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_第一千四百零七章 最深的惩罚
我叫颜定国。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楚语歌的时候,她七岁。
七岁的人,身上已经带着让人错不开眼的光芒了。
我那时候还只是她父亲帐下的一个小小的校尉,做梦也没想到,我有一天真的可以将那个浑身带着光芒的人娶回家。
只是,娶回家了又能如何呢?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她心里从来没有过我。
只是,那时候还不明白,她那样的人,随时都可以丢下这朝堂远盾江湖的人,怎么会听命于皇帝,就那么嫁给我了。
新婚当天,整个京城的人都来为我庆贺。
那一天,大概是我人生里最辉煌的时候了。
只是,我心里知道,这样的辉煌和我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那些庆贺的人,也统统都是冲着她来的。
没关系,她从那天开始就是我的妻子了,冲她不就是冲我么。
只是,心里虽然这么想,却还是免不了难受。
我那天喝了好多酒,后面的事情,就记不得了。
新婚之后,边境就有了战事,她匆匆赶往战场。
其实,我们一点都不像是新婚夫妻,倒是比陌生人还要冷漠几分。
只是,我的地位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我虽然是个修士,但是之前在朝中并没有多少实力,现在却都不相同了。
只是,这样的好处越是明显,我心里却越是不平衡。
因为这些都不是我的能力可以得到的,而是看着她的面子。
只不过,我一开始和她成亲,也不是因为有感情,我是个男人,需要事业。
现在虽然会被人说三道四,但是真的等到我事业成功了,谁还有胆量对我指手画脚。
后来,陛下就找我商量开启西荒秘境的事情了。
听说了全部计划之后,我知道开启西荒秘境的代价就是要牺牲楚语歌。
不是没有犹豫,只是,那一点点犹豫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没有悬念,我很快就同意了。
只是,当我真的在秘境里和她面对面的时候,我才知道,她从头到尾都知道我们的计划。
我抱着孩子从秘境里出来,她之前盯着我的目光还是让我心有戚戚。
其实答应抚养这个孩子,倒不是因为我有多害怕她说的话。
西荒秘境那样的地方,进去了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出来。
只是,我总觉得这孩子毕竟是我亲生的。
所谓,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我心里对她多少还是有些愧疚的。
只是,那孩子一点点长大,我心里就一点点变得不舒服。
其实,中途有很多时候,我可以要了这个孩子的性命,可是那孩子却每每都有贵人相助。
我想这大概是天意。
后来想想,幸亏我当初没有真的要了这个孩子的性命,要不然,楚语歌的师父也是不会轻易放过我吧。
那个孩子越长大,就和楚语歌越来越像。
尤其是那双眼睛。
每每看见,我晚上都会睡不好觉,就如同当初在西荒秘境里的时候,我最后看楚语歌的那一眼。
她就是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
倔强到让人讨厌。
那时候我想的是,还好,那孩子是个废人,并没有什么灵力,长大了随便找个人嫁了也就算是成全了她的一生。
只是,在她还没有完全长大的时候,事情已经朝着我没有办法控制的方向发展了。
再然后,我就只能从传闻里听到那个孩子的名字了。
她赢了比赛,她拿了神器,她开了秘境。
那个被众人视作废物的孩子,后来变成了一个西荒的修士终其一生也只能仰望的人物。
后悔么?其实,是后悔过的。
只是,那时候的后悔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等到楚语歌再次上门的时候,我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绝望。
和这群人相比,我这个大将军也只不过是升斗小民。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捏死我们比捏死蚂蚁还要容易。
她站在我府门前的哪一天,满大街跪的都是老百姓。
都是人们健忘,那是因为被遗忘的人没有真正的被尊敬,被仰望。
即便是已经做了东晋的大将军这么多年,却比不上一个已经消失了十多年的女人。
这大概就是差距了。
她的相貌一点都没有改变,现实停在了时间的深处。
可是我呢?
只不过是十多年的光景,我却感觉自己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
驱逐出府,颜面扫地,其实已经是最普通不过的惩罚了。
也是我为了当初的做过的事情应该承受的东西。
陛下知道她回来了,其实很是惶恐。
连同其他国家的皇室,也都很担心。
只是,她却并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计较当年的事情。
又或者,她根本就不屑于去计较当年的事情。
我是在战争爆发之后,才知道他们做了多么惊心动魄的事情。
释放魔王,后而击杀。
在我看来,简直就是疯了。
只是,这样的疯狂,却给西荒带来了一劳永逸的安定。
上万年之内,魔族再也不可能攻击西荒了。
我那个一直被看做是废物的女儿,哦,不。现在已经肯定,她也根本就不是我女儿,她死了,但是雕像却被树立在了西荒的很多地方。
楚语歌和她心里一直喜欢的人远盾江湖,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其实有些讨厌自己为什么可以活那么久,去见证那些和自己相关的人的辉煌。
时间太久了,久到,那些原本和自己息息相关的人,后来变得好像是在梦里认识的一样。
不过,和漫长的生命相比,那些和我息息相关的的年头,真是短暂的可以忽略不计。
他们都逐渐成为了历史里的一个名字,当然我的名字也偶尔会被和他们一同提起,只是,那些史官们的话,都不是那么好听的。
前些天,我见到他们了,一群人,在大街上溜达,只是大街上的那些人都不知道,从他们身边经过的这群人就是在历史里闪闪发亮的人。
我知道,可是我也只能远远的看着。
我从前是一个国家的将军,现在只是一个勉强可以维持温饱的农夫。
当年志得意满的我,又何曾想过我会有这么一天。
今天看见他们的时候,真是恍如隔世。
现在,是真的后悔了,一念之差,从英雄变成了万人唾弃的人。
我躺在四处漏风的草房里,盖上被子还是觉得冷。
闭上眼睛,意识在一点点消失,或许,我能活这么久,就是老天爷想要让我看见今天的这一幕。
这才是最深切的惩罚吧。
最后一刻,我隐约看到了楚语歌,她还是初见时候的样子,站在阳光地下,带着一身可以照亮天地的光芒。
最后的话:
这是我写的第一个故事,历时一年多,总算是写完了。
它有缺陷,不完美,但并不影响我爱它。
我很感谢一直陪着我的人。特别感谢蝶舞伊伊。
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还在看,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这里,但是还是很感谢你陪我走了那么长时间。每次卡文,艰难的想要想放弃的时候,也是因为看见了你还在所以才一直坚持。非常感谢。
最后想说,写这个故事,是希望我们永远都可以善良勇敢。希望每个女孩都可以遇见对的人,可以邂逅幸福,可以嫁给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