见到林云,立刻给他打电话,林云没有接他电话。他去家里找林云,许小凤说他不在,被公司派出去出差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严毅去林云公司问,他出差去了哪里?正好遇见孟凌静,她说他和公司休假外出去散心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而具体,林云去了哪里呢?确实林云看还有假期没有用完,就和公司请假外出旅游去了。如果你问他,是不是故意躲避严毅?诚实的回答,他就是为了躲避严毅才离开的。

    严毅几乎每天都打电话给林云,可电话从来没有接通过。

    他每天都去林云家询问许小凤:“林云回来了没?”

    以至于许小凤和林父一看见严毅就条件反射的回答:“那小子还没回来呢。等他回来,我们一定叫你去找你。”

    不用说严毅失望而归的次数越来越多。

    3、

    一个平淡的午后,落地窗下散满了阳光。

    “喂,等久了吧。”他走进来,穿着卡其色的衬衫,本来蓄长的头发剪的干净利落,因为外出日晒,他的皮肤比之前暗沉了些。可他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口白牙。

    林云左顾右盼,只见到男人一人,有些失望的说:“不是说好了给我接风的,他们人呢,怎么只剩你一个。”

    “一个个都找到男人了,火热着呢,谁管你回来呀。”楚兵笑着回林云,然后起身给他拉起座位,让他坐。

    “那你怎么来?”林云坐下翻开菜单和对方闲聊着。林云笑着骂:“听你这么说一个个都是见色忘友。”

    楚兵倒也不应和林云的话,只淡淡的说了句:“你怎么知道我来,不是见色起意?”

    林云知道对方话里什么意思,只说:“一会儿见色忘友,一会儿见色起意,成语都被我们说完了。你还不点吃的,怎么,还想说秀色可餐?”

    点完餐后,林云环顾了下餐厅四周,是那种装修典雅的西餐厅,他一般不会去吃这种餐厅。

    “你喜欢吃这种餐厅?感觉很贵啊,下次找我出去,便宜点的。”

    楚兵道:“我特意选的。”

    4、

    “特意选的餐厅。难不成要和我求婚?一会儿甜点上来,我可先要用勺子在里面挖挖看,不然把戒指吞下去了可不得了。”林云说这话是在挖苦那电视剧里面的求婚手段,他每次看见这样的桥段。总觉得不安全,也不卫生。他有种新奇的想法,要是女主不小心把钻戒吞下去,就只能等排泄拿出来,以后结婚怎么直视这个钻戒?有电视广告还说: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林云觉得广告词改为:钻石掉马桶,一颗永嫌弃。比较妥当。

    楚兵听了,点点头,回:“你可以试试看,也许真的会发现。”

    林云摇摇头,道:“还是算了,我可不敢吃。”

    “去埃及怎么样?”

    “就这样呗,看我晒的就知道了,哪里的蚊子和蜘蛛似得,你以后要是去多拿些清凉油。”

    “看木乃伊了吗?”

    “看了,现在要是谁对我不客气,我分分钟钟把他做出木乃伊。”

    “我可不敢对你不好,我对你好还来不及……”。

    楚兵的话没有完,林云就先说:“我也不敢把你做成木乃伊。”

    5、

    “林云……”。

    两人中说笑中,有人喊林云的名字。林云以为是楚兵的那些朋友来了,丝毫没有芥蒂的回头,严毅就坐在他斜后方,冲他笑了笑,他的身边坐在一些男男女女,看上去也是来聚餐的。

    这种巧合让林云有手撕上帝的冲动。

    林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立刻回头,表情明显变了。

    楚兵看见了,对他说:“要不,我们换一个地方去吃吧。”

    “不用,不用”。

    楚兵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是谁,但他从林云的眼神中猜测出,那个男人对林云很重要。

    “是熟人?”他想从林云口中打探出那个男人的消息。

    虽然林云没有回答他,不过那个不懂看脸色的男人却撞上门来了。

    严毅走了过来,他看了楚兵一眼,然后看向一旁的林云,说:“我有话对你说,你能过来下么?”

    “我有朋友在这里,你不是也有朋友,找机会再谈吧。”林云不看男人的神色,只是低着头。

    “那吃完饭可以吗?”严毅锲而不舍的问他。

    林云依然不回,男人只说了句:“我准备回美国了。”然后再也不说什么,转身就走。

    林云回头再去看他,就发现男人不见了,他夺门而出,走掉了,和他一桌的男男女女用异样的眼神看向林云,又小声嘀咕着:“严教授怎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三)

    1、

    严毅的突如其来让林云和楚兵也没有吃好这顿饭。

    楚兵送林云回去。

    “他就是你喜欢的人?”楚兵终于点破,问出了一直想知道的答案。

    林云沉默。

    “我见过他,他家很有钱。”楚兵说。

    “好像是吧,我不太清楚他的事,不过我喜欢上他是七年前的事了。”林云说出这话觉得也蛮可笑的。什么叫不清楚他的事,却喜欢他七年了么。林云有时候真的想,人真的可以喜欢一个人七年,但不了解他任何事情吗?那这样的喜欢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的呢?是单纯的个人幻想,个人崇拜,还是真心喜欢呢?

    “七年前,这么说来,你喜欢他七年了?”楚兵这样问林云。

    林云回答:“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

    “那你觉得他改变了没有?”

    “该死的,他就是该死的没有改变。”林云说这话的时候真的咬牙切齿。

    “那你呢?”楚兵望着林云,他从未看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

    “我也该死的没有任何改变。”林云又愤恨的骂着。

    “那不是很好?”

    “对你来说好吗?”

    “不太好。”楚兵说:“我在ys集团开业的时候看见过他……”。

    “ys集团?他和ys集团什么关系?”

    “你不知道是他家族旗下的集团吗?”

    林云摇头,回:“不知道,我以为他……”。

    “你以为什么?”

    他冷笑了,回:“没什么。原来那……是误会。”

    2、

    “你去旅游是为了躲他?如果是误会解开了不是很好。”

    林云不语,他说:“有些误会解不解开没有什么差别。”

    他迟疑了片刻,又说:“他说他要回美国。”

    “既然你喜欢他,为什么不去挽留?”

    “如果他不喜欢我呢?”

    “如果被拒绝,再差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吧。”

    “好像是的。”

    “我可以叫你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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