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天魔武器
当年谷阳县年轻辈第一妖虎平英和现在的邱士明谁更厉害?
说不清楚。
两者都是凝气期的修为,差距并不明显。
当年虎平英被这头鹰妖一爪抓死,几乎不是一合之敌。换而言之,若是邱士明对上它的话,多半也难逃一死!
而这头鹰妖正对他们三个凡人虎视眈眈!
侯三当年没敢杀昏死过去的虎大王,如今一头凶猛的妖怪就在他头顶游弋,他如同掉进了冰窟,浑身僵硬,手中的弓都不知道瞄到哪里去了。侯泽也没好到哪里去。
毕竟是头妖兽,实力比凝气期的修士还要强悍许多,它散发的凶威都能让山中的猛虎四散而逃,何况是凡人?
好在鹰妖根本没有把侯三父子当做目标,它眼中只有林越一个人。
它刚刚跟踪另一头鼻子灵敏的狼妖最先赶到散发妖丹气息的地方,不成想那狼妖刚刚揭开树洞下的石板,就被爆炸的金属箱给撕成了碎片,连在树枝上伺机待发的它都受到了波及。不光掉了许多羽毛,更受了不轻的内伤。
暴怒的鹰妖仗着飞行能力,第一个赶了过来。
鹰的眼睛无比锐利,它在千米高空就看到那个带着妖丹的人类用一根像是烧火棍的东西对准了它。
起先它心中还有些忌惮,不过靠近后发现那个人类根本不是修士,而只是凡人,顿时放下了心中的警惕。
一个凡人拿着一根烧火棍,焉能威胁到实力接近结丹期修士的鹰妖?
它在半空中收敛双翅,以闪电般的速度疾冲而下。
只需要一个回合,它的爪子就能把这个不自量力的人类撕碎!
吃了那人身上的妖丹,它就可以更进一步,结成内丹。顺带着还有三个新鲜的人类可以享用,那鲜美的滋味,它已经很多年没尝过了。
黑鹰下扑的速度比离弦之箭还快,眨眼间便穿过了两百米的距离。下一个瞬间,它就能扑到林越身上。
它的铁爪连巨石都能抓碎,这个凡人一瞬间就会被撕成十几片。
这是它捕猎的绝招。跟它修为相近的敌人都没有几个能躲开,更何况一个动也不动的凡人?
也是,普通人在他的凶威之下,没被吓得瘫软在地、屁滚尿流就已经算是心志坚毅了,想必这人也是呆滞了吧。
而就在鹰妖觉得结局已定之时,林越手中步枪上加装的瞄准镜锁定了目标。
在这个距离上,只要他不发抖,必定能够击中对方!
鹰妖的凶威对普通人有用,可对他丝毫无效。若论凶威,当年的妖祖如何?他所过之处、群妖慑服,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只敢趴在原地瑟瑟发抖。
可那都丝毫影响不到林越。
更何况一个小小的鹰妖?
轻轻扣动扳机,“突”的一声轻响,枪口喷发出一抹白焰。
刹那之间,下扑速度越来越快的黑鹰身体在半空中突然停顿了一下,随后发出一声短促的怪叫,似乎声音发出一半被噎住了一样。本已经收敛起来的翅膀胡乱拍了几下,就直挺挺地栽了下来,头着地撞在一块石头上,满地羽毛纷飞,动也不动。
那令侯三父子连呼吸都不敢的凶威顿时消散一空。
两人恢复行动,提着猎刀急忙跑过来的时候,就看见这个头比寻常山羊还大的黑鹰脖子歪曲成一个奇怪的角度,躺在血泊里。
它的胸口位置有一个碗口大的放射性创口直接贯穿了它的身体。
“死了?”侯三小心翼翼地用猎刀捅了捅黑鹰的脑袋,犹有些不信:“这就死了?”
他实在想不通,当年这头鹰妖一下就抓死了虎大王的儿子,虎大王想替儿子报仇也没能得逞,按说绝非等闲。可它在林越面前,竟也没能撑住一个回合便死了个干净!
“好厉害!”侯泽满眼的崇拜。
侯三看着林越手中的枪,惊奇地问:“阿越,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法宝?”
“嗯。”
侯泽凑过来问道:“叫什么名字啊,好厉害!”
“弑神枪!”
“这名字,太霸气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凶、这么大的黑鹰!这就是妖怪吗?刚刚吓得我屎尿都差点流出来,原来是个架子货啊!这么不禁打,一下就死了。”
林越倒有些替地上的鹰妖感到不值了:这头黑鹰的修为和那个姓邱的妖修相当。不过两者打起来的话,那姓邱的半成胜算都没有。
妖怪和妖修的实力划分方式相近,却也有些差别。一般而言,原生妖怪**比修士强悍,而修士则以法术见长。这导致在形变期以前,原生妖怪在打斗中占据上风。尤其是鹰妖这种天生能飞的妖兽,更是笑傲同阶。
至于形变期以后,那就要就事论事了。
侯三却是知情的,他又顺手一巴掌拍了过去,骂道:“兔崽子你懂什么,这头鹰妖厉害的紧。要不是阿越这‘弑神枪’厉害,咱们这会儿都在它肚子里了。”
“哈?”侯泽顿时呆住了。
原来不是黑鹰不厉害,而是林越的法宝太强了!
“这就是法宝的威力?太厉害了吧!”侯泽羡慕得不得了,看到那根奇形怪状的“弑神枪”又变回了银灰色短棍的样子被林越收起来,还有些恋恋不舍的。
‘好想摸一下啊’,林越一眼就能瞧出这小子的看法,但他肯定不会让对方如愿。
有些东西能碰,有些东西不能碰。
若不是侯泽冒失地打开了小木盒,导致内丹气息泄露,也不会惹来刚刚的麻烦了。
这熊孩子太会惹事,更何况这东西太过敏感,比让林越帮侯泽筑基后果还要严重。
要不是妖丹的气息引来了鹰妖,他说什么也不会在侯家父子面前使用这支步枪。
“弑神枪”只是林越随口胡诌的名字,实际上这是高斯狙击步枪,火枪演化了几千年后的大成之作,也是银河联邦制式武器,弹匣供弹,使用电磁轨道加速8mm金属弹头,并经过了一些改造以适应山海界的特殊环境。
它操作简单,威力不俗,即便是拿在普通人手中,也可以用来杀死炼神期以下的修士。
虽然对中高阶修士产生不了什么威胁,但这根本无损它的威名!
要知道培养一个结丹期的修士需要非常庞大的资源,比如整个谷阳县数万人口都供养不出一个炼神期的修士,而结丹期的也只有虎大王、狐仙夫人和犬王三位而已。
相同的资源,却足以生产出成百上千支高斯狙击步枪。
不过这枪虽好,却不是人人都能用的。
山海界是修士为王的世界。在这里,出现一把科幻感十足的高斯狙击步枪可不光是画风不对的问题。
这东西在修士口中是域外天魔使用的武器——也就是“天魔器”!
在山海界,不管是神仙还是妖魔,对任何敢于使用天魔器的人必得而诛之!
知情不报,同罪!
域外天魔——这就是神仙妖魔对林越他们这群人的蔑称。
山海界流传着的远古传说都在描述域外天魔有多么可怕:他们最擅长用花言巧语蛊惑人心,以一些虚无缥缈的口号来诱人堕落,却要阻断凡人修炼成神仙妖魔的道路。
传说域外天魔都不是从母体十月怀胎分娩而生,而是从某种大型天魔器中生产出来的,一次就能诞生数以百万计的天魔。
传说域外天魔穿着暴露、不知廉耻,女性不守贞洁,十有九个婚前失贞,嫁人后对夫君不满,就可以离婚再嫁。
传说域外天魔嗜杀成性,又性喜掠夺,每至一处,便疯狂采撷资源,并强迫所有人变得和他们一样无耻。
传说……
无数传说都向人们传播域外天魔的可怕,甚至在域外天魔面前,妖和仙这样的死对头都会联合起来。
一万年前那场搅动整个山海界的大战就是神、仙、妖、魔与域外天魔之间的战争。史称“天地浩劫”。
作为域外天魔的一份子,林越感觉压力很大。
其实“浩劫之战”以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域外天魔,所有人类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银河联邦。
数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们误入这个世界。先行者们从原生妖类身上研究出可以让人类修炼的法门。最初的修炼功法经过无数年的演进,才形成如今这神、仙、妖、魔四大类别。
修行使某些个体变得无比强大,强到连法律都无法制裁他们——因为他们比执法者还要强大。
能够约束这些强者的,只有他们自己的道德——而道德在利益面前总是无比脆弱。
当某些妖修发现吃人可以强化体魄时,他们开始践踏人性;
当神道修士发现使凡人对他们敬畏比让凡人感激要来的容易时,他们做了和妖修一样的事;
修仙者和魔道修士更不甘人后,加入这场摧毁原有道德和秩序、瓜分凡人的盛宴之中。
而所谓的“域外天魔”,则是心中犹存善念、恪守道德的修士。
他们和神仙妖魔开战只有一个目的:阻止他们吃人!
理念高尚,但战争终究是实力的较量,正义并非总能战胜邪恶。
他们失败了,林越当时就死在妖祖和东皇的围攻之下。
一万年了,世道并没有因为他们曾经的抗争变好,反而更加险恶。就连凡人本身也不知道人人厌弃的“域外天魔”曾经为他们的利益而战。如今妖国的百姓谁不知道妖修吃人乃是天经地义?
这就是林越所要对抗的世道。
“带上这头鹰的尸体,我们该走了。”
林越吩咐道。
后面或许还有妖怪,但它们得知实力强劲的鹰妖连一个回合都没撑过去就被秒杀的话,定不会有胆量再追击过来。妖丹虽好,也要有命才能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