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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一楠带我去的地方,是一个酒吧强档夫妻:腹黑王爷不良妻。
这是b市有名的酒吧一条街,临水做轩,荷叶摇动。下了车他驾轻就熟地带着我七拐八拐,绕到一条偏僻的小道,那里有一扇红黑格子相间的门,上面写着两个狂草的字:无欢。
我一看就乐了,问雷一楠:“吴欢还开了个酒吧?”
他也乐了,道:“我第一次来也觉得好巧,不过咱班吴欢可能还没有时间搞副业。”
“是的,”我应和,“网游的小号就够她忙的了。”
雷一楠笑瞥我一眼,推开了门。
轰鸣的重低音,缭绕的烟雾,刹那将我们包围。
有侍者端着餐盘立在门口,雷一楠路过的时候顺手取了两杯饮料,一杯是鸡尾酒,一杯是橙汁。然后将橙汁递给了我。
“我为什么要喝橙汁?”我抗议。
“小程嘛,所以喝橙汁。”他抿了一口酒,做享受状。
我不甘,转身就要换,他拉住我,道:“这里酒水很贵的,不要浪费。”
我将信将疑:“真的?”
“真的,”雷一楠严肃地跟我咬耳朵。
“那你还带我来?今生一世,只为你安好!”我怒。一想到自己的钱包,就一阵心痛。
“带你见见世面嘛,也算是建筑调研了对不对?”他头头是道,“物质都是虚的,重要的是你精神享受了。”
我瞪他一眼,却又经不住左右环顾起来。我是第一次来酒吧这种场所,对这里的一切都刺激着我的感官,年轻陌生的面孔,晃动的人群,疯狂的音乐一声一声堪堪落在心上。我感到新鲜和好奇。不过很快这种感觉就过去了,我就像一滴油掉入了水中,被水包围,却不能融入其中。
舞池中疯狂舞动的人群,明灭旋转的灯光,还有怪异唱腔的歌曲,让我失去了兴致。
我坐在沙发上,蔫蔫地咬着吸管。
不远处晦明不清的角落里,有情侣肆无忌惮地耳鬓厮磨。
我觉得难为情,转了个身子,雷一楠正好将最后一口鸡尾酒一饮而下,继而起立,大声冲我道:“去玩玩儿?”
我瞄了眼台上衣着片缕性感扭动的长发美女,坚定地摇了摇头。
“走嘛!”雷一楠盛情向我发出邀请。
我触电般地缩回了手。
雷一楠大笑:“土包子!”大步走出卡座,自个融入到了火热的舞蹈海洋中。
沙发上,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喧闹的音乐充斥着我的耳膜,周围是high到极致的人群。而我一个人并腿端坐在这里,手里端着半杯橙汁,穿着圆领白色t恤和牛仔短裤,没化妆没涂指甲,如果再在脖子上系一条红领巾,就是一个标准的小学生,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舞池里的人大声地叫嚣跳动,满头大汗,而我静坐着,却觉得空调丝丝吹得有点冷。
我有些后悔了,不应该跟雷一楠来这样的地方。
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穿着hitpop类型短袖、漏了很多洞牛仔裤的美女,端着两杯酒走了过来。她有一张年轻的面孔,头发极短,耳朵上钉着很多耳钉,在昏暗的灯光下熠熠闪光。
“一个人?”她径直坐在我身边,递给我一杯酒。
我瞄了眼他,没接。
“学生?”她将酒杯放在桌前,盯着我的橙汁轻笑。
妈妈从小就教育我不和陌生人说话,何况是在这样的场所。
我没吱声。
她又笑了笑,从包里掏出一盒烟,将烟盒放在桌面上,抽出其中两根,露出烟嘴,又放了一个zippo打火机在上面。
她不点,也不抽,似乎是等着别人给她点。
做完这一切后,她便二指夹起高脚杯,歪在沙发靠椅上,微微一笑,冲我一举杯,眼睛毫不避讳地看着我,缓缓品了一口酒。
那表情,好像我就是她的下酒菜。
我不由浑身一哆嗦。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用多想,我当机立断放下手里的橙汁,提包走出了卡座。舞池的音乐振聋发聩,我在重重人影中四处寻觅,找到雷一楠的时候,他正和一位妙龄美女你来我往,玩得正起劲。.
我黑着脸拉他走出舞池。
我跟他说我要回去,虽然他意犹未尽不太情愿,但见我态度坚决,也没多说。在出门的廊道上,我又停住。
“怎么了?”他问。
“上个厕所再走。”
“外面有公厕。”
我觉得好笑,指指他身后的标识,“这里就有,为什么要去外面?”
他犹豫了一下,道:“好吧,你跟我来。”
我有些奇怪,尾随其后,拐过墙角他大手一推,一头便直接扎进了女厕所。我吃惊不已,心想雷一楠真是喝醉了,正想叫住他,这时从女厕所里面却出来了个男的。
我眨眨眼睛,这显然不在我的理解范围内,雷一楠从里面探出个头来,招呼我:“进来吧,没事儿了。”
我止步不前,他又道:“赶紧的,我在外面给你守着。”
我狐疑地往里瞅瞅,厕所三个隔间的门都开着,显然已经没了人,我这才放心地走进去。出来的时候,雷一楠一只手撑在门口,一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样子,我正想取笑他,却见到刚才跟我搭讪的那位女生,正大光明地走进了对面的男厕所。
我惊掉了下巴。
出了酒吧,我的耳朵还处于耳鸣状态。
今晚的遭遇让我很失望,甚至有一点点生气。我知道雷一楠的课余生活很丰富,偶尔在与他通话的时候,能听见里面热闹的喧嚣声。这让我有一点错觉,觉得年轻的生命就应该是风风火火,充满刺激和新鲜感,而不是一天到晚老老实实捧着课本做书呆子。我渴望了解到校园外面光鲜的生活,对雷一楠的生活有一点歆慕和好奇,所以在他说今晚带我来酒吧的时候,我既害怕又心动,但好奇占了上风,所以我跟着来了。
而亲身体验的结果,却让我大失所望。我不喜欢这样的地方,那里躁动的荷尔蒙、混乱的秩序和潜在的危机,都让我没有安全感。在我的人生价值体系评判标准中,这几乎就要被算到不三不四那一栏。
夜晚的风凉凉地吹着,沿着湖边一溜都是夜市。我闲闲地走着,雷一楠碰了碰我:“怎么兴致不高?”
“有点疲倦。”
“要不要逛逛?”
我不置可否,信步走着,眼睛漫无目的扫过街边玲琅满目的商铺。忽然眼睛被一个小小的工艺品所吸引。
那是应今年荷花节做的一套小小餐具,便携性的,里面是可以组装的筷子、勺和叉。最重要的是,这套餐具是淡淡的绿色,花纹是被巧妙艺术化的荷叶,荷杆出水很高,像天鹅般露着长长的脖子,十分优雅,和顾长熙淡绿色条纹床上用品,像极了一个系列。
我心里一动,一个想法浮上心来。
而看到价格的时候,又有些沮丧。
“老板,”我拿起一套示意他,“这个还能便宜点么?”
“哎哟小姑娘,你真是好眼神啊。这个可是限量版的,不能少的。”
“少点吧。夜晚做个关门生意,明天才会兴隆啊。”
老板摇摇头,表示不卖。
我念念不舍地将餐具放回了橱窗。
我想餐具应该比床单实用,建筑学的老师经常会扮演空中飞人的角色,像顾长熙这样的单身老师,很少会在家中开火。而如今外面餐饮卫生让人堪忧,若是能有自己随身携带的餐具,既卫生又环保。而这套餐具又造型优美,即使是不使用,亦可以当工艺品收藏。
我又掂量了一下床单和餐具的价格,如果赔张床单给顾长熙,肯定是要简单便宜许多。而不知为何,心里却有个声音犟直而强烈地告诉我,应该将更好一点的餐具送给他。
可如果买了这个,我又怎么找个说词送给他呢?
好像,弄坏了床单,就理应陪床单,而若用其他物品代替,就显得有些不太妥帖。
甚至,有一些突兀。
我纠结起来。
老板见我犹豫不决,开始施展他的本领:“小姑娘你就不要再犹豫了,我家就只有这一套了,别家都没有了。你看看这做工这创意,性价比还是蛮高的啊。你买回去,不论是自己用还是送人,多拿得出手啊。有些事儿,过了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我抬眼瞄了眼老板,心一横,一咬牙,终是买下了这套餐具。
作者有话要说:抓头发,卡文了。
过度章节,下章顾老师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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