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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人的救赎》一粒沙灰
文案:
每个人小的时候都以为这个世界是围着他转的,想着要干一番大事,让世界都知道他的名字。
林池至始至终都是这么认为的,他也知道这是错的,但他不愿为了无趣的“正确”而活着。
而梅斯就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
林池和梅斯,一个感性,一个理性;一个消耗着另一个的沉稳,一个痴迷于另一个的疯狂;一个是被社会放逐的烂人,一个是臣服于社会的烂人......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池,梅斯 ┃ 配角:叶禾,倪子,倪勉书,齐行,张望原 ┃ 其它:
第1章 万恶之源
林池将最后一盘菜摆上桌子。
等梅斯回来,看到竟然有一桌子的菜在等着他,一定会大吃一惊吧。林池想到这里,忍不住捧腹笑。
他已经都想好了,并且已经开始按照计划进行了。
他要陪梅斯吃他做的丰盛晚餐,伺候梅斯到他睡着以后,到阳台上跳楼自杀。
就像梅斯说的那样,林池他也知道自己很倔,决定的事就一定不会改变。
就这么跳楼了一定会很麻烦梅斯吧,警察要找他做笔录,邻居们要议论他,他本人也会对失去林池很伤心。
可是林池死意已决,为了自己的目的,给别人添乱,这事他出生时就是这样,死了也还要这样。
与其做为别人而活的好人,不如做为自己而活的烂人。这是林池的人生准则。梅斯也说喜欢他这一点。
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梅斯这些年来惯着他,他或许本来能成为一个世故的人的。想到这里,林池决定今晚还是不要把梅斯服务得太好。
往常都是这个点回来的梅斯还没出现。
林池决定找点乐子打发时间,毕竟对他来说无聊是最可怕的一件事。
然而他不能画画也不能打游戏也不能看书。因为万一上瘾了,就会让他想把这事干完再死,那会妨碍他的计划,毕竟他是明天凌晨就要死的人了。
百无聊赖的林池,看着这个属于梅斯的房子,又看了看身上穿着的梅斯买给他的睡衣,摸了摸梅斯最爱亲吻的他的脸颊,特别是当他被梅斯弄哭的时候,梅斯老是顺着他的脸颊舔他的眼泪。
那就来回忆一下他和梅斯的故事吧,说起来,他还一次都没想过他们两个的事。
————
林池和梅斯是初中认识的。
当时他们读的是一所不错也不怎么好的重点中学,这样的中学学生很杂,好的好得不成样子,坏的也难以描述。
林池在那个初中里,虽然不是拔尖,但也属学霸之列。当时的林池对同班的梅斯的印象并不深,只是如同其他同学一样:是个怪物,常年坐阵年级第一,并且吊打其他同学于无形之中。比如说林池有次超常发挥考了个班级第二,然后看了眼成绩单,班级第一的梅斯超了他六十多分。然后林池就侧身西望长叹一声:日哦。
初三的时候,大家都开始考虑目标学校,梅斯自然是要去最好的重点校的。而林池没什么打算,他觉得就留在这所学校也不错,朋友都在这里,而且还可以充学霸。
不过当时的班主任,一个才刚毕业的年轻小伙子,似乎很看重林池,知道林池会画画以后,劝林池去考一个重点校的艺术特长生,说是好学校的环境毕竟还是要不一样些。
班主任很轻松就改变了林池的主意。林池答应去参加那所中学的专业考试的时候,就像答应晚上一起吃汉堡一样。
林池有惊无险地过了考试。刚巧班主任有一个政策,同学们两两一组互助学习,接到林池专业过了的消息,班主任立马把林池和梅斯组成了一组。
“你们俩的目标都是同一所中学,梅斯你多指导下林池。”
原来那所学校梅斯也要去啊。那应该就是货真价实的好学校了。
“同学我口渴,借一下你水喝。”
“哦。”
这是他们成为同桌的第二天,也是他们初中两年多来的第一次比较长的对话。
和梅斯做同桌是很无趣的,他大部分时间都是闷着做题看书。但林池是一个很能找乐子的人,作为一个立志成为震撼整个世界的画家的中二少年,他爱好之一是观察别人。
他发现观察这个他以前只潦草看过几眼的梅斯非常美好。
梅斯一年四季都穿得很朴素,带着无框的银丝边眼镜,林池总觉得那眼镜再厚点就跟老花镜一样了。他瘦高瘦高的,打理得很干净,也很不起眼。
但近看,林池才发现梅斯是多么的好看。
那时的梅斯还是个少年,不像后来那般轮廓分明、凌厉,而是温和的秀气,上挑眉,凤眼,鼻尖微翘,两瓣薄薄的淡色的嘴唇。
林池有的时候,觉得梅斯一个眼神的流动都是风景。虽然梅斯的表情大部分时间是死板木讷的。
后来的后来有一段时间里,林池总会回光返照般梦到这幅画面:一次午休,梅斯摘下眼镜,倚着手臂,趴在课桌上小憩,夏日的阳光从窗外打在梅斯的脸上,林池觉得那是一幅美丽动人的画,不像是任何画家所描绘的风韵模特,而像是莫兰迪的静物,那些瓶瓶罐罐,静谧沉稳,又有着可爱的固执。
作为一个珍惜美好事物的艺术家,一个坦率的颜控,林池自然想多接近梅斯,受互助学习这一关系的推波助澜,两人竟成了朋友。
两个人的对话大多是梅斯给林池讲题。有一次日常的讲到忘乎时间,刚巧那是最后一节课,下课铃响了,林池的兄弟们都来等着林池一起去吃饭了,梅斯依然在草稿纸上不断演算,嘴里给林池梳理着思路。林池不得不承认,梅斯是个很好的老师,讲解逻辑清晰,而且对于林池的知识漏洞很有针对性,但是林池也躁动的听不下去了。
“我饿了。”
梅斯握着笔的手停下了,看了林池一眼,然后拿起题本:“那我们去食堂边吃边讲。”
梅斯站起身先一步走了,留下林池和他的朋友们众脸蒙逼。
“那你们去吃吧,我和他一路。”林池快步跟上梅斯。
自此,两人以要讲题的理由,渐渐养成了一起吃饭的习惯,到后来两人之间交流的,也不只是学习的事了。
顺利升上那所高中后,虽然两个人不在同一个班,而且教室还隔得有点远,两个人仍然一起去食堂。他们俩班上的人都知道这俩人是很好的朋友,虽然同学们都对于这两个就性格而言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人能成为朋友非常摸不着头脑。
其实他们两个共同话题还真不少,看过许多相同的电影、书,都很喜欢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英伦乐队的歌。不过第一次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