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吃大餐的代价
“快点啊...你怎么走这么慢?我都快饿死了!”
话说那于有德领着邹青青,一路小跑地往自己心仪已久的“醉仙楼”赶去,嘴里还忙不迭地催促着邹青青。
“已经很快了,别催。舅舅啊,平时干活不见你这么积极,怎么一提到吃,你就跑得比兔子还快!”邹青青白了他一眼,奚落道。
“我不是跟你说过,你舅舅我乃是饿死鬼投胎,上辈子没吃饱,这辈子可不能亏待了自个。”于有德抚着扁扁的肚子,嬉笑道。
“哎!”邹青青摇头无奈道。
城北,醉仙楼。
“到了!醉~仙~楼,我总算能在这里饱餐一顿啦!哈哈!”于有德乐不可支地拍手笑道。
一想到等会可以大快朵颐,他嘴角的口水都“嗒嗒嗒”地直流,眼珠子都快要爆出来了。
“舅舅,瞧瞧你这副德性,没出息!这醉仙楼装潢华丽奢华,想必这饭菜会很昂贵,花销太大,吃不起...吃不起...我们还是换一家便宜点的吧。”邹青青望着眼前三楼高的醉仙楼,望洋兴叹道。
说完,她拔腿就要走,但是被于有德一把拽住了。
“别啊...青青呐,你听我说,我们来福州城这几天,每餐都是青菜豆腐萝卜汤,你难道就不像开开荤,尝尝肉的味道?你又不是吃斋念佛的尼姑。”
油嘴滑舌的于有德,又在引诱邹青青,当他看到邹青青舔了舔舌头后,他知道自己的话奏效了。
于是,他趁热打铁,继续鼓动道:“既然你我都想吃回肉,那又何必亏待自己呢?况且,你放心,这一顿,你舅舅我请客!”
“你请客?你哪来的钱?”邹青青惊诧地疑问道。
“你别管那么多了,随我去吃肉便是。”
说完,于有德便拉着邹青青的手,迫不及待地踏进了这“醉仙楼”。
“三斤花雕,五斤九成熟牛肉,两盘红烧狮子头,碳烧乳鸽、布袋鸡、鹌鹑蛋红烧肉、酱爆鱿鱼须各来一份,要快,我这肚子可没耐心等。”
于有德翘着二郎腿,讲出一连串的招牌菜来,直听得那店小二一愣一愣的,可见他对这家酒楼甚是熟悉。
“好嘞,大爷,您稍等片刻,我们这儿的招牌菜绝对包您满意!”
说完,那小二便高高兴兴、屁颠屁颠地跑去报菜了。碰上个出手这么阔绰的“大爷”,他岂会不乐开花?
“舅舅,你疯啦!”
邹青青带着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拼命地摇晃着于有德的身体,怒叱道。
“诶...停停停,别摇了,你再摇,我今天早上吃的包子馅都快要吐出来了。撒手...”于有德弱弱地“命令”道。
“舅舅啊,不是我说你,我们本来就没多少盘缠,你现在还这般大吃大喝、挥霍如土,你是不是要教我陪你讨饭、睡大街?”邹青青愤懑地责问道。
“青青,你冷静点嘛,我都跟你说了,这一餐,无论花多少钱,都由我一个人掏,绝不会动你锦囊里的半文钱!”于有德信誓旦旦地说道。
话音刚落,他便从怀里掏出来一个鼓囊囊的荷包,并将里面的银子悉数倾倒出来。
“舅舅,这些饭菜钱全由你一个人出?我真的很奇怪,你到底哪来的这么多钱啊?你这荷包是哪来的?”邹青青吃惊地质问道。
这时,于有德点的七盘好菜全部上桌了,香飘十里,令人垂涎欲滴,俨然满汉全席。
“吃完我再告诉你啊,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晚有肉今晚尽管吃!我可不管你啊,我开动啦!”
说完,他便起身拿筷子夹起几块牛肉放进自己碗里,又用汤勺盛了五六个鹌鹑蛋,开始不顾形象地狼吞虎咽起来。
色香味俱全的珍馐玉盘摆在自己面前,邹青青岂会不心动?
没等于有德叫她,她便早已夹起几片鱿鱼须塞进嘴里咀嚼,享受着回味无穷的佳肴。
“来来来...喝点酒,光吃肉,不喝酒怎么行?”于有德放下沾满油渍的筷子,端起两壶花雕酒,劝道。
“哗啦啦”
酒已盛了满满两大碗,香醇的酒味洋溢在空气中。
“来,喝酒!”邹青青豪爽地端起其中一碗酒,高兴地笑道。
“喝!”
于有德自然很是配合。
邹青青已陶醉于美酒与山珍海味之中,难以自拔。她此刻只记得喝酒吃肉,再懒得计较银子的事情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餐桌上已是杯盘狼藉,到处散落着啃完的骨头和残渣。
于有德喝得醉醺醺的,开始手舞足蹈,陪邹青青讲起笑话来。
邹青青酒量极好,三斤花雕,她一个人便喝了两斤,却仍然觉得不够尽兴,脸上丝毫没有泛红的迹象。
古人云:酒后吐真言。
喝醉的人在没喝醉的人面前,最容易说实话了。
这不,烂醉如泥的于有德便向邹青青吐露这一大把银子的来历。
“青青啊,这荷包里的银子,都是我教毛毛弄来的。”于有德半眯着眼,笑道。
“毛毛?你是说你收留的那个流浪乞丐?”邹青青诧异地问道。
“嗯...是啊!”于有德继续笑道。
于有德的心地其实十分善良,他刚来此地时,见城中众多可怜的小乞丐挨饿受冻、生活拮据,便将他们收留在自己经常落脚的草庐里。
那个叫毛毛的乞丐便是其中一个。
“他一个人就能讨到这么多银子?还讨来一个精致的荷包?”
邹青青愈加难以置信了。
“嘿...瞧你说的,他若是光凭乞讨就能弄来这么多钱,我就不会教他撞人偷钱袋这个妙法子咯...”于有德摇头痴笑道。
“什么?撞人偷钱袋?这么说,这荷包以及荷包里面的银子都是偷来的?”邹青青愤恨道。
“是啊...不然,他一个小孩子去哪里捣腾咱俩的饭钱?”于有德一边用指甲剔着牙缝,一边漫不经心地笑道。
“砰...”
桌子被邹青青一掌拍得四分五裂,破碎的木屑到处迸溅,吓得一旁吃饭的客人都慌慌张张地逃跑了。
邹青青这次真的生气了,只见她脸色铁青,眼里就快要喷出火来似的。
“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做!我们好手好脚的可以自己挣钱,自给自足,就算吃不饱穿不暖,也绝对不能去偷去抢,去作这些卑鄙无耻的行径!”邹青青奋袂而起,怒目圆睁,冲于有德呵斥道。
于有德吓懵了,酒,也立即醒了。
原来,故意撞白墨临并且偷走他荷包的那个小乞丐,正是于有德口中的“毛毛”。
“好...好,青青啊,是舅舅做错了,你消消气,消消气。那...那我们已经吃了肉喝了酒,总不能赖账不给钱吧。”于有德颤声道。
“不行!这荷包里的钱根本不属于我们,我们绝不能动。大不了,我在这帮掌柜的洗碗打杂,以此还请这笔饭钱罢了。舅舅啊,你实在是太糊涂了!”邹青青叹气道。
“这件事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怎么能让你独自承担?好吧,舅舅知错了,你原谅舅舅,舅舅陪你一起做工抵账,好不好?”于有德自责忏悔道。
“这可是你说的,以后,你切记莫要再怂恿毛毛去偷钱了。不然,你会害死他的。”邹青青指着他的鼻头,再三警告道。
“好好好...我知道了。除了这顿饭钱,你还把人家的桌子都打烂,把人家的客人都吓跑了,恐怕我们在这里做一个月也还不清这笔账。”于有德苦恼道。
“不管怎样,这笔钱都是我们应赔的,就算做一年,我也认了。”邹青青长吁口气,缓缓道。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每经过醉仙楼,你都能瞧见,一个挎着刀袋的姑娘正应接不暇、汗流浃背,忙地不可开交。
时而踩在梯子上,踮着脚尖吃力地掸牌匾上的灰尘;时而在肩上搭条花白的毛巾,随时侯着擦桌子,还没一个时辰,原本白得像雪的毛巾被得面目全非,好似漂亮的姑娘哭成了花脸。
说来也怪,也不知是不是天意,到处寻觅她的白墨临,却没有一次碰见她,都是擦肩而过。
城北,代府。
说起福州城,那不得不提及这声名远播的代府。
代府府邸地处城内最繁华的“财神街”,就光看门前的两座威武霸气的石狮以及皇帝御赐的镶金玉匾,也能推断代府的财力是有多么雄厚,名气是有多么大。
府里很大,大得可以与皇宫的御花园相媲美,在这儿参观可得小心失了方向,莫名迷路。
代家世代经商,祖上曾与先帝有不错的交情,被聘为“皇家御商”。
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代家祖宗得了浩荡的恩宠,这后代子孙自然因此庇荫,代家的生意亦蒸蒸日上,荣登为福州城商界一霸。
代家名下经营着很多产业,例如陶瓷、苏绣、染坊、棉纺、丝绸等将近三十余种,其中的龙头产业便是风靡全中原的大染坊。
代家染坊不仅种植蓝靛、茜草、茈草、红花、黄栀等染色植物作为传统染料,而且还从异域各国引进山中的赭石、丹砂、绿矾等天然有色矿物研磨成粉制作的新式染料。
除此之外,代家还掌握了一流的媒染、剂染等先进技术以及经验丰富的染匠师傅。就连雇佣的工人也是成千上万,令同行纷纷汗颜,望而却步。
在当地乃至全国,代家的大染坊可称得上是旷世无匹、举世无双了。
这时候,贵为代家大少爷的代玺平正打道回府了。只见元宝脖子上都挂满了礼物,他自个的手里也提着一篓包装精致的枣糕。
不同于其他富家子弟,他作风一向低调,无论出行还是回府,都安步当车,身边只带上元宝一个随从,与那些个整日游手好闲、饱食终日的纨绔子弟截然不同,大有天壤之别。
虽然他乐善好施、心地纯良,但是,人无完人,他也有很大的瑕疵。
他素来讨厌读书,胸无点墨却又没有继承祖辈的经商头脑,年至弱冠,却仍一事无成,让人头疼不已。
偶尔,他也会喝喝花酒,逛逛窑子,尤其在管家代延庆的怂恿下,他去的次数愈加增多,逐渐变本加厉了。
“咚咚咚”
元宝抢先一步,跑上前去敲门。
沉重的红漆楠木门被推开,戴着顶布帽的家丁向代玺平拱手道:“少爷!您回来了?”
“嗯...阿丰,奶奶可在府里?”代玺平满怀期待地问道。
“回少爷,太夫人正在府里等少爷您回来呢。”唤作阿丰的家丁恭敬回道。
“哦?那太好了!元宝,快跟上来。”代玺平吩咐道。
“好嘞,少爷!”
元宝戴着一堆的礼品,随代玺平快速地跑进了府里。
“奶奶!”代玺平刚到门口,便喜形于色地喊道。
只见,正堂内端坐着一名白发苍苍、面目和蔼可亲的老妇人,此刻正冲着代玺平乐呵呵地直笑。
这老妇人便是代玺平口中的奶奶,也就是代光祖的生母。
她在代府威望最高,地位最大,全府上下都尊称她为“太夫人”,唯命是从,不敢忤逆。
而笔挺地站在她后面的汉子,便是代府的管家代延庆,因为代光祖沉疴难起,故而太夫人将染坊的经营权暂时交给了他,全府家丁仆人都由他管理,大事小事几乎也由他打点。
分坐在太夫人两旁的,是一穿金戴银的妇女与一扎着麻花辫的少女。
那妇人是代光祖唯一的妾,即代玺平的庶母,唤作焦秀兰。
自从代玺平的亲娘安氏患绝症去世后两年,代光祖才续弦,在太夫人的做媒下,将焦秀兰娶进了门。
而这年纪约摸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便是代光祖与焦秀兰的宝贝女儿代如意。
见代玺平进来,代如意一把扑进他的怀里,撒娇道:“哥,你怎么才回来啊?有没有给我带生辰礼物?”
代玺平摸了摸她的头,笑道:“有有有...你哥哥我还能忘你的生辰礼物么?喏...”
说完,他招呼元宝上前,将他脖子上挂着的礼物都取了下来,递给了欢呼雀跃的代如意。
可见,他与同父异母的妹妹如意之间的感情,确实甚是深厚。
“如意,生辰快乐啊!”代玺平贺道。
“谢谢哥哥!”代如意无比开心地笑道。
“奶奶,您看,平儿给您买了福记铺子的酸枣糕,那可是平儿排了老长的队才买到的喔。”代玺平欢欣鼓舞地炫耀道。
“好好好...奶奶知道,我家平儿最孝顺了,晓得奶奶喜欢吃酸枣糕。”
太夫人唤他近前,百般疼爱地摸了摸他的脸,满面春风,欣慰不已。
“是啊,太夫人,平儿一向十分孝敬您。您的爱好,他一定都一件不漏地记在心哩。”焦秀兰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对了,平儿,奶奶还有件事要告诉你。”太夫人卖关子道。
“什么事啊?奶奶,平儿听着呢。”代玺平问道。
“是这样的,奶奶啊,最近物色了全福州城的大家闺秀,给你举办了个招亲大会,你到时候仔细挑挑,娶一个贤良淑德、才貌双绝的娘子回来。”太夫人兴奋地宣布道。
“啊?招亲大会?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奶奶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呢?”代玺平吃惊地柔声问道。
“平儿啊,奶奶这不是正跟你说么。”太夫人笑道。
“可是...奶奶,平儿还不想成亲,还请奶奶您收回成命。”代玺平摇头跪拜道。
“平儿啊,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已经老大不小,是时候该成家了。”太夫人好言劝道。
如意也在一旁鼓吹道:“就是嘛,哥哥,你都二十多了,人家徐府的小胖比你少两岁,孩子都满地跑了。你还不快给我找个好嫂子,你不着急,奶奶还急着抱曾孙哩。”
代玺平转过头,认真地瞪了他一眼,结果如意扮个调皮的鬼脸回敬他。
“平儿啊,你也莫要怪奶奶催你,我已经是半截黄土,行将就木了,活到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看到你娶妻生子,带领代家继续走向辉煌。况且,你爹最近病魔缠身,现在给你操办婚礼,不是正好冲冲喜么...”
太夫人说着说着,眼角竟突然泛起了泪光,声音也越来越微弱,惹得代玺平慌了手脚,自责不已。
代玺平拒婚,已不是头一次了,从去年开始,太夫人便就替他操心他的婚事,只是他一直以各种借口推托。
太夫人知道代玺平是个心软的孝子,于是便想出装哭这个不得已的法子,来要挟他使他乖乖就范。
不出所料,代玺平果然屈服了。
“好吧,奶奶,平儿这就答应您便是了。只不过平儿有一个小小的条件。”代玺平点头道。
“哦?什么条件?平儿,只要你愿意成亲,奶奶都答应你。”太夫人温和道。
“谢奶奶首肯。平儿的条件其实很简单,我曾经对天发过誓,一生只爱一人,一生只与一人偕老,我这辈子娶了一个便不会再纳妾。所以,这次招亲大会,平儿要多层筛选,好好考虑,而且要我自己认可才行。我这个条件,应该不算苛刻吧?”代玺平一本正经地回道。
“这是当然,奶奶给你找媳妇,自然要过你这一关。你看得上眼的女子,奶奶就立马做主,亲自上门提亲。你若不中意,奶奶也不强迫你。好吧?”太夫人笑问道。
“谢奶奶。来,平儿给你捏捏背,捶捶肩。”
说完,代玺平起身立在太夫人后面,佝偻着身子给她按摩。
她毕竟是通情达理之人,自己虽盼望代玺平早日成亲,但最主要的是找一个能够好好照顾他的贤妻。
这个女子,必须要让他感到幸福,要与他同甘共苦、共挽鹿车,最好能激励他奋发图强,顺利高中状元。
若真能如此,就算现在寿终正寝,她已毕生无憾了。
第二天,代府门口。
管家代延庆拿着一叠红纸,负手而立,表情严肃。他的脚边,摆有一大桶浆糊。
在他面前,成两排站有十六个家丁,正毕恭毕敬地候听代延庆的命令。
代延庆清了清嗓子,扬着手里的红纸,说道:“你们给我听着,所有人分成四路,将这些红纸贴满福州城的大街小巷,务必让各门各户待字闺中的姑娘都知晓咱少爷招亲的好消息,明不明白?”
“明白!”众家丁拱拳,异口同声地应道。
代府家大业大,府里的家丁也都是个个训练有素,办事利落效率高。
很快,不到半个时辰,福州城内,大大小小的街巷的每一堵墙壁上,都密密麻麻地贴满了红榜。
不但福州城,就连邻地康莳、荔州、许州等,都到处贴上了红榜,这阵势,就差公诸于世了。
代玺平要招亲的消息,很快便不胫而走,家喻户晓了。
红榜上的内容如下:城北代府将于三日后,为大少爷代玺平举办招亲大会,择最佳贤内助。诚请诸有意之适婚良家女子,届时按报名先后顺序在代府门前排队,日期截止五天后,逾期不候,望广告之。
代家富可敌国,代大少爷又一表人才,全城不知有多少小姑独处的女子为之倾倒。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即使削尖脑袋她们也要往里钻。
可是,恐怕这一大群人都要失望了,因为代玺平素来不青睐这些庸脂俗粉,在他眼中,只有秀外慧中、气质独特的女子,才值得他付出真心,与之白首不相离。
而这位女子,其实早已藏在代玺平的心房很多年了,就像一块黏答答的牛皮糖粘在他心脏,怎么甩也甩不掉。
这,也正是他一直避口不谈婚事的原因。他不死心,他仍然在等她,即使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嫁人,他还是很固执地这么久久地等下去。
她的名字叫作高雅,是他二姑的独生女,也就是他的表妹,两人与白墨临和计千离一样,也是一对青梅竹马。
掐指算来,两人已经五年没有见过面了,她究竟会变成什么模样?自己何时才能再见到她?她会不会碰巧打听到自己招亲的消息呢?
这些,是代玺平这辈子,最希望知道答案的问题。
他无时无刻不在殷切盼望着在招亲大会上,一眼瞧见她就站在自己面前彬彬有礼地微笑。
她很爱笑,很懂礼貌,很爱吃甜食。代玺平此刻记得的,便只有这么多了。