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124章 抽丝剥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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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by市局刑警黄队长,这是悬案组的同事。”

    白云飞介绍双方认识,黄队长很热情,早就听说悬案组破了南大和杀人木马好几个悬案,这次能来帮忙很是感激。

    “现在情况紧急,老黄,直接说案情吧!”

    所有人到会议室坐下,开始介绍案情,黄队长把最新档案分给大家,介绍道:“相信大家对白银杀手不陌生,以前的资料我也不再重复,说重点!”

    “当年案件发生后,我们警方将所有by市区户籍,即使在外地的男子指纹进行对照,未有发现!开始我们设想,如果假设凶手不是by市区的人,那他进出白银的途径是什么?”

    黄队长介绍当年警方掌握的资料道:“无非以下几种:公交,搭乘拖拉机之类,自备车。飞机,火车。公交,或是搭乘拖拉机之类说明他就在周围地区,应当扩大指纹收集范围。”

    “自备车,说明经济不错,一般没必要干这种事,但心理病态也是有的。可以在询问九个案件发生地,周围人当时有没有见到陌生可疑车,多次重复的就很可疑。”

    “飞机,火车,有身份证登记,可以查询九件案子前后出入白银的人信息,有多次重复的,可疑。”

    “还有假设此人不是by区当地人,却对此地如此熟悉,可能是以前在这里生活过,也可能生活在附近农村。”

    “甚至还有人提出一个观点,凶手可能是在某种交通工具上工作,by区有火车站,没有飞机场。如此也可以对照案发时间同时停靠此地的火车班次,缩小搜索范围。也可以留意长途客运车司机和货车司机,他们停留此地的时间规律是否有重合?”

    白云飞点点头,当地警方已经算是考虑周全,所有可能性都想到,询问道:“结果有新的线索吗?”

    “真是惭愧!”黄队长无奈道:“经过我们全市上千干警一年多的排查,还是没有突破性发现!直到02年,凶手突然停止犯罪,消声灭迹。”

    “后来我们重新分析,还请了不少专家来研究案情,他们提出不同观点。比如做案的时间之间是否有规律?是否出现有联系的集会,商业聚会,商业活动之类?借之缩小凶手的职业范围,后来我们发现,凶手的作案时间都是寒暑假,而且都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内。”

    “那么就有四种可能:一、凶手是白银出去的老师或者学生或者工作人员,在寒暑假回来作案,凶手第一次作案后六年才重新开始作案,然后他就在外地大学工作,只有寒暑假才回来。”

    “二、或者目标有后辈在白银学校学习或者工作,他寒暑假要过来,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

    “三、他的工作就必须是在暑假的白银才找得到,如果是他的工作就必须是在寒暑假的白银才找得到,那么什么工作是寒暑假的时候才增加的,而且白天空闲,周一至周五空闲?我们想到的是工地建筑工。”

    “因为很多学校都会在假期大兴工程,而且会白天黑夜两班人上,凶手可能是上夜班的,然后上午睡觉下午出来行动,或者下午睡觉上午出来。查过所有作案时间的学校工程开工时间,也没有嫌疑人,主要是很多都是临时工,干几天就走,难度很大。”

    “四、凶手一直在白银,但在寒暑假他才有时间出来,不大可能是学生,14年,没有人读这么久的书,那么就是凶手在寒暑假才有机会独自出来,平时可能亲人看的比较紧,而寒暑假名为上班,因为寒暑假比较空闲,所以实际出去行凶的时间就可以瞒过家人。这种情况下,凶手必定有另一处家人不知道的住所,否则无法隐藏他切割的人体器官。凶手很可能是单身。”

    “我们还考虑过凶手是什么职业可以让被害人主动开门?我觉得医生和保安比较可疑。”

    “我想说几句!”冷梅首先提出自己的看法道:“我研究过当年的内部资料,至于凶手行凶的动机是什么?最多的说法是男性功能障碍引发的病态心理。从我们法医学来说,1988年5月26日受害人上身共有刀伤26处,1998年1月受害人上身共有刀伤16处,1998年11月受害人上身有22处刀伤,几次似乎显示凶手对数字有一定偏好.对11,4,6比较多注意。”

    “我还发现凡是被凶手侵犯过的受害人,均没有器官缺失,九起案件中只有三起发现被侵犯迹象,其中一起验尸结果反映,下体发现男性dna,并未明确凶手是否完成插入。”

    “验尸结果明确反映受害人遭到侵犯,且侵犯与器官缺失不并存,这说明凶手应有功能性障碍历史。01年后有所改善,已经不需要通过残害尸体进行发泄。”

    “唯一的8岁小女孩是第一个被侵犯,这也说明凶手对自己的能力不是很有信心,在小女孩身上开始尝试。当然也有可能凶手的目标是小女孩的妈妈,案发时小女孩只有小女孩在家,这也能说明凶手的情报来源没什么特别明确,很可能就是简单的跟踪与观察。事实上,凶手留下了大量指纹和dna证据,并不是很专业。”

    “1988年到1994年中间有六年,是什么刺激凶手又出来作案?我个人认为可能是凶手在面临其他人都成家立业的年纪时,自己孤独一人,故而再次行凶。若以此推断,能大概得出凶手的年纪,40岁前后。”

    “受害者缺失部分多为女性性征突出部分,目的应为收藏纪念,凶手应在by市具备长期独居条件。但我个人有个更大胆的推测,那就是觉得他会吃掉!”

    冷梅说出一个更加惊人的观点道:“因为考虑到他的隐疾,所以他可能会认为吃这些东西对那方面有帮助,这同时也证明了他的文化程度不高,有迷信倾向,有可能在偏远的农村生活过,所以才有这样的观点。”

    冷梅一番话让黄队长他们眼前一亮,赶紧记下来,郑云瑶也放下资料,继续分析起来:“我接着说说我的观点,凶手是怎么进入受害者家里的?是怎么把门骗开的?从伪装身份这点上说,凶手可能假扮是水管工,送快餐,送货员,邮递员,保安之类的身份,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因为其中两起案件距离很近,当时风声鹤唳的情况下,受害人还能主动给凶手开门,这点很蹊跷!”

    “第二个疑点凶手是怎么离开的?多个受害者被割颈大动脉而亡,必定是鲜血喷涌,凶手身上不可能不沾血迹,他是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身着血衣离开的?”

    “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他行凶时不穿衣服,然后在受害人家里沐浴,再穿上外衣离开,如此他就必须一开始就彻底控制住受害者,则受害者必有被捆绑或者被使用****之类的药物。我看法医报告上没有检验出同类成分?”

    “第二就是他准备了另一套衣服,那他就要带着一个大口袋进入,而且这么多血衣他是如此处置的?”

    郑云瑶总结道:“所以我认为,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说明了第一个案件开始,凶手就是有准备,有预谋行动,并非因为某个偶然事件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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