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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沉浸在对他的崇拜和惶惑中,“更重要的是什么?”
他的脸忽然就红了,没说出答案,话题一转,定定看着我,“你喜欢我?”
“啊,啊?”我偏过头看了一眼阴云笼罩的夜空,又低下头看被打湿的塑胶跑道,抬手搔了搔头皮,有点尴尬又有点无措地支吾着,“大概……就是你想的那样。”
“哪样?”
他声音里已有了压抑的笑声,我刚想解释,蓦地意识到这家伙在耍我,老脸不争气地一热。
我抬起头和他对视,豁出去一般,恶声恶气地,“老子要不是喜欢你,怎么干得出吃蒜剃光头这些蠢事!”
又见梨涡,只是在这种场景下,梨涡不可爱,反倒很可恶。
自尊心深受打击,我扭头就要走,他伸手拉住我,握得坚实。这是据摸头皮外的第二次接触,我夷犹几秒没舍得甩开,扭头看他。
他已经敛了笑,“你是为了被我记住?”
我点头。
“你回来。”他说。
我很怂地照做。揣测不出他的意图,我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脑仁只有黄豆大的鸡,站在他面前,无措得像个四百斤的孩子。
“为这个去吃蒜剃光头,没必要。”
我瞪圆了眼睛看着他,“怎么没必要了?”
他不紧不慢地抬手,摸了摸我的耳朵,缓缓扳过我的脖子,向下一拽,我被迫俯身和他对视。
梨涡再次出现,随着他锁在我后颈手的力道的渐渐放大,我怔怔的,他低语时的热气喷在我下巴上。
“因为我一直都记得你啊,白痴。”
哦,这样啊。
哎?我擦?!
八、更重要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啊,傻瓜(王邛独白)
后来我才发现,班上的傻大个好像也喜欢我。
刚进高中时,我没考虑过恋爱,情情爱爱让我提不起兴致,谁喜欢我都没用。
我只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
仔细想想,和他的孽缘,大概源于篮球赛上那惊鸿一瞥。
班上同学告诉我,24号是全场打球打得最好的。但糟糕的是,我只能记住他球衣背上的数字,记不住他的脸。
为了辨别24号的运动轨迹,我开始强行挖掘他的记忆点。
皮肤黑,脚上穿白黑色阿迪,一米九,走路和跑步轻重脚,左边耳轮有颗小痣。
对方进球,他忽然大骂了一句脏话。裁判吹了哨子,不一会儿中场休息,他在远处和队友进行战略部署。声音大得观众席都听得见,他浑然不觉。
我在心里默默加上一条,大嗓门,低智商。
我没想到,有了这些记忆点后,我竟然频繁地在学校里遇见他。
原先我的世界里只是由形形色色相貌雷同的路人构成,他的出现开始动摇了我对学习的忠心不移。
他在打球,他在吃饭,他头发湿漉漉的,应该刚洗完澡。
他应该长得不错,要不然哪有女同学和他表白。
他应该性格挺好的,天天都有人陪着一起吃饭。
他今天没出现,是不是家里有事?
糟糕,我好像……越来越关注他了。
高二分班,他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时,我承认我慌张了好一会儿。
他慢慢靠近。我目之所及是他健康的肤色,微微晃动的身形,以及和我长久对视着的眼睛。
“我叫林奕,篮球校队的24号。”
24号,我一直都知道你叫林奕。
然而我只是沉默地微笑注视着他,他吸了吸鼻子又抓了抓头发,扭头走了。
一定是有人告诉了他,我患有人脸识别障碍,他开始频繁地找我聊天说话,在我面前刷存在感。
我想,他一定是好奇人脸识别障碍这回事,才这么不厌其烦地在我面前晃悠。
如果他知道我能认出他来,是不是他对这个游戏就厌烦了?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单知道好奇人脸识别困难,会让他到我面前来,我不知道,他喜欢一个人也是这征兆。
当他发现单纯靠聊天无法吸引我的注意后,他开始了神乎其技的表演。
我虽有认不清人,但心还算透亮。他喜欢我这件事,算是坐实了。
拍表情诡异的大头贴,吃蒜,不洗头,剃光头,喷香水……
我真是弄不懂,他这些神乎其技的办法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上帝在人间洒满智慧的时候,他应该打了伞。
起初我还能忍着笑,后来实在忍不住开口调侃,却发现他的情绪日渐低落。
剃了光头后,我告诉他,人群里我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这算不得变相的表白吗?这傻子听不出来,笑得像哭出来似的。
林奕虽智商不高,在学校里的影响力是绝顶的。
剃了头的第二周,晨会时分一眼望去,茫茫人海里飘着几十颗耀眼的卤蛋,他自以为杀手锏被破解,彻底颓了。
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不安地猜想:他会不会就此放弃了?
谁想这白痴,恶向胆边生,遑论同窗情谊,摒弃伦理道德,竟约我到国旗下欲行苟且。
我半推半就,让他得逞了。
在他恶形恶状地大吼“老子喜欢你”的时候,我还在做最后的斟酌。
我这一脚迈出去,要是痴心错付,所托非人,就林奕这粘人劲儿,我是决计摆脱不了的。
但他走的时候,我还是拉住了他。
算了算了,他都不嫌弃我脸盲,我何苦厌弃他是个智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