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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天河 作者:温良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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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很了解,却相处愉快。一起做晚餐,满屋子都是嘻嘻呵呵的笑声。
腌制好的鱼下锅了,油花飞溅。夏河一手拿刚刚盛鱼的盘子,一手握着铲子把滚油泼到鱼背上。淡蓝色的长袖,被挽到手肘。
“尚海,调料备好了吗?拿来,马上就得下锅了。”
“嗯,是。”明尚海慌忙去正在切大蒜的夏骆手里接过调料碗,一时竟忘了夏河亲昵的叫他—尚海。
鱼被翻了身,一面炸得焦黄,看上去格外诱人。
关了火,盛出鱼,舀出多余的油,又打开火,慢慢的将调料倒下去搅拌,最后淋在外焦里嫩的鱼身上。
“尚海,端出去吧,再做一道菠萝炒肝就ok了。”
丰盛的晚宴,没有礼节的约束,除了突然冒出来的送花的艾尹泽,夏河留他下来吃饭。
艾尹泽说,“其实我是离家出走的,所以......”
明尚海和夏河的约会比想象中得更顺利,交谈融洽,仿佛熟识多年。
夏河说,这或许是前世的缘分,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有些人的认识,看时漫不经心,实则是光阴流转的奇迹。还记得,那个午后,母亲带我穿过一大片结实挺立的花朵,在那个花园一样的小屋里邂逅艾水新的场景,归了家才知道这就是新搬来的邻居,也是故人。母亲总是刻意照顾着故人之子,搬来搬去,仿佛商量好一样,几次和艾水新分离又重逢。他搬离我,我搬离故乡,又搬到他身边。
周末时分,一群人去夏河的酒吧喝酒玩乐。苍茫又颓败的声音一起一落。有人在黑暗里接吻,手伸进对方的衣服里面,淫靡的声音此起彼伏。
台上的人出乎意料的干净,没有过多的装饰,与那些想成名而把自己弄得花花绿绿的艺人不一样。歌声颓靡,有一搭没一搭,沙哑而迷醉的声音,像潮水般铺天盖地袭来。
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霓虹灯把我的眼照亮,在黑夜里,折射出光芒。
荒凉的人海,一个人游荡,天上的星星,那么远,却那么亮。
爱是悲剧的华丽开场,相逢最后还是遗忘,一个人到了地球的北方,寒冷和回忆都是伤。
梦是抓不住的念想,流浪的心悬浮在孤独的左方,世界的尽头一片汪洋,陌生的街角,熟悉的过往。
我一个人去流浪,希望到达天涯的那方,路太远,太长,星星都先退场。
时光渐渐磨平了锋芒,风霜也侵蚀了月光,错过成了过错,熟悉的街角,再次过往。
爱是悲剧的华丽开场,相逢最后还是遗忘,一个人到了地球的南方,湿润和温暖都是都会浸湿眼眶。
梦醒了,抓住了,看到了,听见了,遗忘了。
第11章 第十一章
歌声寥寥,换下一个流行歌手。节奏庸俗,与其它歌没什么不同。
当我拉着艾尹泽回到包间时,在门外听不到任何声音,推开门,半裸的明尚海双颊绯红躺在夏河怀里,隐隐可见吻痕,夏河也红着脸,正亲吻着明尚海的红唇。
确认无疑的是,明尚海喝醉了,夏河只好背他回到公寓。今晚,我可不想做电灯,拉着艾尹泽就往自己公寓赶。
艾尹泽默坐副驾驶位,一言不发,等到了家,我才想起,一直拉着艾尹泽的手,把他拽到了自己的卧室。
那天晚上,艾尹泽霸占了我的大床,我蜷缩在沙发上,又想起了那天的一切,像相机一样停留下来了的每个瞬间。
那天的天气,空气中的味道,脚下的触感。艾水新他的衣服被浸染的颜色,他苍白的脸,凌乱的头发,他的眼角残存的泪痕。
他拿着我们最后的照片,那张照片上,我们都笑得肆意。我于是想起,那是春游那天,同学给我们照的。
艾水新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我捂住眼睛,泣不成声,“是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错的是我,从来都是我。
大半年的时间,都用来静默了,像冬天的蝉蛹,在等待中蛰伏。
明尚海和夏河越发熟悉,若即若离。
夏河说,“我们都不是拿感情当玩笑的人,一旦深入,无法自拔,就必须考虑在一起,是否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这件事,我们都不能公开。”
夏河说,“一开始,我一直都在诱惑他,希望他碰我,哪怕只是一个吻,我必须知道,他和我是不是一样的人。”
现代社会,男女之间的感情变得直接而颓靡,建立在金钱和欲望的利益纠葛里。婚姻,孩子,家庭,找不到属于它的内在核心。
我和夏河,我们在一起,就像照镜子,看见相似又完全不同的自己。
决定和明尚海结婚是在一个普通的下午。那一天,我独自坐在阳台上喝一杯冰水,咀嚼冰块。感受着阳光的明暗变化,温度的灼热与舒适的界限,彼此不分明。
旁边公寓楼上,有一对男女在调情接吻,我认出,女子是知名模特,而男子也是当红的艺人。两人都无视明晃晃的天光,不拉窗帘,做着亲密的举动,任由楼下的狗仔照相机不断咔咔拍照。
一杯冰水咕噜咕噜下肚,我的视线又受到荼毒。
我打电话给夏河,我说,你在哪?
他回答,正在处理文件,晚上还有一大堆应酬呢,你要来当我的女伴吗?
行,不过,明天的早餐你煮。
好,他一口答应。
第12章 第十二章
长途列车的味道,很不好受。粗鲁的男子,指尖烟雾缭绕,大口说着粗话,高谈阔论,扭曲是非,悠闲自在,苦了一车厢的乘客。
天气闷热无比,临近傍晚一场雨终于落下了,白花花的雨点,急急的奔腾而下。
我们到了故乡,迎面而来喧嚣的尘土,噪音聒噪,熟悉的味道,尘世的气味。让我想起,无数个与艾水新守候在窗前的白天和夜晚。原先的车站,早已变成另一番模样,周围的商铺旅馆,也频繁变更主人。看着那些隐藏在邋遢角落里斑驳的痕迹。我于是知道,我回来了,回到了那个我明明眷恋不舍又畏惧害怕的故乡。
明天河一直小心照顾我,我恶心得难受,胃里翻江倒海,湿热空气偏偏又夹杂汗臭脚臭。明天河轻拍我的背,温柔轻抚,递过来牛皮纸袋。
我堵住嘴巴,摇摇头,他又撩开我腮边的发丝,用风油精擦拭太阳穴,还凑上鼻孔,让我吸吸。即使手臂酸软,也不停下扇扇的手,羡煞了旁人。
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呆呆望了我们很久。我也没有力气瞪回去,任由他们胡乱猜想。
我们站在站台,盲目望向人群。雨点淅淅沥沥,行人的脚步匆忙,脸色匆匆,带着疲倦的神色赶往另一站。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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