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我们要复仇【第五更,盟主5/11】
想了这些,郑飞不禁翘起了嘴角,吞完最后一口酒,带上航海帽,抬手直指遥远的天边,踌躇满志。.pbtxt.
他的自信神态,令得河边洗衣服的姑娘们更心仪了,她们欣喜地讨论起来。
“你说,船长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嗯~是个很帅的,很有魅力的男人,让人想......”
“哈哈,想和他睡一觉?”
“哪有!怎么可以只睡一觉!”
“......”
“话说,船长是不是风流成性?”
“我觉得......”
姑娘说到的话,被一个成熟的女声打断。
“他确实很风流,但不成性。”
斯嘉丽平淡地说,注视着远处站在坡顶的郑飞,微笑。
姑娘扑闪着大眼睛,问:“斯嘉丽姐姐,你怎么知道的?”
“呵~如果他风流成性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多天都没来找过我了。”
斯嘉丽的眸子里,有着一丝忧伤。
自从离开岛屿后,郑飞就再也没碰过她,有时候她特别嫉妒布兰妮,嫉妒她的美貌,还有气质,更重要的是她能让一个男人为了不让她伤心,而不去找别的女人。
......
整个大本营,闲着的大概只有棕熊猎杀者和他的同伴们了。
他们坐在自己的木屋前,用石头打磨砍刀,边磨边窃窃私语,不知在说些什么。
一个多月的学习,他们已经能用最基本的拉丁语和大家交流,比其他土著更快融入到这个团体当中。
“嘿,又到了上课时间~”
切尼捧着手写的教科书,微笑着说,长头发依然没舍得剪去,鼻梁上人模狗样......装模作样的架着个平光眼镜,那样看起来有文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教师。..
棕熊猎杀者笑了笑,学着欧洲人的样子耸耸肩,示意手下们收起砍刀。
“你们干嘛要磨刀?”切尼随口问道。
“杀人。”生硬的拉丁语回答。
由于相处的多,切尼是他们最信赖的人。
“嚯,杀谁?”切尼觉得他们在开玩笑。
“他们。”棕熊猎杀者指向矿场,冷冷道。
切尼心里咯噔一声,顺着他的指引望去,看见的是一群土著人,就是在族长死后,化敌为友的那个部落。
“嘿,他们是我们的同伴。”切尼提醒道。
从棕熊猎杀者的眼神中,他看到了渴望屠杀的怒火,以前从未有过。
“他们是我的仇人。”棕熊猎杀者狠狠把砍刀插在地面,钻了个洞。
阿提卡部落,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平原最大的部落,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他们凭借凶狠的作风,侵略吞并了无数个小部落,才有了今天的规模。
而棕熊猎杀者和他的同伴们,就属于某个被吞并的小部落。
那是在几年前,他的部落世代生活在沿岸平原的南部,那里气候怡人、物产丰富,除了有许多肥美的猎物,还经常能吃到被浪潮冲上沙滩的鲜虾和海蟹。
部落只有不到两百人,在哪里生活的很惬意。
然而有一天,他们的领地突然被一个强大的部落闯入,对方有精良的武器,上千名战斗人员。
他们想,闯入就闯入吧,彼此不伤害就好。
过了半个月,相安无事。
某天,棕熊猎杀者作为部落最棒的猎手,带领十几个人出去打猎,准备储存过冬的食物。
早晨,他们离开部落,傍晚,归来。
映入眼帘的,是残破的废墟,满地的尸体,女人被扒光了衣服,孩子被划开了肚子,景象凄惨至极。
他们还没来得及悲伤一会儿,便听前方传来吵闹声,随后只见那群侵略者从山岗后冒了出来。
侵略者看见他们,愣了片刻,吼叫着扑来。
面对数百名敌人,为了活下来给族人报仇,他们只能暂时压下仇恨的怒火,拼命奔逃。
很快,他们甩开了追击者,但不敢停下来休息,一直向北走,走到了加拿大境内,后来冬季来临,北方的冰天雪地太冷,他们又往回走了点,在丛林中定居。
从此以后,他们就以复仇为使命!
为了复仇,他们训练暗杀本领,他们研究毒药学,他们躲在暗地四处寻找阿提卡部落的行踪。
但是,他们始终没能找到,因为他们不知道阿提卡部落在不断扩张,已经成为了上万人的大部落。
几年过去了,就在他们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见到了一张熟脸。
那个雨夜,棕熊猎杀者看清族长的脸,正是当初追击自己的人!
仇人近在眼前,但却不能冲上去干掉,他深知以自己的能力还远远不够,因为他和同伴们擅长的不是正面战斗,而是——暗杀。
之后,那个族长被实力可怕的原始人轻松干掉,失去报仇机会的他,把复仇之火迁怒于其他族人,不巧的是老大竟然把那些人收下了。(老大指郑飞)
于是,他和同伴们开始酝酿一项计划,打算在某一天的深夜,把阿提卡部落的人全部干掉,然后远走高飞!
现在,他把事情告诉了切尼,并不是因为他觉得切尼不会出卖自己,而是从未斗过心机的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种东西,叫做出卖。
......
教完今天的课程,切尼立刻去爬上山坡,神色仓皇。
郑飞还在眺望远方的风景,嘴角还带着笑意,见他上来,问:“怎么了家庭教师先生,那群学生捅娄子了?”
“对,而且是个大篓子。”切尼认真道。
郑飞皱了下眉,见他不像是开玩笑,示意他接着说。
两分钟,切尼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这件事,让郑飞感到很棘手。
把他们关起来吗?那样对他们不公平,毕竟是灭族的血海深仇。
由着他们去报仇吗?显然更不行。
唯一的办法就是,感化。
那种人最适合感化别人?当然是牧师,问题是船队没有牧师。
不过,有个人倒是可以试试......
布兰妮,十二岁时就通读圣经,再加上美貌与智慧并存,很适合充当这个角色。
看来,布兰妮终于能摆脱花瓶的头衔了。
【呜哇......累瘫了......五点了啊......睡觉睡觉zzz】(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