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晉江獨家發表
向微这一生,只有三十年,算不上长,刚好半辈子。
这半辈子,她竭尽全力的爱过一个人。
十五岁,成了向微人生的分界点,明与暗,罪与善,同行与追逐。十五岁之前,她的世界有楚煜;十五岁之后,她的世界只有黑白,罪恶和追逐。
爱情里,最难能可贵的,就是青梅竹马。
在向微的认知里,她是青梅,楚煜是竹马。只可惜,竹马,不是她的竹马,而最后,青梅也渐渐枯萎了。
但她又是幸运的,她的生命里出现过一个这样的人,这个人,让她倾其所有,让她穷尽一生,也让她赴汤蹈火。
这个人,见过她所有的端庄矜贵,也见过她所有的不修边幅,见过她做过的所有蠢事,甚至,她被父亲的小皮鞭抽得皮开肉绽的模样也被他尽数瞧了去。即使,竹马成了别人的竹马,他也曾真真切切的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他所留下的痕迹,一生都不曾磨灭。
向微跟楚煜,得从穿开裆裤的时候说起。
大院里的孩子,也是分门系派别的。
楚煜是楚家的独苗,打从一落地,就是含着金钥匙的,楚家的人,也自然是将他捧在手掌心的。
可大院里的人就不一样了,大院里的孩子也不一样,他们并不知道,这位楚家少爷,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招惹的。
但小孩子嬉闹玩耍,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楚煜也是被惯坏了,性子痞,又一身匪气,凡是都喜欢争个输赢,免不了小打小闹,楚家的人,心疼归心疼,却也不好说什么。
那时候,楚景致是大院里最位高权重的人,他半生戎马,战功赫赫。大院里的人,妒忌得红了眼,可终归惧怕他的权势,更别说得罪了。
大院里的人得罪不起楚景致,更得罪不起他的儿子。
凡是有点儿眼力劲儿的,都嘱咐自家孩子不要跟楚家少爷嬉闹玩耍,但小孩子,哪有那么多心思,大人的话,听了就忘了,更何况,在斗蛐蛐、捉迷藏、掏鸟蛋这些童年趣事跟前,大人的嘱咐,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该一起玩的,还是一起玩。
有一回啊,一个年长的孩子跟楚煜起了争执,几番推推搡搡,终归没忍住,就把楚家少爷的门牙揍掉了一颗。楚煜这小孩儿,性子是痞,匪气也有,但又是最喜漂亮、最喜面儿的,少了颗门牙,哭哭闹闹大半个月,又不肯出门,可把楚家人心疼坏了,言语间,多少也是有些不满的。
楚家的老太太啊,那可是疼孙儿疼到命里了。
那个年长的孩子啊,被大人狠狠揍了一顿,哭声响彻整个大院。从此后,年长的孩子就被大院的人当成教育自家小孩的例子,“离楚家少爷远点儿”这事,就又被常挂在嘴边了。
大院里的人,日日给自家孩子念叨,面对大人的再三嘱咐,小孩子单纯的心思也就不那么单纯了。
从那以后,大院里的孩子就都不肯跟楚煜玩了,并且眼神轻蔑的叫他讨厌鬼,楚煜不再开口说话,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孤独,甚至有些自闭。大多数时候,他都痛恨父亲至高无上的权利。
向微就是在那时走进楚煜视线里的。
她那时,只有三岁。
她说:“煜哥哥,你愿意跟我一起玩吗?”
她艳羡孩子间的嬉闹玩耍,但她的父母,思想甚是传统,从不允许她出去野,出去疯。他们常说,女孩子,就得有女孩子的样子,端庄、矜贵,她是个听话的女儿,所以,她从不跟大院里的孩子一起玩。
但这并不代表她不知道楚煜是所有孩子中的佼佼者。
大院里的房子,有两层楼,青砖黛瓦砌成的。
向微常常趴在小阁楼的窗户边儿上偷偷瞧他。
只一眼,她就知道,是他。
那一眼,便是万年。
三岁时的倾心,延续至生命的尽头。
一开始,楚煜对她的示好置若罔闻。
渐渐地,他成了一座孤岛,与世隔绝的孤岛。
但向微并没有气馁,她是知道他的傲气骨的。
他越是傲,她就越喜欢。
她想着法儿的黏着他,不惜一切代价地哄他开心,她不再是端庄矜贵的小公主了。
他也不再是一座孤岛,这座孤岛上,还有只萤火虫,那是仅存的一束微光。
从那以后,向微跟楚煜,就成了一个门系派别的了。
胡作非为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短短数日,她从前的端庄矜贵尽数褪去,成了大院里最野的丫头,一身匪气,也像是从楚煜身上沾染来的。
向微的野,得从吓唬大院里的孩子说起。
大院里有颗大榕树,一到夏天,枝繁叶茂,虫子自然也多,在树底下乘凉时,常常落下来几个,软软的一团,慢慢的蠕动着,大院里的孩子,最怕这个了。
但她却一点儿也不怕,反而寻来了竹竿儿,在大榕树下胡乱翻搅一番,榕树叶落了一地,毛毛虫也不少,她专挑拣几个胖嘟嘟的,丢到小孩儿的脖子里;亦或是从肥沃的土壤里寻来的胖蚯蚓丢进小孩儿的裤兜里。
大院里的孩子都被吓得魂飞魄散,哭得撕心裂肺的,大人心疼孩子,咽不下这口气,就拉着孩子到向家去讨个说法。
向家啊,可不像楚家,向家只是大院里的一户普通人家,谈不上什么权势不权势的。
最开始,向微的父亲只是嗔怪她,后来,找上门的人越来越多了,父亲大怒,抽下腰间的皮带就开始狠狠地抽她,小皮鞭抽到身上,要命的疼,但她却硬生生忍着,一声不吭。
小皮鞭离身后,父亲坐在沙发上闷头抽烟,她就跪在客厅里,一跪就是一下午。
父亲上楼后,她就又一溜烟儿的跑了,跑到楚家小楼里,趴在梁韵歌怀里哭。
梁韵歌是大院里出了名的美人坯子,人也温柔得不像话,她疼向微,就跟疼亲生女儿似的,梁韵歌给她上药,又给她煮馄饨。
楚煜在旁边瞧着,总是恨得牙痒痒。他的母亲啊,把爱分给了这个小女孩。
毛毛虫、胖蚯蚓这些小把戏,玩得多了,兴致自然就淡了。
向微跟楚煜,不再把眼光局限于大院内了。
大院门口的岗哨成了他们捉弄的新宠。
在大多数人眼里,岗哨是庄严而神圣的。无论严寒酷暑,还是日晒雨淋,他们总是站得笔直,像一棵树;他们日夜站岗放哨,保护着大院的安全。
但小孩子,哪懂得这些。
他们乐此不疲的替岗哨挠痒痒,人都是怕痒的,站的也就不那么笔直了,挠痒痒挠腻了,又拿着水彩笔在岗哨的脸上画猫画狗,画鱼画鸟。
他们成了小画家,窃喜且贪恋。
但好景不长,他们的杰作很快就被发现了。
那天,向微的父亲从军绿色的小卡车上下来,就看见自家女儿在岗哨的脸上画猫咪的胡子,父亲怒喝一声,她吓得手都在哆嗦。
父亲的脸色比往日更加阴沉,他几步走来,拽着她的小辫儿往院里拖,她挣扎反抗,父亲就抽下腰间的皮带抽她,抽了一路。
楚煜连忙跑回家,央求最疼他的奶奶去向家求情。
但奶奶拒绝了,奶奶说,这是别人的家务事,她不能插手。
楚煜心急如焚,但也只能在自家小楼里等着。
他笃定的相信,向微一定会来。
但那天,向微没有出现,她被父亲的小皮鞭抽得卧床不起,疼得整宿都没睡。
楚煜也没睡着,次日清晨,他去向家看她,他给她带了好多甜点。
薄唇未启,向微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那是楚煜第一次见她哭。
她躺在床上,一边吃甜点,一边哭。
她吃完了,抬起头,泪眼汪汪的说:“煜哥哥,等我长大了,我要嫁给你。”
他眯着眼笑,脸颊有些许鲜见的微红,却至始至终没有回应。
他眸眼里绽放光芒的那一刻,他就成了她的信仰,永生永世的信仰。
那顿小皮鞭过后,向微的确安分守己了一段日子,身上的伤一好,反倒更加肆意张扬了,父母的看管也越发严了。
向微跟楚煜只能把眼光重新放回大院内。
三月初春一过,大榕树开枝散叶,不少鸟儿栖息在大榕树上,鸟儿衔泥筑巢,安家落户,春天一过,就是掏鸟蛋的最佳时节了。
大榕树已经活了百年,枝桠繁茂,一路伸展到二楼的小阁楼。
向微跟楚煜就顺着这根枝桠钻进大榕树里,四处寻找鸟巢,鸟巢找到了,也不做别的,就攀在树枝上细细的看,兴许是鸟儿娇羞,躲进巢里,只余两只眼睛圆碌碌的转,鸟儿出去觅食,巢里就只剩下鸟蛋了,小小的一颗,淡绿色的外壳。
他们啊,也有不小心失手的时候,鸟巢和鸟蛋尽数落地,碎了一地,觅食的鸟儿归来,叽叽喳喳的叫。
鸟儿叫,向微就趴在小阁楼里哭。
楚煜就跟变魔法似的,从兜里掏出根老冰棍,撕开,喂到她嘴里,又耐着性子哄她,一根老冰棍下肚,打碎鸟巢的事儿,也就被抛诸于脑后了。
夏天,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
但向微跟楚煜,总能寻到避暑的地儿。
入了夜,大人们都困觉了,他们便从床上爬起来,偷偷摸到小阁楼,顺着枝桠钻进大榕树里,还带着些白天舍不得吃的珍贵玩意儿,有老冰棍、西瓜糖、爆米花、巧克力。
巧克力啊,因为攒得日子久了,都有些融了。
他们坐在大榕树的树干上谈天说地,说到趣事儿,就抿着唇轻声笑。有时候,一坐就是一宿啊,东方泛起丝鱼肚白,才又偷偷潜回家里。
大院里,除了大榕树是消磨时光的好地方外,还有夜晚的屋顶。
他们沿着大榕树的枝桠,溜到屋顶,从东廊走到西廊,手里捏着根老冰棍,在屋脊处坐下来,把老冰棍叼在嘴里,摸着圆滚滚的肚皮看月亮。
那时候的月亮,又圆又亮,老冰棍啊,也还是从前的味道。
他们也有调皮的时候呢。
沿着屋脊走啊跳啊,青黑色的瓦片碎了一块又一块,有的留在屋脊处,有的落到院子里,大人们见了,疑心几句,他们便猫着身子藏起来。
一到下雨天,家家户户都拿着陶瓷盆儿接雨水,噼里啪啦的。
向微跟楚煜,就躲在小阁楼里捂着嘴笑。
这一晃啊,就到了十来岁。
书也念到初中了,父母看管得不太紧了,但他们的玩心,只增不减。
放学的铃声一响,抓着早已收拾妥当的书包冲出教室,跳上自行车的后座,楚煜载着她,一路疾风,奔到附近的农田。
秋天的时候,庄稼人割了秧苗,田里的泥鳅啊,鲫鱼啊,藏了一水坑呢。
自行车撂到旁边,踢掉鞋子,连裤腿都来不及挽,就扑通扑通的跳进泥田里。
一开始玩的时候,多少是有些分寸的,兴趣浓郁时,分寸也就都忘了,在泥田里追逐嬉闹,抓了稀泥抹到彼此的身上和脸上。
从泥田出来时,浑身上下啊,就剩两只眼睛是干净的了。
这一回去,就又是一顿小皮鞭了。
但向微再也没有哭过鼻子。
她说她要嫁给楚煜,他也从未回应过。
十五岁的夏季,格外热,他们爱上了游泳。
蓉城有条河流,叫府南河,横贯整座城市的东北,是游泳的好去处。
他们读的学校在城南,一放了学,自行车穿过大街小巷,铃铛滴溜溜的响,到了城北,才又静下来,沿着府南河的流向,就到了郊区,那里人少。
撂倒自行车,再把肩上的书包扔进筐里,纵身一跃,钻进水里,河面上起了水花,四处飘溅,岸上的自行车轴承咕噜噜的转......
他们在水里游来游去,跟欢快的鱼儿似的。
太阳西沉,他们游得累了,也到了归家的时候,上了岸,从书包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干净衣服换上,才又骑着自行车回到大院里。
彼时,天已经暗透了。归了家,他们就打着补课,泡图书馆的幌子搪塞,但大人们似乎永远都能找到些说辞,一边嗔怪着,一边从厨房里端出热乎乎的饭菜,还不忘嘱咐多吃些。
他们一边心虚的扒饭一边暗自抱怨,抱怨父母管得太宽了,也抱怨上学,抱怨没有自由。
这就是青春啊,十五岁,年少最叛逆的年纪。
逃学,混社会,抢地盘,收保护费似乎成了整个青春期的代名词。
但向微跟楚煜,仍然痴迷于游泳。
他们在府南河平安无事地度过了整个夏季。
但在秋初,却出了事。
那天黄昏,毒辣的日头迟迟不退,但府南河的水却格外凉。
扫兴的是,来了群大孩子。他们朝水里扔石头,扔泥巴,扔脏兮兮的塑料袋,叫嚣着收保护费。
但楚煜的脾性,哪里肯,更何况,向微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他们上了岸,带头的男孩瞧见向微软玉温香的身体时,两眼直放光,没再提保护费的事儿了,但粗俗卑劣的言语几乎不堪入耳。
楚煜脸色阴沉得厉害,几步走近,跟带头的男孩扭成团,互相厮打。
其他孩子愣了几秒后,纷纷出手,楚煜很快就落了下风,他被几个孩子控制着,动弹不得,向微亦是如此,其他人围成一团,嘲笑声一片。
男孩的手从向微的脸上一路滑到胸口,来回抚摸。
楚煜无法眼睁睁的看着这个陪伴自己长大的女孩被人肆意羞辱和糟蹋,他急红了眼,拼尽全身力气挣脱钳固,捡起河坝上的石头就朝人砸去,两人再度扭打成团,分开时,俱是头破血流。
就在分开的间隙,有个瘦小的孩子抓了把河沙攥在手里,只一秒,河沙散尽,也在那一秒,娇小瘦弱的身躯义无反顾地抱住楚煜,小小的手掌托住他的后脑勺,他顺势低下头,不偏不倚的埋在她的脖颈。
而那些河沙,全部进了向微的眼睛。
那一瞬间,天昏地暗,河沙落进石头的缝隙,安静得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娇小瘦弱的身躯渐渐倒了下去,似河沙般安静,而她,竟再未站起来。
那些孩子都被吓傻了,一窝蜂的散去。
楚煜只觉浑身血液聚集太阳穴,几近爆炸。
他央来附近的村民,把向微送进医院,急诊室的灯亮了起来,那一亮,足足三个小时,但却比一生都要漫长,所幸啊,她平安无事。
从医院出来时,已经是后半夜了。
那一晚,大人们气得不轻。
向微跟楚煜啊,连家里的门槛儿都没迈着。
楚煜被罚跪在院儿里,向微又挨了顿父亲的小皮鞭儿,也被罚跪在院儿里,她齐齐的跪着,不敢动,一动啊,身上的伤口就疼到骨子里。
楚煜瞧着她难受的样儿,落了泪。
他这一落泪啊,她也就跟着哭。
他说:“微微,等你长大了,我娶你,就没有人可以欺负你了,你父亲也不行。”
如今啊,他终于回应她了。
仿佛所有等待都在这一刻绚丽绽放。
她答:“等我长大了,我就嫁给你。”
年轻时候的誓言啊,总是被风一吹就散。
他们亦是如此。
十五岁的圣诞,他们约在大榕树下,大榕树是楚煜精心用霓虹灯串儿装饰过的。
他轻轻遮住她的眼睛,松开时,大榕树已然披上七彩斑斓的衣裳。
他说:“微微,我祈祷你一生平安喜乐。”
而那些七彩斑斓的灯光在向微眼里,却只有两种颜色,黑,和白。
她趴在楚煜怀里哭了很久,直到眼泪渐渐收了,视线相对时,才轻轻开口:“阿煜,我的右眼,只看得见黑白。”
他捧在手里的玫瑰应声而落。
他像个木头人,傻傻的杵在原地。
最终,向微离开了,带着那一束落地的玫瑰。
楚煜靠着大榕树,站了一宿。
那一宿,将孤岛与萤火虫彻底分离,各自站在岸的两边。
他回想起这十五年来所发生的一切,回想起最初见她时,她一身的端庄与矜贵,画面一转,又见她一身的野和匪气,还有她被父亲小皮鞭儿抽得皮开肉绽的模样,好似每一顿小皮鞭儿的背后,都跟他有关。
如今,她的右眼又失去了色彩。
原来啊,他竟把她害得这样苦。
她的一生本不该这样,她该是那个端庄矜贵的小公主,被人捧在掌心,被人妥善安放,被人细心收藏。
他不能跟她在一起了,他只会连累她。
他不能这样,不能这样自私。
或许,不打扰,才是他最后的温柔,也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礼物。
向微也渐渐察觉了他们之间的沟壑,那年春节,楚煜留在部队里过年,她跟着父亲去部队里看他。
璀璨的烟火下,他说:“微微,我们分开吧。”
从始至终,他都没看过她的眼睛。
她答:“阿煜,我们不会分开的。”
是的,他们不会分开。
因为,她认定的爱情是没有尽头的。
春节一过,就是初升高了。
楚煜收敛玩心,逐渐循规蹈矩,成绩突飞猛进,中考的分数也出乎所有人意料,但更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报考蓉城最好的高中,而是挑了所教育业绩平平的实验中学,当然,也是离家最远的。
向微这才知道,他是真的想跟她分开。
十五岁之后的向微,四处流浪,无处安放。孤岛已不再是孤岛,而她,还是那只满心只为照亮孤岛的萤火虫,失去楚煜的庇护,她成了众矢之的,从前结下的仇恶,都尽数来找她了,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无法正常生活在大院里,唯有形单影只。
她跟楚煜读的学校隔了大半个蓉城,她总是在放学后,换乘几辆公交去看他,他仍旧对她不理不睬,她也不做别的,就隔着段距离跟在他身后,虽然,他从不肯回头看她一眼。
有人说,一个人踩着另一个人的影子,那这两个人,就永远不会分开。
那三年,向微只做了一件事,跟在他身后,踩着他的影子,一路走走跳跳。可很多年后,她才知道,那些话都是骗人的,她跟楚煜还是分开了。
2003年,他们被同一所大学录取。
不久后,他就有了女朋友。
那个女孩儿,叫何以夏,名儿好听,人也长得十分漂亮。
向微羡慕她,几番辗转后,跟何以夏成了朋友,她是她唯一的朋友,他们之间的话题永远不离楚煜,她也曾真心待她好过,直到某一天,她跟她说,楚煜会娶她,她会成为他的妻子。
于是,她们闹掰了。
从此,她混迹于市井地痞,只有在他们眼里,她才是神,至高无上的神,她才能得到期盼已久的珍视。
向微一直天真的以为,只要认真的喜欢,就能打动他,但到头来才发现,她打动的,是她自己。
2008年,她布局谋篇,筹划已久,楚煜跟何以夏也终于分开。
那年五月,楚煜拿着验孕单来找她,他给了她一巴掌,那是他第一次动手打向微,她看着验孕单背后的字,她才觉得,她赢了。
向微并不知道自己的爱何时变了质,她喜欢楚煜,就像每个女人喜欢橱窗里昂贵的包包一样,一开始,只想每天经过橱窗时,能够好好的看上一眼,到后来,就会想着法儿的将它占为己有。
或许,在爱情里,人都是贪心的。贪心的将他占为己有,希望他的眼里只有她,可他却未好好看过她一眼,纵然她有千万般好,他也看不见,因为他没有一双爱她的眼睛。
她得不到,就只能以爱的名义进行一场道德和情感的绑架,她开始得到怜悯和同情,但这些仅存的情分,在荒涯的尽头灰飞烟灭。
到最后,她一无所有。
2010年,向微二十五岁。
那一年,楚煜找到她,那是他们阔别近两年的第一次重逢,他希望向微能跟他到美国去做仿生眼手术。分开的那些年,他一直在寻找可以帮助她眼睛恢复色彩的治疗方法,从中国到美国,再到欧洲,几经辗转,终于在华盛顿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眼科医生,医生说,可以通过仿生眼手术恢复色彩。
起初,向微不肯,楚煜没辙,只好抽些时间常去看她,有时也做些思想工作。
2010年冬天,她终于点头答应。
抵达华盛顿后,华盛顿的雪就再没停过。
检查结果并不理想,她的身体状况不太好,不能立即做手术,医生建议先养身体。
那段时间,楚煜几乎不分昼夜的陪在向微身边,她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她说她想吃冰激凌,他嗔怪几声后,也照样给她买来。
向微并不知道,她吃的冰淇淋是楚煜走了好几条街买来的。华盛顿的积雪太厚,只能徒步出行。
他好似从前一般疼她。
她几乎以为,楚煜已经忘记那个女人了。
但她,错得太过离谱。
仿生眼手术后的第六天,医生替向微拆开纱布,当她清晰看见楚煜的松石蓝大衣时,当她真切看到窗外纷飞的白雪时,她听见他用近乎死寂般的声音说:“微微,我再也不欠你了,从此以后,我们两清。”
向微还未从右眼恢复色彩的欣喜中反应过来,他就给了她一个透心凉,她整个人都懵了,刹那间,耳边响起长长久久的尖锐声。
几秒后,她看见楚煜离开时虚掩的门,她才终于辨识清他的话。
他想和她两清,他想和她断绝所有关系。
这一刹那,向微才终于明白他这段时间为什么如此百依百顺了,因为在他心里,他真的再也不欠她什么了。
她伤害了他最爱的女人,间接性的害死了他的孩子,如果那时候的楚煜知道这些,他一定会把她掐死在手术台上。
向微也终于明白,爱啊,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
她想,她再也没有资格出现在他眼前了。
之后的几年,是空白的几年。
向微跟楚煜生活在这座一千二百万人口的城市,却从未有过一次相遇,那些年,他封锁了自己和西南建筑集团的全部消息。
他好似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直到何以夏回国,西南建筑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她才又重新得知他的消息,原来,他早已站在建筑行业的的顶端,也从未放弃过寻找那个女人。
何以夏归国后,向微第一次见她,是在军区医院,阔别七年之久,她比以前更漂亮了,但她也更嫉妒了,嫉妒沈浩初一直陪在她身边,她给了何以夏一巴掌,沈浩初就心疼的将她护在身后,还问她怕不怕报应。
三十岁之前的向微啊,从来就不知道报应。
2015年9月8日,楚煜毫无预兆的公布婚讯。
2015年8月30日,她才知道,这世上是有报应这一说的。那天,医生告诉她,她到了乳腺癌晚期。
她害死楚煜的孩子,害他跟他心爱的女人分开七年,她有罪。
现在,老天给了她惩罚。
岁月啊,真的未曾绕过她,而她,却辜负了岁月。
向微至今记得,那次去医院看楚煜的情景,他孤零零的躺在病床上,他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他心爱的女人,他看上去没有一点儿生气。
她说:“阿煜,你欠我的,永远都还不清。”
他脸色阴沉的问:“你究竟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向微笑得十分放肆,说:“我要用十年的黑白,换你一辈子的孤独。”
楚煜闻言,整个人都黯淡无光,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他用一双深邃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她,仿佛在窥探她的一切,她忽然有点害怕,害怕他开口答应她,真的孤独一辈子。
但向微低估了他,低估了他对心爱之人的喜欢。
他说:“你妄想。”
2015年10月2日,楚煜跟何以夏的婚礼在157阶举行。
向微看完婚礼直播后就陷入了昏迷,她似乎做了一场梦,梦见一觉醒来,她跟楚煜回到了小时候,挑拣胖嘟嘟的毛毛虫和蚯蚓吓唬大院里的小孩儿;喜滋滋的在岗哨脸上画猫画狗;还有夜晚的大榕树和屋顶,稻田里鲜美的鲫鱼,城外府南河清凉的水。
从前的日子那样慢啊,慢到夏天的夜晚全是眨眼的星星,慢到冬天的大榕树总是身披七彩斑斓的霓虹灯串儿,那时候,她的身边有楚煜,还有兜儿里的几块巧克力。
可惜啊,她犯了错,曾一度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犯下的错永远都无法弥补和还清。
这就是命运啊,她穷尽一生,求而不得。
原来啊,每个生命都是孤寂的。
向微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