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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鸦 作者:黑色粉底我的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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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记母亲嘱咐自己绝对绝对不可以发出任何声音,不管看见什么听见什么都不能哭不能被发现,小小的人儿死命地捂住自己嘴,将惊恐和眼泪吞进肚里,只剩下浑身哆嗦。外面厮杀的声音混着惨叫连绵不绝,血腥气顺着缝隙钻进鼻子里,怎么也摆脱不掉。他不敢朝外看,不安和惧怕在黑暗中被放大无数倍,时间像没有尽头,吞噬着人的意志,自己在哪儿?自己还活着吗?自己是谁?男孩开始祈祷,他也不知道自己在乞求什么,乞求着一切都是一场梦,乞求自己醒来后还能看见父亲母亲,乞求太阳快点升起来吧,乞求自己能忘记这一切。仿佛过去了一百年,连眼泪都已经流干,早已精疲力竭,直到那个人拉开门,温柔的眼神像沙漠里的清泉,他伸出手把自己揽到怀里,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头
“没事了,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在绝望的窒息中,那个人背后的光如同天神降临,带着神圣和救赎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
那人把自己带到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有很多奴仆婢女,他们尊称他为王爷,而自己成为了王府里的小少爷。王爷请了先生到王府里教自己读书做文章,又请了师傅指导自己练剑,除此之外他亦花很多时间陪伴自己,白天教自己吟诗作对琴棋书画,晚上他会半躺在自己的身边,低声哄自己入睡,一双温润如玉的手是自己噩梦连连下唯一的慰藉。
他对他说:“琛儿,不要唤我王爷,叫我的名字。”
这句话似甜蜜的诅咒,他吃着他吩咐膳房特意为自己做的桂花莲子糕,甜甜地喊他
“远之。”
樱远之这个人,若他想对谁好,那只能用如沐春风来形容。他风趣幽默,善解人意,学识渊博,他会为自己排疑解惑也会与自己一起看江湖纪实录,会给自己讲笑话甚至带着他到民间的茶馆里听书。少年人都爱良驹,每当他的功课受到表扬,樱远之就会奖励他到别庄跑马。他从来不把自己当做无知小儿,他会说一些朝廷里的风云暗涌,教他为人处世,也会抱怨自己的苦恼,若读到什么好句子会与自己分享,他从不说教也不会惩罚自己,几乎有求必应。
“远之。”一个小脑袋从窗格外探进来,樱远之抬起头无奈的笑了笑。
“怎么这么晚还不睡?”
那是樱远之的书房,是王府里的禁地,不过对于陆琛而言只是一个可以找到远之的地方,他委委屈屈地走过去,钻进对方的怀里
“我睡不着。”
樱远之放下手中的笔,轻轻抬起怀中单薄的身体,圈在自己的手臂中,声音低哑而有磁性
“怎么了?做噩梦了?”
陆琛没有说话,使劲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樱远之被逗笑
“小狗吗你是。”
“我为什么在这里啊?”闷闷地声音从胸前传来,樱远之的皱眉转瞬即逝,随即轻柔地用手扳过他的头
“谁欺负你了吗?”
陆琛眼圈有些红,摇了摇头
“远之,我想我娘了。”
“琛儿不喜欢和我在一起吗?”
陆琛敏感地意识到这个问题引起了樱远之的不快,他乖巧地摇了摇头
“喜欢,最喜欢远之了。”细细的胳膊环上对方的脖颈,像一只小猴子。樱远之摸了摸他的头发
“琛儿的父母将你托付给我,我会照顾好你的。”
“那远之会一直待我好吗?”
“当然会了。”
“那我明天可以去跑马吗?”
陆琛立刻露出狡猾的笑容,樱远之哭笑不得地点了点他的鼻子
“你这个小滑头,上次先生才给我告状说你的字写得退步了,还想着玩。”
“才没有!他自己争辩时说不过我,所以看我不惯。”陆琛愤慨地反驳。
“好好好,知道了,明天放你一天假,让仲天跟着你好不好。”
“好!”
陆琛心满意足地大喊,随即又打了一个哈欠,眼皮耷拉下来,樱远之心疼地横抱着他走出去,一边絮絮叨叨
“以后不行这么晚都不睡觉了,长不高怎么办。”
陆琛嘟嘟囔囔,也不知在说着什么,樱远之好笑地给他捻好被角,直到熟睡后才离开。
“给你在园中添一个秋千怎么样?”陆琛正是闲不住的年纪,十天有八天想往外面跑,樱远之被他闹得头疼,提议道。
“这怎么能一样呢?”陆琛嘀嘀咕咕不满自己想去看花灯的要求又一次被驳回,其实他已经习惯,樱远之很少让他出门,即使出去也只是带他去自己的别庄,从不见外人,这么说只是找个由头看着樱远之给自己花心思的样子。于是心中暗暗幻想有一个秋千自己又多了一样打发时间的好东西。
樱远之唤来自己的亲卫,吩咐他给小少爷造一个秋千
“你想把它安在哪儿?”
“安在你的院子里!”陆琛毫不犹豫地回答
“好。”
亲卫仲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异,不过很快恢复他一成不变的脸,下去安排,秋千很快就挂在了树上,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对一切都抱有好奇心,他最喜欢的就是坐在秋千上,樱花瓣铺满整个院子,连带着院子里的主人都染上花香,樱远之真好看啊,陆琛想着,若谁嫁给他那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陆琛甚至有些嫉妒那个不知名的王妃,她会成为樱花院的女主人,她会霸占自己的秋千霸占樱远之。府里的人起初看见自己还会小声议论,不过这种议论大概都被樱远之处理掉了,陆琛从来没有听见过只言片语,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他就躺在秋千里,等着樱远之回家。
那是他此生中最快活的时光,安静平和的生活将所有的刀光剑影遮盖得严严实实,似乎上天听见了他的祈祷,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场梦,醒来之后,梦中让人害怕的东西都变得模模糊糊,即使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也觉得没有关系了,比起只要稍微回想就让人不住颤抖的恐惧,还是什么都不要记得吧。
陆琛以为可以这样一辈子,无忧无虑。只是那时他太幼稚,他的一方天地比三王爷的府邸大不了多少,他每天只和樱远之说话,其余时间要么读书写字练剑或者数一数王府里哪个鸟窝里多了鸟蛋,冬天甚至会在院子里围一个宣室喝茶赏雪,他喜欢做什么就有人纵着他做什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子像流水一般平淡无奇。直到有一天一个人,看见了自己,那人大吃一惊,像是见到了死而复生的鬼魂,陆琛站在他的面前,明明一无所知,一股凉意却从脚底袭来,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脑子里裂开。
樱帝召见了自己。
那是他第一次踏足宫殿,皇宫之大足有三百余里,五步一楼,十步一阁,瓦缝参差,钉头磷磷,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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