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END
在好几个朝代以前,江南地区曾是无人踏足的蛮夷之地。..直到前朝,才随着商贸的发展而兴旺起来,短短数百年,便一跃成为了富庶之地。
江南巢湖一带,是蚕丝的主要产地,富庶商户多不胜数。因为常年供货给西北与中原,镖局应运而生,数量很多。每当遇上了大宗的生意,只要替商家运一趟镖,镖师一家就能三四个月吃喝不愁,待遇可以说是很好的。家境一般的人家,大多都会把孩子送到武师那里去学武,以求被大型的镖局选上,便能为家里谋一份生计。
最近的一个月,巢湖边上,来了一户新人家。
本来嘛,在这种昌盛之地,来来往往的人户多不胜数,是没什么人去注意谁谁谁搬来了,谁谁谁又搬走了的。这一次,之所以会有人注意到,是因为那对夫妻中的娘子长得太美了,简直能用祸国殃民去形容,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大家都喊她贺家娘子。
而和她在一起的那个青年,却常年带着面具,看似性情古怪,孩子都很怕他。然而,刚来的第一个月,他与夫人一同出行时,恰好遇上了当地的地痞在牙口不干不净地调戏他的夫人。于是,这青年黑着脸,三招就把那群地痞揍得人仰马翻,屁滚尿滚。这一手露出去之后呀,不少人家都想把孩子送到他手下,让他教他们学武。
一开始,这个青年就跟嫌麻烦一样,毫不犹豫就拒绝了。但一夜过后,不知为何就改变了主意。
那群家长把孩子送过去的时候,恰好看到他的夫人在他身后,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切,顿时就心里明白了——看来,自家孩子能来这里学武,都是贺家娘子的功劳啊!
而且,看不出来,这冷面煞气的青年,居然会那么听夫人的话,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妻管严了吧。[扭屁屁][扭屁屁][扭屁屁]
这样平静而幸福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两年。
两年后。
这天,恰好是元宵佳节。
一群小男孩正哭丧着脸,排成一排在贺见霜面前蹲马步,那细瘦的小腿抖啊抖啊的,可怜巴巴地看着贺见霜。
雁翎推门进院子,贺见霜见她回来了,才大发慈悲地挥了挥手,朝前面的几个小家伙道:“行了,今天到此结束。”
那几个孩子松了口气,直起了身子,欢天喜地地回家了,还不忘恭恭敬敬地跟贺见霜道别。
虽然一开始,他们都有些害怕这个不苟言笑、却强悍得跟妖怪似的师父(=_=)b,巢湖边上所有的武师都不够在他手下过两招。但是,他们逐渐发现,即使是看起来强悍的师父,也有弱点,也会怕一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师母。她说一句话,抵得过他们的一百句求饶。而且,每逢师母回家早,他们都能提早放课,实在是棒棒哒!
临出门前,一个胖乎乎的小少年趁着贺见霜转过头去,便拉着雁翎小声道:“师母,师母。”
雁翎半蹲下身,掐了掐他的脸,笑道:“怎么了?”
那小少年脸颊微红,期期艾艾地说:“我娘说,哥哥是因为师父的教导才能被镖局选上的,今天元宵节,她想请你们去家里一同吃元宵。”
雁翎扬了扬眉,忽然,一道视线不客气地射了过来,那小少年一抖,只见贺见霜眯起眼睛看着他,顿时吓得退了两步:“师母,我娘要我早点回家,我走了!”
说罢,便一溜烟跑了。
雁翎无奈地转身道:“霜霜,你吓唬一个小孩子做什么?”
贺见霜硬邦邦道:“他都十三岁了,不是小孩子了,你为何要摸他。”
“喂喂,什么叫摸,我那是掐他的脸。”雁翎差点笑出声,跑过去搂住了贺见霜劲瘦的腰:“还有,十三岁不就是小孩子吗?”
“十三岁怎么会是小孩子。”贺见霜不屑道:“我遇到你的时候也才十四岁,还不是……”察觉到自己险些说漏嘴了,他连忙噤声,气恼地转身要进屋。
雁翎却眼前一亮,不打算放过他,扑在他背上,耍赖地跳了上去:“嗯嗯?还不是什么?还不是什么?我要听后半句话嘛。”
贺见霜不作声,手却很自然地扶住了雁翎的腿弯,让她稳稳地趴在自己的背上,慢慢走进屋内。雁翎晃荡着双腿,心里乐开了花,盯着贺见霜微红的耳根,故意用嘴唇贴在旁边,笑道:“霜霜,你不是吧,竟然吃一个十三岁小孩子的醋啊,哈哈哈哈,这事儿我能笑一天!”
“随你怎么说。”贺见霜似乎也是自暴自弃了[蜡烛],撇撇嘴,气闷道:“反正我就是不喜欢你看他们,摸他们。”
“放心好了,我才不会喜欢孩子呢。”进屋后,雁翎也终于笑够了,从他背上跳了下来,转到他面前,伸手温柔地替他摘下了银白色的面具:“我喜欢谁,你又不是不知道。”
贺见霜耳朵微微一动,哼了一声,总算消气。对雁翎摘面具的动作有一丝僵硬,却没有反抗。
雁翎心中欣慰。
在两年前,她恰好赶上了贺见霜坠崖的那一刻。衡量一番后,她放弃了冲出去救下贺见霜的想法,而是在崖中等着,当贺见霜坠落的时候,她便以公主抱(贺见霜:……)的姿势,快准巧地把人接住了。两人从西域回到中原,又辗转去到了江南,沿路上,能听到许许多多的关于“贺见霜身死”的消息。一开始,他们还有意躲藏,后来才发现天霄派似乎真的完全撤消了对贺见霜的追杀,这才放松了起来,最终选择在气候温暖湿润的江南巢湖边小镇上定居。
贺见霜因修炼《霜泷寒水》的缘故而面目全毁。尽管雁翎再三保证,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愿意摘下面具,以真面目面对雁翎。雁翎差点气坏了,于是,她在某个晚上,使了一点不可♂言传的小小手♂段,终于让贺见霜心甘情愿地把面具摘下来了。
在看到他的脸之前,雁翎有过很多猜测,但当看到了以后,却的确没有任何的嫌弃出现。只是没有以前好看而已,但是灵魂还是那个灵魂,不是吗?
在雁翎满不在乎的态度影响下,贺见霜逐渐地不再畏缩,也降低了对“露出真面目”这件事的恐惧。现在,他在两人相处的时候都能自若地露出脸蛋了。只是,在外出的时候,未免吓到旁人,又或者引人注目,他都会以面具示人。
雁翎把面具随手放在桌上,伸手搂住了贺见霜的脖子,贺见霜弯腰侧头,温柔地含住了她的嘴唇吻了好一会儿——这是雁翎定下的、被贺见霜大力支持、坚决执行的规矩,只要回家了,就要亲一口。
腻歪一会儿后,雁翎提议道:“今天是元宵节,咱们要不出去约会……哦不,是出去逛逛吧。”
贺见霜自然不会拒绝。两人挽手到了巢湖最热闹的大街上,伴着花灯的光芒与行人的欢声笑语,缓缓前行。
经过的路人无一不被雁翎的姿容所惊艳,但很快,又会抑制不住地把眼光放在了贺见霜身上。
练武之人往往会有一种凛冽如忪的气质,看起来就是比平常人更出挑。通俗点来说,就是气质。尽管贺见霜把脸遮得严严实实的,但他脊背英挺,宽肩窄胯长腿应有尽有,回头率那可是扛扛的![扭屁屁][扭屁屁]
看到街角有个卖红枣糕的小摊,雁翎一下馋虫大起,但那小摊人又太多,她想了想,便说:“我去买吧,我身材比较小,钻进去也比较容易。”
贺见霜被雁翎叮嘱了要乖乖站在原地,在确保她在视线以内的前提下,含笑着目送她离开自己眼前。
今夜月明星稀,清风飘荡着淡淡的花香味。贺见霜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轮银白的月亮。这样的月亮,不知不觉就和雁翎一起看了两年了。从前他不知道,原来和心爱的人相守的日子会是这样的——哪怕日复一日都是这样,没有大的波澜与风雨,但却打心底盼望这样的恬淡幸福能维持更长的时间。
一年一年,他都想和雁翎继续在这里过下去。
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然一阵眩晕从头顶扩散开来,贺见霜双眼一黑,扶住了身边的青石墙稳住,才不至于摔倒。耳边嗡嗡作响,仿佛有很多人同时在说话,却什么都听不清。
这阵眩晕一直持续到了他被大力摇醒,雁翎焦急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霜霜,你还好吗?是哪里疼吗?”
贺见霜满头细汗地抬眼,视线却还是没恢复。隔了好一会儿,总算恢复过来了,雁翎焦急苍白的脸近在咫尺,手中捏着的红枣糕的纸袋都被她捏得变了形。他沉默了半晌,忽然道:“我们回去吧,我想吃红枣糕了。”
雁翎一愣,已经预感到了什么,心中顿时大恸,却不敢细想,颤声道:“好,我们回家。”
回去的路上,贺见霜显然比来的时候吃力许多,一路上都在低咳,仿佛他的体力正在迅速流失、流空、消失殆尽。双目视觉也时好时坏,需要雁翎在前面牵着,才能安全回到家。
回到家门,雁翎去开门,回头看见贺见霜怔怔地站在原地,像个茫然的孩子。
进了屋,两人马马虎虎地吃完了红枣糕,窗外已是夜深人静之时了。雁翎让贺见霜早些休息,自己也蹬掉了鞋子,只穿着薄薄的单衣,迅速地钻到了被窝里,把头拱到了贺见霜怀里,静静地听他的的心跳声。
两人都没说话。
黑暗里,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声。雁翎静了一会儿,忽然起了个话头,问道:“贺见霜,你喜欢小孩吗?”
“喜欢。”
“你骗人,以前在蒿山派一起包饺子的时候,我就问过你这个问题了,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喜欢的。”
贺见霜的声音如轻抚过林海的风,温柔至极:“我的确不喜欢小孩。但如果是你生的,我就喜欢。”
听到这句话,雁翎连呼吸都有些发抖:“当然了,你敢不喜欢吗。其实,我很想试试和你一起,亲手抚养我们的孩子长大,教会他许多事情,你教他做饭,我教他刷碗,然后看着他们长大,下山娶妻嫁人生子,我们就继续住在这里。你继续给我做饭,我继续给你刷碗……”
贺见霜低低地咳了两声,胸膛像个风箱一样起伏:“嗯,那你觉得生几个比较好?”
雁翎如同一个即将失去庇护的孩子,紧紧地蜷缩在贺见霜怀里,以一种索求保护的姿态枕在他臂膀上,眼泪静悄悄地落下,浸湿了一大片衣裳:“两个,当然是生两个了。”
事实上,从带着贺见霜从天罗山离开的那天起,雁翎就知道从今以后,两人只有死别,而无生离。她原以为离别的那天不会那么快到来,却没想到,贺见霜一语成谶,两人只偷得两年相守的时光,每一天都弥足珍贵,却一眨眼就过去了,快得根本抓不住它的尾巴。
尽管贺见霜什么也没说,但是雁翎却已经知道——她即将亲手送自己最爱的人离开这个世界。
然后,再也无法相见。
说实话,两年之期过后,她曾经偷偷地做过心理准备,还在想,如果她提前半个月在内心适应这种感觉,可能到时候就能平静地送他走,不让他带着担心去投胎了。但是真的到了这一刻,却明白到,即使给她一辈子,她也永远没办法做到泰然处之。
胸前的衣襟被她温热的眼泪沾湿了,贺见霜却仿佛没有感觉到,唇边一直挂着淡淡的微笑,躺在被窝里,搂着雁翎,和她说话。
雁翎卷了卷他的发丝,忽然轻声道:“霜霜,你觉得现在的生活,是你想要的吗?”
贺见霜替她把发丝绕到耳后,没有作声,只是含笑地点了点头。那笑容是如此地恬淡温柔,那是历经波折波折,最终安定下来,洗尽了曾有过的煞气与仇怨之后悄然绽放的美好。尽管这张脸早已面目全非,不复当年的俊美,但此情此景竟也美得让雁翎心颤不已。
人类都是视觉动物,都喜欢好看的东西,漂亮的人,雁翎当然不会例外。这时候,她却忽然想起了,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曾经看过网络上的一个讨论帖。那个帖子问——若是你喜欢的人毁容了,你还会喜欢他吗?
彼时她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但毕竟缺少了几分底气。直到今天,经历了许多,雁翎终于体会到,被人类奉若瑰宝的爱,比任何人所想的都要强大、温柔、宽厚而坚韧得多。它往往诞生于彼此最美丽最鲜活最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似乎只有浪漫和美好的词汇配得上它。但也是它,让人们在另一半的躯体变得残破不堪后,依然能毫无芥蒂、心存爱意地拥抱彼此,不离不弃。
贺见霜今天的精神好得出奇,往日这个时候,两人应该都已经睡着了。终于,雁翎抵挡不住困意,在贺见霜的怀里,如过去的每一夜一样沉入了梦乡。半梦半醒间,似乎听到贺见霜的声音,在絮絮叨叨又断断续续地说着什么——
……
“以后我要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孩儿——他们的娘亲第一天见到他们的爹,就从屋顶摔进了他的浴桶里……”
“他们还会问,为什么家里都是爹做饭。到时候,我会说,这是因为你们娘亲第一次和爹一起煮汤时,就把爹爹放倒了……”
到了最后,这个声音似乎变得有些惆怅:“……来年中秋,真想再与你去放一次河灯啊。”
……
半夜,雁翎被一道雷电闷响声惊醒,远方山寺钟声大作,木窗户被大雨打得哗哗作响。在睡眼惺忪中,她本能地搂紧了贺见霜的腰。
只是这一搂之下,却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贺见霜依然保持着拥抱她的姿势,但是这一次,无论雁翎怎么用力都好,再也没有得到回应。
他的怀抱终于失去了回抱的力度。连他身上那点温暖,实际上都只来自于她的温度。
雁翎的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她坐了起来,抖着手把烛火点亮。
只不过半个晚上,贺见霜乌黑的发丝已经失去所有的色泽,双鬓如雪。他微翘的唇角带着温柔平静的微笑,仿佛还能依稀看到从前风华绝世的模样,只是呼吸早已停止。
最后是怎么离开的,雁翎已经忘记了。只恍惚记得,她大哭着,哆哆嗦嗦地从手里幻变出一根流光四溢的羽毛,塞进了贺见霜的右手里,让他紧紧握着,仿佛这样就能留下一些什么痕迹。
不知道是怜悯还是疏忽,这个世界竟给她留下了最后的时光,没有立刻带走她,足以让她与贺见霜作最后的告别。天亮之前,熊熊的烈火吞没了那座武师的小房子。四周的镇民看到火光,着急地上前来灭火救人,然而水却泼不灭那火,再加上火势太大,没人能近那座房子的身。奇怪的是,那火也并没有蔓延开来,只在那座房子上燃烧。
七天七夜后,火焰熄灭,被焚烧之地寸草不生。整座房子,包括房梁木架,竟然烧得一点灰烬也没有留下,那对武师的小夫妻连尸骨都没有找到。这等奇事流传开来,很快便成了一个耐人寻味的传说。
*
雁翎大哭着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眼前景物已经大变。前一刻,她还在烈火中拥抱着贺见霜的尸身,亲手送他最后一程。在火舌终于卷上他的衣袖时,她全身被一阵白光裹挟,转瞬就已经回到了现实。
雁翎躺在床上,红肿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天花板。因为害怕隔壁房间的父母会听到她的哭声,只好忍耐着擦了擦眼泪。床头柜的蜡笔小新闹钟显示现在还是晚上,雁翎却没有了任何睡意。哽咽了半个晚上,终于等到天亮。她踉踉跄跄地走到了窗边,哗啦一声拉开了窗帘。
云层渐染,日出东方,万丈朝霞喷薄而出,明明是充满生机的景象,她却感觉自己被一团浓重的孤独和悲伤包裹着。
这一次回来了,便不可能再回去了。贺见霜已经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梅炎之,余意清,楚逸衡,秦柏,尹灵,张凡……从此再度变成了纸上的人物,与她所处的世界再无交集。有好几个人,她甚至没能和他们告别。
命运是多么地会开玩笑。在一开始,她接手这个烂摊子的时候,的确是想要尽快脱身的。可是,当真正解放的时刻到来,她终于不用担心会被留在书里了,可是——却感到那么地痛苦和不舍。
回来后,雁翎魂不守舍,把自己关在了家里足足一个月时间,连父母也开始担心了起来。未免父母看出自己的不对劲,雁翎也只好打起精神来。过了几日,恰逢她妈妈要回医院复查腿伤,雁翎便陪着二老一起去了。换药需要一点时间,雁翎便打算下花园透透气。
来到了医院后方的花园中,雁翎在自动售卖机里买了盒柠檬茶,刚插|进吸管,便远远地看到了一个有些眼熟的人——正是那日借过钱给他的顾先生。他身着休闲西装,正用轮椅推着一个人在散步。
顾先生显然也看到了雁翎,高兴地对她点了点头:“你好,又见面了。”
“是啊。”雁翎笑着走近他,眼光擦过了轮椅上的人,顿时一愣。
轮椅安坐着一个如同等身人偶一样精致的少年。和顾先生纯粹的华裔面孔不同,眼前的少年一看便知道身带一部分外国血统。他鼻梁高挺有型,五官带着外国人独有的深邃迷人,肤色苍白,睫毛浓密,半睁着那双清澈的天空蓝的眼睛,微微垂眸看着自己的搭在腿上的双手,恍若灵魂不在躯壳中。
他的身上穿着医院的病号服,肩上还披着一件深色外套,腿上搭着保暖的毛巾。他的双手姿势也很奇怪,左手舒展开来,根根手指瘦长白净,玉骨冰雕。右手却紧紧地握着拳头,仿佛捏紧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毫无疑问,这必定是顾先生曾经说过的弟弟了。然而,面对这样一个皮肤苍白,浑身充满病弱清秀感的美少年,雁翎实在是很难把他和冲浪那种阳光沙滩的运动联系在一起。(=_=)b
对于雁翎略显惊讶的目光,顾先生笑了笑,解释道:“是不是觉得不太像?我的父母和平分开,父亲在几年后再婚,他是我父亲再婚后生的儿子。”说着,便给轮椅上的少年拉好了外套。
雁翎扬了扬眉,笑着点头:“原来是这样。上一次你和我说,你的弟弟还在昏迷中,现在是终于醒来了么?”
“是啊,医生也说他创造了一个奇迹。”说起了自家弟弟醒来的事情,顾先生就有点关不住话匣子,高兴道:“都昏迷了一年多了。从上个月开始,忽然就有了脑电波重新活跃起来的现象。前几天终于睁开眼睛了。虽然现在还没能恢复正常状态,对外界刺激很淡漠,也不开口说话。但是他能醒过来,我已经谢天谢地了。之后的康复治疗就慢慢来吧。昏迷一年多,我都跟着一起过来了,接下来就更不是问题了。”
那少年由始至终都安静地听着顾先生的话,除了偶尔眨眼,还有动了动蜷缩的手指以外,便没有任何别的反应了。
对于顾先生这番积极乐观的话,雁翎听得很认真,心里也有些感慨。
在家里自我封闭了那么久,首日出来,便能遇到这么一个振奋人心的奇迹。即使发生在别人身上,但也给她阴霾的心带来了一点温暖的阳光。
顾先生指了指少年膝盖上的书,无奈一笑:“医生说,除非能有什么把他唤醒,否则,他现在这个拒绝和外界沟通的状态会一直持续下去。我给他找了几本书,希望能激起他对外界的反应。花园这儿人少,空气又好,我正准备在这里念给他听。”
雁翎偏头看了看书本的封面,几乎都是漫画书,还夹着几本著名的侦探小说,便忍俊不禁道:“漫画怎么念给他听?”
顾先生一愣,哈哈一笑:“你说的也是,漫画的话,就只能让这小子自己看了。”
闲聊了两句,雁翎看时间不早了,正准备离开。忽然,那少年膝盖上的一本书滑落到了地上。雁翎在他身前,便先一步蹲下了身子,帮他把书捡了起来,递到了他手上。因为蹲下,她第一次和这个少年对上了目光。对上后,却不由有些讶异。
这少年形状极美的眸子里,镶嵌的那颗如同琉璃一样的眼珠——虽然无波无澜,但并没有刚从昏睡中醒来的死气沉沉。反倒清澈傲骨,就如同潜藏着万年飞舞的霜雪。
一见难忘,再见依然钟情。
有时候,不想在任何人身上找到那个人的影子,也不想通过相似的事物自我安慰,却偏偏事与愿违。在短短的几秒钟内,雁翎竟再一次在陌生的人身上看到了熟悉的影子。
记忆如潮水一样迎面扑来,雁翎鼻子发酸,眼眶瞬间红了。她掩饰般地低下了头,用发丝挡住了眼睛。胡乱地把书本塞到了少年的手下,便狼狈地起身离开了。
怎么能心存期待呢?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贺见霜在二十三岁时,就已经在她怀里与她永别了。
从燕山的初遇与分别,岳明山的重逢,之后辗转到西域,最终到江南的永别,那个与她一同经历了那么多的灵魂是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他早已像个泡沫一样消失了,甚至连可以供她吊唁的墓碑也没有。
她如同逃离一样离开,却没有看到——那少年原本毫无波澜的眼眸,忽然轻轻眨了一下。
卷翘的睫毛如蝴蝶翅膀般轻轻扑动了一下,湛蓝色的眸子如同有了涟漪,一滴温热的泪水划过他瘦削的脸颊,砸在了他苍白的手背上,最终滑落、溶于深色的毛巾中,染湿了一小块布料。
雁翎红着眼睛走远了,忽然听到后面一声重重的落地声。
她惊愕地回头,刚才那少年不知何时已经向前扑倒在地,似乎是想起身往她这个方向追来,却因为太久没有走路,一起来就想跑步,便摔倒了。顾先生手忙脚乱地扶着那少年的手臂,那少年却没有看哥哥一眼,只哀伤又欢喜地看着雁翎,雁翎心脏大震,目光忽然落到了他松开的右手手心。
——那洁白的手心竟着一块暗红色的羽毛形状的印记,如同刺青一样烙进了身体里,连边界都清晰可见。
雁翎呆呆地站在原地,忽然便如一个走丢之后,几经周折才找到家长的孩子一样,毫无征兆地大哭出来。
……
半年后。
直到今天她还对这个奇迹不敢置信。
她不知道贺见霜掌心的胎记,是巧合才会有的,还是真的由她的羽翎烙下的。她也不知道贺见霜之所以能来到现实,创造这个奇迹,是不是因为阎罗王因为那相似的胎记而搞了乌龙——也许他老人家同时收了两个灵魂,回到阎王殿掂量掂量后,才觉得其中一个命不该绝,想要把他的灵魂还回去。然而,这两个灵魂却有着同样的胎记,或许就是这样,才把灵魂放错了身体。
又或者说,这两人本就是同一个灵魂的两个个体,只是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而已。如今,其中一个躯体死去,那一半的灵魂便回归到另外一个躯体,二者完全融合了。因为自从醒来后,贺见霜竟也断断续续地记起了这个身体的一些记忆,对英语的掌控竟也没有遗忘。虽然不可思议,仿佛一场梦一样,但却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雁翎不愿意去深究原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才是他们应该做的。
顾先生显然对自家弟弟醒来后和雁翎互相一见钟情的事情大为惊叹,他执拗地认为是雁翎唤醒了自家弟弟,发自心底地对她感激不已,对这两人走到了一起,自然也很乐见其成。
在复健的日子里,贺见霜竟然是一刻也离不开雁翎的样子,一直像小狗一样粘着她。顾先生看见自家弟弟没出息的样子,只对天长叹三声,把他托付给雁翎后,便迅速地出国去解决自己堆积了许久的工作了。这一去,恐怕得半年后再回来。
这半年的时间,足以让贺见霜缓冲过来,接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来到了不同的时空,爱人和自己都变了模样,还拥有了上辈子他至死都没得到过的东西——亲人。
不仅如此,一身惊才绝艳的武功化为泡影,进入了一个羸弱的身体里。躺在床上久了,复健竟要与孩童一样,从学走路开始。
虽然不安,但因为身边有雁翎陪伴着,一切都过渡得很顺利。转眼间,半年时光匆匆过去,经过了专业的复健,除了久不见阳光的肤色依然苍白之外,贺见霜如今已经与正常人无异。
于是,在某个晴好的秋日,雁翎拍板决定——带贺见霜去见识见识这个对他来说陌生又新奇的世界,第一站就是——西北行![扭屁屁][扭屁屁]
*
室外空气闷热而干燥,机场大片钢化玻璃落地窗外,可见天空蓝得纯粹,没有一丝云彩。
候机大厅内的空调开得很大,凉飕飕的,与外面相比是两个世界。一排长椅上,一个身材颀长的少年分外惹人注目。
在这个文化交融的时代,街上出现老外并不是奇事,更不用说混血儿,对此,人们也早已见怪不怪了。然而,这个少年却依然吸引了无数惊艳的目光。甚至有女孩子在兴奋地低声窃窃私语,议论他是不是哪里新出道的模特。
这少年似乎正在等人,一双大长腿放肆地伸展着,微卷的黑发有些凌乱,肤色苍白,一副□□镜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露出了高挺的鼻梁和精致的嘴唇。
他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的耳机,正一脸认真地玩着手机里的——俄罗斯方块,对过往的旅客惊艳的目光都毫不在意。
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传来,贺见霜似有所觉地抬头,摘下了墨镜,露出了一双清澈温柔的水蓝色眼眸,当看到来人的时候,那脸上的表情,就像瞬间被点亮了一样,炫目得让人难以直视。
一个外表清秀可爱的少女拿着两个雪糕在他面前站定,正是雁翎。她舔了舔巧克力味的甜筒,另一手还拿着个草莓味的:“霜霜,算你好运,草莓味只剩一个了,刚好让我买到。”
贺见霜伸手接过了草莓味的甜筒,站了起来,认认真真地吃了一口。
雁翎忽然有点想笑——没想到两辈子的外表都这么高冷的他,居然会喜欢吃草莓味。第一次带他吃冰激凌的时候,贺见霜那不敢置信又惊奇的表情,直到现在都还历历在目。
她伸手牵住了贺见霜修长的手:“差不多是时候要登机了,我们一边走一边吃吧。”
贺见霜吃了两口甜筒,忽然问道:“巧克力味好吃吗?”
雁翎点头,把自己的甜筒递给他:“挺好的,你可以尝尝。”
“好啊。”贺见霜轻轻一笑,忽然弯腰攫住了雁翎的嘴唇,舌头毫不客气地长驱直入。雁翎一呆,贺见霜亲了她一会儿才起身,歪着头,舔了舔嘴角的巧克力雪糕,眯起眼睛道:“嗯,果然很甜。”
“你耍赖。”雁翎拧他的手臂。见贺见霜但笑不语的模样,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踮起脚尖,反过去吻了他嘴角一下:“嗯,草莓味也不错。”
周围偷看的人:“……”
奇了怪了,机场的玻璃幕墙外,明明是个艳阳天,但是,为何依然觉得有冷冷的雨水在他们脸上胡乱地拍,潮湿的狗粮往他们嘴里胡乱地塞呢?[蜡烛]
贺见霜见状,闷笑两声,拉起了雁翎的手,眼中满是深情和爱意:“好了,走吧。”
雁翎哇一声被贺见霜扯远了。
衣襟带花,岁月风平。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个反派有毒》·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