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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输(ABO) 作者:迟小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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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说了些什么,譬如‘严浪不是好人,离他远一点’?”
程澈皱了皱眉,没说话。
“看来你很信任罗尧,”严浪笑了笑,“那我走了,再见程澈。”
“嗯,再见。”
严浪把蛋糕放进车里,然后开车走了,送走严浪,程澈继续忙碌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橙子圆了我一个学烘焙的梦想1551
粗长一章_(:з」∠)_
下一章,小罗终于要清醒了
第19章 放手
苗素生日过得很简单,只请了几个好友在自家会所小聚了一下,这也可以说是他这些年来过得最平静的一次生日,之所以用“平静”来形容,是因为这次缺了个“闹腾”的主力军——罗尧。
苗素十三岁生日的时候,罗尧让十三架单价二十万的最新款精密无人机排着队去学校给苗素庆生,导致苗素在几百围观同学面前被教导主任请去了办公室。十八岁生日那天,罗尧更是财大气粗,点亮了一整座h市最高的中心塔,让全市人都知道今天有个人成年了,他的名字叫苗素,不是什么大明星,就是个富二代高中生。这件事之后,苗素有整整一个月没有理罗尧,而罗尧也被他爹罗岩君狠狠修理了一顿,还被他爹亲自拎去苗家按头道歉。
罗尧为苗素干过的傻逼事数不胜数,所以当他突然一下不傻逼的时候,除了苗素本人,其他人都没反应过来。
“就……这么简单?”坐在罗尧身边的张垒瞪着桌上那个四四方方的扁平礼物盒,一脸难以置信。
方觉则坐在最远的地方,眼中有些许冷意,看来事情还是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了。
“苗素,生日快乐。”罗尧把盒子推到了苗素面前,“薇薇安的新书,上面有她亲笔写给你的生日祝福。”
“《幽默葬礼》?阿尧终于懂得投其所好了。”苗素拿过盒子,看到这个礼物,他明显很开心。
“薇薇安是谁?”苗素身边的陆谦之问道。
“薇薇安是外国的一位alpha女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她最擅长讽刺文学,讽刺文学就是……”
苗素向陆谦之十分详细地解释了一遍薇薇安,他耐心地讲了这么多,陆谦之听完后却一把握住他的手,首先问道:“你喜欢她?”
“我敬仰她。”苗素反握住陆谦之的手,力道似是安抚,这才平息了陆谦之面上隐隐冒头的不悦。
看着对面手拉手说话的苗素和陆谦之,罗尧喝下了今晚的第三杯酒。
苗素怎么会和陆谦之走到一起呢?他们分明是格格不入的两个人。
苗素表面看起来温文尔雅,实际上却最不喜欢为人答疑解惑,别人的提问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打扰。他祖上是大学士,与生俱来就有一股子清高,最看不上胸无点墨之人。罗尧为了追他,没少在文学素养上下功夫,即便是再晦涩难懂的文字,他也能硬着头皮啃下去,因为只有模仿爱好,才能和苗素拥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而陆谦之,他只是一个高一就辍学的社会青年,打架斗殴,不学无术,上个月还进了警*察局,直到现在小腿还上着夹板。在罗尧看来,陆谦之除了一张好看的脸外,几乎没有任何优点。
苗素究竟为什么独独偏爱这个比他还小两岁的陆谦之呢?不能仅仅是因为陆谦之救过苗素一命吧。
饭桌上,陆谦之想和其他人一样喝酒,却被苗素没收了酒杯,换成果汁递到他面前。
“未成年人不许喝酒,而且你腿伤还没好。”
陆谦之听话地就着苗素的手喝了一口果汁。
张垒听罢跟着起哄:“小朋友喝什么酒,喝果汁就好嘛。”
被苗素管着没什么,但被张垒喊小朋友,陆谦之顿时面上一热,他浓眉拧紧,为自己正名道:“如果不是腿伤,我可以一个人干倒你们一群人!”
“那好,”张垒夸张地一拍桌子,“等你腿伤好了,垒子哥找你单挑。”
“单挑就单挑,我陆谦之随时奉陪!”
相较张垒的玩笑之言,陆谦之表情十分认真,他到底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随便一激,中二病就起来了,结果这股子中二魂还没燃烧多久,就被苗素不容反驳的三个字浇灭——
“不允许。”
“好吧,我都听苗哥的。”陆谦之整个人蔫了下来,乖巧的不得了。
苗素这哪是谈恋爱啊,这分明是在带孩子,还是个很不听话的闯祸精。
对面的苗素和陆谦之黏黏糊糊的样子让罗尧有点头晕脑胀,他晃悠地站起来,招呼也没打就出了包间。
罗尧在卫生间洗了快有五分钟的脸,却依旧没洗去脑中那些和酒气一起上头的乱七八糟的思绪。他察觉到背后有人,一抬头,从镜子里看到了身后的苗素。
卫生间的整块墙壁都是奢华的金色,灯光照上去,好像一切都不真实,这金边勾勒在苗素身上,更有一种毛绒绒的虚幻。
两人一前一后通过镜子对视了良久之后,罗尧问了一个非常幼稚的问题:“他哪里好,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罗尧本就低沉磁性的烟嗓经过酒精洗礼后更加声色沙哑,发梢上的水顺着线条完美的侧脸落入衣领,显得有些狼狈。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临时起意,他憋了很久,这次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问出来了。
苗素思索了一下,然后笑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实在太多了,我改天再跟你细说吧。”
罗尧望着镜子里笑得一脸甜蜜的苗素,心中有些不甘,却又没那么不甘,甚至……甚至还有点微不可见的释怀。
“阿尧,我也问你一个问题。”
“嗯。”
“你又喜欢我哪里呢?”
“……”
罗尧一怔,苗素问得太直接了,以至于罗尧语塞到好半天没说出一个字来。
关于罗尧对苗素的追求,苗素从来都是避而不谈的,这是第一次,他这么正面的说出来,在罗尧面前说出来。
罗尧在心中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苗素?
可绞尽脑汁也无法作答,这不是酒精作祟后的迟钝,因为喜欢苗素本身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他们家世相当,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两小无猜,他们一起长大,他是alpha,苗素是omega,没有逻辑,没有答案,说不出具体喜欢在哪,总之理所当然就应该喜欢苗素。
罗尧是个向来没有长性的人,唯有喜欢苗素是他坚持最久的一件事,快八年了,每一分每一秒都没停过,既然执着到如斯地步,如果此时突然停下,会不会显得他很不正常?
像是被什么缚住了手脚一样,高大的alpha站在洗手池旁,求助一般望着镜子里的omega。
“求而不得的,不一定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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