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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穴宠‘弟’(H) 作者:轻水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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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穴宠‘弟’(H) 作者:轻水飘飘
害,两人爱的都小心翼翼,许下一个个承诺让这份爱变的牢固,长久,至死不渝。
再一阵猛插中,两人同时达到了高潮,唐珂如愿的让他那处灌满他弟的精华。可过了没一会,唐珂又不满足,缠着他弟要了一次又一次,直到他前方射不出一点精液,后面合不拢嘴,小穴里撑到溢出去。全身变的粘腻,声音有些沙哑,才愿意让他弟抱他去洗澡。
站在浴室时,脚都在打颤,唐珂还不依不饶让他弟帮他把下体的毛给剃了,说以前都是这样的。其实唐珂坚持剃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发现他弟今天要他的时候,不像以前,喜欢边着他那根,边插他后面的小穴。
晚餐很简单,软糯的瘦肉粥,唐逸晨一口一口喂的。
到了第二天早上,唐珂睡到九点才起。这是他记事以来头一回睡了个懒觉,还一夜无梦很踏实,像个小男人样,窝在他弟的怀抱中。
“早”
唐珂一睁开眼,就看到一张放大版的俊脸,正笑脸盈盈的跟他打招呼,随后呼吸停滞,唇瓣被人侵占,舌头被动的随着对方起舞。
一吻作罢,唐逸晨伸出舌头怀念似的舔了下嘴唇,道,“好甜”。从他醒来的这两个小时里,早就想那么干了,只是看他哥好不容易睡得那么安稳那么香,实在不舍得把人弄醒,只好在一旁等人睡到自然醒。
动了动,浑身酸痛,这就是纵欲过度的代价?唐珂拉过他弟的手放在腰上,撒娇似的说,“揉揉,腰酸”,看他弟一脸满足样,就算重来一次他还是会那样做,把他弟榨干。
“哥,大早上的你这不是考验我定力吗,你知道你弟对你最没抵抗力了”,虽然这么说,手还是听话的帮他哥按摩。
唐珂笑了笑,不怕死的往他弟身上靠了靠,还趴在他弟的胸口上,怂恿说,“那是表示晨晨喜欢哥,来吧,让哥看看,我家弟弟的定力有多差”。
唐逸晨性欲向来旺盛,像昨晚那样随着他哥尽兴胡来的下场,就是让他哥今天下床走动都困难。
当然,最后唐逸晨除了帮他哥按摩什么都没做,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欢乐,最重要的是让他哥身体养好,把这几年的亏损养回来。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唐珂随意穿了一件他弟加大版的t恤,坐在他弟特意加了两层垫子的凳子上,手肘放在桌子上撑着下巴,视线随着厨房的身影而动。突然觉得,这样的小日子也挺不错的。
早餐原本打算去外面买回来吃的,可唐珂压根一秒都不想让他弟离开他的视线,他弟下床他也非得跟着下床。所以唐逸晨没办法,只好煮个米粉当早餐。
“哥,我觉得你还是要穿裤子,这样会感冒的”
两条白花花的大腿大刺刺的暴露在空气中,端着大碗出来的唐逸晨,眼睛都不敢往下看,昨晚被那双腿缠住腰进入他哥身体的画面清晰无比,让人稍稍看一眼就浮想联翩想入非非。
唐珂微仰着头浅笑,抬起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面,这一动作,侧面翘挺的臀峰都露出了大半。
见此情形,唐逸晨识趣的闭上嘴不在谈此事。把其中一份米粉端到他哥面前,筷子递过去,提醒说,“有点烫,小心点吃”。
唐珂接过筷子来,见米粉上面有荷包蛋瘦肉青菜肉丸,料还挺多的,荷包蛋煎的卖相还不错,吃了一口抬头道,“晨晨,以后我们家就你掌厨了”。
让唐逸晨自己煮自己吃还行,可让他哥一直跟着他一起吃他煮的,还是算了。家里有专门的厨师,荤素都会搭配好,营养均衡。
热气从碗里冒了出来,唐珂面带笑容,慢条斯理的从里面挑起米粉,送到嘴里,唇边还粘着溅起的汤汁。这画面让唐逸晨恍惚感觉,他们就像一对夫妇,丈夫给妻子做早餐。
心里忽然豁然开朗了起来,他们的路还长,未来会发什么事,谁也不知道。与其小心翼翼的护着这来之不易的幸福,还不如以平常心对待,对他来说,只要他哥在就好,没必要刻意迁就。就算有一天他哥会再度把他推开,历史也不会重演,因为,他曾经拥有过一个完整的唐珂。当然,这种事最好还是不要发生。
“晨晨,看这张脸就能饱吗”,唐珂用空出的手抹了抹自己的脸蛋,眼睛里充满戏虐,对着看着他脸发呆的弟弟问道。
唐逸晨一扫而空那患得患失的情绪,扬起一个璀璨的笑容,像阳光般温暖。伸手捏住他哥的下巴,故作端详,点点头评价调戏道,“这脸生的着实不错,秀色可餐,让我亲一口可好?毕竟望梅止渴这种心理暗示你弟还是做不到的,还是要进了口里才行”。
这轻快的话语,眉宇间隐藏的情绪消失不见,完全舒展开来。唐珂不知道他弟想明白了什么,但总归是好的。
被唐逸晨的笑容所感染,唐珂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抬腿轻轻了脚他弟的小腿。搬出早就没有了的兄长威严,故作嗔怒道,“还有没有规矩了,居然敢调戏你哥。小时候哥怎么教你的,做人要大方点,要亲就亲多两口,才亲一口怎可那么小气”。
唐逸晨不给脸的扑哧一声笑了,他哥一本正经教育他的样子着实可爱,让人心痒难耐,想狠狠欺负一番。
不过,来日方长,先让他哥填饱肚子才是正事,以后有得是机会让他表现他的‘大方’。
——全文完
少年番外篇
娃娃脸少年受vs大叔混混攻:初见,春心萌动
我叫王阳,今年虚岁十七岁,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不过,从半年前,我就没去上学了,现在跟着晨哥卖烧烤。
原本我的性格跟我的长相一样,安静乖巧,有点像女孩子。因为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关系,大家都以为我还没满十四岁,经常被人当成小孩子。就连那人,都是小娃娃小娃娃的叫我。
我妈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才生下我,算是老来得子,因此,我在家很得爸妈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吃。
我以为,我会跟我妈期盼的那样,升高中读大学,出来给她娶个儿媳妇,生个可爱的儿子或女儿,然后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
然而,我却遇上那个人,那个总是叫我小娃娃的混蛋。
他是混黑社会的,一股痞子气,手臂上还有纹身,嘴角总是咬着一根烟,所以每次吻我的时候都一股烟味。论那人爱烟的程度,我只能说烟比我重要的多,因为,连肏我时都不忘点上一根烟。
我那时还不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他很酷,很厉害,他很崇拜很喜欢他。就算那人叫我小娃娃,可我还是喜欢他。
本来像我这种乖小孩是没机会认识他的,都怪我贪吃,大晚上的嘴馋还偷偷跑出去买零食,结果遇上打劫的,然而我身上的钱又花光了。
那人刚好路过救了我,不,也不能算是救我,因为他就只说了一句话就带着他那些兄弟走了,用嘲笑的语气对拦住我的人头头说,“连小娃娃的奶糖都抢,你也就那样了”。
最后那些人骂了句就放了我,消失在巷道中。虽然保住了零食又没被怎样,但我很不开心,很生气。第二天晚上我又偷偷溜出去,来到早上从阿姨阿伯那打听到混混的聚集地。
我远远的就看见那人跟一堆人不知再说什么,那时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一股气跑到那人面前,把怀里抱着的零食摊给他看,并大声跟他说,“我叫王阳,我不是小娃娃,我今年十七岁了,这些都是昨天我买的东西,里面没有奶糖”。
当场,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周围的人都看向我。一秒过后,大笑声传遍这片区域,指着我笑问,“龙哥,这小奶娃是从哪冒出来的,你认识他吗,真他妈的搞笑”。
那人显然也没想到我会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楞了下,不像其他人笑的那么夸张,他只是用那咬着香烟的嘴角浅浅的翘了翘,瞥了眼摊开的零食,点了点头说,“嗯,没有奶糖”,这话回的我很舒心,但接下来那句话让我牙痒痒的,“可你就是小娃娃啊”。
我气的直发抖,辩论说,“十七岁已经不是娃娃了”。
那人没继续跟我争论,只是赶我走,“已经很晚了,小娃娃该回去睡觉了,等会叔叔还有事就不陪你玩了”。
我那时也不知哪根筋不对,非要他承认我不是小娃娃,跟他耗上了,就死不回去。那人也够无耻的,说我既然不走,他刚好有点饿了,就拿我忍了一整天没动的零嘴当着我的面拆开吃了起来。
他开始动手拿我东西吃,他那些兄弟也跟着你一包我一包的把我零嘴分光,我气的冲他喊了一句坏蛋,然后在一片笑声中跑了。
回去后心中更是愤愤不平,发誓要报仇,当然,这仇报到床上去也没报成。
之后的事,无非就是天天跑到那人那里去骚扰他,骚扰着骚扰着,自己的心也搭进去了。本来我不是那种不矜持的人,谁叫那人最后真的救了我一命,那时,那人的仇家来报仇我刚好也在,混乱中逃的不及时,要不是那人帮我挡了一棍估计我脑袋都开花了。
现在想想,本来就不关我的事,他救我本来就是应该的。就自己那么蠢,看电视看多了,觉得黑帮打架特酷,救我时特高大威猛,在我心中的形象顿时像坐火箭一样蹭蹭的往上窜。
自那之后,每晚跑出去的理由变了样。我本来就是藏不住心事的人,一来二去,不但那人的兄弟看出来了,就连那人也察觉到我真正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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