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8
了经费——20张红红的毛爷爷。
不过最近c大出事真的非常多,前些天在曾经在学校的小树林里挖出一具尸体可是震惊了整座学校,听说那死去的学生进校的时候可是第一名,紧接着学校就开始闹鬼,医学院新建的大楼都莫名其妙地着了一次火,所以这一次导师在给他钱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注意安全。
俗话说地下文物看陕西,地上文物看山西。迟暮虽然暗地里骂自家导师是阴狠毒辣的周扒皮,但还是拿着这点钱提早出发了几天美美地玩了一圈,登上过悬空寺、在五台山拜过佛、在雁门关照了相,又眺望过战国时期修建的古长城,这才晃晃悠悠按照日期来到了f村。
虽然才九月,但f村这里太阳很毒,风却很大,一吹还有些冷,迟暮赶紧从背包里找出一件蓝色的运动外套,穿上后继续往前走。
这里不亏是黄土高原,放眼望去,全是黄色的沙土,迟暮眺望了一阵,也没看见什么田地一些些绿色的东西,倒是金黄色的玉米地看见了不少,玉米地的边缘上还站着一哥长相有些狰狞的稻草人,走了将近十分钟,迟暮才看见几栋破旧的破瓦房,有几个鹤发鸡皮的老太太正坐在门前聊天,旁边摆满了褐色的大缸,走近后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酱菜气味,应该是腌咸菜的,他赶紧走上前摘下墨镜,问:“几位奶奶好,请问村长……在哪里可以找到?”
那几个老太太看见迟暮走进便没了声音,其中一个胖胖的老太太打量了他好几眼,这才伸出一只手,指了一个方向,用嘶哑的声音说:“那边——就是村长家。”
这个老太太的指甲很长,泛黄还带着勾,手指关节有点扭曲变形,似乎年轻时候农活干多了,虽然迟暮对于劳动人民报以崇高敬意,但老太太的这只手诡异的很,就死一位修炼还未成功的妖怪。不过还有一点奇怪的是,这个f村里的交流方式——竟是说普通话,按理说,这种偏僻的小村子,村民都应该是说本地方言,但为什么他们居然用普通话对话,好奇怪。
迟暮没有细想,继续向前走去,路过一个散发着浓烈气味的公共厕所,穿过正在上课的民办希望小学——里面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似乎在学的是——干宝的《搜神记》里面的那个什么《鬼》有个小男孩正被罚站,低着头站在教室外正在哭。-本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迟暮想起来自己小时候也这么干过,不过每次都是父亲给老师甩了一沓子钱之后老师立马道歉。在村里,兜兜转转了半天,身后追着的一堆村里面的小屁孩似乎没有见过陌生人,尤其是迟暮鼻梁还架着一副蛤蟆镜,他本身就很帅,身高一米八五,家庭富有,标准的x二代,按照自己说的就是什么“宇宙无敌人见人爱的花样美男”,更是引来了村中所有人的强势围观。
只不过这么半天没有看见f村里的一个成年人,似乎全是小孩和老人,可能都外出打工去了吧,迟暮微微咋舌,终于在n个人的指引下来到了村长家。
村长姓拓拔,全名拓拔野。据他自己说祖上曾经是北魏的某个小王爷,当了这个村长已经将近30年,迟暮找到他时,老头正给一只纯黑色的大胖猫喂饭,看见陌生人来了竟隐隐露出笑意,放开那只猫爽朗地跟迟暮握了握手:“你好,你就是魏老师推荐来的迟同学是吧。”
大猫不满地喵呜了一声,脖子间那颗硕大的猫铃铛摇晃了几下,迟暮瞥了一眼那颗大得有些离谱的铃铛,转头对村长说:“是的,我就是迟暮,今次打扰了。”
村长哈哈大笑了起来:“怎么麻烦怎么是麻烦?这一次来你就当作这里是家就行!你呢这几天就住在村子的招待所里,虽然说比不得城里,但相对的还是比较干净的,饭菜什么的那里也供应,我都说好了,咱们先去看看你的住所?”
村长人实在太好了!迟暮在心中默默流泪,他刚才在那个亡命小飞车上沾了一身难闻的气味,肚子又饿的很继续填充食物,便忙不迭地跟上村长,只有那只那只黑色的大肥猫在后边喵喵直叫。
招待所在村的东头,似乎是村子里最显眼的建筑,足足高三层,类似学生宿舍般的建筑,很快,招待所的老板亲自出门迎接——是拄着拐杖背上有罗锅还带有斜眼的老太太。
村长说还要回家喂猫,让迟暮不要拘束,有什么问题就来找他,并且他要采访的那个说唱人就在村西头住,也姓拓拔,那里只有一栋房子很好辨认等等等等,就似家中的爷爷般叮嘱了半天,才急急忙忙地回去了。
这个村子里的人真好,迟暮小声感叹着,很快便被那个斜眼老太太拉进了屋内。
招待所的接待大厅其实不大,也就是十平方米左右,只有一个柜台,柜台后面有床,沙发电视等,似乎老太太的起居室就在这里。
老太太自称姓冯,在抗日时期就嫁入了这个村子,如果按那年代年代说,这老太太起码不是一百就有九十,绝对的老寿星。
“娃子在这里住几天啊?”迟暮恭敬一笑,总觉得老太太并没有看他,浑身难受,细声解释道:“我打算在这里住两天,准备采访完那位拓拔爷爷就走,真是太打扰了。”其实是经费不够了。
冯老太太慈祥一笑,从身上摸出一把钥匙:“给你的,这是你的房间,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
他的房间就在一层,号码是106,房间里很干净,洁白的床单被子什么的还有太阳的味道,房间装修的也很朴素,洁白的墙纸,地板是最深色的大理石。房间里只有一台21寸熊猫牌的电视,一张双人床,一个开放式的厕所,以及一个占地面积很小的浴室。
迟暮这时候才感觉自己浑身都疼,长长舒了一口气,将背上的背包随便扔在床上,自己也倒了下去,摸了一根烟,狠狠地抽了几口后,摸出手机,打算给家里人报个平安。
电话很快拨通,不知是谁接了起来,那头似乎信号不好,迟暮刚想说“喂”,突然感觉耳垂被一条湿冷黏滑舔了一下,他反射性地浑身一抖将手机摔了出去,用另一只手捂住了耳朵,身体似条件反射般一跃而起,诧异地看向了他的身后。
草!刚才……是什么?没有什么东西时,迟暮小小地骂了一声,发现身后没有什么东西,喘了两口气平静了下来,再看外头太阳正毒,也就没在意。
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刚才他将爱疯手机放在耳朵边时,手机喇叭口里凭空伸出了一条血红的舌头,淫靡地添上了他的耳朵。
对了!爱疯!那可是花了他一个月生活费买的爱疯!那是他也当过吊丝先生的证明啊!!!迟暮赶紧想把手机捡起来,但按照他刚才摔手机的地方……根本就没有!
奇怪了,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